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小年 发表于 2014-11-13 17:28 
一.资本和劳动的作用和贡献大小,如何确定呢?比例0-100%都是有可能的。马克思时代,资本比劳动稀缺,分配 ...
戴先生,你好:
最近有些忙,迟复为歉。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语境背景是以若干个所谓“公理”为立论基石的。比如:马克思在资本论开篇说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的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单个的商品表现为这种财富的元素形式。因此,我们的研究就从分析商品开始。商品首先是一个外界的对象,一个靠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物。”
问题就出在“我们的研究就从分析商品开始”这句话上。因为从经济学说史上看,商品发展分为二个不同性质的阶段,一个是以自身劳动(个体人)为生产者主体的制造使用价值的生产过程,有一个是以大机器体系(社会人——企业法人)为生产者主体的制造使用价值的生产过程。前者的生产过程直接表现为个人(私人性质)的劳动过程;后者的生产过程直接表现为企业法人(合作性质)的劳动过程——即表现为一种在制造某种使用价值的生产过程中所体现出的各种生产要素的所有者(不同所有制性质的所有者)之间的合作劳动。
马克思说,人类劳动力首先表现为无数的单个劳动力之和。这句话是错的。社会生产力不能说成社会劳动力。社会生产力就是斯密指的“劳动生产力”。马克思将斯密的“劳动生产力”误读为“人类劳动力是无数的单个劳动力之和”,大错特错,根本就没有那回事!在资本社会的市场经济体系下,社会生产力表现为无数的单个企业的生产力之和,而不表现为“无数的单个劳动力之和”;或则说,单个的、个人的劳动力离开企业,根本无法独立存在,即离开企业的单个的、个人的劳动力无法表现为企业生产力。即便作为个体户这样的个体劳动形式的单个劳动力,首先表现为该企业生产力,而后才表现为个人的劳动力。【注1】
换句话说,前者所制造出来的使用价值叫“劳动的产品”;而后者所制造出来的使用价值准确地讲,不能泛指为“劳动的产品”而是指“生产的产品”,正如斯密所说:“不论任何国家劳动在运作中所体现的技能、熟练和判断的实际状况如何,在这种状况继续存在的情况下,该国每年供应的丰富或欠缺,必然依存于每年从事有用劳动的人数和不从事这种劳动的人数的比例。
以下将要看到,有用的和生产性的劳动者的人数,在到处都是同用来推动他们工作的资本的数量及其运用的具体方式成比例的。因此,第二编讨论资本的性质,它的逐渐积累的方式,以及依它的不同运用方式所推动的劳动的不同数量。”。——就是说:不是由劳动的数量决定一定的资本的数量,而是由资本的数量决定一定的劳动的数量;即资本决定劳动,而不是劳动决定资本。
虽然,马克思多次申明他本人是继承了斯密和李嘉图的一贯思想的。其实二者早已分道扬镳了。因为任何一个时代都有一个时代的特征及其内涵,马克思的价值理论体系亦是如此。斯密和李嘉图的那个时代与马克思的时代相差近100年(以《国富论》的出版日期与《资本论》的出版日期的间隔时间为准),在马克思的时代,大机器工业体系已成为资本社会的占据统治地位的社会的生产方式,而在斯密时代,这一大机器工业革命则刚刚开始。所以在《国富论》中也就看不到斯密对大机器工业体系的研究分析,也看不到人们在制造使用价值的生产过程中,大机器工业体系作为生产者主体不断蚕食和排斥以个人劳动力作为生产者主体的经济现象。【注2】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分析了大机器工业体系的作用和性质,涉及到资本社会的经济组织形式的基本单位——企业组织及其制度,其中就包含企业家的职能及其作用。然而,马克思在“资本与劳动”的关系上,有意识地回避了这些重大问题,将其价值理论的重心放在劳动力商品的研究分析上,从而得出剩余价值理论。所以,剩余价值理论具有先天的片面性和局限性。
其实说到底,劳动力作为商品,它不是劳动者个人凭借自身劳动所能够生产出来的“劳动的产品”。也就是说,劳动力成为商品,首先它是作为社会生产力发展所必经的一个阶段性成果,是社会分工的更深刻的一场自我革命即工业革命的必然结果。其次是,劳动力成为商品,它是与大机器工业体系相联系的,它是大机器工业体系的“产品”,是资本的生产方式的“条件”而不是“主因”。马克思将“劳动”理解为“劳动力的使用”,将劳动的概念局限于十分狭小的范围,致使工人阶级的政治视野及其经济利益被马克思局限在一个狭隘的领域——即物质资料生产领域。马克思总以为在资本的生产方式条件下,工人阶级的劳动须服从和服务于大机器工业体系的运行规律,这是对工人阶级的一种奴役,是活劳动的“异化”,什么物化劳动压榨着活劳动、过去劳动支配着现在的劳动、死人的劳动抓住了活人的劳动等等这类观点都是错误的。因为,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规律恰恰是通过大机器工业体系客观运行规律及其要求反映出来的,人类必须遵循这一规律的客观要求以及尊重这一规律的物质的、外在的表现形式和特征。
劳动力不是商品而是资本。是以人的活的生命体形式作为载体的资本。同理,生产资料不是商品,而是资本,是以大机器工业体系作为载体的资本。如同金银不是天然的货币一样,劳动力不是天然的资本。在资本社会的市场经济关系下,劳动力的所有者将其自身劳动力视为资本。劳动力价值与维持劳动力生产与再生产所需的生活消费资料价值之间没有确切的对应关系。
马克思说,劳动者将自身劳动力作为“商品”(xaixt注,资本也可以表现为“商品”)。其理由有二:其一是劳动者成为“自由人”,其二是劳动者“一无所有”,为饥寒交迫所致,马克思的这两条理由均不成立。因为在大机器工业体系的资本生产方式确立之前,获得人身自由且一无所有的劳动者到处都是,恩格斯在《资本论·增补》一书中也并不否认,这些人都是自由人,但同时也是以个人劳动为“生产者主体”的小商品生产者,即依靠劳动手艺换取生活消费资料的个体劳动者。那时候,大机器工业体系尚未出现,且尚未以它的强大的经济竞争力无情地剥夺那些个人劳动为“生产者主体”的小商品生产者所赖以为生的劳动手艺或劳动工具。在大机器工业体系确立其在整个社会经济方式中的统治地位之前,人类的“劳动力”仅仅体现在家庭手工业或或是手工工场等陈旧的生产方式上,受其束缚.......。
唯有在大机器工业体系确立其在整个社会经济方式中的统治地位,个体劳动者失去自身拥有的生产资料之后,依附于劳动者的劳动力才最终作为生产要素,作为相对独立的人力资源表现为资本。有的网友质疑,劳动力能作为资本吗?,或者也称其为人力资源吗?这就看劳动力价值能够具有自我增值的属性及其职能,若具有即是资本,若并不具有则就不是资本。
按照斯密的思想看,凡属资本品都表现为二类不同性质的劳动。其一是“所购的劳动”(斯密语),它表现为资本的垫付价值;其二是“所耗的劳动”(斯密语),它表现为资本在其使用过程中因生产性耗费所形成的新价值。前者是购入价值;后者是售出价值,后者大于前者,所以二者之间所形成的价值差额则构成资本的收益。在资本社会,任何作为资本的生产要素,都具有自身所耗的劳动与自身所购的劳动的区分;或者说,在资本的生产过程中,生产要素的“所耗的劳动”是指任一生产要素都会由于在其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生产性磨损或耗费(xiaxt注:是指生理学、物理学或化学等形式上磨损)而发生价值的增值。
扯远了,话得说回来。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一开始就错了。分析商品,首要的立论就在于,应明确指出该商品背后的生产者主体是怎样的,正如马克思本人所述的,商品是不会自动地跑到交换场所的,商品是由人所生产的,且由人携带到交换场所的。所以,这个“人”——这个生产者主体——他究竟是怎样的人?究竟是个体劳动者还是企业生产者?这才是解析问题的关键所在,即这个“人”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为了什么样的目的和利用什么样的方法才制造出使用价值。这一前提不说清楚,以后就会出大问题。
马克思一上来就是说,“商品即是劳动产品”。这就不对了。因为“商品即是劳动产品”这一句话,是需要予以证明的一个结论,“结论”不能事先作为“结论”的前提而存在。许多网友都认为,“商品即是劳动产品”是一个公理,无须“有待证明”。其实,这哪是什么“公理”呀,而是一个亟待实证的经济学范畴。如果说,马克思将“商品即是劳动产品”置于小商品生产形态之中还勉强说得过去,但是如马克思所言,其本人是将“商品即是劳动产品”置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中加以研究剖析的,这就说不过去了。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制造社会财富即使用价值的生产过程明明是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等生产要素的占有者及其使用者之间的合作劳动,这种合作劳动具有社会劳动的性质,岂能与小商品生产的个人劳动及其私人性质相提并论?
马克思说,通过“抽象法”将商品进行抽象,将其外壳——“使用价值”予以抽象掉的话,商品就剩下“劳动产品”这一层面了。那么人们不禁要问马克思,您所抽象的东西到底是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等之间的合作生产的产品,还是小商品经济条件下的私人生产的产品?如果是前者,除了剩下“劳动”这一生产要素之外,还余下“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等生产要素,不光仅仅是“劳动”这一个生产要素。
在今天中国,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已被搁置了。详见:习...在十八大,在四中全会、在《谈治国理政》,在APEC等公开场合多次重申这一观点,即社会财富是由“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等共同创造的,应共同参与分配,共享发展成果。【注3】
粗懂马克思经济学的人都知晓,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及公有制、按劳分配和计划经济体制等观点,与今天中国社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建设实践结论是“顶牛”的,“拧巴”的,“说的一套,做的一套”。如果我们肯定资本所处的历史地位,承认贫富分化所带来的积极作用,“劳资结合”走下去的结果一定是富人越来越多,穷人越来越少;如果我们否定资本所处的历史地位,不承认贫富分化所带来的积极作用,“劳资对立”走下去的结果一定是是穷人越来越多,富人越来越少。可是传统的马克思主义者却固执己见,否定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非要与实践相“顶牛”、相“拧巴”下去,别别扭扭的耗费其一生精力和时间,何苦呢?
须知,一个执政党的正确思想理论体系,若被人民群众所接受所掌握,就会转化为造福社会和改变世界的强大物质力量;同理,一个执政党的错误思想理论体系一旦若被人民群众所接受所掌握,就会转化为祸害社会和破坏世界的强大物质力量的。
【注】
马克思承认,先有生产过程而后才有劳动过程;劳动过程总是寓于生产过程之中的,马克思说:“生产时间当然包括劳动过程期间,但劳动过程期间并不包括全部生产时间”《资本论》第二卷第138页。
【注2】
《国富论》目录
序论
第一篇 论劳动生产力增进的原因,以及劳动生产物自然分配给各阶级人民的顺序
第1章 论分工
第2章 论分工的原因
第3章 论市场范围对分工的限制
第4章 论货币的起源和作用
第5章 论商品的真实价格和名义价格,或其劳动价格及货币价格
第6章 论商品价格的组成部分
第7章 论商品的自然价格和市场价格
第8章 论劳动工资
第9章 论资本利润
第10章 论工资和利润随劳动的资本的用途不同而不同
第11章 论地租
第二篇 论资产的性质、积累和用途
第1章 论资产的分类
第2章 论作为社会总资产的一部分或作为维持国民资民费用的货币
第3章 论资本积累或论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
第4章 论贷出取息的资产
第5章 论资本的各种用途
第三篇 论各国财富增长的不同途径
第1章 论财富的自然发展
第2章 论罗马帝国崩溃后欧洲旧状态下农业受到的抑制
第3章 论罗马帝国崩溃后城市的兴起和发展
第4章 城市商业如何对农村改良作出贡献
第四篇 论政治经济学体系
第1章 商业主义或重商主义的原理
第2章 论限制进口国内能生产的商品
第3章 论对其贸易差额被认为不利于我为的那些国家的各种商品进口的特殊限制
第4章 论退税
第5章 论奖金
第6章 论通商条约
第7章 论殖民地
第8章 关于重商主义的结论
第9章 论得农主义即把土地产物看作各国收入及财富惟一或主要来源的政治经济学学说
第五篇 论君主或国家的收入
第1章 论君主或国家的费用
第2章 论一般收入或公共收入的源泉
第3章 论公债
【注3】
马克思承认科学技术对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巨大推动作用。马克思说:“大工业则把科学作为一种独立的生产能力与劳动分离开来,并迫使它为资本服务。”《资本论》第一卷第400页。
同时马克思更进一步指出:“大工业的原则是,首先不管人的手怎样,把每一个生产过程本身分解成各个构成要素,从而创立了工艺学这门完全现代的科学。社会生产过程的五光十色的、似无联系的和已经固定化的形态,分解成为自然科学的自觉按计划的和为取得预期有用效果而系统分类的应用。工艺学揭示了为数不多的重大的基本运动形式,不管所使用的工具多么复杂,人体的一切生产活动必然在这些形式中进行,正象力学不会由于机器异常复杂,就看不出它们不过是简单机械力的不断重复一样。现代工业从来不把某一生产过程的现存形式看成和当作最后的形式。因此,
现代工业的技术基础是革命的,而所有以往的生产方式的技术基础本质上是保守的。现代工业通过机器、化学过程和其他方法,使工人的职能和劳动过程的社会结合不断地随着生产的技术基础发生变革。这样,它也同样不断地使社会内部的分工发生革命,不断地把大量资本和大批工人从一个生产部门投到另一个生产部门。”《资本论》第一卷第534页。
在信息社会的时代条件下,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等,这些人类正在使用的各种各样的“工具”,不论其生产工艺和实际操作上有多么的复杂,难道不正是人类今天的“一切生产活动”都必然在这些形式(各种生产要素)中进行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