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m0600 发表于 2014-12-11 11:26 
消费者提供你的投入,总共才收到你的3000元,多出的1000元消费者从哪里得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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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说 ...
你是怎么算账的呀,消费者手中只有3000元,你还占有1000元的面包,不过是你剩下的,不是3000元外剩余多出来的,你还以为自己赚了而“不亦乐乎”,笑杀人,你还是快想办法处理掉吧,否则霉烂发臭你就亏大了。所谓3000元的东西可以卖4000元,无异于4个缸3个盖,无论你怎么变戏法,你永远少一个盖子盖上。
所谓买卖双方搞不清成本,那么劳动量又是成本之一,劳动价值论的劳动尺度论还能成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