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什么传承?
经查对,安徽农业大学副校长李晓明发表于《安徽崛起:传承·创新·发展》(安徽人民出版社,2006,12)独撰论文《安徽新农村建设途径探讨》一文全文剽窃自他人作品,原作品发表于《安徽农业科学》2006年第34卷第15期(收稿日期:2006年4月27日),题目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途径探讨,作者为西南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硕士研究生 。
据了解,此文是李晓明提交给安徽省社科联主办的安徽省社会科学界首届学术年会的论文。据报道,安徽省社科联主办的安徽省社会科学界学术年会是安徽省社科界多学科、高层次、权威性、品牌化的学术盛会。首届(2006)学术年会于12月23日在合肥市梅山饭店举行。大会开幕式由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社科联主席黄传新主持,省政协副主席秦德文出席会议,省人大副主任朱先发代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在大会作重要讲话。滑稽可笑的是,经评委严格评审,这篇假论文还“荣获”本届学术年会优秀论文三等奖。看来,被忽悠的不仅仅是读者。
李某论文除了将原作品个别案例照葫芦画瓢换成安徽本土案例外,包括摘要在的其余部分则是照抄不误,丝毫不感到手软。
尤其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为实现造假的目的,李某对原作品的某些段落内容仅仅只是变更了地名,其中的数据则是原封不动。如,原作品有如下一段文字:“来自江苏的调查表明,在全省农地转用增值的土地收益分配中,政府大约得60 %~70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得25 %~30 % ,而农民只得5 %~10 %。因此,在考虑实地补偿时,必须要考虑到土地的增值部分收益,要保证农民拿到大部分的土地出让金。”李某仅仅将“江苏”替换成“芜湖”、“全省”替换成“全市”,其余数据和文字未作丝毫变动。在李某论文中,这段文字也就相应变成为:“来自芜湖的调查表明,在全市农地转用增值的土地收益分配中,政府大约得60 %~70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得25 %~30 % ,而农民只得5 %~10 %。因此,在考虑实地补偿时,必须要考虑到土地的增值部分收益,要保证农民拿到大部分的土地出让金。”是数据上的巧合,还是李某对科学尊严的蔑视,相信自有公论。
其实,原作品列出了6篇参考文献且都作了文中标注,但在李某论文中,不仅未注明数据来源,原作品的参考文献也被去掉了,由此又一次充分暴露了李某的伪科学嘴脸和丑恶行径。
为便于网友和有关方面查对,下面将李某原原本本剽窃自原作品的内容例证如下:
新农村建设途径探讨
摘要:经过20 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但是,同时也出现了城乡差别、区域差别、贫富差别不断扩大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势在必行。但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要从实际出发,要有科学的规划以及严格的制度作保障,严防新农村的建设流于形式。
“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概念自20 世纪50 年代就在我国提出。在“统筹城乡发展”、“三农”问题等战略构想的基础上, 十六届五中全会再次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我国彻底实现“小康”目标、缩小贫富差距、建立和谐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虽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早已经提出,但其内涵非常丰富,且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其中生产发展是手段,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是目的,管理民主是制度保障。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上,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是改善农村现状的根本途径。
1 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提出,全国各地都在搞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对试点农村的建设,不能像是房地产中的“样板房”一样,外观美丽,然而一旦建成之后却存在种种问题。温总理曾指出:“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中,要注重实效, 不搞形式主义;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
1. 1 特色农业的发展 发展优势特色农业,进而加快特色农业加工业的发展,不断增强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要注重农业基础和发展第二、三产业相结合。
1. 2 农业产业化经营 要着力培育一批竞争力、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建立农民合作组织与农户有机结合的组织形式,让农民从单一的弱势者组成较为强大的综合体,增强其竞争力并从中得到更多的实惠。如此,不仅能够强化农民的维权能力,还能锻炼农民的团结协作的精神。
1. 3 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 政府要大力支持龙头企业发展, 要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积极发展品质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加快转移农村劳动力,不断增加农民的务工收入;鼓励和支持符合产业政策的乡镇企业发展,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服务业。只有不断加强农村的经济实力,才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才能实现农村的生活宽裕、乡风文明和村容整洁。也只有真正的振兴了农村经济,增加了农民收入才能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流于形式。
2 从实际出发,分步骤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是一朝一夕之功,不可能一蹴而就。它是一项漫长的过程,需要几十年甚至上百年。面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项长期、艰巨、复杂的任务,各级领导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切忌急功近利、急于求成、盲目照搬。例如,我国农业科技投入只占农业总产值的0. 2 %,远远低于印度的0. 7 %、世界平均水平的1 %、发达国家水平的2 %~3 % 。如果在这个基础上实现农业现代化是不可能的。因此,我国大部分地区(除少数发达地区) 在新农村建设进程中绝不能齐头并进,要有选择、有重点的突破,从农民生产生活中最紧迫的实际问题入手,切忌“只见新房不见新村”、“只见新村不见新貌”的现象。首先发展经济实力较强、基础设施较好的村庄,然后由易到难逐渐实施。我国幅员辽阔,农村地区广大,受经济发展、自然条件、民风民俗等因素的制约,新农村建设必须从实际出发,不能盲目追求同步化、一律化。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有步骤地进行。一是在村庄整合的基础上,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如农村公路、桥梁、农田水利、居住条件、土地整理等;二是想方设法提高农民收入,扩大就业渠道,加快农民向城镇流转速度;三是加强我国优良文化传统的宣传,提高农民精神文明素质;四是推进村民自治、建立民间组织强化保障自身权益的能力。真正做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全新的课题,没有很多的现成经验可以借鉴,因此各地必须准确把握实质、结合自身实际,务求取得突破。
3 因地制宜,搞好规划
在新农村规划过程中,要注意基础资料收集齐全,确保规划有根据,准确可行;规划完成后,要邀请专家论证,而论证不能流于形式。国家、省级项目要由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市(县) 、乡(镇) 村级项目由市(县) 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新农村建设一定要科学规划,而规划要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广泛听取基层和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远瞻性、可行性,确保新农村建设扎实稳步推进。
3. 1 新农村建设的规划 目前农村普遍存在的问题有:农村居民点用地结构不合理,利用效率低下;生产生活双重性明显,居民点功能混乱 ;建筑质量差,结构老化,生活配套设施缺乏,环境恶劣;没有固定的垃圾堆放点,随处乱倒垃圾,很多土地资源被污染;村庄规模小且分散,不利于基础设施的投资,因此,科学制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尤其重要。新农村建设涉及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个方面, 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切实加强规划,要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把新农村建设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要明确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思路、目标和工作措施,统筹安排各项建设任务;要充分考虑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发展要求,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上突出建设重点。
3. 2 农村居民点的整理 全国现有村庄多,其中,大量的村庄人口数目不多,且距城镇较远,基本享受不到国家的各种投资政策。因此,加快农村居民点的整理是建设新农村的重要步骤。首先,对于较大规模、基础设施较好、交通便利的村庄要合理利用,并以其为集聚点,改造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并将那些交通闭塞,基础条件差的零散村庄拆并到大村庄 。当然,在此过程中存在外村人口入住后受到排挤的可能,这就要充分发挥乡镇及村领导的积极作用,通过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政策,并使大多数农民认识到这项工程的利益之所在,从而建立和谐、进步、文明的村庄。其次,合并村庄建立新村,制定可行的村镇总体规划,规划出新的居民点用地,将零星小村庄合并搬迁到规划新区,形成一个大村庄, 这样既节约了土地,又能充分发挥集聚效应。
3. 3 基础设施的建设 “要想富,先修路”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在很多交通闭塞的村庄存在运输困难的现象(特别是雨季来临时,乡村小路泥泞不堪) ,因此,农村道路建设是发展的基础。农田水利建设同样非常重要,可以抗旱防涝, 保证农民的稳定收入。同时,根据农村地区实际情况,就近开发利用当地所拥有的能源,在农村主要有薪柴、作物秸秆、人畜粪便(制沼气或直接燃烧) 、小水电、太阳能、风能和地热能等,大多属于可再生能源。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能量资源消耗会逐渐增大,因此,研究农村各种能源在消费过程中的技术、经济及管理等问题,不但可以提高能量利用效率,还能保持农业生态环境,又能为农民节约大量的能源费用,减少生产成本。在农村能源建设的过程中一定要坚持因地制宜,而不能盲目照搬。
4 加快制度改革,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在二元结构的格局下,农业是弱势产业,农村是弱势地区,农民中的大多数属于弱势群体,他们之所以被称为弱势群体,主要就是因为贫穷。只有通过制度改革,建立公平的社会环境,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才能从根本上改变农民贫困的现状。
4. 1 土地制度改革 中国农民问题的核心是土地问题,目前,土地问题已经成为农村地区安定的重要因素。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有关课题组,最近完成对当前中国农村社会形势的专题研究证实,中国农民维权重心正在发生改变。在对中央某媒体观众电话声讯半年的记录发现,6 万条信息中, “三农”问题居首位,其中所涉土地纠纷又为“三农”之首。从中央某媒体的2 万封观众来信、720 名进京上访农民问卷调查、国土资源部等国家各大部委的专项调研数据中,2004 年以来130 多起农村群体性突发事件,其中87 起是因土地引发的冲突。因此,要想彻底改善农民现状,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必须对土地制度进行改革。
4. 1. 1 实行集体土地股份合作制。把农民的土地折成股份,把集体土地集中起来,实施统一规划、管理和经营,以社区户口为准确定配股对象,然后将股份分摊到农民身上,实现农民土地产权的自主权、收益权。把土地集中起来集体开发,不但节约了大量土地资源,而且改善了农民的居住环境,还有利于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另外,这种方法不仅承认农民对土地的收益权,也保障了农民分享土地农转非后的增殖收益。
4. 1. 2 强化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的自主权,推进土地的有偿流转。温家宝总理在2006 年3 月14 日答中外记者问时说,给予农民土地经营权以长期的保障,15 年不变,30 年不变,就是说永远不变。因此,农业用地在土地承包期限内, 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出让承包权, 鼓励农民将承包的土地向专业大户、农业园区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从而实现农业现代化。
4. 1. 3 改善征地补偿措施,保证土地出让金主要给予农民。在征地补偿方面,给予失地农民的征占地补偿款非常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章的有关规定,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应该支付农民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分别为耕地被征用前3 年平均年产值的3~6 倍和2~3 倍。但第二十九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3 年平均年产值的20 倍。这就限制了农民享受农转非后的增值收益。来自江苏的调查表明,在全省农地转用增值的土地收益分配中,政府大约得60 %~70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得25 %~30 % ,而农民只得5 %~10 %。因此,在考虑实地补偿时,必须要考虑到土地的增值部分收益,要保证农民拿到大部分的土地出让金。解决好农民的土地问题,才是解决了农民的根本问题, 农民的土地权益有了保障之后,他们就有了生活保障,这样农民就没有后顾之忧,从而有利于农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 加快了城市化的进程。
4. 2 教育、医疗体制改革 目前农村普遍存在家庭教育负担沉重,农民看病难、医疗保障程度低的现象,这关键是由不公平的教育、医疗体制所导致。据统计,农村中学生是城市中学生的4 倍,享受到的国家中学教育经费却不到40 %; 农村居民人口占全国人口近60 % ,却仅仅占有20 %左右的医疗卫生资源。因此,中央和地方财政应改变过去对城市倾斜的力度,较大幅度提高农村教育、医疗投资。
4. 2. 1 使义务教育真正的贯彻到农村。据国家统计局农村调查总队对西部12 个省的动态监测,初中的完成率不到60 % ,小学的完成率不到85 % ,2004 年农村的初中毕业生能够升上高中的不到30 %。从1985 年我国义务教育法颁布以来,有1. 6 亿农村青少年没有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经济困难、交通不便、学校师资力量不足、教育水平不高等是导致许多农村学生辍学的重要原因。因此地方政府应坚决推行九年义务教育,同时建立农民科技培训机构,提高农民的生活技能,以满足新时期的需求。强化农村师资力量,具体方法可以把城镇师资力量与农村互动,把有经验的老师经常或者固定一段时间安排到农村中小学,实现资源的充分利用。
4. 2. 2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各级政府要不断增加投入,加强以乡镇、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体系。增加农村卫生人才培养的经费预算,组织城镇医疗机构和人员对口支持农村,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组织城镇医疗队到农村坐诊,免费给农民看病。同时,加快我国医药改革,严格控制药品价格,使农民能够看得起病。
5 摆正心态、富有耐心
自建国以来,农民承担着我国工业化的原始积累任务。一直以来,我国长期实行统购统销,低价收购农产品;改革开放后,土地资源支撑了工业化的进程。农民为工业化发展、城市化进程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大约有6 000 亿~8 000 亿元。在此期间,城镇建设已经取得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农村基本没有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目前,我国社会的基尼系数达到0. 458 ,已经超过国际公认的0. 4 的警戒线; 最富的10 %人口占全国45 %的财富,而最穷的10 %的存户手中仅占有财富的1. 4 %;银行60 %的存款掌握在10 %的存户手中,而且呈现出马太效应越来越剧烈的现象。过去几十年里,国家的政策明显是倾斜于城镇,而面对我国社会主义新时期阶段,各级政府要摆正心态,弄清楚一个问题:没有农村的支持,我国的经济不可能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城镇也不可能有如此辉煌的成就。因此现在是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时候了,这里的城市支持农村,不仅仅是政府在经济上给予大力支持,还有教育、医疗、科技、信息等各个方面都应落实到各村,甚至各户。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复杂的、长期的任务。地方政府要有充足的耐心实现这一伟大的策略。一是实行公平分配社会价值原则,这是激发社会活力的最重要的途径,又能避免目标简化和偏离根本目标 。坚决改变过去重视城镇发展策略,公平看待农村的发展,使得农业、农村、农民充分享受国家的各种有利政策。二是建立忠实、强大的村级组织体系,确保与较高层级政策统一协调,同时又能够反映村民的自主意见,弱化乡镇组织体系,细化乡镇领导权限,明确乡镇与村的职权范围,尽量减少中转级,实现村民自治。三是开发乡村人力资源,争取实行国家政策贯彻由县直接到村。实行村组织领导选举,使有能力的人掌舵本村的发展,或者从其他途径吸引有经验的乡村领导,并强化乡村领导权限,使其不只是乡镇领导的附庸。
6 结语
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是利国利民的宏伟大计,是造福子孙后代的伟大战略。因此,在开展这项活动时要让农民了解建设新农村的方针政策和措施,使他们认识到建设新农村是关系到自己切身利益的事业。只有如此才能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目前党中央已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尤其是基础产业和公共服务部门,要更多地关注和支持农村,把工作重心逐步地转向农村,把资源更多地投向农村。同时,要坚持“三到位”,即领导到位、资金到位、信息到位。抓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契机,尽快改善农村现状,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只有农民生活富裕了,我们国家才能真正实现繁荣
富强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