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首先要提出以下假设:
1.地震的发生频率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其它情况既定时,不确定性越大防震投资的预期收益就越小;
2.经济主体有一种过度自信的心理;
3.经济主体的寿命是有限的,防震投资对后代人的预期收益不当代人大;
4.地区竞争制和政府官员选拔机制主要取决于高层,使得地方政府倾向于降低防震投资率。
在此基础上,我们发现:
1.与日本地震的发生规律不同,中国的大地震发生频率小,但一发生就损失惨重;
2.与一些国家相比,中国的政治权力主要掌握在较老的人民手中;
3.省与省,市与市乃至县与县之间在吸引资源和制度设计上存在着激烈的竞争;
4.当前地方官员的政治生命主要取决于上级的评价,而非底层民众的评价。
因此,我们可以预期,中国的防震投资率比日本要低。
政策建议:
1.通过新闻媒体强调这次地震的损失巨大,引发中央的重视,从而凭借中央之力约束地方政府的防震投资率;
2.在官员选拔机制中多考虑民众的意见,将对人民生命财产有重大影响的灾难的预防纳入官员业绩考核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