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填补商业化微小贷款的巨大空间,需要有足够高的利率,正确的激励,以及处理软信息的核心贷款技术
在中国农村和城市的微型金融与小企业融资领域,存在着一条边界。在这条边界以内,可以通过商业化的办法,由正规金融机构长期、稳定、方便地向广大微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与产品。超过了这条边界,例如老弱病残或穷山恶水,商业化原则鞭长莫及, 则必须诉诸财政补贴。这条边界显然包含重大的政策涵义。 中国微小企业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的金融服务与产品,目前只占这条边界以内巨大领域的一小块儿面积,距离这条边界还很遥远。不幸的是,很多人对这条边界缺乏认识,笼统地把中小企业融资看做是政治与社会的目标,并以此为据主张加大政府财政支持的力度。但是财政资源是有限的,任何一级政府都面临两难选择。在资源既定的条件下,加大扶持的力度,既不能持久,也必然会减少对目标人群的覆盖面;而以低于市场利率发放的针对弱小群体的贷款,大多被有钱有势的群体截获,既无法达到“扶持弱势群体”的目的,反而还扩大贫富差距。这些是无法逃避的铁律。多年的教训告诉我们,对于那条边界以内的领域,必须实行和坚持商业化可持续的原则。 究竟是什么因素使得人们对这条边界视而不见,从而导致商业化原则得不到实行呢? 原因之一,是对微小企业创造利润和承担高利率的能力缺乏认识。很多人往往凭直觉,把小企业的边际投资回报率与社会平均利润率画等号。实际上,有些微小企业从事的经济活动可以创造出很高的回报率。对于那些从来没有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融资的微小企业来说,更是如此。微小贷款金额小、期限短,一笔贷款的年利率水平即使较高,借款人需要偿还的利息往往也只占其经营成本的一小部分。国际经验普遍证明,微小企业更重视的是资金的可获得性,而不是贷款的利率,原因就在于此。 原因之二,是对微小贷款涉及的信息性质缺乏明确认识。微小企业不像大企业,他们往往没有正规的财务报表之类的“硬信息”。但这不等于微小贷款就注定比大型的公司贷款风险大。实际上,由于微小贷款在企业与行业之间分散,不像大企业贷款那样风险集中,风险其实较小。决定微小贷款能否按时足额偿还的,往往是一些不能按标准化办法收集和处理的“软信息”,例如品行、偏好、财富等等。中国商业银行以往在微小贷款领域屡战屡败,主要原因是不顾客观实际,盲目地把对公司贷款的技术生搬硬套到微小贷款,其中包括硬性要求微小借款人提供并不具备的抵押担保。而现实中,即使勉强提供了,贷款也未必安全。近年来,国际上已经产生了一种新型的专门针对微小企业的贷款技术,可以帮助贷款银行有效处理微小借款人的“软信息”,使其提供标准化的信贷产品,方便、快捷、安全地向微小企业持久、大面积地发放贷款,同时能够将偿还率保持在99%之上。 原因之三,是对利率的认识有误。微小贷款的“软信息”性质决定了这种贷款注定是劳动密集型的信贷活动,需要第一线信贷员对每一个借款人进行密切分析,对贷款紧密跟踪,一旦发现问题迹象就要及时采取措施。而激励信贷员的薪酬制度,要求他们的工资和奖金与贷款发放的业绩以及款质量密切挂钩。这些都要求贷款利率必须足够高,才能够在覆盖资金成本、行政开支、贷款损失准备之后,充足地覆盖信贷员的工资和奖金。近年来很多国家(例如东欧和中亚)的实践已经有说服力地证明,劳动密集型的安排和激励相容的政策,可以在最大程度上克服借款人与债权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这时的高利率则可以既让贷款银行有利可图,又可以避免高利率导致的逆向选择。 从世界范围的经验看,如果没有10个以上百分点的利差,商业银行发放微小贷款很难盈利。而指望商业银行在亏损的条件下向微小企业发放贷款,既不现实,也不应该。这实际上是说,贷款的利率越高,可以覆盖的目标人群会越大。 但这不等于说贷款利率可以无限制地提高。逻辑上,银行微小贷款的利率,多数情况下不会超过非正规金融的利率水平;如果超过,其贷款对微小企业的吸引力就会下降。在这一隐性的贷款利率上限之下,如果银行增加对微小企业贷款的供给,必然会对非正规金融市场贷款利率产生抑制,从而使贷款利率在整体上趋于合理。这种情况在有足够竞争的金融市场上,已经一再得到证明。 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在微小融资问题上,中央银行和银监会已在认识和政策上出现重大转折,突出的标志是正式接受了微小融资的商业可持续原则。目前的当务之急,是通过减少法规障碍,降低银行发放微小贷款的交易成本促进金融市场竞争。■ 作者为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