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出现了大量公私合营(private/public partnerships)的案例,而美国政府即将着手创立这种合营关系的另一典范:私人部门获取利润,而公共部门承担风险。一个本应坚持自由市场原则的政府对联邦住宅抵押贷款公司(Freddie Mac,简称:房地美)与联邦国民抵押贷款协会(Fannie Mae,简称:房利美)的拟议援助,将导致风险社会化,其中蕴含着长期的道德风险负面影响。
这次援助的辩护者认为,这些机构过于庞大,不容垮掉。如果是这样,政府以前就有责任监管它们,那样的话,它们就不会破产。在没有足够消防设施的情况下,没有哪家保险公司会承保火灾险;也没有保险商会依赖“自我监管”。然而,我们对金融体系却这样做了。
即使这些机构庞大得不能破产,它们也不至于大到无法重组。实际上,美国政府的确正在提议一种金融重组,但它并不符合此类公共资助体系应该遵守的一些基本原则。
首先,它应该完全透明:纳税人需要了解他们承担的风险,以及被援助的股东和债权人拿到了多少钱。
其次,它应该具有完全问责性。管理层、股东或是债权人,所有应该对过失承担责任的人都应该承担后果。当股东受到保护时,纳税人不应被要求再多掏一分钱。
最后,纳税人应该为他们面临的风险得到补偿。风险越大,补偿应该越多。
对贝尔斯登(Bear Stearns)的援助违反了所有这些原则。股东们带走了超过10亿美元,而纳税人至今也不知道他们所承担的风险规模。很明显,纳税人没有从所有这些风险承担中获得一毛钱。摩根大通(JPMorgan)拿着美联储(Fed)担保的贷款收购了贝尔斯登,而这其中几乎无疑隐藏了价值巨额的利率和信贷期权。当时设计一种重组并不难,这种重组能更加透明、更好地保护纳税人的利益、并为他们的风险承担提供一些补偿。
然而,与房利美和房地美的拟议援助计划相比,贝尔斯登援助方案看起来可算是一个优秀治理的典范。房利美和房地美援助计划为其它国家树立了一座反面榜样。曾监管失败、接着又热情高涨地进行贝尔斯登援助的同一个政府,现在又要求美国民众开出一张空白支票。他们宣称:“相信我们。”是的,我们能够相信政府——会给纳税人带来另一个不公正待遇。
必须采取一些措施了;每个人都这么认为。我们应该从问题的核心下手,而这个核心就是一个事实:相当多的美国人贷款超出了他们的偿还能力。我们需要帮助他们保留其房屋,方法包括将房屋抵押贷款扣除额转变成可兑现的税收抵免,以及设立针对一个房屋所有者的《破产保护法》,重组人们的债务。这将使资本市场变得清晰——降低了有关房利美和房地美资产负债表亏空规模的不确定性。
政府应当设定援助规模的上限,同时需要明确,虽然它不允许房利美与房地美破产,但也不会扩大援助规模。这可能需要严厉的重组。应该对“信用额度”收费(任何私人公司都这样做),而且,基于风险水平,这笔费用应该高于正常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