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gmoo兄说到牛顿第一运动定律认为:"牛顿第一定律涉及的内容,绝对属于超级“泛泛”之主题,不光如此,它居然还指出了一种“实际中”绝不可能存在的情形——“不受任何外力”的情形。
关于第一定律的讨论,没有主要现象与问题吗?这样的讨论不可以深入吗?"
有个现象与例子,说可以实证性的讨论了。
牛顿第一运动定律:“一切物体在没有受到外力作用的时候,总保持匀速直线运动状态或静止状态。 ”
请问,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没有等于不受外力作用的现象吗?请问外力合力为零的现象,没有的吗?在物理学上,外力合力为零,这和不受外力作用何何区别?在物理学上,这二个算是二种现象吗?不能在理论上抽象成或者归为一类的吗?在这个前提下,讨论物体动作,当然可以。所以说,牛顿第一运动定律有实实在在的现象于之对应的。
而且,就算现实中没有的现象,比如,需求定理中的需求量,是个主观概念,现实中,没有这个具体的可以验证的实物的,但是,我们照样可以通过逻辑转换,通过指明约束条件变化,就可以得出可以有验证含义的推测来,请问这有何不可呢?
理论的抽象,没有或者少有,当然最好,但是,理论肯定是有抽象成份的,关键是怎么样把抽象的理论与可以验证的现象联系起来,而不是去解释“根本不存在的现象。”,我是这个意义上来说,要有具体的现象与问题的,而非泛泛而谈。
我们再说来,科斯之前的市场理论,在完全竞争条件下,有个假定是交易成本为零,当然,由于科斯等人的努力,我们知道现实中,许多现象交易成本不为零,许多现象,不把不为零的交易成本这个因素(变量)放进去,我们无从解释许多现象,当然,由于知道了交易成本概念,我们对现象与理论的认识就比以前提高了,对现象的解释,也更有说服力了。理论,当然是要抽象的,我们把一个现象抽象为交易成本为零,当然可以,也可以讨论,在交易成本非常小或者可以不计的时候,我们这个抽象当然可以解释现象的,但是,当交易成本是现象的关键因素时,我们就不能这样抽象了。这方面,弗里德曼与科斯就有争论,前者认为(在关于实证研究的那篇文章里),经济学前提性假定,要易于处理,真实不真实,不要紧,科斯认为,经济学假定,既要易于处理,又要真实,我是同意科斯的,当然,到底谁对谁不对,我们要放在逻辑与现实的验证的标准中来看,一个理论,有没有用,在逻辑自洽的前提下,关键是看,能不能解释现象,在多到范围内解释了现象。我关于理论的标准问题就是这个态度,当然,又是主观判断。我客观地产说,那个叫小狮子的朋友,把是不是课本上说的,是不是主流,是不是新古典,是不是和他的理解一样等等作为判断理论有效性与否的标准,我认为,欠恰当,所以理论,都得放在这个标准下来竞争,而不管它叫什么(当然,又是主观判断啦)。
对概念与理论的基本理解不同,很正常,但对我们所说的东西,含义大家不同,就难以深入讨论了,我是在这个意义上,说要指明清晰的定义与概念,我认为“价格歧视”这个概论,我们还是没有的概念上统一起来,所以,要再明确,否则,接下来,讨论不下去的。
“价格歧视”,我的定义是,相同商品对不同人收取不同费用。我还没有明确知道,大家对于这个概念的定义,对什么是相同商品,是从生产还是流通领域角度判断,不同人,指什么,费用(价格)到底怎么样算不同,要不要细分“价格歧视”,哪些现象要细分,哪些不要,我还是不清楚。我的看法是,不用“价格歧视”这个概念,用需求定理或者说用成本(理论)就足以解释现象了,因为没有实例,所以,不好具体说明,为何“价格歧视”是个多余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