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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1
首先再次阐明跨时分工论。
一个人自己既生产资本物,又利用这资本物进行后续的生产,其效率可想而知,是非常低下的。比如,一个人既去养牛,还要杀牛鞣皮,还要制作制鞋的各种器械和工具,然后进行制鞋的每一道工序,如果不说他一辈子也制造不出皮鞋,那么,就算他造出来了皮鞋,也是质量低下的,数量也少得可怜。
社会分工,弥补了个人进行迂回生产的低效率。货币经济下,皮鞋生产器具(资本物)的投资者,首先是通过自己对社会的劳务贡献,从社会中获得了待回报的证明——货币,并将其用于购买生产皮鞋的资本物(投资,将货币资本转化为产业资本),这些资本物实实在在地代表着投资者(注意,不再是资本物的生产出售者)的过去劳动(先前的劳动,已完成的劳动,积累的劳动,总之是以获得高生产率为目的的劳动)。投资者将购进的资本物同自己的活劳动(现在的劳动)相结合,完成全链条迂回生产,这样的投资者,就是个体户;而投资者不但购进了资本物,而且购进了劳动力,也就是购进了未来一段时间的劳动,从产权方面看,就是劳动力出售者同意雇主有权在未来约定的时间内对其能力及能力的发挥进行计划、组织和控制,并且生产过程终了,产品归投资者所有,出售了这些产品后,以收益减折旧、减物料成本、减资本成本(利息、地租、专利使用费等等)、减人工成本,获得的利润是正是负,与雇员无关;从生产组织方式看,就是投资者投入的资本物——代表了投资者为获得资本物所进行的过去劳动、投资者或投资者雇佣的高级雇员的组织活动——管理整个生产销售过程的现在劳动、及投资者雇佣的普通雇员的重复性较高业务或操作过程的现在劳动的跨时分工合作。一方面,这种分工使每一种劳动都充分发挥其专业化经济性,同时,过去劳动的代表物——资本物,通过让人们获得更多自然力的协助、奴役自然力,使得整个过程的生产效率得到可观的提高,这两者(分工与资本)的叠加,使个人进行迂回生产的低效彻底改变。后一角度的分析,赋予了过去劳动参与跨时分工增益的分割的合理性和合法性。至于这个增益是利润分享还是利润工资制,全凭各要素所有者的公共选择。两者的差别是,前者计算利润时,不减人工成本(和管理费用),因为,雇员参与分红原则上就不拿工资;后者计算利润时,要减人工成本(和管理费用),因为,雇员不参与分红,而是拿了工资,则此时算出的利润,全归投资者,是赔是赚,与雇员无关。

对跨时分工论的部分责难的答辩。
1、投资者不劳动论。这些人声称,当工人使用机器干活时,投资者是“不劳动”的,那么获取利润就是“不劳而获”。这种责难,其实是在狡辩。表面上他们在讨论跨时分工的问题,但他们根本就没有理解何谓跨时分工。当投资者把资本物交给工人时,资本物已然存在,获取资本物的劳动已经完成,投资者此时“不劳动”,很自然嘛,劳动过了嘛,只是过去劳动提高生产率的过程要通过工人操纵机器才能真正开始,看上去,工人在“劳”,纯投资者(被诬称寄生虫)则处于闲暇而已。“我劳动过了,获得了能提高生产率的资本物,现在交给你们了,踏实工作,稳稳拿钱吧。”跨时分工,不同的时间不同的人进行了各自专业的劳动,也因各自的劳动而获得分割增益的权利,怎么也不能说成不劳而获。投资者因过去劳动而有权分利,雇员因现在劳动而有权分利(分红或拿工资)。投资者不劳动论是不是很缺脑子?马克思也只是用”物化劳动“对投资者的过去劳动进行歪曲解释,不像这些人那么过分。
2、混同论。这些人声称,资本物(还包括知识资本)也是工人制造的,所以,跨时分工应当是造机器的工人的劳动同现在用机器的工人的劳动的分工,这里没有投资者的份,不关投资者的事情。这种责难,凸显他们不知道投资是怎么一回事。前面说过,投资者是先向社会做出贡献取得劳动索取权证明——货币。货币代表了未获得回报的过去劳动,当投资者用货币购买了资本物,则资本物取代了货币的地位,反映的是投资者的过去劳动。这个我曾用一个例子谈过:农民种植了谷物,付出了劳动,但是,当农民将谷物卖给了他人时,这谷物就不再代表农民的过去劳动,而是代表谷物的现在所有者的过去劳动。现在谷物的所有者,支付农民货币从而回报了农民的劳动,从而成为谷物名副其实的生产者。同理,A生产了资本物,不用来直接雇佣C,而是卖给了B,由B雇佣C。读者自己想想,这里的跨时分工,是在A和C之间,还是B和C之间?混同论就是不顾事实地编造了A和C之间的所谓分工。
3、再有就是李克洲先生,弄不懂”过去劳动“为何意,却一味指责俺继承了马克思。说实话,俺本不想理睬的。李先生的大作,是论马克思和凯恩斯等的,居然连马克思的”死劳动“、”物化劳动“是什么意思都不知道,那么当然也就不知道俺所说的"过去劳动"了,最后李先生将自己纳入资本是物,不是过去劳动的产物,资本物同劳动无关系的行列,他的价值论也就不知道是在说啥了。李先生的毛病在于,他不知道资本物,不是天然存在的,而是要经过人类劳动获得的。人不(从无到有地)造物,人只改变物的形态,改变的活动也就是劳动,要求获利,要求同活劳动一样参与利益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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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1 20:36:41
剩余价值规律是资本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它决定着资本主义的一切主要方面和矛盾发展的全部过程;决定着资本主义生产的高涨和危机;决定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和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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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1 23:23:52
lili1980 发表于 2014-11-11 20:36
剩余价值规律是资本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它决定着资本主义的一切主要方面和矛盾发展的全部过程;决定着资本 ...
书背得不错,应试是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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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2 10:41:48
4、借贷资本不得收取利息论。这个以060诡辩家为代表,声称借出钱款的人,没有参加借入钱款的人的生产过程,因而没有劳动,因而不应当收取利息。这是“投资者不劳动论”的一个变种。这里有一个关键点。这个关键点就是,他们否认货币已经非人格化,货币在人们的眼中,普遍地代表了过去的劳动,这件事,不因为具体的某人是合法取得货币还是非法取得货币的问题,没有直接关系了。我常喜欢举的一个例子,就是超市收银员的例子。任何一个正常人都知道,收银员收到钱款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要辨别大额钱款的真伪,这是正常的,而060等诡辩家们则要求收银员首先去辨别付款人原先获得钱款的来源,要求收银员去问:你的钱是通过服务社会换回来的?还是当官做老爷贪污来的?你说他们的思维正常吗?
其实,货币代表为获得报酬的过去劳动的符号,同如何得到货币是两码事。我如果是收银员,我才不会管你的货币是怎么来的,我最关心的是没有受骗,没有收到假币。至于借出货币资本的人获得货币的正当性,要由法律来管,由警察和法院来管。并且,取得货币的人也不都是,可以说大部分不是来路不正的。我曾举了上海净菜社的一位前下岗职工大妈的例子,来说明普遍的情况,大多数投资者、出借货币者,都是辛苦地劳作后才获得他们的本金的。
货币借贷现象中,当然存在着跨时分工。货币就是他们劳动过的证据,他们把货币借给另一人用,就是向生产过程投入了过去的劳动。具体的契约是出借者获取固定的利息,原理上同雇员以自己未来的劳动投入生产以获取固定的工资薪水,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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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2 10:45:37
吞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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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2 15:35:54
跨时分工论和效率差异论,都是对“剩余价值”的合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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