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maozedong在2005-8-22 23:14:39的发言: 嗯,都很有创见呀。。。
价值是什么?是凝结在用于交换的劳动商品中的社会平均劳动时间的量的积累。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内在根基。交换价值表现为商品交换的比例。之所以能够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交换,中间必定有一种共同的比较标准,这个标准马克思认为是价值。当我们把比较的一方商品确立为货币时候(因为货币代表着一般等价物,就是说,他可以和社会上要求交换的所有商品都能交换,这或者是约定俗成或者法定如此),那么商品与货币的交换比例就归结为一定量的这种商品需要多少比例量的货币,这种单位商品需要的货币量则为这种商品的价格。
同志们首先要理解价值是什么,为什么要是劳动时间,交换价值是什么,价格是什么,价值实现的基础使用价值又是什么。如此等等地把商品的内外交换属性都搞懂了,问题就好说了。
既然价格是交换价值的表现形式,而价值又是交换价值的内在要求,那么,价格是脱离不开价值的约束的。我们无从想象拿一定量的一种商品可以随意的与任何种商品做任何比例的交换,而只能是某个大致固定的比例。
虽然价值是价格的基础,但是价格还受到交换外在环境的影响,如供求关系等,这些影响会导致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这种波动的幅度也是有限度的,这种限度从信息扰动的角度来看,可以说明供求对价格的影响能力。
这是我的理解,对与否还请同学们指正。
不敢说指正,我只说说我自己的看法.
我认为,在一些方面,你还局限在老观念中,即你仍然认为价值决定价格,或者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价格.
马克思等人把价值定义为劳动时间,我认为是不错的.但是,建立价值这个概念的作用是什么?就是为了寻找商品之间合适的交换比例.例如,裁缝拿一件衣服和剪刀交换,究竟这一件衣服换多少剪刀裁缝才不吃亏呢,而且另一方也不吃亏呢?这就用到了双方商品所消耗的必要劳动时间,只有双方商品消耗的劳动时间相等时,这样交换才双方都不吃亏.例如当一件衣服和两把剪刀消耗的劳动时间正好相等时,那么一件衣服换两把剪刀双方才都不吃亏.这样商品的合适的交换比例就找到了.
当然,上面的交换比例只是经济学在理论上的要求,是经济学的一种美好的幻想,而实际上,商品的交换根本不按照这个要求的比例来交换,而是完全由供求关系决定的.这样,价值,即劳动时间就对价格丝毫不起作用了.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吧,法律要求人人都老实不犯法,而实际上人人都不老实,大小都犯点法.
正是因为实际的商品交换没有遵守经济学理论的要求的比例,所以就产生了吃亏的一方和占便宜的一方,有的能用极短劳动时间的产品换别人极长劳动时间的产品,这就产生了贫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