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的方案下面要介绍的这个方法,最早记载于犹太人典籍《塔木德》中,用于分配遗产,被称为塔木德财产分配法。类似的,它也可以用来分配车费,这里把每个人的车费分为“无争议的”和“有争议的”两个部分。
为了简便起见,我们先考虑两个人拼车的情况。如果是乙和丙之间采用这种分配策略,那么他们总共需要支付 190 元,相对于单独坐车的总开销 340 元减少了 150 元。因为丙有一段单独的路程,所以在 190 元里面有 40 元属于丙的“无争议的”部分,那么丙就至少需要支付 40 元,而乙则没有“无争议的”部分。这样还剩下 150 元是“有争议的”部分,因此两人平分,结果便是乙支付 75 元,丙支付 40 + 75 = 115 元。
如果是三个人,那么情况就大大不同了。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住罗伯特·奥曼( Robert Aumann )在 1985 年的一篇论文中严格而完整地讨论了这个问题,死理性派在 塔木德财产分配法:保护弱者的博弈游戏 一文中有过详细地介绍和解释。在此限于篇幅,略述如下:记每个拼车者原先的车费按从少到多分别为 c [ 1 ] 、 c [ 2 ] 、c [ 3 ],总车费 E 为 190 元。各方先支付车费 c [ 1 ]/2 ,这就是甲应付的车费。之后乙和丙再平摊补齐余下需付车费。根据这个计算方法,得到结果是甲支付 55 元,乙和丙各支付 67.5 元。它的好处在于,在总车费较多时,对于本就行程较短(即原先车费就并不多)的人来说,提供了更大的吸引力。否则,如果原先要支付的车费和拼车要支付的车费差不多,那拼车对他来说也就没有意义了。
几种分钱方法的比较毫无疑问,上述几种方法各有其优劣。显然最后一种方法在计算上是最困难的;中间两种的计算过程则比较简洁明了;而第一种方法虽然比较繁琐,不过它是逐段计算并累加的,所以即使出租车绕了远路也能使用。下面的表格对前述各种方法所得的结果进行了整理。
从表中可以看出,如果大家都是陌生人,讨价还价法对短途乘客来说最省钱。对于路途较远的乘客而言这个方法则不怎么省钱,他们更倾向于选择第二种方法来分摊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