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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9-25 13:39:00

人类如果不去主动地认识客观规律,并利用客观规律改造世界,而仅仅靠动物自身的原始本能去猎取食物,去生存,去发展,那成野兽了,如果是这样一的话,人与老虎,狮子,猫,老鼠等相比没有什么竞争优势。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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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9-26 11:42:00
以下是引用战婉莹在2008-9-25 13:32:00的发言:

人为什么要为真理?

人类个体的私,人类某一时期众生的私,不能违背人类这个种群整体的私;而人类这个种群整体的私不能违背客观规律,否则没好果子吃!哈哈......

人类要生存,要发展,要延续,就要认识客观规律,并利用客观规律改造世界,除此之外,别无它路。

人类不是世间万物的主宰,哈哈!!!

请问:人类的生存、发展和延续是为了认识客观规律吗?还是人类认识客观规律是为了人类更好的生存、发展和延续?请不要本末倒置!

另外,再次提醒一下:请不要刚说一句话就笑两声!否则,我只好将女士当做精神异常人士看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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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8 19:33:00
欢迎大家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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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8 22:02:00

根据心理学的研究观点,人有两方面的适应性,一方面是个体的,一方面是社会的。人的情绪中内疚、羞愧都是用来适应社会的。

所以,人的社会合作倾向是有生物学基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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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9 08:52:00

以人类立场去观察人类,这就是以"主"的身份去观察自身,其观点无论如何都是主观.离开人类立场去观察人类,这才能够以"客"的身份去观察人类,才能够得出客观中立的观点,偏见更小的观点.

以动物立场去观察人类,以生命立场去观察动物,以宇宙立场去观察生命,这些都是以"客"的立场去观察研究对象,所得到的观点就叫客观."客观"只代表偏见较小立场观点,并不代表真实.

如果以宇宙立场来观察人类,那么,人类显然就是动物的一个类群,而且也正是生命界中一员.毫无疑问,人类当然恒久地传承着生命本性.好了,那你说生命本性是善还是恶呢? 这个问题当然不用回答,因为这是个荒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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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9 17:11:00
以下是引用无知求知在2008-10-9 8:52:00的发言:

以人类立场去观察人类,这就是以"主"的身份去观察自身,其观点无论如何都是主观.离开人类立场去观察人类,这才能够以"客"的身份去观察人类,才能够得出客观中立的观点,偏见更小的观点.

以动物立场去观察人类,以生命立场去观察动物,以宇宙立场去观察生命,这些都是以"客"的立场去观察研究对象,所得到的观点就叫客观."客观"只代表偏见较小立场观点,并不代表真实.

如果以宇宙立场来观察人类,那么,人类显然就是动物的一个类群,而且也正是生命界中一员.毫无疑问,人类当然恒久地传承着生命本性.好了,那你说生命本性是善还是恶呢? 这个问题当然不用回答,因为这是个荒唐问题.

首先,欢迎无知求知先生参与讨论!

其次,感谢先生从主、客观的角度来为本人的利人论提供支持!毫无疑问,以动物的立场来观察人类,人定然是利人的!请大家仔细体悟一下!

至于主观和客观的问题,我在去年也写过一篇相关的文章,虽然分析的还不够全面,但也算是有所突破,先生有兴趣的话,咱们也可以切磋一下!

至于先生提到善恶问题,我想说的是:以宇宙的立场来观察生命,生命的本性当然无所谓是善还是恶的问题,对于宇宙而言,一切生命都是在完成着物质的转换,来谈他对宇宙的善恶问题当然是个荒唐的问题;然而,对人类而言,我们来了解人性的善恶却具有极大的意义!因为人是有意识的,人的行为不是仅仅靠本能来驱动,而是还要有意识来做指导!这也就是人类为什么一直要不懈地探寻人性的原因!

最后,欢迎先生继续讨论和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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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9 18:29:00

多谢楼主的盛情!

我们还是以宇宙立场来观察生命吧,因为这样的立场偏见比人类立场要小得多.

人类是生命界的一员,人类也同样传承着生命本性.这就是说,人类与其它生命在本性上是没有区别的(但存在着差别).我们可以换一种思路,去反问自己,生命具备什么样的本性才能够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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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9 22:02:00
人类利用客观存在的规律把客观的世界改变成主观世界,这就是世界变化的规律。世界既是客观的也是主观的。现在相对于过去主观,相对于未来客观。世界发展的起点是纯粹客观的,终点是绝对主观的(好比马克思描述的按需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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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9 23:22:00

生命具备什么样的本性才能够存活?

我们可以观察人类自身以及整个生命圈的生命活动,我们可以提出这么些假设,生命本性由以下几种基本成分所组成: 具有自我意识,具有趋利避害意愿,具有一定程度的理性,具有一定程度的自由意志.

我们当然可以逐一质疑这些假设,但我们实在找不到否定任一的理由.如果生命没有自我意识,没有趋利避害意愿,生命就不能为自己选择对自己有利的行为及生存方式,也无法将非生命物质按照自己的意愿来组成自己的生命形式,更无法为适应生存条件而改良自己;如果生命不具备一定程度的理性,它们根本不可能在有限的寿命时间里了解那么许多哪怕一生学习也不可能了解的因果关系;如果生命没有一定程度的自由意志,那么它们就不可能在同样的生存条件下出现那么多的变种.

老子是形而上学的始祖,当然也就是哲学的始祖.我们可以读读老子<道经>第一章中关于宇宙一切的描述,这里面当然也包括了对无生命界及有生命界的描述:"道可道也,非恒道也.名可名也,非恒名也.无名,万物之始也.有名,万物之母也.故恒无欲也,以观其眇;恒有欲也,以观其所噭.两者同出,异名同胃..."

这大意就是说,能够表述的形而上,都不是终极的形而上.能够表述的形而下,都不是终极的形而下.没有形而下,那就是万物的初始.有了形而下,万物将有此而生.正因为这样,观察恒无欲的无生命物质,观察其细微结构;观察恒有欲的有生命物质,观察其行为特征.无生命物质与有生命物质同出一源,他们实际上就是不同名称的同一样东西...

很明显,老子持的是"不可知论"的观点,其实这正是科学精神的根基.老子当然反对神创一切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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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9 23:43:00
以下是引用nofear在2008-10-8 22:02:00的发言:

根据心理学的研究观点,人有两方面的适应性,一方面是个体的,一方面是社会的。人的情绪中内疚、羞愧都是用来适应社会的。

所以,人的社会合作倾向是有生物学基础的。

感谢先生的关注和讨论!我也觉得应该有生物学基础,只是由于本人对生物学了解较少,现在还没来得及到那里去寻找论据!感谢先生提供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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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9 23:53:00
以下是引用无知求知在2008-10-9 18:29:00的发言:

多谢楼主的盛情!

我们还是以宇宙立场来观察生命吧,因为这样的立场偏见比人类立场要小得多.

人类是生命界的一员,人类也同样传承着生命本性.这就是说,人类与其它生命在本性上是没有区别的(但存在着差别).我们可以换一种思路,去反问自己,生命具备什么样的本性才能够存活?

难道先生认为我不是以宇宙立场来观察生命的吗?生命本性不就是自利性吗?先生认为我说的利人性不符合人的自利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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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0 08:10:00
以下是引用刘保强在2008-10-9 23:53:00的发言:

难道先生认为我不是以宇宙立场来观察生命的吗?生命本性不就是自利性吗?先生认为我说的利人性不符合人的自利性吗?

如果以宇宙立场来观察生命,那是不会理会生命本性是善或者恶这样的荒唐问题的.生命,之所以为生命,最根本的就是有自我意识,而且是趋利避害的.这就是利己.如果哪一天,人类感觉突然改变了,它所感觉的是他身,而不是自身,那么人类就是利他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0-10 8:12:5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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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0 09:03:00
以下是引用无知求知在2008-10-10 8:10:00的发言:

如果以宇宙立场来观察生命,那是不会理会生命本性是善或者恶这样的荒唐问题的.生命,之所以为生命,最根本的就是有自我意识,而且是趋利避害的.这就是利己.如果哪一天,人类感觉突然改变了,它所感觉的是他身,而不是自身,那么人类就是利他的.

了解人的善恶是对人而言的,对人有指导作用它就有意义,这与以什么立场来观察有关系吗?这一问题我在前面已解释过,先生如果不同意,可以具体反驳!

另外就是先生认为我说的利人不包含利己吗?希望先生能在仔细看一下主帖或者我与其他网友的对话后,再有针对性的提出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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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0 12:28:00
以下是引用刘保强在2008-10-10 9:03:00的发言:

了解人的善恶是对人而言的,对人有指导作用它就有意义,这与以什么立场来观察有关系吗?这一问题我在前面已解释过,先生如果不同意,可以具体反驳!

另外就是先生认为我说的利人不包含利己吗?希望先生能在仔细看一下主帖或者我与其他网友的对话后,再有针对性的提出一些问题!

以中立的立场去观察生命,那就不应该用善/恶去定论生命本性中的任何东西,就像不用善/恶去定论其它物质一样.

你这里所说的"利人"我是明白的,那包括了利他与利己.人类学问有两个研究方向,一个方向就是向内涵本质的方向(形而上,也就是追根刨底);另一个方向就是外延扩展(形而下).研究生命本性是追根刨底的学问,这门学问是不会把那么许多外延性状当作本质的.正是这个原因,研究生命本性的时候会更注重"自我意识"这一根本事实,否则就会把化合物也当作是元素了.

这么说吧,"利己"是生命本性中的元素,而"利人"却是生命本性中利己与理性的化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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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0 13:35:00
以下是引用无知求知在2008-10-10 12:28:00的发言:

以中立的立场去观察生命,那就不应该用善/恶去定论生命本性中的任何东西,就像不用善/恶去定论其它物质一样.

你这里所说的"利人"我是明白的,那包括了利他与利己.人类学问有两个研究方向,一个方向就是向内涵本质的方向(形而上,也就是追根刨底);另一个方向就是外延扩展(形而下).研究生命本性是追根刨底的学问,这门学问是不会把那么许多外延性状当作本质的.正是这个原因,研究生命本性的时候会更注重"自我意识"这一根本事实,否则就会把化合物也当作是元素了.

这么说吧,"利己"是生命本性中的元素,而"利人"却是生命本性中利己与理性的化合物.

以中立的立场来观察生命,当然不应该用善/恶去定论生命本性中的任何东西,但以人类的立场来观察生命,生命本性中就有了善恶之分!例如:我们将对人类有利的昆虫叫做益虫,对人类有害的昆虫叫做害虫。难道先生不想让人们知道人的本性对人的生存是有利还是有害吗?

另外,先生谈到研究生命本性的时候会更注重“自我意识”,难道先生认为我说的“利人”里面不包含“自我意识”吗?我说的“利人”里面只是不包含“损人意识”而已!

至于先生谈到“利己”是生命本性中的元素,那么我就要请问先生“损人”是不是生命本性中的元素?如果不是,我说的“利人”不正是肯定了生命本性中的元素,否定了非生命本性中的元素吗?

至于先生谈到“利人”是生命本性中利己与理性的化合物,我想说的是:应该是“不损人”才是人的生命本性中利己与理性的化合物!“利人”完全是人的生命本性中的元素!

最后,欢迎先生继续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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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1 00:44:00
建议:写东西最好少用感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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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31 12:29:00
以下是引用zhu888jie在2008-10-11 0:44:00的发言:
建议:写东西最好少用感叹号。

首先,欢迎建议!

其次,想听听先生的理由!

最后,欢迎先生继续提出自己的建议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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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4 20:02:00
欢迎大家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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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11 19:25:00

欢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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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2 13:39:00

欢迎大家结合这篇《利人论》去考察我的那篇《价值论》,欢迎看后多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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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2 14:50:00

借鉴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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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3 16:45:00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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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9 13:06:00

欢迎无知求知先生继续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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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10 00:21:00
路过顶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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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10 16:20:00

1)、利人的含义。
       
      利人,顾名思义,就是指有利于人。这里的人不是仅指我,当然也不会是仅指他,而是指包含你、我、他在内的所有人。也就是说有利于人类或者说全社会。具体说来,利人就是指人类在生产活动中要以全人类的利益为宗旨,从个人利益出发,自觉尊重他人利益,有效维护社会利益,实现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有机统一,实现人类的共同发展。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http://www.pinggu.org) 详细出处参考:https://bbs.pinggu.org/thread-323472-1-1.html

为避免引起歧义,现将利人的含义里的“从个人利益出发”改为“从个人正当利益出发”!

至于什么是正当利益,我认为:符合人类利益的个人利益被视为正当利益!

在这里感谢无知求知先生的提醒!欢迎大家继续批评指正和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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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3-28 17:35:00
对“人性本善”的证明

 

作者:刘保强

 

    去年我在我的《利人论》里曾提到了善就是利人,并得出结论人性本善。但并没有对“人性本善”的结论做出详细的证明,今天我在这里对其做一个简单的补充论证。

 

一、人性指的是人的共性而不是个性

 

我认为人性其实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复杂,大家之所以会看不清人性是因为人们通常只是把人类个体做为研究对象来考察的结果!显然,我们每个人类个体都是人,但人却不仅仅是指我们中的某一个个体,它是一个群体性的类概念。所以,在我们探讨人性时,所说的人不可能是仅针对我们某个具体的人类个体而言的,并不仅仅是在说某个人具有什么样的属性,而应该是针对我们所有的人而言的,是在说我们大家都共有着什么样的属性,是在说我们的共性或者说人的共性。在我看来,对于我们所要考察的人性来说,只需要掌握人类所共有的属性就可以了,也就足够了!因为如果我们去研究人的个性,那是研究不过来的,千百个人就可能会表现出来千百种的个性。所以,我在这里要强调的是我们所要研究的人性是指人类的共性而不是某个人的个性。


二、人的共性是人的利人性而非利己性


       
毋庸置疑,对于我们每一个人类个体而言,与生俱来的属性,无非就是利己性和利人性这两个层面的本质属性。也就是其做为一个生物所具有的天然利己性和其做为人类的一员所天然具有的利人性。然而,利己性只能是个人所具有的个性,只有利人性才是人类的共性。也就是说,每一个个人都同时具有“利己”和“利人”这两层本质属性,但对于人或者说人类而言,只有“利人”才是人的或者说人类的本质属性。

 

为什么这样说呢?下面,我来对此做一个简单的解答。利人是人或者说人类的共性,我想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我在这里就不再多说了!下面,我们主要来考察一下利己是不是也是人或者说人类的共性。

 

有的人可能会说,我们每个人都具有利己性,所以利己性也是人的共性。我的回答当然是否定的!这是因为在利己性中的这个“己”字,分别代表的是不同的人,代表着的是不同的人类个体。利己所表达出的是不同的个人对自己利益的关注和追求,而不同人类个体的具体利益却不是完全一致的。这就使得利己性只能是某个人的个性,而不能成为人类的共性!其实在利己性中的这个“己”字具有极大的欺骗性和迷惑性,由于我们每个人都是一个己,所以大家自然就都具有利己性,这样一来,好像利己性也是大家或者说人类所共有的属性。其实不然,利己性只是人人都具有的属性而已,而不是被人们所共有的属性。因为在这里的“己”字所代表的是不同的人,代表着不同的人类个体。这里的区别在于是各自拥有,还是共同拥有。我们可以说人人都有利己性,但我们却不能说人类共有利己性。因为“己”所代表的是不同的个人,不同的“己”怎么可能会具有相同的利己性呢?所以,人类所共有的属性只能是利人性而非利己性。这一点确实是极不容易辨别!但当我们把利己性中的“己”字用具体的每个人类个体来替换的时候,结果就一目了然了! 如:张三具有利张三性和利人性,李四具有利李四性和利人性,其中的“利张三性”和“利李四性”显然都可以归结为“利己性”,但我们能说“利张三性”和“利李四性”是他们所共有的属性吗?显然它们只能是此二人分别所具有的个性,而不可能成为他们的共性。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本性只能是人的利人性而不可能是利己性。

 
 、为什么说是人性本善而不是本恶?   

 

     谈完了人的本质属性,下面我们来谈一下人性的善和恶。当我们谈到善和恶这两个概念时,很多人都是在想当然的认为善就是利他,恶就是利己。根本就没有认真地去考虑一下到底利他为什么是善,而利己为什么是恶!利他就一定是善吗?显然并不一定!当我们看到有人过分地溺爱孩子以及有人为了另一个人的利益而不惜损害到其他人的利益时,我想没有那个人会认为这也是一种善。那么利己就一定是恶吗?显然也不是!当一个人在不损害任何其他人的正当利益时想使自己的生活好一点,这能被人们说成是恶吗?显然,是否符合他人的利益或自己的利益并不是我们认定善和恶的标准,也无法成为我们认定善和恶的标准。那么,该以什么来做为我们判定善和恶的标准呢?没有别的,只有是否符合人的或者说人类的利益才能成为我们认定善和恶的标准。当然,这个标准也只是针对人类而言的。我在我的《利人论》中已明确阐明善就是指对人有利,或者说善就是指利人。在这里我再来说一下恶。

 

恶是什么?在字典中“恶”是“不好”的意思。不好自然是指对人不好或者说不利,当然是在人的利益受到了损害时才会说其不好。因为,在人类世界中,只有人类才是价值判断的主体。所以,当我们说到“恶”时当然就是指“有损于人类”或者说“损人”的意思。这样一来,在人类的共同利益下,我们就有了善和恶的尺度和标准。符合人类利益的就是善的,不符合人类利益的当然就是恶的。当然,在这里的人类利益指的是大家都能接受的,由大家来共同认定的,而不是被部分人所认定的或指定的!

 

在认定了什么是善和什么是恶后,关于人性是本善还是本恶的问题就一目了然了!显然,没有那个人与生俱来的就具有损害他人的属性,更不会具有天生的损害自己的属性,所以在人的本性中不可能具有损人性。也就是说,人的本性只能是善而不可能是恶。

 

既然人性是本善的,那么我们在现实生活中为什么还会看到那么多的恶人恶事呢?

四、人性的异化和我们在现实中的应对

 

在前面我论述了人的本质属性是人的利人性,进而得出了人性本善的结论,那么现实生活中为什么还会有那些损人的恶人和恶事呢?这当然就要回到现实生活中的具体的人那里去考察具体的个人的属性了。对于个人而言,其与生俱来的本质属性就只有两个,即:利己性和利人性。既然是利人性出了问题,当然得到个人的利己性那里去找答案。众所周知,每个人都具有利己性,但利己性并不必然会导致损人行为的发生,正当的、不损害到他人的利己行为恰恰正是利人的行为,正是人的利人本性的体现。只有当人的利己行为超出了自身的正当利益,损害到他人或者说人的利益时,才会使自己的利己行为跨越自身的利人性从而异化为损人行为。从这里我们不难看出,利己性并不意味着损人性,也不必然导致损人行为的发生。所以,我们可以肯定地说损人性并不是人所天然具有的属性,损人行为也不是人们所向往的行为,损人性或者说恶根本就不应该被认为是在人的本性中的内容,而应被归结为是对人性的异化。损人行为也只能是人的利己行为在超越其自身的利人性后人性异化的结果!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认识到了人在本质上是善的,但在具体的社会实践中又存在着人性异化后的恶人,那么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又该如何来面对呢?其实,我们的老祖宗早已经给我们总结出了在这方面的至理名言,那就是“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记得每逢出门,临行时父亲总是嘱咐这句话。当时也不知道这句话里所包含的深意,只是谨记在心,遵照行事,现在终于体会到了这里面所包含的人生哲理。我觉得这句话很好的反映了我们的先人们对人性的精准认识和把握,并明确地为我们指出了在社会中为人处世时应有的原则和态度!这句话的前半句从宏观上充分而准确地把握了人性或者说人的共性,告诉我们人是利人的,所以我们不能有害人之心,否则就违背了自己的本性,最终会害人终害己;后半句则充分注意到了在具体的社会实践中一些具体的人可能会发生人性异化的可能性,告诉我们社会中是可能有坏人的,所以我们要注意随时防范,以免被坏人所伤。从这句话里我们便可以清楚地看到人的本性是善良的,但具体的一些个人则可能是邪恶的!这是我们的老祖先对人及人性多么精准的认识和把握呀!其实,我们只需要理解和把握好老祖宗给我们留下的这句话,就足以使我们在具体的社会实践中立于不败之地!小到个人的修身养性和为人处世,大到国家的富国强兵和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关系,都可以使我们处理的得心应手,游刃有余。

 

说明:在去年完成的那篇《利人论》中,我并没有对人性本善问题做详细论述,后来在与网友的讨论中多有提及,但一直没有顾上做一个详细的补充说明。最近看到有不少网友在思考这个问题,于是花了些时间将其做了一个简单梳理,我这里做个引子,希望能引起大家的注意,对这个关系到人类一切社会科学的基础的问题——人性问题——展开深入讨论!这是一个很基础的问题,对它的厘清,将关系到东西方文明到底谁更胜一筹,东西方的价值观到底谁更正确一些的重大思考。所以,希望能引起思想界和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和深入讨论!由于写的仓促以及学识所限,文中难免有些不妥和不足之处,欢迎大家批评指正和提出质疑!特别欢迎持各种不同人性论观点的网友前来论战!

 

大家可以在 http://bbs.feirds.com/?from^^uid=415这个论坛的哲学坛找到我,我在那里随时恭候大家的论战!

  

作者:刘保强

 

    去年我在我的《利人论》里曾提到了善就是利人,并得出结论人性本善。但并没有对“人性本善”的结论做出详细的证明,今天我在这里对其做一个简单的补充论证。

 

一、人性指的是人的共性而不是个性

 

我认为人性其实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复杂,大家之所以会看不清人性是因为人们通常只是把人类个体做为研究对象来考察的结果!显然,我们每个人类个体都是人,但人却不仅仅是指我们中的某一个个体,它是一个群体性的类概念。所以,在我们探讨人性时,所说的人不可能是仅针对我们某个具体的人类个体而言的,并不仅仅是在说某个人具有什么样的属性,而应该是针对我们所有的人而言的,是在说我们大家都共有着什么样的属性,是在说我们的共性或者说人的共性。在我看来,对于我们所要考察的人性来说,只需要掌握人类所共有的属性就可以了,也就足够了!因为如果我们去研究人的个性,那是研究不过来的,千百个人就可能会表现出来千百种的个性。所以,我在这里要强调的是我们所要研究的人性是指人类的共性而不是某个人的个性。


二、人的共性是人的利人性而非利己性


       
毋庸置疑,对于我们每一个人类个体而言,与生俱来的属性,无非就是利己性和利人性这两个层面的本质属性。也就是其做为一个生物所具有的天然利己性和其做为人类的一员所天然具有的利人性。然而,利己性只能是个人所具有的个性,只有利人性才是人类的共性。也就是说,每一个个人都同时具有“利己”和“利人”这两层本质属性,但对于人或者说人类而言,只有“利人”才是人的或者说人类的本质属性。

 

为什么这样说呢?下面,我来对此做一个简单的解答。利人是人或者说人类的共性,我想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我在这里就不再多说了!下面,我们主要来考察一下利己是不是也是人或者说人类的共性。

 

有的人可能会说,我们每个人都具有利己性,所以利己性也是人的共性。我的回答当然是否定的!这是因为在利己性中的这个“己”字,分别代表的是不同的人,代表着的是不同的人类个体。利己所表达出的是不同的个人对自己利益的关注和追求,而不同人类个体的具体利益却不是完全一致的。这就使得利己性只能是某个人的个性,而不能成为人类的共性!其实在利己性中的这个“己”字具有极大的欺骗性和迷惑性,由于我们每个人都是一个己,所以大家自然就都具有利己性,这样一来,好像利己性也是大家或者说人类所共有的属性。其实不然,利己性只是人人都具有的属性而已,而不是被人们所共有的属性。因为在这里的“己”字所代表的是不同的人,代表着不同的人类个体。这里的区别在于是各自拥有,还是共同拥有。我们可以说人人都有利己性,但我们却不能说人类共有利己性。因为“己”所代表的是不同的个人,不同的“己”怎么可能会具有相同的利己性呢?所以,人类所共有的属性只能是利人性而非利己性。这一点确实是极不容易辨别!但当我们把利己性中的“己”字用具体的每个人类个体来替换的时候,结果就一目了然了! 如:张三具有利张三性和利人性,李四具有利李四性和利人性,其中的“利张三性”和“利李四性”显然都可以归结为“利己性”,但我们能说“利张三性”和“利李四性”是他们所共有的属性吗?显然它们只能是此二人分别所具有的个性,而不可能成为他们的共性。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本性只能是人的利人性而不可能是利己性。

 
 、为什么说是人性本善而不是本恶?   

 

     谈完了人的本质属性,下面我们来谈一下人性的善和恶。当我们谈到善和恶这两个概念时,很多人都是在想当然的认为善就是利他,恶就是利己。根本就没有认真地去考虑一下到底利他为什么是善,而利己为什么是恶!利他就一定是善吗?显然并不一定!当我们看到有人过分地溺爱孩子以及有人为了另一个人的利益而不惜损害到其他人的利益时,我想没有那个人会认为这也是一种善。那么利己就一定是恶吗?显然也不是!当一个人在不损害任何其他人的正当利益时想使自己的生活好一点,这能被人们说成是恶吗?显然,是否符合他人的利益或自己的利益并不是我们认定善和恶的标准,也无法成为我们认定善和恶的标准。那么,该以什么来做为我们判定善和恶的标准呢?没有别的,只有是否符合人的或者说人类的利益才能成为我们认定善和恶的标准。当然,这个标准也只是针对人类而言的。我在我的《利人论》中已明确阐明善就是指对人有利,或者说善就是指利人。在这里我再来说一下恶。

 

恶是什么?在字典中“恶”是“不好”的意思。不好自然是指对人不好或者说不利,当然是在人的利益受到了损害时才会说其不好。因为,在人类世界中,只有人类才是价值判断的主体。所以,当我们说到“恶”时当然就是指“有损于人类”或者说“损人”的意思。这样一来,在人类的共同利益下,我们就有了善和恶的尺度和标准。符合人类利益的就是善的,不符合人类利益的当然就是恶的。当然,在这里的人类利益指的是大家都能接受的,由大家来共同认定的,而不是被部分人所认定的或指定的!

 

在认定了什么是善和什么是恶后,关于人性是本善还是本恶的问题就一目了然了!显然,没有那个人与生俱来的就具有损害他人的属性,更不会具有天生的损害自己的属性,所以在人的本性中不可能具有损人性。也就是说,人的本性只能是善而不可能是恶。

 

既然人性是本善的,那么我们在现实生活中为什么还会看到那么多的恶人恶事呢?

四、人性的异化和我们在现实中的应对

 

在前面我论述了人的本质属性是人的利人性,进而得出了人性本善的结论,那么现实生活中为什么还会有那些损人的恶人和恶事呢?这当然就要回到现实生活中的具体的人那里去考察具体的个人的属性了。对于个人而言,其与生俱来的本质属性就只有两个,即:利己性和利人性。既然是利人性出了问题,当然得到个人的利己性那里去找答案。众所周知,每个人都具有利己性,但利己性并不必然会导致损人行为的发生,正当的、不损害到他人的利己行为恰恰正是利人的行为,正是人的利人本性的体现。只有当人的利己行为超出了自身的正当利益,损害到他人或者说人的利益时,才会使自己的利己行为跨越自身的利人性从而异化为损人行为。从这里我们不难看出,利己性并不意味着损人性,也不必然导致损人行为的发生。所以,我们可以肯定地说损人性并不是人所天然具有的属性,损人行为也不是人们所向往的行为,损人性或者说恶根本就不应该被认为是在人的本性中的内容,而应被归结为是对人性的异化。损人行为也只能是人的利己行为在超越其自身的利人性后人性异化的结果!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认识到了人在本质上是善的,但在具体的社会实践中又存在着人性异化后的恶人,那么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又该如何来面对呢?其实,我们的老祖宗早已经给我们总结出了在这方面的至理名言,那就是“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记得每逢出门,临行时父亲总是嘱咐这句话。当时也不知道这句话里所包含的深意,只是谨记在心,遵照行事,现在终于体会到了这里面所包含的人生哲理。我觉得这句话很好的反映了我们的先人们对人性的精准认识和把握,并明确地为我们指出了在社会中为人处世时应有的原则和态度!这句话的前半句从宏观上充分而准确地把握了人性或者说人的共性,告诉我们人是利人的,所以我们不能有害人之心,否则就违背了自己的本性,最终会害人终害己;后半句则充分注意到了在具体的社会实践中一些具体的人可能会发生人性异化的可能性,告诉我们社会中是可能有坏人的,所以我们要注意随时防范,以免被坏人所伤。从这句话里我们便可以清楚地看到人的本性是善良的,但具体的一些个人则可能是邪恶的!这是我们的老祖先对人及人性多么精准的认识和把握呀!其实,我们只需要理解和把握好老祖宗给我们留下的这句话,就足以使我们在具体的社会实践中立于不败之地!小到个人的修身养性和为人处世,大到国家的富国强兵和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关系,都可以使我们处理的得心应手,游刃有余。

 

说明:在去年完成的那篇《利人论》中,我并没有对人性本善问题做详细论述,后来在与网友的讨论中多有提及,但一直没有顾上做一个详细的补充说明。最近看到有不少网友在思考这个问题,于是花了些时间将其做了一个简单梳理,我这里做个引子,希望能引起大家的注意,对这个关系到人类一切社会科学的基础的问题——人性问题——展开深入讨论!这是一个很基础的问题,对它的厘清,将关系到东西方文明到底谁更胜一筹,东西方的价值观到底谁更正确一些的重大思考。所以,希望能引起思想界和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和深入讨论!由于写的仓促以及学识所限,文中难免有些不妥和不足之处,欢迎大家批评指正和提出质疑!特别欢迎持各种不同人性论观点的网友前来论战!

 

大家可以在 http://bbs.feirds.com/?from^^uid=415这个论坛的哲学坛找到我,我在那里随时恭候大家的论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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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3-29 04:23:00
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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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3-29 18:12:00
欢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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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4-6 18:55:00
&nbsp; 都是理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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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4-7 13:29:00
以下是引用yyjzlmzlm在2009-4-6 18:55:00的发言:
  都是理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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