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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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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02
<p>马克思的生产劳动理论</p><p> </p><p>生产劳动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基本活动,是经济、政治、法律、文化发展的基础和原动力,因此,要认识各种社会形态下的经济、政治、法律、文化的本质和发展规律,首先必须弄清生产劳动一般的定义、范围、种类及各种生产劳动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规律性。</p><p>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实质是劳动创造价值。因此,要认清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首先必须弄清什么是生产劳动,什么是非生产劳动,生产劳动都包括哪些劳动,各种生产劳动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连什么是生产劳动、什么是非生产劳动都不知道,怎么能知道劳动是怎样创造价值的?怎么能知道是哪些劳动创造价值?怎么能懂得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p><p>关于生产劳动这个问题,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已经阐述得十分清楚了。可是,人们却把马克思阐述得十分清楚的生产劳动理论理解错了。</p><p>人们错误理解马克思的生产劳动理论的原因之一,是不知道《资本论》研究生产劳动的方法。</p><p>《资本论》研究生产劳动的方法是:先从具体到抽象,把复杂的劳动抽象为简单的劳动,从简单劳动的角度研究生产劳动的运动规律,而后再从抽象到具体,应用从简单劳动中得出的结论研究复杂的生产劳动和一定社会关系条件下的生产劳动。在将复杂劳动抽象为简单劳动的阶段中,马克思认为,生产劳动只是直接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在从抽象到具体的研究阶段中,马克思认为,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分工的细化,各种非物质生产劳动不断从直接生产物质产品的物质生产劳动中分离出来,这些非物质生产劳动与物质生产劳动紧密协作,共同生产物质产品,是生产物质产品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是生产劳动的组成部分;资本主义生产是社会化大生产,是社会上各种劳动联合、协作进行的生产劳动,是直接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的统一,物质劳动产品是社会上的物质生产劳动和为物质生产劳动服务的非物质生产劳动共同生产出来的。可是,过去人们却把马克思在科学抽象阶段得出的结论当成了马克思的生产劳动理论的全部,把马克思的生产劳动理论错误地理解为:只有直接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其他各种劳动都不是生产劳动。这个错误认识不但使人们错误地理解了马克思的生产劳动理论和劳动价值理论,也割裂了各种生产劳动之间的密切联系,无法认清各种生产劳动之间的比例关系和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规律性,使人们在经济建设中只重视物质生产劳动,轻视非物质生产劳动,使各种生产劳动之间的比例不协调,影响了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要正确理解《资本论》阐述的劳动价值理论,正确认识各种生产劳动之间的比例关系和相互作用的客观规律,实现社会经济的科学发展,建立和谐社会,就必须弄清马克思的生产劳动理论。</p><p> </p><p> </p><p> </p><p>第一章   马克思的生产劳动一般理论</p><p> </p><p>从个别到一般,再从一般到个别,从具体到抽象,再从抽象到具体,这是一切学科进行科学研究都必须采取的科学方法,也是马克思研究生产劳动问题时采取的科学方法。因此,要弄清资本主义生产劳动的特点和运动规律。要弄清社会主义生产劳动的特点和运动规律,首先必须弄清生产劳动一般的特点和运动规律,在弄清生产劳动一般的特点和运动规律以后,再用生产劳动一般的特点和运动规律认识一定生产关系条件下的生产劳动的特点和运动规律。《资本论》第一卷第五章阐述生产劳动一般理论的原因和目的就在于此。</p><p>            </p><p>一、  马克思关于生产劳动一般的</p><p>主要论述和分开论述的原因</p><p> </p><p> </p><p>1、生产劳动一般有两个含义</p><p>要弄懂马克思的生产劳动一般理论,首先必须懂得,生产劳动一般有两个含义。第一个含义是把生产劳动的社会性质和技术性质都抽象掉的生产劳动一般,这个含义也是生产劳动的定义;第二个含义是只把生产劳动的社会性质抽象掉,没有把生产劳动的技术性质抽象掉的生产劳动一般。因此,研究生产劳动一般的定义和范围时,首先必须弄清人们要研究的生产劳动一般是哪个含义的生产劳动一般,否则,就要犯张冠李戴的错误。《资本论》第一卷第五章阐述的生产劳动一般,是把生产劳动的社会性质和技术性质都抽象掉的生产劳动一般,是从简单劳动的角度考察的生产劳动一般。可是,有些人不知道生产劳动一般有两个含义,不知道《资本论》第一卷第五章阐述的生产劳动一般是把生产劳动的社会性质和技术性质都抽象掉的生产劳动一般,他们把《资本论》第一卷第五章阐述的生产劳动一般理解为只把生产劳动的社会性质抽象掉、没有把生产劳动的技术性质抽象掉的生产劳动一般,并用这个错误的理解向马克思的生产劳动一般理论发难。这是对生产劳动一般理论的无知,也是错误理解马克思生产劳动理论的原因之一。</p><p>2、生产劳动的定义和把生产劳动的社会性质和技术性质都抽象掉的生产劳动一般</p><p>马克思对生产劳动一般的阐述是从考察简单劳动过程开始的。或者说,马克思首先阐述的是把生产劳动的社会性质和技术性质都抽象掉的生产劳动一般。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五章,马克思说:“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过程。人自身作为一种自然力与自然物质相对立。为了在对自身生活有用的形式上占有自然物质,人就使他身上的自然力——臂和腿、头和手运动起来。当他通过这种运动作用于他身外的自然并改变自然时,也就同时改变了他自身的自然。他使自身的自然中沉睡着的潜力发挥出来,并且使这种力的活动受他自己控制。”因此,“劳动过程的简单要素是:有目的的活动或劳动本身,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如果整个过程从其结果的角度,从产品的角度加以考察,那么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表现为生产资料,劳动本身则表现为生产劳动”。(《资本论》第一卷,第201-202页)</p><p>如果就简单的生产劳动而言,马克思阐述的生产劳动一般的定义是再精辟、再准确不过了。生产劳动实际上是劳动者使用劳动工具作用于劳动对象的过程,是劳动者、劳动工具和劳动对象的统一,劳动者、劳动工具和劳动对象是生产劳动缺一不可的三个要素,缺了哪个要素都不能生产出劳动产品来,都不是生产劳动。但是,人们必须记住,这里说的生产劳动是简单的生产劳动,“这个从简单劳动过程的观点得出的生产劳动的定义,对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是绝对不够的。”(《资本论》第一卷,第205页)</p><p>那么,马克思明明知道“这个从简单劳动过程的观点得出的生产劳动的定义,对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是绝对不够的”,为什么还要从简单生产劳动过程上阐述一般生产劳动的定义呢?我认为:马克思这样做是由科学研究的客观规律决定的。科学研究的客观规律是:要认识具体的、个别的事物,首先要对具体的、个别的事物进行科学抽象,即从具体到抽象、从个别到一般,而后,再用科学抽象得出的结论来认识具体的、个别的事物,即从抽象到具体、从一般到个别。那么,该如何进行科学抽象呢?就生产劳动这个问题来说,科学抽象的最好办法是从最简单、最原始的生产劳动开始。因为历史的方法就是逻辑的方法、抽象的方法。从最原始、最简单的生产劳动开始研究,就把生产劳动的社会性质和技术性质等因素抽象掉了。</p><p>3、把生产劳动的社会性质抽象掉、但没有把生产劳动的技术性质抽象掉的生产劳动一般</p><p>马克思首先阐述把生产劳动的社会性质和技术性质都抽象掉的生产劳动一般是正确的。但是,科学抽象仅仅是科学研究的第一步,在科学抽象之后,还必须从抽象到具体,把在科学抽象阶段抽象掉的因素再考虑进去,应用从科学抽象中得来的结论来认识具体问题。否则,就要犯简单地、孤立地、静止地、片面地看问题的错误。马克思当然不会犯这样的错误。所以,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五章从简单劳动的角度考察或抽象地阐述生产劳动一般的定义之后,就在这个定义的注脚中注明:“这个从简单劳动过程的观点得出的生产劳动的定义,对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是绝对不够的。”(《资本论》第一卷,第205页)在第一卷第十四章,马克思又阐明: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产品从个体生产者的直接产品转化为社会产品,转化为总体工人即联合劳动人员的共同产品。总体工人的各个成员较直接地或较间接地作用于劳动对象。因此,随着劳动过程本身的协作性质的发展,生产劳动和它的承担者即生产工人的概念也就必然扩大。”(《资本论》第一卷,第556页)在《直接生产过程的结果》一文中,马克思进一步指出,各种劳动能力“以极其不同的方式参加直接的商品形成过程或产品形成过程(在这里说产品形成过程比较好)有的人多用手工作,有的人多用脑工作,有的人做监督者的工作,有的人做直接手工劳动者的工作或做十分简单的粗工,于是劳动能力的愈来愈多的职能被列在生产劳动的直接概念下”,“不管单个劳动者作为这个劳动者的单纯成员的职能距直接手工劳动是远是近,都完全无关”。(马克思《直接生产过程的结果》第106-107页)。</p><p>上面介绍的马克思的论述告诉我们,马克思绝没有把生产劳动仅仅看成是直接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而是把一切与物质生产劳动有关的、为物质生产劳动服务的各种非物质生产劳动都看成是生产劳动。</p><p>4、生产劳动一般包括的范围</p><p>从上面列举的马克思的论述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马克思已经把生产劳动一般的定义说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了。可是,对生产劳动一般都包括哪些具体劳动这个问题,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没有作具体的详细的论述。马克思这样做是正确的。因为,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劳动的范围必然日益扩大,许多新的生产劳动会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产生。例如,现在的信息生产劳动,马克思是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的,更不可能把它写进《资本论》。所以,马克思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对生产劳动一般包括哪些具体劳动这个问题作详细的论述。</p><p>虽然马克思没有详细的论述生产劳动一般都包括哪些具体劳动,但他却给了我们一个划分生产劳动一般的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标准。这个标准就是生产劳动的定义:“劳动过程的简单要素是:有目的的活动或劳动本身,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资本论》第一卷,第202页)有了这个划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标准,我们就可以根据这个标准弄清生产劳动一般究竟都包括哪些劳动了。也就是说,凡是具备生产劳动三要素的劳动就是生产劳动,不具备生产劳动三要素的劳动就不是生产劳动。</p><p>下面,我们就用生产劳动三要素这个划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标准,分析一下现在社会上存在的各种劳动,看看它们中间哪些劳动是生产劳动,哪些劳动是非生产劳动。首先分析教育劳动。教育劳动的目的是提高学习者的文化和技术水平,教育劳动的生产资料是学校、教具和试验室等,教育劳动的劳动对象是学生。所以,教育劳动具备生产劳动的三要素,是生产劳动。再分析文化劳动。文化劳动的目的是创造文化产品,如,书籍、电影、电视、戏剧等,文化劳动的生产资料是纸、笔、计算机等,文化劳动的劳动对象是社会生活。所以,文化劳动具备生产劳动的三要素,也是生产劳动。再分析旅游劳动。旅游劳动的目的是使劳动者在休息的同时了解历史知识、文化知识和风景名胜,旅游劳动的生产资料是旅游工具、风景名胜,旅游劳动的劳动对象是劳动者。所以,旅游劳动具备生产劳动的三要素,也是生产劳动。------。由此看来,教育劳动、文化劳动和旅游劳动等距离物质生产劳动很远的劳动都是生产劳动,商业劳动、科研劳动、管理劳动等具备生产劳动三要素的劳动当然更是生产劳动了。</p><p>看到我们理解的生产劳动的定义,有些人可能要说,生产劳动是指能够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否则,怎样区别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我认为,这个观点把具体的生产劳动与一般的生产劳动混淆起来了,犯了张冠李戴的错误。他们说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那是指具体的生产劳动,而我们现在研究的是一般的生产劳动。如果就具体的生产劳动而言,就资本主义生产劳动而言,生产劳动的确是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不生产剩余价值,亏损原有的价值,怎么能叫生产劳动?但是,如果就生产劳动一般而言,那么,生产劳动是指具备生产劳动三要素的劳动,只要具备生产劳动的三要素就是生产劳动。另外,如果认为只有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那么,那些亏损的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就不是生产劳动。这样的观点,在生产劳动一般的范围内能说得通吗?因此,用具体生产劳动的特征反对生产劳动一般的定义,是错误的。</p><p> </p><p>二、  从各种劳动产生的历史上认识</p><p>一般生产劳动包括的范围</p><p> </p><p>生产劳动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现在社会上存在的各种劳动都是为了提高社会的劳动效率、增加物质产品的生产,从物质生产劳动中分离出来的。这些劳动的产生也确实提高了社会的劳动效率、增加物质产品的生产。因此,从各种劳动产生的历史上和它们在物质产品生产过程中的作用上看,它们都是生产劳动。</p><p>在人类刚刚产生的原始社会初期,生产劳动只有直接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因为,当时的生产力水平很低,劳动者几乎没有什么劳动技术,劳动工具只是经过简单加工的木棒、石块等,劳动对象也只是天然的动物和野果。在这种情况下,不需要有专门制造石器和木棒的劳动者,也不需要有专门管理劳动的管理者。直接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者自己制造并使用这些工具进行生产劳动。直接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者在自己劳动的同时组织、管理其他劳动者进行生产劳动。管理劳动、制造劳动工具的劳动都由物质生产劳动者一个人承担。因此,在原始社会初期,生产劳动只限于直接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生产劳动者也只限于直接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者。</p><p>劳动工具对于生产劳动是十分重要的。“一般说来,劳动过程只要稍有一点发展,就已经需要经过加工的劳动资料。------。劳动资料不仅是人类劳动力发展的测量器,而且是劳动借以进行的社会关系的指示器。”《资本论》第一卷,第204页)因此,人类十分重视制造劳动工具。在原始社会初期,制造劳动工具的时间占去了劳动者的大部分劳动时间。在劳动产品出现一些剩余之后,人类就从直接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者中抽出有经验的劳动者专门修理、制造劳动工具。因此,专门修理、制造工具的劳动首先从直接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中分离出来。由于制造了劳动工具,劳动生产率提高了,生产的劳动产品增加了,增加的劳动产品就是制造劳动工具的劳动者和使用劳动工具的物质生产劳动者共同创造出来的。不同的只是,在剩余劳动产品没有出现之前,制造劳动工具的劳动与直接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的分离,是在同一个劳动者的不同劳动时间上的分离;在剩余劳动产品出现之后,制造劳动工具的劳动与直接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的分离,是在不同劳动者之间的分离。因此,制造劳动工具的劳动是生产劳动。</p><p>到了原始社会中、末期,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劳动产品出现了较多的剩余。这些剩余的劳动产品在存放过程中必然要损失一些,甚至全部损失。为了使这些剩余劳动产品在存放过程中不损失或少损失,就需要有人专门保管这些剩余劳动产品,因而出现了专门保管剩余劳动产品的保管劳动。这种专门保管剩余劳动产品的劳动属于生产劳动。因为保管劳动者的劳动减少了劳动产品的损失,少损失的劳动产品实际上是保管劳动者的劳动成果。所以,保管劳动是生产劳动。正如马克思指出的那样,“保管劳动产生于生产过程,这种生产过程只是在流通中继续进行,因此,它的生产性质只是被流通的形式掩盖起来了”。(《资本论》第二卷,第154页)</p><p>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生产劳动的规模不断扩大,生产劳动日益复杂化。要使大规模的复杂的生产劳动协调、有序地进行,需要有人专门进行生产劳动的组织管理工作。所以,又出现了专门组织管理生产劳动的管理劳动。“随着许多雇佣工人的协作,资本的指挥发展成为劳动过程本身的进行所必要的条件,成为实际的生产条件。现在,在生产场所不能缺少资本家的命令,就像战场上不能缺少将军的命令一样。”(《资本论》第一卷367页)很显然,这个不直接生产物质产品的管理劳动仍然是生产劳动的一部分。因为,是管理劳动者的劳动使直接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过程得以顺利进行,提高了劳动效率,产生了1加1大于2的整体效应。由于管理劳动而提高的劳动效率、增加的劳动产品实际是管理劳动者和直接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者共同生产出来的。所以,管理劳动也是生产劳动。但在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条件下,管理劳动具有二重性,即:资本家的管理劳动既有生产劳动的职能,也有资本的职能。因为资本家是天然的管理者,资本家的管理是专制的、强制的,资本家管理的目的是生产剩余价值,所以,资本家管理劳动的生产劳动职能被其资本职能掩盖着,人们也不谈资本家管理劳动的生产劳动职能。而在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条件下,管理劳动的资本职能没有了,它的生产劳动职能也就突显出来了。在现代化社会化大生产过程中,组织管理出经济效益已是尽人皆知的道理。所以,生产劳动中的组织管理劳动也是生产劳动。</p><p>由于生产力水平的进一步提高,生产社会化的进一步发展和商品交换的范围不断扩大,又出现了专门把原材料、半成品和商品从此地运往彼地的运输劳动。这种运输劳动也是生产劳动。因为人们对运输劳动的生产劳动性质没有争议,这里也就不赘述了。</p><p>从上面介绍的生产劳动发展的历史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在剩余劳动产品出现之后到社会化生产劳动产生之前,生产劳动一般至少包括五种劳动:一是直接生产物质产品的物质劳动,二是制造劳动工具的制造劳动,三是保管劳动产品的保管劳动,四是组织管理生产劳动的管理劳动,五是运输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的运输劳动。</p><p>但是,生产劳动的发展并未到此为止。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生产劳动日益复杂,每一种生产劳动又出现了许多分支,各种生产劳动相互结合又组成许多新的生产劳动。例如,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生产工具日益复杂,使用生产工具进行生产劳动的劳动者必须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技术水平,因而出现了专门从事文化教育和技术教育的教育劳动。这种教育劳动开始是由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进行的,如师傅带徒弟。但是,随着生产工具和生产工艺的复杂化,生产劳动需要劳动者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和技术水平,而要达到这个水平,需要从劳动者幼年开始进行长期的文化、技术教育。这样一来,传授知识和技术的教育劳动就从生产劳动的行列里分离出来,出现了专门从事文化、技术教育的教育劳动。从教育劳动产生的根源上说,教育劳动产生于物质生产劳动,因而应属于生产劳动的范畴。从教育劳动对物质生产劳动的作用上说,教育劳动也属于生产劳动。因为教师向学生传授知识和技术必然提高学生即未来劳动者的劳动能力,所以,未来劳动者的劳动能力中包含着老师的教育劳动,教师的教育劳动实际上是物化在学生的劳动能力之中了,学生在毕业后的劳动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劳动能力实际上是劳动者本身的劳动能力和老师的劳动能力的一部分的总和。老师的劳动能力间接地通过学生的劳动作用于劳动工具和劳动对象生产出物质劳动产品来。因此,教育劳动也是生产劳动。再如,为了发展更先进的生产工具和生产工艺,提高社会生产能力,需要有人专门研究生产工具和生产工艺,因而出现了专门进行基础理论研究、应用技术研究的科研劳动和试验劳动。这项工作开始也是由直接生产劳动者自己完成的——至今还有一部分直接物质生产劳动者担负此项工作。但是,为了取得更多更好的科研成果,需要有专门的劳动者从事科学技术的基础理论研究、应用技术研究和科学试验,因而产生了专门的科研劳动。这种科研劳动也是生产劳动。因为科研人员的劳动物化在新的生产工具和生产工艺当中去了,由于生产工具和生产工艺先进而提高的生产能力和增加的劳动产品实际上是科研人员付出的劳动和劳动成果,换句话说,科研人员的劳动体现在先进生产工具和生产工艺所产生的新增的生产能力上,是科研劳动增加了劳动产品的生产。因此,科研人员的科研劳动也是生产劳动。再如,由于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生产社会化的发展、商品交换范围的不断扩大,单个的保管劳动、运输劳动和销售劳动已经不能有效地保障商品流通顺利进行,于是,它们结合在一起,由此又产生了一种新的生产劳动形式——专门保管、运输和出卖商品的商业劳动。商业劳动中的保管、运输劳动是生产劳动,这个道理我们在前面已经讨论过了。商业劳动中的销售劳动在其独立产生之前也是由物质生产劳动者自己担任的——劳动者自己到市场上去出卖自己的劳动产品。因而,商业劳动中的销售劳动也是生产劳动。再如,由于生产日益社会化、复杂化,劳动的组织管理工作也日益复杂化和社会化。现代化的大生产不但在企业中需要有一定数量的有才干的组织者和管理者,而且在企业外部也需要由国家出面来组织、协调日益社会化、复杂化的生产、交换和消费活动。因而出现了工商、税务、质量监督、环保、海关、物价等管理劳动,当然也出现了计划发展部、商业贸易部、科学技术部、教育部等国家经济管理部门。这些管理劳动使整个社会生产活动更加规范有序,使社会生产能力较之没有管理的无序运动有较大提高,生产出的劳动产品也就自然增加很多,这增加的劳动产品实际上就是这些管理劳动者创造的。所以,国家管理劳动也是生产劳动。以此类推,为保证国家对社会生产活动的组织领导有效进行而设立的新闻出版、电视广播,为保证社会生产劳动顺利进行的消防、保安、医疗、防疫等劳动也都是生产劳动。因为正是这些劳动使社会生产得以顺利进行,顺利进行的社会生产劳动要比不顺利的社会生产劳动要多生产出很多劳动产品,这多生产出来的劳动产品就是这一部分劳动者创造的。就是文化、艺术、体育、旅游等劳动也是生产劳动的一部分。因为,在简单生产劳动或体力劳动过程中,人们消耗的主要是体力,要补偿这种消耗只要吃饱吃好、睡上一觉就可以恢复劳动能力。而在现代化大生产中,人们在生产过程中消耗的主要是精力,而消耗掉的精力,只是吃饱、吃好、睡一觉是无法完全恢复劳动能力的。它需要用较长时间的休息,并且用特殊的消费品来补偿,如参加旅游、娱乐、文体活动等。所以,文化、文艺、体育、旅游等部门的劳动实际上是一项帮助直接生产劳动者恢复劳动能力的劳动,直接生产劳动者恢复的劳动能力中有一部分劳动能力是由文化、文艺、体育、旅游等部门劳动者的劳动能力转化而来的,直接生产劳动者在恢复劳动能力后再进行生产劳动,他的劳动产品中实际上有一部分是由这些文化、文艺、体育、旅游等部门的劳动创造的,因此,文化、文艺、体育、旅游等部门的劳动也是生产劳动。顺便说一句,资本主义国家劳动者中旅游人员多、旅游时间长,并不完全是他们富有的象征,而是资本主义生产劳动复杂、 紧张的客观需要和必然产物。按照他们的劳动复杂及紧张程度来说,他们的旅游、休假时间不是太长了,而是太短了。</p><p> </p><p>三、  从生产与分配的关系上认识</p><p>生产劳动一般包括的范围</p><p> </p><p>马克思认为,劳动产品分配的一般规律是:生产决定分配。生产的形式决定分配的形式,劳动者生产的劳动产品的数量决定劳动者分配劳动产品的数量。也就是说,生产出来的劳动产品应该怎样分配,每个劳动者应该分配多少劳动产品,归根到底是由劳动者参与生产劳动的形式和生产的劳动产品的数量决定的。</p><p>马克思的这个分配理论是比较好理解的。撇开奴隶主、地主、资本家剥削劳动者剩余劳动等不合理的分配方式不说,一般来讲,谁参加生产劳动,谁才有权参加劳动产品分配;谁生产的劳动产品多,谁才能分配到较多的劳动产品。这是各种社会共同遵守的劳动产品分配的基本原则。正是因为有了这个劳动产品分配的基本原则,人们才发现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劳动产品分配制度的不合理性。马克思也是在生产与分配的一致性的基础上发现了资本家剥削工人剩余价值的不合理性。</p><p>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商业资本家、金融资本家、土地资本家不生产商品价值,但参与剩余价值的分配。有些人根据这一点说,马克思的价值生产与价值分配是不一致的。我认为,这样的理解是错误的。因为,马克思说商业资本家、金融资本家、土地资本家参与剩余价值分配,那是在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的产业资本家、商业资本家、金融资本家、土地资本家抽象为一个资本家、抽象为总资本家的情况下说的,是就不合理的剩余价值分配制度说的。如果把资本主义社会各个资本家作为一个总资本家,那么,各个资本家当然是不生产价值但参与剩余价值的分配。如果分别分析各个资本家企业剥削工人剩余价值的过程,结论就是这些资本家直接剥削他雇佣的劳动者的剩余价值。因此,这个例子并不说明马克思认为生产与分配是不一致的,恰恰相反,它说明马克思认为生产与分配是一致的。</p><p>总之,生产与分配是一致的。如果说生产与分配的一致性在资本主义社会和以前的各个社会还做不到,那么,在社会主义社会是必须要做到的。在社会主义社会必须实行不劳动者不得食的劳动产品分配原则。因此,要认识哪些劳动是生产劳动,哪些劳动是非生产劳动,还应该从它们在物质生产劳动中的地位和作用,在劳动产品分配中获得劳动产品的方式是上去看问题。有些人认为,这样分析生产劳动问题是“分配决定论”。我认为,这是用大帽子压人。这样分析问题,是从客观事实出发,怎么是“分配决定论”呢?</p><p>从社会主义中国建立的那一天开始,我党就坚决地贯彻生产与分配的一致性,实行按劳分配和不劳动者不得食的分配原则。从这一点上说,我们实际上已经把参与劳动产品分配的教育劳动、科研劳动、管理劳动、文化劳动和服务劳动等劳动都看成是生产劳动。如果把教育劳动、经济管理部门的劳动、基础科研部门的劳动、文化文艺部门的劳动等都排斥在生产劳动范围之外,那就不应该分配给他们劳动产品。这样做显然是错误的。实践已经证明,不但应该分配给他们劳动产品,而且应该分配给他们较多的劳动产品。为什么呢?因为这些劳动在物质产品生产过程中付出了质量较高、数量较多的劳动,他们在物质产品生产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正如我在前面已经说过的那样:教育劳动者通过自己的劳动使直接参加物质产品生产的劳动者提高了知识水平和技术水平,即提高了劳动能力,从而增加了物质劳动产品的产量;科学技术劳动者通过自己的劳动提高了物质劳动产品生产的机器设备的技术水平和生产工艺水平,从而提高了直接从事物质产品生产的劳动者的劳动效率,增加了物质劳动产品的产量;国家经济管理部门的劳动者通过自己的劳动,使直接生产物质劳动产品的企业有一个好的经济环境,使企业的生产、流通顺利进行,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增加物质劳动产品的产量,等。通过教育、科研、国家管理劳动者的劳动而增加的物质劳动产品的产量,实际上就是这些劳动者与直接从事物质劳动产品生产的劳动者联合生产出来的。因此,应该分配给这些劳动者以相应数量的物质劳动产品。</p><p>有人把非物质生产劳动参与劳动产品分配的形式叫做劳动产品的二次分配。其实,不管是劳动产品的一次分配,还是二次分配,实质就是参与劳动产品分配。劳动产品的二次分配就是这些非物质劳动者参加物质生产劳动者的劳动产品分配,而参加劳动产品分配的原因就是他们参加——间接地参加了物质劳动产品的生产劳动过程。因为他们间接地参加了物质劳动产品的生产劳动过程,物质生产劳动者才应该向他们提供相当于他们付出劳动量的物质劳动产品。</p><p>有人把非物质生产劳动者参加物质劳动产品二次分配的分配形式称之为与物质生产劳动者交换劳动,或者称之为交换劳动产品。我认为这样认识也许是对的。但它恰恰证明生产与分配是一致的。因为,物质劳动产品的二次分配就是物质生产劳动者与非物质生产劳动者交换劳动,就是交换劳动产品。非物质生产劳动者用自己生产的非物质劳动产品交换物质生产劳动者生产的物质劳动产品。但是,人们不要忘记:交换也是分配,是社会范围内的劳动产品分配。物质生产劳动与非物质生产劳动交换劳动或者交换劳动产品的实质就是分配他们共同生产出来的物质劳动产品。非物质生产劳动者与物质生产劳动者交换劳动,就是为物质生产劳动提供服务,这种服务可能是直接参与物质生产劳动过程,也可能是间接参与物质生产劳动过程,如参与劳动力的生产过程,但是,不管是直接参与物质产品的生产劳动过程(如管理劳动),还是间接参与物质产品的生产过程,参与劳动力的生产过程(如文化劳动),实质都是与物质生产劳动者共同进行生产劳动,物质劳动产品是他们共同生产出来的。交换劳动实质是间接参加物质产品生产的非物质生产劳动者向直接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者取回相当于自己付出劳动量的劳动成果,物质生产劳动者向非物质生产劳动者支付相当于他们付出的劳动量的物质产品。所以,参加交换劳动或劳动产品的双方都是生产劳动,间接参加物质生产劳动的非物质生产劳动也是生产劳动。</p><p>非物质生产劳动者与物质生产劳动者交换劳动或交换劳动产品这个事实告诉我们,非物质生产劳动者的劳动成果最终也反映在物质产品上,也就是说,非物质生产劳动的劳动产品虽然是服务,但他们提供的服务通过物质生产劳动者的劳动最终生产出物质产品。直接从事物质产品生产的劳动者从非物质生产劳动者那里获得服务或非物质产品,目的是为了提高或恢复自己的劳动能力、提高企业的机器设备的科学技术水平,增加物质劳动产品的生产,所以,他们的劳动成果中有一部分是非物质生产劳动者的劳动成果。非物质生产劳动者为物质生产劳动者服务的直接目的是交换回来物质劳动产品,但从社会的角度上看是为了增加物质产品的生产,也确实增加了物质产品的生产,社会的物质产品是物质生产劳动者与非物质生产劳动者联合生产出来的。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生产劳动是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的本来意义。生产劳动必须是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这是毫无疑义的。但是,生产物质劳动产品的不仅仅是直接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它还包括间接参与物质产品生产的非物质劳动和服务劳动。我们说非物质生产劳动也是生产劳动,主要根据就是他们的劳动能够提高物质生产劳动者的劳动能力,能够增加物质产品的生产。</p><p>非物质生产劳动者与物质生产劳动者交换劳动、交换劳动产品的这个事实告诉我们,一个国家的经济水平最终还是表现在物质劳动产品的生产能力上,一个社会各种劳动的发展最终还是表现在这个社会的物质产品的数量和质量上面。因此,要发展经济首先就要千方百计地增加物质劳动产品的生产。</p><p>非物质生产劳动者与物质生产劳动者交换劳动、交换劳动产品的这个事实还告诉我们,要提高社会的物质产品数量、质量,不但要发展直接生产物质产品的生产劳动,而且要发展非物质生产劳动,通过发展教育、科研、服务等劳动来提高劳动者的科学技术水平,提高生产工具的科学技术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物质产品的生产。但是,各种非物质劳动的发展不能离开增加物质劳动产品这个根本目的。非物质生产劳动的存在是为了提高社会的物质劳动产品的生产能力。如果非物质劳动不能提高整个社会生产物质产品的能力,生产的物质产品不丰富,那么,这些非物质生产劳动就是无效劳动,这些非物质劳动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因此,这些非物质劳动是不是生产劳动,关键是看它是不是为直接生产物质产品的生产劳动服务,能不能帮助直接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者恢复、提高劳动能力和技术水平,能不能帮助直接生产物质产品的企业提高机器设备的技术水平,归根到底是看它能不能与直接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者交换到物质产品。非物质生产劳动的劳动产品——服务劳动和文化作品能够交换到物质劳动产品才是生产劳动。而要使这些非物质劳动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动力,条件之一是这些非物质劳动必须与物质劳动保持适当的比例,使非物质劳动必须与物质劳动协调发展。</p><p>  当然,我们这样认识生产劳动问题并不是要把社会上的一切非物质生产劳动都说成是生产劳动。我认为,军队、政党、宗教、慈善福利机构等部门的劳动就不是生产劳动,一切危害社会、危害他人的劳动更不是生产劳动。</p><p> </p><p>四、错误理解马克思的生产劳动一般理论的主要原因</p><p> </p><p>从上面介绍的马克思关于生产劳动一般的论述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马克思已经把生产劳动一般的定义和范围说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了。可是,人们为什么还是不能正确理解马克思的生产劳动理论呢?</p><p>我认为,主要原因有四个:</p><p>一是教条主义在作怪。马克思的生产劳动一般理论是科学的、系统的。但是,为了避免论述上的重复性,马克思把这些科学的、系统的生产劳动一般理论拆开,分散到《资本论》的各个篇、章中去论述,并随着全书的逐步展开和深入而逐一与读者见面。这样的论述方法是正确的,但也给人以不连贯、不系统的感觉。当然,如果认真、全面阅读《资本论》,就会知道马克思的生产劳动一般理论是科学的、系统的。只有那些没有认真、全面阅读过《资本论》的人才会认为马克思的生产劳动一般理论是不科学、不系统的。因此,要弄清马克思生产劳动一般理论的本义,必须把马克思分散到《资本论》各篇章的生产劳动一般理论的各个部分联结起来去理解。可是,有些人不懂得这一点。他们把马克思的生产劳动一般理论的某一部分,甚至是某一句话作为马克思的生产劳动一般理论的全部。有的根据马克思的这一句话,说生产劳动一般是直接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有的根据马克思的另一句话,说生产劳动一般包括一切社会劳动。结果违背了马克思生产劳动一般理论的本义,犯了教条主义的错误。</p><p>     二是受错误思想的干扰。过去人们一直以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的内容是,只有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者的活劳动才创造价值。有些人根据这个错误的认识认为,既然只有生产物质产品劳动者的活劳动才创造价值,那么,生产劳动一般当然是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很显然,这样认识生产劳动一般问题是错误的。第一,这样认识问题违背了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基本原则。科学研究最重要是原则是从客观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脱离实际,只靠推理,得到的结论必然是错误的。第二,这个推理的前提是错误的。科学研究离不开推理,但推理的前提必须是正确的。拿一个不正确或正在争论的观点作为推理的前提,结论当然也是错误的,也会引起争论。“只有物质劳动者的活劳动才创造价值”这个认识是错误的,把它作为推理的前提,得出的结论必然是错误的。实际上,能够创造价值的不仅仅是直接生产物质产品劳动者的活劳动,一切直接和间接参与物质产品生产的劳动都是创造价值的源泉,生产劳动的各个要素也是创造价值的源泉。</p><p>     三是把生产劳动一般与一定生产关系条件下的生产劳动混淆起来了。在讨论什么劳动是生产劳动一般这个问题时,有人把能不能生产剩余劳动作为区别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标准。认为,生产劳动就是能够生产出剩余劳动的劳动。这种认识的错误在于,他们把生产劳动一般与一定生产关系条件下的生产劳动混为一谈。因为,能够生产出剩余劳动的劳动是具体的、一定生产关系条件下的生产劳动,是资本主义的生产劳动。用具体的、一定生产关系条件下生产劳动来认识生产劳动一般,犯了张冠李戴的错误,也认不清生产劳动一般的本质。例如,如果用能否生产出剩余劳动作为认识生产劳动一般的标准,那么,在原始社会的前、中期,劳动者的劳动大多是不能生产剩余劳动产品的,能因此说这个时期劳动者的劳动不是生产劳动吗?在现代社会中,每年都有成千上万的生产物质产品的企业亏损,能说这些企业的劳动者的劳动不是生产劳动吗?相反,赌场里的赌徒有时也能赢钱,妓院里的妓女也能赚钱,你能说这些赌徒、妓女是生产劳动吗?因此,就生产劳动一般而言,区别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标准就是是否具备生产劳动的三要素,与能否生产剩余劳动无关。</p><p>四是不懂得科学研究的客观规律。凡是有一点科学研究知识的人都知道,科学研究的客观规律是:要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运动规律,首先必须进行科学抽象。而科学抽象的最好办法是先从事物的最初、最原始、最简单的形式开始,。因为,历史的方法就是逻辑的方法、抽象的方法。事物发展的最初、最原始、最简单的形式实际上就是把复杂事物的非本质的因素抽象掉。抽象掉了复杂事物的非本质因素,事物的本质也就显现出来了。所以,科学研究不进行科学抽象不行,不从事物发展的原始形式、简单形式开始也不行。所以,马克思从简单的生产劳动开始研究生产劳动一般问题。但是,科学抽象方法只是科学研究的第一步,要认识事物的全貌和具体特征,要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运动规律,还必须从抽象到具体、从一般到个别,运用科学抽象的结论来认识事物发展各个阶段的、具体的、复杂的特征,也就是,把科学抽象阶段抽象掉的非本质因素再考虑进去。这样才能避免犯简单的、片面的、孤立的、静止的看问题的错误。可是,有些人不知道科学研究的这个客观规律。有的不知道科学抽象的重要性,企图不经过科学抽象直接认识复杂的事物,认识生产劳动的复杂形式,结果是“老虎吃天、无从下口”,认不清生产劳动的本质;有的则只知道科学研究的第一步,把自己的认识停留在科学抽象的水平上,知道了从简单生产劳动过程得出的生产劳动的定义就完事大吉了,结果犯了简单的、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看问题的错误。认为生产劳动是直接从事物质产品生产的劳动的人就犯了这样的错误。</p><p> </p><p>五、正确认识马克思生产劳动一般理论</p><p>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p><p> </p><p>首先,必须选对看问题的角度。现在的生产劳动是社会化生产劳动,是复杂的生产劳动,是全社会绝大多数成员、全社会各行各业协作进行的生产劳动。在社会化生产劳动中,各个劳动部门必须保持正确的比例关系,必须协调发展。如果各个劳动部门的比例不正确、或者是哪一个劳动部门的工作上不去,如教育、科技、旅游、宣传等部门工作上不去,整个社会生产都无法顺利进行,都不能快速发展,物质产品生产的就不多。因此,要快速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必须树立科学发展观,必须保持物质生产劳动与非物质生产劳动的正确比例关系,必须使各种劳动之间协调发展。现在,人们已经认识到了这个道理,制定了科学发展观、注意调整经济结构,重视发展服务业、旅游业等非物质生产劳动。也正是由于国家制定了科学发展观、注意调整经济结构,重视发展服务业、旅游业等非物质生产劳动,才使国民经济健康、快速地增长。既然如此,我们有什么理由把这些劳动部门的劳动称作非生产劳动呢?</p><p>其次,必须透过现象看本质。在社会化大生产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全社会各种劳动联合进行生产劳动的本质被社会分工和各行各业的相对独立性掩盖着。尤其是在资本主义社会,生产资料私有制把本来是互相联系、互相协作的联合劳动割裂得支离破碎,相互协作的不同行业和不同劳动部门由于自身的利益而互相制约、互相对立。这些表面现象很容易蒙住人们的眼睛,使他们看不到各行各业的劳动者联合进行生产劳动、共同生产劳动产品的本质。因此,在研究生产劳动一般定义和范围的时候,我们应该学会透过现象看本质,不能被各种生产劳动相对独立的表面现象所蒙蔽。</p><p>第三,必须弄清生产劳动中“生产”的真正含义。有人根据马克思说资本主义生产劳动是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的观点,认为“生产劳动”就是生产剩余价值或剩余劳动产品的劳动。我觉得这个观点站不住脚。因为,1、我们讨论的是生产劳动一般。而生产劳动一般的生产劳动与生产成本无关。因为,当人类刚开始进行生产劳动时,他们的生产劳动并不能生产剩余劳动产品,只是当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时,人们的生产劳动才产生一定的剩余劳动产品。因此,就生产劳动一般而言,生产劳动的定义只能是,具有生产劳动三要素的劳动就是生产劳动,即,具有劳动者、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三个要素的劳动就是生产劳动。2、如果把生产劳动一般规定为生产剩余劳动产品的劳动,那么,全世界每年都几万乃至几十万家生产物质产品的企业因生产不出剩余劳动产品而倒闭。难道能因此而否认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也是生产劳动吗?事实上,就生产劳动一般的生产劳动定义而言,生产劳动中“生产”这个词是有其特定的含义的。这个特定的含义就是马克思说的:“如果整个过程从其结果的角度,从产品的角度加以考察,那么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表现为生产资料,劳动本身则表现为生产劳动。”(《资本论》第一卷,第205页)3、生产劳动必须是能生产剩余劳动产品的劳动这个定义,是生产劳动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事情。到了这个时候,生产劳动的定义已不再是生产劳动一般,而是具体的生产劳动、是特殊的生产劳动,是一定生产关系条件下的生产劳动。把生产劳动一般混同于生产劳动特殊或具体生产劳动,违背了经济理论研究的逻辑要求,它当然不能作为反对生产劳动一般定义的理由。</p><p>    第四,要辩证地看待各种劳动之间的关系。非物质生产劳动为物质生产劳动服务是一个客观事实。但是,从现象上看,非物质生产劳动在为物质生产劳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并不能直接生产出物质产品来。有些人就是根据这个表面现象说非物质劳动不能生产出物质产品,说非物质劳动不是生产劳动。这样看生产劳动问题,犯了孤立地、静止地、片面地看问题的错误。因为,非物质劳动在为物质劳动服务的当时是不能生产出物质产品,但是,通过非物质劳动的服务使直接生产物质产品的生产劳动者提高了技术水平,使企业的机器设备提高了技术水平,就使劳动者在下一个生产过程中能够增加物质产品的生产。非物质生产劳动为物质生产劳动服务是一个连续不断的过程。非物质生产劳动为物质生产劳动服务虽然在当时不能马上生产出物质产品,但前一个或前几个非物质生产劳动为物质生产劳动服务的结果会在这个生产劳动过程中体现出来,这实际上就等于是非物质生产劳动为物质生产劳动服务能够直接生产出物质产品来。所以,为物质生产劳动服务的非物质生产劳动是能够生产物质产品的。这是辩证地看待物质产品生产过程的必然结果。</p><p>     对于非物质生产劳动为物质生产劳动服务能生产物质产品这个问题,还可以从劳动力价值形成的角度来认识。例如,教育劳动、文化劳动、服务劳动等非物质生产劳动为物质生产劳动者服务,提高了物质生产劳动者的劳动能力,物质生产劳动者的劳动力价值就增加了。因此,在劳动产品分配的过程中应该按照增加了的劳动力价值分配给物质生产劳动者劳动产品,而后再由社会或物质生产劳动者把增加的劳动力价值分给教育劳动、文化劳动等非物质劳动者。简单地说,受过教育的物质生产劳动者比没有受过教育的物质生产劳动者能够多生产物质劳动产品,这多生产出来的劳动产品是教育劳动通过学生的劳动生产出来的,学生应该从自己分得的劳动产品中拿出一部分还给老师。问题的实质就是这样,我们也应该这样来认识问题。</p><p> </p><p> </p><p> </p><p> </p><p> </p><p> </p><p> </p><p> </p><p> </p><p> </p><p> </p><p> </p><p> </p><p> </p><p>第二章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劳动的特点和范围</p><p> </p><p>科学研究的正确方法是:从具体到抽象、再从抽象到具体,从个别到一般、再从一般到个别。因此,弄清生产劳动一般的定义和范围之后,还必须应用马克思的生产劳动一般理论来研究具体的生产劳动问题,研究一定生产关系条件下的生产劳动问题,研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劳动问题。</p><p> </p><p>一、弄清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劳动的</p><p>特点和范围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p><p> </p><p>看到我们要研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劳动的特点和范围,有人说,这是在搞“姓社”“姓资”的争论,还是按邓小平说的,不要争论了。我认为,此言差矣!要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必须弄清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发展规律。不弄清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发展规律,怎么能顺利地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而要弄清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发展规律,不弄清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劳动的特点和范围怎么行?</p><p>首先,生产劳动总是个别的、具体的,总是在一定社会生产关系条件下存在和发展的。因此,在弄清生产劳动一般的定义和范围之后,还必须从一般到个别、从抽象到具体,应用科学抽象得出的结论认识各种社会生产关系条件下的生产劳动的特点和范围。如果不研究具体社会形态下生产劳动的特点和范围,那就违背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这个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就会犯孤立地、静止地、片面地看问题的错误,也违背了科学抽象的根本目的——科学抽象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研究具体问题提供理论武器。因此,在研究了生产劳动一般这个问题之后,我们再来研究具体的生产劳动问题,研究一定社会生产关系条件下的生产劳动的特点和范围。</p><p>其次,弄清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劳动的特点和范围,是认识社会主义生产劳动发展规律即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规律的基础和前提。要搞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必须弄清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那么,怎样弄清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我认为,要弄清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首先必须弄清社会主义生产劳动的特点和运动规律。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就是社会主义生产劳动中的各种生产劳动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规律。而要弄清各种生产劳动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规律,首先必须弄清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劳动的特点和种类。所以,弄清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劳动的种类和各种生产劳动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规律,是认识社会主义生产劳动发展规律即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规律的基础和前提。</p><p>第三,弄清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劳动的特点和范围,是团结全社会各种劳动者同心同德建设社会主义需要。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管人们去不去争论,社会主义生产劳动与非社会主义生产劳动总是客观存在的。如果不加区分,就可能把本来是社会主义生产劳动看成是非社会主义生产劳动,这样势必使一部分看似非社会主义生产劳动的社会主义生产劳动的劳动者背着包袱进行生产劳动,没有生产劳动积极性。例如,我国现在的个体工商业者是马克思“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理论的实践者,是社会主义生产劳动的一部分。可是,我们过去却一直把他们看成是非社会主义生产劳动。他们的社会地位和政治权利也远不如生产资料公有制企业的劳动者,他们自己也觉得比别人矮一头,结果是没有人愿意成为个体工商业者。如果我们认识到个体工商业者也是社会主义生产劳动者,并使他们的政治、经济地位与生产资料公有制企业的劳动者一样高,那么,我国的个体工商业就一定会有很大的发展,劳动者就业问题也就不那么难解决了。</p><p> </p><p>二、正确认识一定生产关系条件下的生产劳动的途径和方法</p><p> </p><p>上面的讨论告诉我们,认识一定生产关系条件下的生产劳动是十分必要的。那么,什么是一定社会生产关系条件下的生产劳动?对于这个问题,人们现在的认识还不尽相同。有些人认为,不同社会的生产劳动,根本区别在于生产劳动的目的不同,并据此断言,资本主义的生产劳动就是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社会主义的生产劳动就是为了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而进行的劳动。我认为,这种观点是片面的,是不符合客观实际和不符合马克思生产劳动理论的。</p><p>首先,从概念上看,所谓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条件下的生产劳动,就是指从生产关系角度考察的生产劳动。关于这一点,马克思明确指出:“这种决定不是由劳动的实质的效果,劳动生产物的性质,劳动当作具体劳动所产生的效果决定的;那么是由劳动依以实现的一定的社会形态、即社会生产关系决定的。”(《剩余价值学说史》第一卷247页)所以,单单用生产目的这个标准来确定一定社会生产关系条件下的生产劳动,是不正确的。</p><p>其次,所谓一定社会生产关系条件下的生产劳动也不是从生产关系的某一方面考察的生产劳动,而是从生产关系的各个方面,从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各个方面考察的生产劳动。关于这一点,马克思说,资本主义“生产劳动只是劳动力在资本主义过程内部发生作用的整个生产关系、形式和方法的概念的表现”。(转引自于光远《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探索<一>》194页)因此,要认清资本主义生产劳动的本质,就必须把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描述一番。</p><p>第三、即使生产目的能够作为区分不同社会形态或社会生产关系条件下生产劳动的标准,那也不能把是否生产剩余价值作为判断资本主义生产劳动的唯一尺度,把是否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作为判断社会主义生产劳动的唯一尺度。这是因为,任何一个具体的、一定社会生产关系条件下的生产劳动,其生产劳动的目的都有两个:一个是生产社会需要的物质文化生活用品,一个是生产适合统治阶级需要的生产关系。在生产劳动的这两个目的中,第二个生产劳动的目的较之第一个生产劳动的目的更重要。例如,资本主义生产劳动的目的是获得剩余价值,但是,如果资本家剥削的剩余价值如果不是用于再生产,而是用于每个劳动者或整个社会,就不会再生产出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如果不能再生产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资本主义制度就要灭亡,所以,资本主义积累也是资本主义生产劳动的一个重要特征。再例如,社会主义生产劳动的目的是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但是,如果把生产出来的劳动产品都分配掉,不实行公共积累,生产资料公有制就不能巩固和发展,就不能再生产出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社会主义制度就要灭亡。所以,实行公共积累是社会主义生产劳动的重要特征。</p><p> </p><p>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劳动的主要特点</p><p> </p><p>前面研究了生产劳动一般的定义和范围和一定生产关系条件下生产劳动的定义和范围。这两个研究为我们认识社会主义生产劳动的特点提供了理论武器,有了这个理论武器,什么是社会主义生产劳动这个问题就比较容易搞清楚了。事实上,有些人通过上面的研究已经知道了什么是社会主义生产劳动了。尽管如此,我还是想浪费点笔墨就这个问题再赘述一下。</p><p>第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劳动是劳动者直接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的劳动。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社会上的各种生产劳动本来就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协作的统一体,劳动者应该直接与生产资料相结合,劳动者之间应该直接联合进行生产劳动。但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生产资料私有制把本来是一个整体的生产劳动分割成一个个相互独立、互相倾轧、尔虞我诈的无数个个体,劳动者只有在出卖劳动力的情况下才能与生产资料相结合,才能使用生产资料进行生产劳动。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分离使社会化大生产不能顺利、高效进行。这些资本主义社会的弊病在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条件下有了得以克服的基础和可能。</p><p>当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不能完全实行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直接结合。因为,这时的生产力水平还不高,劳动还没有成为人民生活的第一需要,劳动者之间的劳动能力差别还很大,在这种情况下,要使劳动者努力学习科学技术、积极参加生产劳动,首先必须根据每个劳动者的劳动能力正确分配劳动岗位,即实行竞争上岗,而后按照岗位工资加奖金的原则分配劳动产品。这样一来,生产资料公有制条件下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结合的方式,与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劳动力的买和卖,从形式上看差不多,但本质上是有很大区别的。根本的区别是:土地、矿山、河流、森林及其收益归劳动者所有,进城务工的农民有自己的土地。</p><p>由于同样的原因,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企业也不能象过去那样吃国家的“大锅饭”,而应该让每个企业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而要正确实行企业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既保障企业之间在实行这种管理方法之后在收入上平等,就必须根据企业占有的生产资料的价值来提取生产资料占有税。(这样的政策现在还没有实行,但必须要实行,不实行就没有平等,就不是生产资料公有制)这样一来,国家和企业之间的关系也与以前和现在发生了变化。</p><p>第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劳动是在国家宏观调控的指导下,全社会各种生产劳动者联合协作进行的劳动。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企业之间的联合、协作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除了公有制企业之间的联合、协作之外,还有大量非公有制企业与公有制企业直接进行联合生产劳动。由于公在制企业决定这些企业的存在和发展,这些企业也就成为社会主义生产劳动中的一个成员,它们的生产劳动也就成为社会主义生产劳动的一部分。没有直接与公有制企业进行联合劳动的非公有制经济,他们的生产劳动也是在国家宏观调控的范围之内,并且间接地与公有制经济发生这样或那样的经济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说,他们也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建设者,他们的劳动也就或多或少地带有社会主义生产劳动的性质。至于个体经济,它们本身就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劳动。因为马克思说,公有制就是“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p><p>第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劳动是为了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进行的有益劳动。生产劳动本来就是人类为了自身存在和发展而进行的生产物质、文化产品的有益劳动。但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这个劳动目的被扭曲了。在资本家看来,只有能够带来利润或能产生剩余价值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只要能产生利润,不论是生产面包还是生产毒品,不论是开妓院还是开赌场,都是生产劳动,不能产生剩余价值的劳动就不是生产劳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之后,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被扭曲的生产劳动目的又被恢复了本来面目。社会主义制度从建立之日起就把社会主义生产劳动的目的定为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社会主义制度一建立就宣布取缔赌场、妓院,禁止生产和吸食毒品。也就是说,社会主义生产劳动的目的有两个:一是生产出物质、文化产品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二是生产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也就是说,不能生产出物质、文化产品的劳动不是社会主义生产劳动;有害于社会和人民的生产劳动如生产毒品、出版淫秽书刊、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和盗版侵犯专利权的劳动也不是社会主义生产劳动。</p><p>    第四,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生产劳动是能够向社会提供税收,进而能够向社会提供公共积累的劳动。我们在前面提到,社会主义生产劳动不仅要生产出物质文化产品来,而且要再生产出一个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来。而要能够实现这一点,就必须实行公共积累。因为公共积累是扩大社会再生产和再生出一个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唯一物质条件。所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生产劳动必须是能够向社会提供税收进而提供公共积累的劳动。不能向社会提供税收,不能为社会提供公共积累的劳动就不是社会主义生产劳动。就我们现在的税收制度而言,国有企业上缴的利润是公共积累的主体,国有企业上缴的所得税也是属于为社会提供公共积累的税收。在其它所在制企业和个人缴纳的各种税收中,有一部分是属于维持社会简单再生产的税收,如增值税、流转税等,有一部分也是属于向社会提供公共积累的税收,如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因此,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非公有制经济中,有一部分企业和个人因为向社会缴纳了具有公共积累性质的税,跨进了社会主义生产劳动的范围。因此,还把这些非公有制经济当作非社会主义经济就大错特错了。</p><p>第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生产劳动是劳动者之间平等交换、友好协作的生产劳动。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生产劳动成了资本家榨取剩余价值的手段,劳动者为了自身的存在和发展不得不出卖劳动力为资本家劳动。这种劳动的特点造成了劳资双方的不平等,决定了劳资双方的对立和对抗。资本家为了榨取更多的剩余价值而想方设法延长劳动时间,增加劳动强度,压低工人工资,摧残工人的身心健康。工人为了自身的利益不得不消极怠工、制造麻烦甚至奋起反抗。这种对立和对抗都是因劳资之间的不平等引起的,它不仅仅造成资本主义经常发生的罢工、罢市,而且影响了社会生产能力的发挥,违背了人权原则和人道主义原则。这样的经济制度当然应该废除。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建立为解决劳资之间的不平等提供了最基本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基础。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建立从根本上消灭了劳资双方的对立,工人们可以在自己当家作主的企业中进行生产劳动,再也没有人进行类似延长劳动时间,增加劳动强度、压低工人工资等奴役工人欺压工人的活动。就是在非公有制企业中,许多开明的企业主在社会主义政权和法律的震慑下,也采取和社会主义企业相同的办法来管理企业。他们把企业盈利的基点放在技术创新和对市场需求的适应上,把企业管理的基点放在调动工人积极性上,把提高劳动效率的基点放在改进生产设备或生产条件上。因此,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许多非公有制企业的生产劳动也具有平等交换,友好协作的社会主义生产劳动特点,从这一点上说,他们的生产劳动也具有社会主义生产劳动的性质。当然,有一些非公有制企业还像资本主义社会的资本家那样延长劳动时间、奴役、打骂工人,克扣工资。对于这些非公有制企业来说,他们的劳动当然不能算是社会主义生产劳动。</p><p>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社会主义的生产劳动必须是劳动者能够当家作主的生产劳动,其中最重要的是,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必须有参与企业生产经营的决策权,有选择企业领导的民主权。因此,公有制企业是否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劳动者是否能够真正参与企业的决策,是判断公有制企业是否是社会主义生产劳动的主要标志。私有制企业也必须建立工会,通过工会对资本家的生产经营进行监督,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p><p> </p><p>四、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劳动的范围</p><p>    </p><p>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知道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劳动的特点是劳动者直接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的劳动,是在国家宏观调控的控制下,全社会各种生产劳动者联合协作进行的生产劳动;是为了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进行的有益劳动;是能够向社会提供税收和能够向社会提供公共积累的劳动;是劳动者之间平等交换、友好协作、共谋发展的劳动,等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劳动的这些特点告诉我们:凡是具备这些特点的劳动都是社会主义生产劳动。具体说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劳动包括:劳动者直接与生产资料结合的生产资料公有制企业的劳动,与生产资料公有制企业直接进行协作的其它所有制企业的劳动,满足社会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劳动,为社会提供公共积累和税收的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劳动,与其它所有制企业平等交换、友好协作、共谋发展的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劳动。</p><p>    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劳动包括的范围中可以看出,生产资料公有制企业如果不能为社会提供公共积累和税收,不能生产出来满足社会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劳动产品,不能与其它所有制企业平等交换、友好协作、共谋发展也不是社会主义生产劳动;各种非公有制企业如果能为社会提供公共积累和税收,能生产出来满足社会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劳动产品,能与其它所有制企业平等交换、友好协作、共谋发展也是社会主义生产劳动。因此,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劳动不是以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形式来划分的,而是从生产关系的各个方面来划分的。我们应该消除以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形式来划分社会主义生产劳动和非社会主义生产劳动这个偏见,正确对待那些为社会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体劳动者,因为,他们也是社会主义生产劳动。</p><p> </p><p> </p><p> </p><p>第三章      生产劳动的种类及各种生产劳动</p><p>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客观规律</p><p> </p><p>上面,我们研究了生产劳动一般的定义和范围。从那里了解到,生产劳动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断扩大自己的范围,生产劳动的种类会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越来越多。那么。生产劳动究竟有多少种?生产劳动的种类是如何划分的?各类生产劳动之间的比例是怎样的?它们之间是怎样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这一章就来研究这些问题。</p><p> </p><p>   一、划分生产劳动种类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p><p> </p><p>1、划分生产劳动种类是认识社会经济结构、保持社会经济科学发展的基础</p><p>在第一章中,我们研究了生产劳动一般的定义和范围问题。从那里了解到,生产劳动不仅包括直接生产物质产品的物质生产劳动,而且还包括各种商业劳动和非物质生产劳动,物质劳动产品是这些生产劳动共同生产出来的。因此,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我们必须树立“社会生产力”这个“新”观念,(我之所以把这个“新”字加上引号,是因为这个概念实在不是什么新概念,而是马克思在150多年前就已提出来的旧概念,只是人们没有认识到罢了)全面发展各种生产劳动,即:不但要大力发展物质生产劳动,而且要大力发展商业生产劳动和各种非物质生产劳动。通过全面发展这些生产劳动来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加物质劳动产品的生产。</p><p>要树立社会生产力这个新概念,全面发展社会生产力,首先要弄清各种生产劳动之间的正确的比例关系。要知道,一个国家内部的各种生产劳动是有其客观的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比例关系的。在一定的生产力水平的基础上,这些生产劳动之间的比例是固定不变的。只有按照各种生产劳动之间的客观的正确的比例关系来发展各种生产劳动,才能使社会经济科学、健康、快速发展。否则,各种生产劳动之间的比例失调,不但会造成巨大的人力、物力浪费,经济发展的速度也要慢下来。因此,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首先必须认清社会生产力内部各种生产劳动之间正确的比例关系,并在经济建设的实践中保持各种生产劳动之间适当的正确的比例关系。众所周知,我们过去是不懂得这个道理的,在经济建设实践中往往只重视物质生产劳动,忽视了商业劳动和非物质生产劳动的发展,致使各类生产劳动之间比例失调,严重影响了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现在,我们应该痛定思痛,抛弃过去的陈腐观念,树立科学的正确的发展观,按照生产劳动中各类生产劳动的正确比例来安排社会生产劳动。</p><p>2、划分生产劳动种类是认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规律的基础</p><p>现在人们说得最多的是认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客观规律。可是,什么是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对此,并不是人人都很清楚。其实,这个问题很简单:经济规律就是各种生产劳动之间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必然联系,是各种生产劳动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规律性。如果是这样,那么,划分生产劳动的种类就成为认识各种生产劳动之间必然联系的基础和前提,成为认识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规律的基础和前提。连生产劳动的种类都分不清楚,怎么能认清各种生产劳动之间的必然联系,怎么能知道它们之间是如何相互作用的,又怎么能认识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因此,要认识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首先必须正确划分生产劳动的种类。</p><p>3、划分生产劳动种类是正确分配劳动产品的基础</p><p>社会化大生产是社会上存在的各种劳动联合、协作进行的生产劳动,劳动产品是各种劳动共同生产出来的。因此,应该从直接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者的劳动产品中,提取一部分给非物质生产劳动者。而要正确地进行劳动产品的二次分配,首先必须确定生产劳动的种类,确定各种劳动在社会化大生产中的比例和作用,而后按照它们在社会化大生产中的比例和作用分配劳动产品。否则,就要违背按劳分配的原则,就会造成劳动产品分配不公平,甚至出现劳动产品分配的两极分化。</p><p> </p><p>二、划分生产劳动种类的方法和依据</p><p> </p><p>生产劳动的种类是个客观存在。但是,这些不同种类的生产劳动又是互相联系在一起的。有的生产劳动介于两个生产劳动之间,既像这个生产劳动,又像那个生产劳动;有些生产劳动是互相包含在一起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因此,把生产劳动的种类区分开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正因为划分事物种类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所以才有了专门研究如何区分事物种类的分类学。下面,我们就按照分类学的理论来划分一下生产劳动的种类。</p><p>我认为,生产劳动应该分为三大类:一是物质生产劳动,它包括农业企业内各种生产劳动和工业企业内各种生产劳动;二是商业生产劳动,它包括运输、邮电、商店、饭店、旅游、应用技术研究、影视制作等能够独立核算的生产劳动;三是非物质生产劳动,它包括不能独立进行经济核算的教育劳动,基础科研劳动和工商、税务、技术、质量监督、环境保护等职能部门的劳动,以及领导经济工作的政府机关的劳动。我们之所以要这样来划分,一是根据这些生产劳动在物质产品生产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二是为了有效地管理这些生产劳动。例如,我们之所以把工农业生产企业中的各种生产劳动,如,工、农业企业中的教育、科研劳动划为物质生产劳动,是因为工、农业企业必须是一个单独进行经济核算企业。只有让这些企业单独进行经济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才能推动企业努力进行生产劳动、提高经济效益。在企业进行独立经济核算情况下,把企业中的科研、教育等劳动划分为非物质生产劳动显然不利于这些企业经济核算的进行。我们之所以把运输、邮电、商店等劳动划为商业劳动是因为这些生产劳动都是为物质生产企业或劳动者服务的、为了促使这些生产劳动积极努力地为物质生产企业和劳动者个人服务,也必须让他们单独进行经济核算,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我们之所以把教育、基础科研、工商、税务以及政府管理部门的生产劳动划为非物质生产劳动,最主要的原因是这些劳动部门不能实行单独经济核算,不能让他们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我们的学校如果实行单独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就会有很多孩子因交不起高昂的学费而被剥夺受教育的权力;基础科研部门如果实行单独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那么所有基础科研单位都得关门歇业,我们的科学技术就会因此而大大落后;经济执法部门和经济领导部门如果实行单独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乱罚款、乱收费将像洪水猛兽那样横行,企业将被他们一个个吃掉,社会经济将出现历史性的大倒退。</p><p>在将生产劳动分为三大类之后,还要将这三大类生产劳动再细分为不同的生产劳动。目的也是了解这些生产劳动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规律性,以便更好地组织、管理这些生产劳动。但是,因为研究范围的限制和篇幅的关系,这里不再讨论怎样将三大类生产劳动再细分为不同生产劳动问题。</p><p> </p><p>三、非物质生产劳动为物质生产劳动和商业生产劳动服务的途径</p><p> </p><p>只要认真分析一下非物质生产劳动产生的过程和它为物质生产劳动、商业生产劳动服务的实质,人们就会发现,非物质生产劳动为物质生产劳动和商业生产劳动服务是通过生产资料和劳动者这两个途径进行的,服务劳动的数量是依赖物质生产劳动和商业生产劳动占有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增加而增长的。因为,这些非物质生产劳动的产生都是为了提高劳动者的劳动能力而产生的,如教育劳动;都是为了提高劳动工具和劳动对象的技术水平而产生的,如科学研究劳动;都是为了提高社会生产和流通的整体协调性而产生的,如国家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经济执法部门的劳动。它们为物质生产劳动和商业劳动服务的实质就在于提高劳动者的劳动能力,提高劳动者的技术水平,提高劳动工具的先进性、提高劳动对象可利用率,提高社会生产和流通的整体协调性,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企业的劳动生产率和社会劳动生产率。因此,一个生产物质产品企业或一个商业生产企业,它所占有的劳动力和生产资料越多,它所吸收的非物质生产劳动的服务劳动也就越多。</p><p>非物质生产劳动通过劳动力和生产资料这两个途径为物质生产劳动和商业生产劳动服务这一客观规律告诉我们,物质生产劳动企业和商业生产劳动企业应该根据自己占有的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的多少向非物质生产劳动支付大致相当于他们所付出的劳动量的劳动产品,国家也应该根据物质生产劳动企业和商业生产劳动企业所占有的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的数量提取相当于非物质生产劳动所付出的劳动量的劳动产品并分配给非物质生产劳动者。由此产生一个新的概念:公共价值。这个公共价值就是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核心和本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经济科学也由此迈开了第一步,由此深入下去,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大厦将逐步构建起来。</p><p>四、各种生产劳动之间的正确比例关系</p><p> </p><p>理论和实践都证明,物质生产劳动、商业生产劳动和非物质生产劳动之间是存在着一定的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比例关系的。正确的比例关系就是各类生产劳动之间互相适应、互相协调、比例适当。这种比例关系究竟是多少,这要由生产力水平来决定。其趋势是,生产力水平越高,物质生产劳动所占的比重就越小,商业生产劳动和非物质生产劳动所占的比重越大。</p><p>了解物质生产劳动、商业生产劳动和非物质生产劳动之间存在的一定的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比例关系,对于树立和实现党中央提出的科学的发展观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内容之一是保持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的正确的比例关系。这其中主要是指物质生产劳动、商业生产劳动和非物质生产劳动之间的正确的比例关系。所以,要通过科学的手段来了解物质生产劳动、商业生产劳动和非物质生产劳动之间存在的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正确的比例关系。</p><p>那么,在一定生产力水平基础上,物质生产劳动与商业生产劳动和非物质生产劳动的比例关系究竟是怎样的呢?我认为,这个问题可以用一个简单的函数关系来求解。求解的方法是:</p><p>第一步:了解几个或十几个国家在人均年收入1000美元和10000美元时,物质生产劳动与商业生产劳动和非物质生产劳动的比例,而后加权平均,求得它们的平均值。假设:我们求得人均收入在1000美元/年的时候,物质生产劳动与商业生产劳动和非物质生产劳动之间的比例60:40。而人均收入在10000美元/年的时候,物质生产劳动与商业生产劳动和非物质生产劳动的比例是40:60。</p><p>第二步:画一个坐标系。横坐标是物质生产劳动在生产劳动中所占的比例,纵坐标是商业生产劳动和非物质生产劳动在生产劳动中所占的比例。而后将上面求得的数填到坐标系上。</p><p>第三步:将1000美元所在的点与10000美元所在的点连接起来,然后将这条线平均分成10等份,再沿着10等份的每个点分别向横坐标和纵坐标画平行线,将横坐标的60至40之间的线段、纵坐标的40至60之间的线段平均分成10等份。这样就可以求得人均年收入2000美元至9000美元各个阶段物质生产劳动与商业生产劳动和非物质生产劳动的比例。例如,人均年收入2000美元时,物质生产劳动与商业生产劳动和非物质生产劳动的比例是:58/100:42/100。用图来表示是:</p><p>商业生产劳动和非物质生产劳动所占比例</p><p>1000</p><p>10000</p>              <p></p><p>                      物质生产劳动所占比例</p><p> </p><p>由此看来,要求解物质生产劳动与商业生产劳动和非物质生产劳动之间的正确比例关系并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难的是,我们能不能按照它们之间的正确的比例关系来组织安排社会生产劳动,并按照它们之间比例关系来分配社会劳动产品。但是,再难也要按照上述方法弄清物质生产劳动与商业生产劳动、非物质生产劳动之间的比例关系,并按照这个比例关系来发展各种生产劳动。如果我们能够做到这一点,那就建立了科学的发展观,就可以解决现在普遍存在的只重视物质产品生产劳动,忽视商业生产劳动和教育生产劳动、文化生产劳动等问题。我国的社会经济将会健康快速发展。</p><p>当然,我们还可以用这个办法进一步求解生产劳动中的各个具体劳动在社会总劳动中的比例关系。例如,教育劳动、科研劳动、管理劳动等具体劳动在社会总劳动中的比例关系。具体做法与上面介绍的方法相同,因篇幅关系,这里不再重复。</p><p> </p><p> </p><p> </p><p> </p><p> </p><p> </p><p> </p><p> </p><p>第四章   经济统计方法的改革</p><p> </p><p>从第一章中我们了解到,就一般生产劳动而言,不仅包括直接从事物质产品生产的物质生产劳动,而且还包括商业生产劳动和为物质生产劳动和商业生产劳动服务的非物质生产劳动,社会产品和价值是由这些生产劳动联合协作生产出来的。如果人们这个理论是正确的,那么,计算社会生产总值和产品价格的方法必须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过去实行的社会经济统计、计算方法就要改革。</p><p> </p><p>  一、经济统计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p><p> </p><p>社会经济统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p><p>首先,社会经济统计是国家制定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和对经济发展进行宏观调控的基础和前提。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虽然不能实行纯粹的计划经济,但也必须制定社会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计划,引导社会经济按照社会需要的客观比例健康发展。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国家必须根据经济发展的实际,调整供求关系,调整经济结构,即对社会经济进行宏观调控。而要对社会经济发展进行计划指导和宏观调控,首先必须准确了解社会经济发展的现状,进行科学的准确的社会经济统计。没有科学的准确的社会经济统计,了解的社会经济发展现状与实际情况不一样,就不能制定科学、合理的中、长期经济发展计划,就不能采取适当的措施正确地进行宏观调控。所以,科学的社会经济统计是国家对社会经济发展实行计划指导、宏观调控的基础和前提。</p><p>其次,社会经济统计是国家正确分配劳动产品、完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基础和前提。国家要组织、管理好社会经济,关键是正确处理国家与地方、国家与企业、地方与地方、企业与企业、劳动者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而要正确处理国家与地方、国家与企业、地方与地方、企业与企业、劳动者与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必须建立统一、科学、合理的税收政策,正确进行劳动产品的二次分配。而要建立统一、科学、合理的税收政策,正确进行劳动产品的二次分配,必须正确的进行社会经济统计。社会经济统计方法不正确,税收就不合理,劳动产品的二次分配就不公平,国家与地方、国家与企业、地方与地方、企业与企业、劳动者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就处理不好,就管理不好社会经济,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也就建立不起来。</p><p>第三,正确的社会经济统计是实现党中央提出的坚持科学发展观,使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条件。现在,之所以出现只注重产值、不注重效益,只注重物质产品的生产、不注重科研、教育、文化产品的生产等不正确的经济发展观和政绩观,原因之一是我们的经济统计、考核指标不科学,是过去的经济考核指标不科学。过去计算工农业总产值,这个计算方法只计算工农业产值,不但存在重复计算的问题,也没有反映商业和服务业的劳动成果,更没有反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个单位的产值很高,但它很可能是亏损的、污染环境的。因此,应该建立正确的科学的经济统计方法。</p><p> </p><p>二、现行的经济统计方法必须改革</p><p> </p><p>1、GDP的社会经济统计方法必须改革</p><p>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抛弃了计算工农业总产值的社会经济统计方法,改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用的国民生产总值(简称GDP)的社会经济统计方法。GDP的社会经济统计方法较之过去的计算工农业总产值的社会经济统计方法是一个进步:一是把投入的物质成本扣除了,避免了重复计算;二是把商业、服务业等部门的劳动成果计算在内,比较全面地反映了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但是,这个统计方法也有很多不科学的因素。</p><p>首先,GDP的社会经济统计方法只计算生产物质产品企业的产值和商业、服务业的产值,没有把为物质生产劳动和商业劳动服务的非物质生产劳动,如,教育劳动、基础科研劳动和政府经济部门的劳动成果计算在内,不能全面反映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和经济状况。</p><p>其次,GDP的社会经济统计方法没有把劳动者就业率、环境保护等社会效益纳入统计范围之内。这样的社会经济统计方法,使地方政府和企业为了增加GDP而忽视对自然资源的保护,减少对环境保护的投入,损害劳动者的利益和社会利益。</p><p>2、工农业增加值的社会统计方法必须改革</p><p>在人们认识到GDP的社会经济统计方法存在明显错误的情况下,有人提出并实行工农业生产增加值的社会经济统计方法。在统计社会经济增长状况时,只计算工业、农业的增加值——扣除物质成本和劳动力成本以后新增加的价值。我认为,这个社会经济统计方法对资本家个人来说也许是有意义的,对社会,尤其是对社会主义社会,是不科学的,毫无意义的。</p><p>第一,这个社会经济统计方法只计算工业、农业的增加值,把商业、服务业以及各种非物质生产劳动在社会生产劳动中消耗的劳动时间排除在外,不能正确反映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的经济状况和生活质量,容易使人们只注意发展工业和农业,忽视社会经济各部门的协调发展。</p><p>第二,把劳动者的工资作为成本扣除不符合社会主义生产劳动的实际。劳动者的体力和智力是长时间消费生活资料和教育资源中产生的,它不会在一次和一定时期的生产劳动中全部消费掉,劳动者的工资是劳动者在生产劳动中创造或生产出来的。因此,劳动者的工资属于新增加的价值,应该把劳动者的工资计算在社会总产值之中。当然,这样的计算方法对于资本家来说,是正确的。</p><p>第三,这种计算方法把劳动者的工资计算在成本之中,容易使企业拼命地减少劳动者的数量,减少劳动者工资的数量,不但损害了劳动者整体的利益和已经就业的劳动者个人的利益,还会使国家经济向外贸型发展,增加对外贸的依赖性,国际经济的动荡会给国家经济发展带来巨大的不利影响。</p><p>总之,这样的统计结果除了对考核地方和企业的经济效益有一点用处之外,再也没有别的实际用处,是社会经济统计方法的一次倒退,所以,现在实行的工农业增加值统计方法必须进行改革。</p><p> </p><p>三、经济统计的改革方法</p><p> </p><p>1、经济统计改革的基本方法</p><p>按照马克思的生产劳动理论,社会经济统计改革的基本方法是:物质生产劳动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加上商业生产劳动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再加上非物质生产劳动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因为:第一,作为千万种劳动产品的统一计量单位只能是生产这些劳动产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是将来商品生产消亡了,计算社会产品数量的计量单位也只能是生产这些劳动产品的劳动时间,所不同的只是那时计算的是生产社会产品的直接劳动时间,而不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第二,既然社会劳动产品是物质生产劳动、商业生产劳动和非物质生产劳动联合协作共同生产出来的,那么,计算这些劳动产品的总价值当然也就应该把物质生产劳动者、商业生产劳动者和非物质生产劳动者在生产这些社会产品时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都加进去,少了哪一项或少了哪一项中的一小项都不能真实反映社会劳动产品的总价值。第三,这样计算社会劳动产品价值也是正确进行社会劳动产品分配的需要。从前面的论述中我们知道,社会劳动产品是全社会中物质生产劳动者、商业生产劳动者和非物质生产劳动者联合协作共同生产出来的,当然应该分配给参与生产的各个生产劳动者。而要正确地分配这些劳动产品,首先必须精确地计算各个生产劳动者在生产这些劳动产品时所付出的劳动时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并把它们所付出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加到社会产品中去。如果在计算社会产品价值时只计算物质产品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而忽略了商业生产劳动和非物质生产劳动在劳动过程中所付出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那么,不仅这些社会产品的价值是不准确的,劳动产品分配也将失去客观依据,无法正确进行,社会生产也将因劳动产品分配不公平,受到严重阻碍。总而言之,无论从哪一个角度上说,计算社会总产值的正确方法只能是:生产这些社会产品的物质生产劳动者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加上商业生产劳动者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再加上非物质生产劳动者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个社会总产值的计算方法与现在的社会总产值的计算方法差不多,不同的是,GDP的计算方法没有将教育、基础科研、政府部门的劳动计算在社会总产值之中,而我们的计算方法将教育、基础科研、政府部门的劳动计算在社会总产值之中。</p><p>2、经济统计改革的具体方法</p><p>第一,物质生产劳动的产值加上商业生产劳动的产值,再加上物质生产劳动与商业劳动产值之和乘以非物质生产劳动占社会总劳动的比例(如15/100)。理由是:非物质生产劳动创造的价值是通过物质生产劳动和商业生产劳动的劳动过程实现的,非物质生产劳动创造的价值以平均利润的形式出现在物质生产劳动和商业生产劳动的产品中。因此,要正确计算社会总产值就必须把非物质生产劳动的劳动成果加上去。之所以要用物质生产劳动与商业劳动产值之和乘以非物质生产劳动占社会总劳动的比例,一是因为非物质生产劳动创造的价值是与他们在社会劳动中所占的比例有联系的,这样可以正确分配劳动产品;二是因为非物质生产劳动创造的价值是有限的,即使增加人数和劳动量,也不可能超过它在社会总劳动中所占的比例,这样可以把非物质生产劳动的人数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防止人浮于事的问题发生。</p><p>第二,在按照上面的方法计算之后,再乘以就业率和环境保护指数。因为,没有就业的劳动者和环境污染必然要消耗一部分社会劳动产品。所以,要把消耗掉的劳动产品从已经生产出来的劳动产品中扣除掉。这样一来,社会经济统计方法就变成:社会生产总值x就业率x环境保护指数。例如,一个省的社会生产总值是1000亿人民币,它的就业率是95%,环境保护指数是90%,那么,这个省的社会生产总值是:1000亿x 95% x 90%  =  855亿。这个社会经济统计方法当然适用于计算任何一个国家的社会生产总值,但是,尤其适用于计算省、市、县的社会生产总值,因为,它可以督促省、市、县领导注意解决劳动者就业和环境保护问题。</p><p>3、计算劳动产品价格的具体方法。</p><p>如果上面阐述的社会总产值计算方法是正确的,那么,劳动产品价格计算方法必然发生根本性的改变。新的产品价格计算方法是:平均成本加平均利润率。</p><p>平均成本的含义是:物质生产劳动和商业生产劳动在生产劳动过程中耗费的物质成本和劳动力成本。在实际生产活动中,由于生产条件不同,劳动者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不同,企业的管理水平不同,生产出来的劳动产品所用的物质成本和劳动力成本必然不同。而商品的价值是由社会平均的生产条件、劳动熟练程度、劳动强度决定的。所以,商品价格的基础是平均成本。由于非物质生产劳动也参加了物质生产劳动和商业生产劳动过程,劳动产品的价值也包括他们付出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因此,应该把他们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加进劳动产品的价值中去。因为非物质生产劳动是通过劳动力和生产资料这两个途径为物质生产劳动和商业生产劳动服务的,他们的劳动成果体现在物质生产劳动和商业生产劳动的劳动成果中,他们的劳动成果的数量就是他们在社会总劳动中所占的比例。因此,物质生产劳动和商业生产劳动在计算自己在生产物质产品过程中所付出的劳动时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时应该把非物质生产劳动为之服务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加进去,——按照非物质生产劳动在整个社会劳动中的比例加进去。这样一来,计算产品价格的方法就变成:产品价格=生产成本(含工人工资)+非物质生产劳动在整个社会劳动中所占比例。这个价格计算方法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价格差不多,因此,我叫它为“新生产价格”。</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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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20 08:48:00

人民大学的经济学教授们,你们懂得这些道理吗?你们能对这些论述提出问题吗?

你们教经济学,却不知道什么叫生产劳动,不知道生产劳动的结构和发展规律,你们不感到难为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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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9-6 11:49:00
党中央提出,要结合新的实际,深化对社会主义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和认识,这是对社会主义劳动的研究,有人能反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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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9-28 13:56:00
实实在在地研究点问题,不要哗众取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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