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6352 5
2015-04-02

当今中国国企改制的最终结果是实现私有制,是由当今中国“国有企业”和“国营经济形式”乃至“国有体制”已经完成历史使命必将衰败和消亡的封建主义性质所决定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而且,“国有企业”私有化以及废除“国营经济形式”乃至摧毁整个“国有体制”,是当今中国社会建立和完善能够在制度上对所有社会成员公平和公正的市场经济乃至社会民主法治统治体制的前提。

  因为,任何类型的“国有企业”以及“国营经济形式”乃至“国有体制”,实质上都属于比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私营经济形式乃至私有体制落后的封建主义生产方式以及经营形式乃至社会体制,最终都必将随着私营经济乃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私有体制的产生和强盛而衰败乃至消亡。

  下面我就简单阐述一下“国有企业”以及“国营经济形式”乃至“国有体制”的封建主义性质和历史使命以及必然消亡的致命弊端和客观规律。

  何谓“国有企业”?

  “国有企业”就是统治阶级以国家的名义投资和经营的企业。

  “国有企业”是一个国家在社会生产力以自然资源为主;社会生产方式以手工劳动为主的封建土地所有制时代,广大民众普遍贫困,私人严重缺乏投资和经营生产、特别是大工业生产的能力和财力等,再加上私营经济在这个时期的发展与进步必然导致的两极分化容易将广大贫苦百姓推向饥饿和死亡线上挣扎从而不断引发大规模的社会动乱甚至暴力革命等因素,不得不由统治阶级以国家的名义集中人力和财力投资和经营生产、特别是大工业生产等的产物。

  “国有企业”在这个时代的产生和存在以及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何谓“国营经济形式”?

  “国营经济形式”就是统治阶级以国家的名义强行干预甚至垄断社会经济经营行为的方式。

  “国营经济形式”是一个国家的社会生产力由以自然资源为主转向工业资本为主;社会生产方式由以手工劳动为主转向以机器生产为主;社会经济基础由以“国有经济”为主转向以“私有经济”为主;社会经济模式由以“计划经济”为主转向以“市场经济”为主,整个社会由封建主义社会发展时期向资本主义社会发展时期演变和过渡的历史时期,国家为了遏制私营经济乃至资本主义大工业生产的无序迅猛发展所导致的生产过剩和两极分化以及其他弊病和坏的方面,而不得不采取限制、准入、特许、垄断等措施,强行干预甚至垄断社会经济经营行为、特别是私营经济行为的经济管理形式。

  “国营经济形式”在一个国家由封建主义社会发展时期向资本主义社会发展时期演变和过渡的历史时期,产生和存在是必然的,也是必要的,相对合理的。

  何谓“国有体制”?

  “国有体制”就是以“国有企业”乃至“国营经济”为基础而建立和完善的国家政体和社会制度。

  国有体制是在社会生产力以自然资源为主;社会生产方式以手工劳动为主的封建土地所有制时代,国家统治者不得不以国营经济为基础而建立和完善的能够相对稳定地保障和维持社会广大成员基本生存条件的统治形式。

  国有体制在这个时代的建立和完善也是合理的、必要的。

  何谓“国有企业”以及“国营经济形式”乃至“国有体制”的历史使命?

  “国有企业”以及“国营经济形式”乃至“国有体制”的历史使命是:在社会生产力以自然资源为主;社会生产方式以手工劳动为主的封建土地所有制时代,为了避免私营经济以及资本主义大工业生产和交换方式乃至私有体制所必然导致的两极分化,使得广大贫苦百姓长期挣扎在饥饿和死亡线上并不断引发社会暴力革命,不得不将社会生产资料集中在国家手里,由统治阶级进行统一计划、统一生产和统一分配来相对稳定地保障和维持社会广大成员基本生存条件,为整个国家能够平稳的、相对人道地完成资本主义原始积累并逐步全面进入资本主义时代奠定社会基础。

  由于私营经济和自由竞争以及资本主义大工业生产和交换方式乃至社会民主法治统治体制,是唯一能够迅速提高社会生产力以及创造和积累社会财富,使整个人类社会永远彻底摆脱贫困和战争的不断困扰,由艰难维持基本生存条件的时代进步到追求奢侈生活条件的时代的占有方式和经济形式以及统治体制。所以,只要私营经济以及资本主义生产和交换方式能够大面积产生和发展起来,其必然导致的两极分化不再可能将广大贫苦百姓推向饥饿和死亡线上挣扎并不断引发社会暴力革命以后,“国有企业”以及“国营经济形式”乃至“国有体制”的社会功能也就基本丧失,其历史使命也就基本结束了。

  从此以后,随着私营经济的迅猛发展与进步以及“国有企业”的衰败、倒闭、破产和转制等,不得不完全依赖私营经济生存乃至追求享受的社会成员越来越多,“国有企业”以及“国营经济形式”乃至“国有体制”的社会功能,必将由保障和维持社会全体成员基本生存条件,逐步转向为能够依赖“国有企业”以及“国营经济形式”乃至“国有体制”谋取私利的特权阶层服务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工具以及国家机器。

  当今中国社会日益严重的特权专制现象、钱权交易现象、垄断经营现象、行业暴利现象、强买强卖现象、侵犯民权现象、贪污腐败现象、体制僵化现象、国资流失现象、国企亏损现象、赋税过重现象、经营困难现象、竞争不公现象、物价飞涨现象、有法不依现象、执法不严现象等等,其根本原因都是“国有企业”以及“国营经济形式”乃至“国有体制”的存在和运作。

  从根本上来说,让当今中国老百姓怨声载道的“就业难”;“看病难”;“上学难”;“住房难”等现象,基本都是“国有企业”以及“国营经济形式”乃至“国有体制”的存在和运作造成的。

  因为,由于“国有企业”以及“国营经济形式”乃至“国有体制”的存在和运作,党和国家决策和领导阶层就有理由和借口以及能力和条件,以坚持所谓“社会主义经济”和规范市场为名,越来越严格地限制甚至打击私人在许多社会生产和流通领域的投资和经营,直接导致了私人“创业难”,从而导致整个社会“就业难”。

  而国家以坚持所谓“社会主义”发展方向为名,对医药和教育产业的长期垄断经营,直接导致了医药和教育产业的发展速度明显低于其它产业的发展速度,越来越难以满足人民由于整体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而迅速提高的“看病”和“上学”的需要,以至于“看病贵”,“上学贵”,从而导致普通百姓的“看病难”、“上学难”。

  而国家以坚持所谓“社会主义”统治原则为名,禁止土地私有化以及自由买卖,严格限制土地利用和房地产开发以及日益加重房地产开发行业的苛捐杂税并推行购房贷款按揭政策等,直接导致了房地产价格的迅猛增长,以至于房屋造价和成本越来越高,从而导致普通百姓的“住房难”。

  为什么说“国有企业”以及“国营经济形式”乃至“国有体制”,实质上都属于比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私营经济形式乃至私有体制落后的封建主义生产方式和经营形式以及社会体制,最终都必将随着私营经济乃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私有体制的产生和强盛而消亡呢?

  这是因为:

  1、“国有企业”实质上是由统治阶层以国家的名义占有和支配生产资料进行生产和经营以及分配的生产组织。

  由于“国有企业”的所有资产都属于国家所有,“国有企业”的所有干部职工都是“无产者”,有权支配生产资料的各级领导由因历史和政治等原因产生的国家决策和领导阶层指定和委派,他们能够通过支配生产资料以及组织生产、分配工作和决定报酬等,来决定所有干部职工的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甚至终身命运。而所有干部职工只能俯首帖耳、任劳任怨,否则就会成为另类、自讨苦吃,甚至永远丧失依赖“国有企业”生存的资格和权利。

  因此,“国有企业”里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说好听点是“父母”与“子民”的关系,实质上就是“主人”与“奴仆”的关系,说难听点就是“封建主”与“长工”的关系。

  所以,任何形式的“国有企业”,实质上都属于封建主义生产组织。

  2、所有国家干部和职工,既是“国家主人”,也是“国家奴隶”。

  因为,所有国家干部和职工,虽然都有成为能够任意支配国有资本乃至任意支配其他国家干部和职工命运的领导甚至领袖的资格和权利以及可能,也就是“国家主人”的身份;但同时又都有被能够任意支配国有资本乃至任意支配其他国家干部和职工命运的组织和领导处分、开除甚至判罪的威胁和风险以及可能,也就是“国家奴隶”的性质。

  再则,所有国家干部和职工、包括国家领袖,原则上都没有自由选择工作、自由选择单位、自由选择住所、自由选择领导、自由选择报酬、自由选择待遇、自由选择前程等基本公民权利。

  所以,所有国家干部和职工、包括国家领袖,实质上都是能够由他人以国家名义决定命运的“国家奴隶”。

  3、“国有企业”以及“国营经济形式”乃至“国有体制”的存在与运作,对所有永远都没有资格和权利以及能力成为国有干部职工的中国公民来说,都是绝对不公平的。

  建国以来迄今为止,由全中国人民创造的,理应属于全中国人民所有的国有资本,如今实际上只能为不到七千万国有职工提供就业条件和机会,而其他七亿多劳动者及其家属,都不得不自己创业乃至依赖私营经济生存或者追求享受。

  不仅如此,当今中国社会的不得不依赖私营经济生存的人们,在制度上不但没有资格和权利享受国有企业乃至国营经济所带来的利益,还不得不承受越来越沉重的苛捐杂税来为国营经济的失误甚至国有企业的亏损埋单!

  所以,仅仅因为“国有企业”绝对不可能给所有劳动者提供就业机会和条件这一点,当今中国的“国有企业”乃至“国营经济”越辉煌、越强盛,对所有没有资格和权利成为国有职工并享受国有企业乃至国营经济所带来的利益的中国公民也就越不公平!

  4、只要“国有企业”以及“国营经济形式”乃至“国有体制”存在和运作,公民地位是不可能平等的。

  我想谁都不难看出:有资格和权利不同程度地享受国家各种福利待遇的国有干部职工,明显比所有没有资格和权利享受国家各种福利待遇的社会成员的社会地位优越,这是不平等的。

  5、只要“国有企业”以及“国营经济形式”乃至“国有体制”存在和运作,市场竞争是不可能公平的。

  我想谁都不难看出:“国有企业”乃至整个“国营经济”,由于原则上受国家各种专门制度和强权措施的保护,在市场竞争中显然占优势。其衰败和消亡的根本原因,只是因为这种生产组织及其管理形式的封建性质已经不适宜市场竞争了。

  6、只要“国有企业”以及“国营经济形式”乃至“国有体制”存在和运作,社会制度是不可能公正的。

  我想谁都不难理解:以保障和维护极少数人依赖“国有企业”乃至“国营经济”生存或者享受为基础而建立的社会制度,对所有没有资格和权利依赖“国有企业”乃至“国营经济”生存或者享受的中国公民,是绝对不可能公正的。

  7、只要“国有企业”以及“国营经济形式”乃至“国有体制”存在和运作,法治统治是不可能建立的。

  我想谁都不难看出:“国有企业”乃至“国营经济”属于国家所有,“国有企业”乃至“国营经济”的行为属于“国家行为”。

  而国家法律原则上是不可能制约“国家行为”的。涉及“国家行为”的犯罪是没有被告的,没有哪个组织能凌驾于国家之上并公正制裁国家。

  所以,“国有企业”乃至“国营经济”原则上是可以无法无天、为所欲为的,即便有些行为受到限制和制裁,实质上也属于国家内部管理行为。

  可想而知,“国有企业”乃至“国营经济”等“国家行为”原则上可以不受法律制约,必须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法治统治如何建立和完善?

  等等。

  综上所述,实质上属于比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私营经济形式乃至私有体制落后的“国有企业”以及“国营经济形式”乃至“国有体制”,最终都必将随着私营经济以及资本主义生产和交换方式乃至社会民主法治统治体制的产生和强盛而逐渐消亡,这就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当今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历史潮流,也是所有没有资格和权利成为国有职工并直接享受“国有企业”乃至“国营经济”所带来的好处和利益的广大中国人民不约而同的奋斗目标。

所以,“国企改制”的最终结果就是实现“私有制”。

完稿于2009-02-14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全部回复
2015-4-2 15:52:24
此帖仅作者可见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5-4-2 12:21:2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5-4-2 10:52:41
此帖仅作者可见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5-4-2 09:12:0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5-4-2 08:51:29
此帖仅作者可见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相关推荐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