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由官员说了算,就不会有真正的利民政策
——读严复《原富》札记之六
严复翻译《原富》,原书作者亚当斯密屡次提到政治制度尤其是专制制度对经济的制约,特别把古代中国作为政教风俗制约经济发展之典范,书中极言中国下层百姓之痛苦,官员利用特权侵牟小民之肆无忌惮,读来令人咂舌!当然,厉民者,乃专制制度也,故而,除了中国,古代英国,也是亚当斯密的批判对象。在《原富部甲篇十 论业异而庸赢不同之故》中,亚当斯密,就谈到了英国专制者如何利用特权侵害百姓,把原本利民的政策变为了“厉民”的工具!
《原富部甲篇十 论业异而庸赢不同之故》中谈到,英国从16世纪以来,由于百姓贫困,“英野多饿殍矣”(《原富》严复按语),故而“自额查理自立,则令乡编户,各自给其贫民,致死者有罚。乡置有司,与其地修教牧师公掌之,廉察收养,以时视其多贫子多寡,与乡民资产厚薄,而上下其所敛之资产以赡之,号曰养贫之算。”所谓的“养贫之算”,其实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国家福利制度的开始和雏形!16世纪,当中国还处于明朝中晚期的时候,西方已经用立法的形式确立了国民的基本待遇,尽管事出不得已,但也可看出西方之先进,西方专制者之温情似乎非我礼仪之邦所能及也!
亚当斯密在本节中详细论述英国“养贫之政”的缘起变革,其本意为了论述英国有了“养贫之政”之后,英国国内劳动者由于该法之立而不能自由迁徙,终生只能被禁锢在本土本乡,使劳动者本人生活的改善受到极大的限制,最终导致经济不能自由发展,国家不能富强自立的!但是,斯密所论述的“养贫之政”在实行过程中,英伦拥有特权的官吏之所作所为,却让我们看到了:专制制度下,一切由官员说了算,就不会有真正的利民政策!
“养贫之政”,尽管有其弊端,从长远看,影响了经济的自由发展,但从立法的本意上讲,不失为是一种对老百姓有利的政策,它让无家可归者、贫困潦倒的无告之人,获得了基本的救助,使社会的稳定得到了基本的保障。但是就是这样的一种从立法本意上讲的好政策,到了英国中下层官吏手中,却成了新的“厉民”工具。首先,为了减少本乡的养贫者的数目,减轻本地的财政负担,有的官吏就用欺骗、暴力的手段,把本乡的贫民赶到其它地方,让他在该地隐藏起来,四十天后,这个贫民就成了其他地方的救济对象,和原乡没有了关系!而被驱赶的贫民在到达新的地方后,是否被地方接纳,尽管国家有明令,此地必须接纳该贫民,但是,接纳的权力掌握在该地的官员手中,如果该地官员不把该贫民的情况上报,或者拖延上报的时间,不给予该贫民入住本地的资格,该贫民仍然无法获得该地的救助,而此时,该贫民就沦入到了谁也不管的地步。一是被驱赶,一是不被接纳,贫民的迁徙权利,贫民的能否被救助,完全掌握在各级中下层有特权的官员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民众的权利根本无法得到真正的保证,一项从立法本意上来讲的好政策,就这样成了广大贫民的梦魇!原本无此法,贫民还可四处行乞过活,而有了此法,贫民“行乞自活”的权力就被剥夺了,表面上看,国家允许贫民行乞,但是,有了“养贫之算”,第一个阻止贫民行乞的人,就是当地的各级官吏,因为有人行乞,他就要去救济,要救济,就要增加财政负担,怎么办,把他赶走,不让他祸害我们!于是,我们看到,一个地方的大街上没有了乞丐,不是该地的经济发展了,而是该地的官员赶走了他们,怕他们丢了自己的人,花了自己的钱!
为了杜绝贫民被驱赶,被不接纳的弊端,英王又下令,推行“手凭制度”,何为“手凭制度”?用今天的话说,就是户籍制度!就是说,不论该贫民到哪里去,他的救济都要由其原居住地来负责!本来户籍制度是为了防止贫民被原地驱赶、新地又不接纳的弊病的,但是有了“手凭制度”,户籍制度后,贫民却被永远的禁锢在了本地,官员不驱赶他们了,不论驱赶到哪,他们都要由本乡来管理,但是,在本地,贫民仍然得不到救济,因为官员有权,他可以不承认你的贫民地位,从而减少当地的贫民数量,减少财政支出,而贫民是无法申诉讨回自己的权利的!
英国“养贫之政”,其立法本意原是好的,从
历史上看,也是具有进步意义的,但是,它最终竟成了官吏鱼肉百姓的新的厉民的工具,而且,更没有从根本上促进英王专制权力的永保,反而为英王专制权力的丧失埋下了更大的种子!原因何在?一句话,专制制度下,官员的权力不受约束,面对没有任何权利的百姓,其可为所欲为!可以肯定的说,在专制制度下,一切由官员说了算,根本不会有真正的利民政策!
由英国的“养贫之政”,想到了中国宋代王安石变法的失败。王安石变法,其中多项措施,比如青苗法,从立法的本意上讲,不失为一种利民政策,但是,王安石变法最终还是失败了!后人评论其变法得失,从朱熹到严复,都指出,是王安石用人不当造成的!何为用人不当?在专制制度下,用人不当乃是必然,哪怕王安石本人也想找合适的人选,哪怕王安石本人再是知人善任!一个利民政策的实施,其实施之权掌握在有权的大小官吏手中,如果此官吏对王安石阳奉阴违,用各种办法抵制其具体改革措施的实行,王安石也是无可奈何,王安石可以撤换改革不力的官员,但是,王安石不可能把所有的改革不利的官员全部查办,也不可能保证信任的官员都能按照其旨意来进行改革!青苗法实行的失败如此,其他改革措施的失败大多亦是如此,尤其是那些会损害官员本身利益的改革措施,官员们的种种作为,均是为了一个极为单纯的目的,就是千方百计阻止该项改革的进行!
英国的“养贫之政”,尤其是“手凭制度”(户籍制度),到了清同治四年,即1865年,被英国彻底废除!严复说,随着时代的进步,英国越来越感到这些“背天理,逆人情”(《原富》本节)制度的弊端,远远大于其利处!而随着这些“背天理,逆人情”制度的被彻底废除,大英帝国也迎来了经济上的快速增长和社会的开明进步,终于成为当时的世界最强之国!严复说,亚当斯密没有看到手凭户籍制度的废除,不可谓不是遗憾!
专制制度下,不可能有真正的利民政策!这是
历史已经证明的了结论!可是,有人就是不愿意承认这一点,有人指责百姓,说“老百姓把什么都往制度上推,好像是制度的原因导致了一系列公众事件的发生,这是不公正的,不明智的,因为政策还要靠人来执行,是执行的人出了问题,不是制度本身有问题”!此言辩矣,但,老百姓不是傻子,老百姓看问题看得很透彻!政策是要人来执行,人在执行政策的时候,也会有偏差,但是,不论在什么社会,官员如何执行政策,必然要受到制度的制约!民主社会如此,专制社会更是如此!在专制社会,在官员拥有不受约束的权力的情形下,官员们绝对可以凭着自己的喜好来执行政策,绝对可以把对百姓有利的好事变成坏事,更可以把坏事变成对其有利的好事,而这一切,专制制度下的民众是无可奈何的,官员不执行政策,无权无势的普通民众又能把官员如何?可以说,是专制制度本身促使了官员们前仆后继,鱼肉百姓!人的贪欲、无耻,也因为专制制度本身被放大、被催化!而指责百姓不明智的人,说白了,无非是维护这种制度本身给他带来的益处罢了!
专制社会,社会也会发展,但是,社会发展进步所要付出的代价太大,而极为不公平的是,这种代价往往是要普通人来承担!专制社会也会迫不得已出台一些利民政策,但利民的政策更会变成厉民的工具,让原本最需要该项政策的人因为该政策的执行而更加困苦不堪,但它却让和此政策无关的人得到意外的好处,因为,该政策的执行为官员们可以借助该政策进行权力寻租、进而发家致富又开辟了一条新的路径!
专制制度下,一切由官员说了算,就不会有真正的利民政策!
是为读严复《原富》有感!
作于2013年3月16日早 于从吾庐
窗外,黄尘漫天,不知何日,才能拨云见日、清朗如春,写毕,不禁悲从中来,也如严复,洒下几行伤心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