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翔读博”与“李约瑟之谜”
作者:中国人民大学聂辉华 阅读:5 次 时间:2004-11-11 来源:白鲨在线——聂辉华个人主页www.mdn.cn/baisha新华社《环球》系列之八
“刘翔读博”和“李约瑟之谜”有什么关系?刘翔是第28届奥运会男子110米栏冠军、华东师范大学四年级本科生,最近被母校推荐免试直升研究生,并且是任选专业进行硕博连读,同时获得20万元奖励。李约瑟(Joseph Needham)是英国著名科学史专家,他在其巨著《中国科学技术史》中提出了一个困挠着无数人且至今难解的“李约瑟之谜”:中国古代在科学技术方面领先于世界,但是为什么近代工业和科技革命却没有发生在中国?看上去,“刘翔读博”和“李约瑟之谜”似乎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件事。但是在我看来,“刘翔读博”这件事恰恰可以为“李约瑟之谜”提供一个谜底。
冠军读博:既不公平,也无效率
人们对某一事件进行价值判断的标准,归根结蒂就是“公平”和“效率”。所谓公平,就是规则以及制定规则的规则要合情合理。但是“刘翔读博”这件事,可能是不公平的,并且肯定无效率。
先说公平与否。《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允许特定学科和专业的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高校通常要求进行硕博连读的本科生必须成绩优秀(比如必修课80%以上为“优”)、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者在科研上表现突出。从公开的报道中,我们看不出刘翔到底符合上述哪些标准,华东师大也没有公开披露过刘翔的相关信息。所以我只能以常识来判断,一个运动员不太可能达到上述标准。如果华东师大免试直博的标准就是上面通行的几条,并且我的猜测不幸是准确的,那么奥运冠军刘翔显然违反了基本的游戏规则,这对其他学生而言是不公平的。
如果华东师大为奥运冠军专门修改读博规则,那么我们就应追问:华东师大是否有权利这样做?教育是公共产品,华东师大是国家办的,花的是纳税人的钱。那么华东师大制定或者修改这个规则时,是不是应该得到国家法律的授权?《高等教育法》只是规定特定学科和专业的学生可以直接读博,那么请问,华东师大允许刘翔“任选专业”读博的权利来自何方?利用奥运冠军做点小广告本来无可厚非,但是在允许刘翔任选专业直博这件事情上,华东师大是不是有滥用公权的嫌疑?
退一万步讲,即便华东师大推荐刘翔读博符合现行“规则”,我也有理由怀疑这个规则是否公平。在最彻底的意义上,公平的规则应该符合罗尔斯(John Rawls)意义上的“无知之幕”(Veil of Ignorance)原则,即当所有人都不能预见未来事件时制定的规则才体现了“公平”。如果华东师大在出现了奥运冠军之后才制定冠军可以直博的规则,并且即时实施,那么这个规则显然违背了“无知之幕”原则。当然,我承认,拿这个抽象原则来要求华东师大是有点苛刻了。毕竟,中国人一直习惯于“特事特办”。
再来看此事是否符合效率标准。经济学就是专门研究效率的,基本的原则就是,稀缺资源应该配置给能产生最大收益的人。什么样的人应该读博士?中国的博士生教育显然是稀缺资源,博士教育的目的是培养从事科学研究的高级人才,这符合效率原则。但是刘翔有这个必要吗?国家和社会各方面已经给予他褒奖,华东师大也奖励了20万,何况他本人已经是重点大学的本科生,不同于那些没有上过大学的同行。刘翔是个极具天分的运动员,风华正茂,他最应该从事的领域应该是体育竞技活动,而不是科学研究。即便他将来要从事体育方面的科学研究,也没有必要现在就读博士吧?要知道,科学研究需要长期、持续的投入,处于黄金阶段的刘翔目前显然不适合。把宝贵的博士生教育资源赠送给本来不需要的人,这不是浪费是什么?
比运动员读博更严重的
如果说运动员读博既不公平,也无效率,那么商人读博和官员读博则是比运动员读博更为严重的怪异现象。博士学位是一个人终身能够得到的最高学位,应该是一种神圣的荣誉。奥运冠军以为国家和民族争得的神圣荣誉来博取另一种神圣荣誉,而且这种行为从一开始就暴露于公众视野之中,我想至少不是太过分。至于大量商人和官员读博,他们的考试方式、考试成绩、学习成绩,乃至论文的写作和答辩方式,完全不为公众所知,因此其中的“猫腻”只会多不会少。“权学交易”、“钱学交易”构成了触目惊心的学术腐败现象的重要部分,这已经是中国大学里公开的秘密。“斯文扫地,乃武升天”的现代版故事依然在今天的大学校园里上演着。
除此之外,中国大学里还有很多耳闻目睹之怪现状,比如大量官员和企业家被授予客座教授或兼职教授头衔。我不相信这些人会有足够的时间和能力来给学生上课或者指导学生写论文。历史上,哈佛大学曾拒绝给时任总统里根颁发荣誉博士学位,哥伦比亚大学曾拒绝给英国女王授予博士学位,牛津大学曾拒绝阿拉伯商人以建立商学院为条件的捐款……相反,中国大学却对授衔和受捐趋之若鹜。
当我们把眼光从学术领域转向非学术领域时,很容易就发现大量的类似现象。比如,一个人办企业发了财,他可以水到渠成地成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甚至列席党委会议。如果这个企业是国有企业,那么他甚至有可能担任高级领导。一个普通的售票员一旦被树为榜样,他可以进入国家机关,从此不再售票。夸张地说,一个在政府机关担任领导的官员,仅仅为了“平级调动”,他甚至可以到任何领域的任何岗位担任“相应级别”的领导。
权威错置:破解“李约瑟之谜”
实际上,“刘翔读博”以及类似现象所揭示的不仅仅是个案的公平或效率问题,它折射出中国社会某种独特的传统逻辑:一个人如果在一个领域取得成功,从而拥有某种权威,那么他就可以在其他领域也拥有相应的权威。我把这种现象称为“权威的错位配置”,即一种权威没有被配置到恰当的位置。在一个分工和专业化日益细化的现代社会中,权威的错位配置一方面导致社会各个领域的资源都不能被高效利用,而是围绕某种权力低效集中,另一方面导致社会的各个阶层或领域之间无法进行平等的对话和利益博弈,从而阻碍了一个均衡、稳定的社会结构的形成。我认为,这正是“李约瑟之谜”的答案。
对于“李约瑟之谜”,有人认为是科学技术供给不足,李约瑟研究所最近披露的答案则将其归咎于中国的“封建官僚制度”,认为高度集权的封建制度不利于科学技术的传播。实际上,不同回答的基点都是中国缺乏大量专门从事科学研究的人才及其场所。造成这种缺乏的原因,我认为是中国世俗领域和精神领域之间,或者政治、经济、文化诸领域之间权威的错位配置。对于科学技术的发展而言,权威错置的后果就是学术界丧失了相对的独立性,科学家们创新的动力被扭曲,大量的科技成果无法通过恰当的渠道转化为生产力并反哺基础科学研究。
正如经济学家林毅夫所指出的那样,古代的发明创造和科学技术主要依靠工匠、农夫的经验和少数天才的敏锐观察,中国因为人口众多而占据优势,所以一度在科技和经济上领先于世界。但是,近代以来发明创造和科学技术主要依靠科学试验来获得。根据我们的解释,各个领域的权威错置,导致中国缺乏独立的大学、科研院所以及专业的科研人才,从而在技术进步方面落后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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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世纪可以说是中国科学技术达到鼎盛时期,而此时的欧洲仍处于“黑暗的中世纪”。1517年,马丁路德掀起了著名的宗教改革运动。新教从当时腐朽的基督教中分离出来,主张政教分离,退出世俗领域,转而把守精神领域。于是,国王在世俗世界享有最高权威,而上帝在精神世界享有最高权威,两种权威之间互不干涉。宗教在精神领域的绝对权威客观上极大地佑护了科学技术的发展。早期的许多大学和学院都是教会创办的,国王不能染指。这逐渐形成了学术自由和学术独立的宝贵传统,所以才会出现哈佛大学曾拒绝给总统颁发荣誉博士学位这类抵制非学术权威向学术界渗透的高尚行为。
实际上,自从耶稣向他的信徒们宣布“恺撒的物当归恺撒,上帝的物当归上帝”的时候,这种世俗世界和精神世界的权威分立配置的“二元观”,便开始以一种福音的形式流向基督教社会。它在政治上催生了自由民主思想,在经济上催生了资本主义,最终在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诸领域演化出一种多元主义的思想。这种多元主义意味着权威的分立配置,各个领域之间以及内部都有各自的权威,彼此之间互不干涉但又相互制衡。政治上的君主立宪,经济上的产权清晰,学术上的独立自由,才使得英国最终成为第一次工业革命的发源地。
也有人说,中国也有宗教,比如儒道释三家。但是中国的所谓宗教从来就没有独立于世俗社会,而恰恰受制于世俗政权。中国的皇帝自命为“天子”,不仅统治世俗世界,而且统治精神世界,是典型的政教合一。这样的宗教和信仰,不可能催生出渗透于政治、经济、文化等诸领域的权威分立配置的思想。(陈萍丽、王迅对作者亦有启发)
发表于新华社《环球》杂志2004年第22期(11月9日),转载请注明。发表时本文有删节,由于初稿和终稿之间的差异造成的责任,一概由作者自己负担。新华网链接(http://news.xinhuanet.com/globe/2004-11/09/content_2194629.htm)。搜狐网链接(http://learning.sohu.com/20041110/n222913292.shtml)。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1-20 16:20:42编辑过]
从搜狐网上的评论来看,这文章好评如潮。但是,从我作为新古典主义的保守立场上来看,后面的论证不够详细。
即,基督教为何能够改革为进步的力量?是否如张三李四说的,还是社会的需要、市民社会的推动?即文章应该给出一个本源性的解释。当然,对于经济散文而言,这样的要求有点过分。可是,我知道作者的散文也一向“自诩”为“经得起逻辑和理论的推敲”,呵呵。所以,我先放一炮啊。

窃以为,从效率标准评价“刘翔读博”恐欠考虑,似无必要。
按现实逻辑看:其一,刘翔(商人、官员)未必排他性地占有教育资源;其二,博士学位对于(退役后的)刘翔的意义未必低于别人。
这个我倒认为没有什么问题。给定一个学年博士研究生入学名额的固定供给,当然就有排他性了。教育绝非纯粹的公共产品,至少学校教育的传播过程不是,知识产品另当别论。至于第二点,据说目前全世界只有刘翔一个冠军博士,还不能说明问题么?何况,作者说了,要读也要以后读,不赞成现在读。
我还是认为后面的部分不够严谨。
偶认为,给刘翔读博是件好事.
社会需要奖励制度就如需要惩罚制度一样。刘翔夺冠奖励其读博,可以激励他人,有利于培养良好的制度环境。
新古典分析?why?
难道我们能够度量刘翔读博的社会成本和社会收益,然后进行不等式判定。你能推出其弊必定大于利吗?
博士名额的供给固定,排他性,跨入门槛也不能说明刘翔不能读博。在今天的中国社会,博士大家给它赋予了更多的含义而成为一种荣耀的时候,博士本身就有了其奖励的性质。如果奖励适得其反,那么对于刘翔读博这件事又会有什么反作用了?
其实在中国,对于特殊人才用文凭奖励又不是什么新兴事,我高中一同学(体育生)就保送进国防科大,这里同样有排他性,大家怎么不去鞭挞了。
我觉得关键是奖励的方式,企业家赚的钱多,官员爬的高,就可以降低博士录取门槛作为奖励吗?这样是可以给这些人给社会带来正的收益,可以鼓励更多人去拿世界冠军,鼓励企业家做大企业提高就业,鼓励官员为人民服务(也许吧),但是,给别人带来了什么呢,给社会带来了什么呢?带来的损害有多大,原文已有论述。我个人倾向认为,社会中的一些东西是不能让步拿来交易的。
被保送读大学本科带来的问题远不能和被保送博士来相提并论,仅仅从保送名额占录取名额的比例就可以说明问题。
原文说揭开了“李约瑟之谜”,只是一个命题,没有给出证明,即为什么只会在中国出现“权威的错位配置”,呵呵,也许这又是一个“**之谜” :)
我对"李约瑟之谜"的看法是中国独特的自然环境导致近代对科学技术的需求不足,需求不足导致科学技术的价格不高,人们才会在观念上认为科学技术不重要.进而才是供给的不充分.
均衡下,任何供给都是针对需求的供给.如果中国人在近代对科学技术的需求不低于西方,仅仅因为供给不足,那么必然导致科学技术的昂贵,资源和制度都会向生产更多技术的方向倾斜.但这不是事实.
进一步,正是因为科学技术的价格不高,学术的价格不高,商业的价格不高,才会在观念上导致人们对科技,学术,商业的轻视,才会学而优则仕,商而优则仕,才会出现“权威的错位配置”
忘记是哪个大家说过:建立起对规则的信任比规则本身更为重要.(谁知道告诉小弟一声,感激不尽) 而建立起对规则的信任首先要尊重规则.从刘翔读博这件事情上我看到的只是对现有规则的践踏和忽视.
强调对规则的尊重本身也是一种规则阿。看美国大选就知道,而几十年前的辛普森案件,将美国的程序正义演绎到极至。在一个不遵守规则的世界,没有人能够做出可信承诺,对政府而言,政策将失效,这就是今年的诺奖得主基德兰德和普雷思克特1977年论文关于“时间一致性”的基本含义。杨小凯早就指出,需要遏制国家机会主义,也是一个意思。
回17楼的:原因在于16楼所说的“权威错置”成为一种不好的“潜规则”。至于为什么会出现权威错置,作者认为是中国缺乏基督教的二元主义(多元主义?)价值观。这一逻辑背后隐含着,假定基督教国家的市场经济和民主宪政是成功的典范。但是,我自己也不清楚是否存在经验支持,反正像我一样崇尚新古典的人都愿意同意。
至于如何实行有效率的制度变迁,nie曾经说,要先从非正式制度变迁开始,即改变人们的意识形态开始,进而改变正式制度。周业安、他认为,新古典的制度供求分析框架不适合解释制度变迁。但是,我还是认为,只要制度供给的收益超过成本,制度总会出现的。如果催生二元主义的成本比较低,中国为何不会过渡到权威的正确配置状态呢?
话又要说道中国的超稳定结构了,演化学派认为存在多个均衡,包括低水平的均衡,我看这等于什么也没说。因为,你总可以事后解释,那个均衡是“低水平的”。缺乏唯一、稳定的均衡的理论,如何证伪?
请教各位制度主义者!
成本和收益的确不好度量,但是你说哪种行为不是成本收益比较?哪种成本收益好计量?从理论分析框架的目的来说,我不认为制度供求分析有什么不好。
至于实行“权威错置”的现实收益,当然不如权威分立配置要好,分工与专业化嘛,你总得承认它的比较优势了。
钦佩楼上的对问题穷究不舍的态度。
我问的就是具体约束下的成本与收益,这是很验难度量,需要仔细深入的观察与调查,制度供求我也认为好,但好的方法要具体化,要找出关键约束来。
“至于实行“权威错置”的现实收益,当然不如权威分立配置要好,分工与专业化嘛,你总得承认它的比较优势了。”这个观点具体怎么说?
回17楼的:原因在于16楼所说的“权威错置”成为一种不好的“潜规则”。至于为什么会出现权威错置,作者认为是中国缺乏基督教的二元主义(多元主义?)价值观。这一逻辑背后隐含着,假定基督教国家的市场经济和民主宪政是成功的典范。但是,我自己也不清楚是否存在经验支持,反正像我一样崇尚新古典的人都愿意同意。
至于如何实行有效率的制度变迁,nie曾经说,要先从非正式制度变迁开始,即改变人们的意识形态开始,进而改变正式制度。周业安、他认为,新古典的制度供求分析框架不适合解释制度变迁。但是,我还是认为,只要制度供给的收益超过成本,制度总会出现的。如果催生二元主义的成本比较低,中国为何不会过渡到权威的正确配置状态呢?
话又要说道中国的超稳定结构了,演化学派认为存在多个均衡,包括低水平的均衡,我看这等于什么也没说。因为,你总可以事后解释,那个均衡是“低水平的”。缺乏唯一、稳定的均衡的理论,如何证伪?
请教各位制度主义者!
我始终认为,意识形态有作用,但不是关键。而且从“解释”的角度来讲,强调意识形态的作用是一种比较捣浆糊的做法。
比方说,“上帝的物归上帝,凯撒的物归凯撒”,人家“凯撒”们不买账,那还不是热脸帖人家冷屁股而已?耶稣也只好被作为邪教组织头目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罢了。
“二元主义”是不是西方的传统,我看也难说得很。力量的角逐而已。在罗马帝国时期,皇帝放个屁,教会还不就是乖乖的去解释巴结?东西罗马帝国分裂,教会也跟着分裂。“朕即国家”在路易十六被视作狂妄,但罗马君主喊了多少年也没见教会人士敢说个”不“字。
后来欧洲分裂了,君主力量不强了,教会才敢挑拨离间两下,跟国王较较劲。
耶稣时的基督教,罗马帝国分裂前的基督教,法兰克时期的基督教,宗教改革时的基督教,恐怕都不能算是一回事,意识形态始终是社会力量和经济发展状况的晴雨表。他们也“与时俱进“着呢。[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1-14 12:28:04编辑过]
回24楼的:我自己认为,权威错置的实质是,行政权力太大,约束条件是,中国的“官本位”文化。形成这种文化的原因,很多阿,比若中国特殊的地理位置,客观上容易脆生并加固一种集权主义。不知这个跟张三说的技术的需求不足是否一个意思?
回25楼的:历史,我不懂。但是,我知道有些文化、意识形态是可以做模型的,最简单的例子,道路规则不就可以用一个博弈矩阵表达么?至于教会和国王的较劲,我看也许的确跟某个时期有关。但是,既然nie表示了意识形态的作用,焉知不可以用意识形态的渐进传播来解释教会力量的强大?逻辑上倒是没有大的问题,但是实际历史,只有天知道。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1-13 23:56:40编辑过]
是的,意识形态可以“被解释”,但作为解释变量千万要慎重。我个人是不太喜欢,当然,个人习惯而已,呵呵。
我的看法,最多把意识形态作为中间变量。
以地理环境来解释,偶喜欢。
以我的看法,分工取决于市场范围,贸易互补区域之间的交通便利程度是市场范围的决定性变量之一。在中国,等温线等降水线与大江走势基本平行,也就是说,黄河流域之间,以及长江流域之间,出产基本相近,很少可以有交易。而水运是技术不发达时期成本最低的运输方式。南北之间交易不便。
欧洲不一样,大片平原,水网四通八达,还有个地中海,天然是商人的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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