寡头垄断市场(Oligopoly Market)是介于垄断竞争与完全垄断之间的一种比较现实的混合市场,是指少数几个企业控制整个市场的生产和销售的市场结构,这几个企业被称为寡头企业。
垄断竞争是一种介于完全竞争和完全垄断之间的市场组织形式,在这种市场中,既存在着激烈的竞争,又具有垄断的因素。垄断竞争市场(monopolistic competition market)是指一种既有垄断又有竞争,既不是完全竞争又不是完全垄断的市场,是处于完全竞争和完全垄断之间的一种市场。
就中国商业银行业的市场结构,既有的研究表明:
有代表性的观点认为中国商业银行业属于寡头垄断的市场结构;
也有部分学者认为中国商业银行业的结构已向垄断竞争结构转变。
经济学评判是不是垄断,以供给需求均衡曲线作为重要指标,也就是价格。
关于垄断与竞争关系的一般界定
市场结构规定构成市场的卖者相互之间、买者相互之间以及买者和卖者集团之间等诸关系的因素及其特征;从本质上看,市场结构是一个反映市场竞争和垄断关系的概念。一般而言,垄断(Monopoly)是指特定经济主体为了特定目的通过构筑市场壁垒从而对目标市场所做的一种排他性控制状态,根据程度不同垄断结构又可分为垄断竞争、寡头垄断和完全垄断多个层次。与垄断相对应,竞争(competition)则是经济主体在产品开发、定价、促销及扩张等行为决策上保持相对独立性,在市场上为实现自身的经济利益和既定目标而不断进行的角逐,而非针对交易对方与客户设定不利的交易条件或索取高额价格的行为。从垄断与竞争的关系而言,垄断最初从自由竞争中形成,但并不排除垄断结构产生后,垄断者仍然面临各种不同程度的竞争,总之垄断不必然要抑制和排斥竞争。
金融市场中的各商业银行以货币资金为经营对象,并提供各类金融产品服务。银行业的市场结构规定着商业银行之间的市场联系及其特征,体现金融市场上各商业银行之间的垄断与竞争程度。根据一般行业垄断的定义商业银行垄断则是少数银行凭借自身的经济优势或超经济势力为达到特定目的,利用经济或其他手段对金融产品创新、产品定价以及资金的市场供求状态实行排他性控制、限制竞争,操纵和控制目标市场形成强势卖方市场格局,以换取长期稳定超额利润的经济,损害公众利益的行为。而当前商业银行在新产品、新技术、新资金运作形式、新组织模式之间的竞争直接决定着自身的利润,部分基本竞争力甚至危及其可持续发展的根基。商业银行市场结构中包含垄断特征又要具有相对的竞争因素,主要是来自数量较少的大型商业银行机构垄断市场的结构以及规模较小但数量较多的商业银行竞争结构。而商业银行之间排斥竞争的垄断行为只是单方面的改变金融机构运行的外部竞争环境,而不是商业银行竞争的实质,根据成本-收益理论,在一定约束条件下,只有降低成本的经济行为的才有利于商业银行经营目标的实现。
下图可以看出中国银行业的垄断与竞争性质的演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