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的学生”错在何处??!!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致命硬伤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以及由之而产生的剩余价值论是马克思经济理论的基础,马克思借助劳动价值论,完成了他对资本主义的基本批判,使他做出了彻底否定资本主义、否定生产资料私有制、否定自由竞争,否定资产阶级民主的结论。可是,仔细考察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我们就会发现,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具有致命的硬伤,这个致命的硬伤,在他开始论述商品的价值时,就出现了,而马克思似乎并非对此毫无察觉,而是似乎故意为之。
……
那么,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致命硬伤是什么呢?很简单,我们都知道,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讨论的是商品的价值。马克思把蕴含在商品中的劳动,尤其是抽象劳动作为商品的价值,并把衡量抽象劳动量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当成衡量商品价值的尺度。在马克思的理论中,劳动是商品价值的唯一来源和尺度。好了,此时问题就出现了。
注意:马克思讨论的是商品的价值,而商品是人类的劳动产品没错。
但是,马克思在论述商品价值的时候,却似乎故意地混淆了人类劳动产品和商品的区别。也即是说,在马克思那里,马克思是把人类所有的劳动产品无区别地都当成了商品来看,更确切地说,马克思虽然是在论述商品的价值,但他却把商品当成了普通的人类劳动产品来看。
马克思似乎忘记了一个基本的事实:人类的劳动产品并非都是商品。
商品是人类的劳动产品,一般来说,这没有什么不当,但是,人类的劳动产品并非都是商品。一个人类劳动产品要成为商品,还要有一些其他的条件,只有这些条件都满足,一个人类的劳动产品才能称得上是商品。而劳动只是劳动产品成为商品的一个必要条件,而非充分必要条件。(你以为这是盖房子啊!!劳动产品是商品的一个内在的性质,不是两个东西的等和不等)
这个道理,我想,马克思肯定很清楚。(但是,这位中国学生不懂)而既然,商品要成其为商品需要很多条件,(但是,这些条件不外乎归结为使用价值的性质和劳动产品的性质)那么,影响和决定商品价值的,就不能只是生产商品所需要的劳动量了。(这位中国学生不懂两方面性质,有两方面的“决定”!你为什么总是像资产阶级学者那样,混淆使用价值和价值呢???)
这是常识,马克思应该懂!(但是,这位中国学生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