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亢龙有悔在2005-8-4 9:19:16的发言: 个人认为,文化之于经济发展,其作用和影响较多的在于经济制度模式的层面上,至于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架构,即使不同文化背景下的经济体,则具有一般性,应该也有相通之处。
个人认为,即便我们认可不同文化传统下应该有不同的经济模式,这种经济模式的最终形成也更多的是一个制度自然演进的过程,而经济主体即人的主观愿望,恐怕其地位和作用, 并不像楼主那样认为的至关紧要。
个人认为,如果说一种文化传统之于经济制度模式的影响,需要人为地去推动的话,那种这种文化本身的生命力是值得怀疑的,文化所以为文化,文化所以能对经济模式产生重要的影响,就在于它带有相对独立性可以显著然而潜在的改变人的行为方式,而不是等待着人的自觉作为。
个人认为,谈到文化的时候,更多的应该持一种自然演进的观点,而不能“理性为自然立法”。或者说,到底文化传统能孕育出什么样的经济模式,更多的,这可能不是一个需要思考的问题,而是一个需要时间才能回答的问题。
如上观点并不绝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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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及“文化的生命力”并不妥当,文化终究是描述社会的一种状态,而非有如活体一般的生命,也非不能为人所左右。比如西学东渐,胡服骑射等等例子就说明了文化也可因人的影响而改变。进而通过改变社会文化来推动制度变革亦是可能的,否则便完全取消了人对社会进程的影响作用,这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现实中都说不通。
哈耶克关于自然秩序扩展的理论也不是说人只能作为接受者任由秩序的发展,如果是这样,就无法理解在他年近九旬还希望发动一场关于社会主义的大辩论。在他看来,文化中包含了非理性的东西,它们所具有的作用并不能为人们的理性完全理解,人们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谦逊,而不是认为非理性的东西必定是不好的东西。个人认为,这种非理性恰恰是各种文化差异的根源,西方人拜上帝,中国人拜祖宗,都是理性所不能理解的,相反,理性所能掌握的各门自然科学不论东方西方都能为人接受。
不要忘了哈耶克是一位自由主义宗师,自由主义则意味着竞争。也许对于他的自发秩序与构建秩序的关系难以理解,使人们错误的产生了这样一种观点:“既然有效的秩序是通过自生自发扩展的,那么任何制度构建都是无效率的应当反对的。”在这里,竞争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不同的社会和国家构建的制度相互形成竞争,在竞争中哪种制度规则更为人所接受,哪种制度就会保存下来扩展出去,其它的制度则趋于消亡或仅保留其合适的部份。
现在的问题是,由于49年以后的改造运动以及文革导致的中国传统文化的断层,并至少有一代人在少年时期缺乏系统的学校教育,使得目前中国大陆学者对传统文化难以深入认识和研究,进而在制度构建上提不出有竞争力的模式,只能从国外移植各种半生不熟的规则制度和模式,导致社会矛盾层出不穷,草根不理解改革,精英利用改革,社会便总是处于紧张的盲目状态,不能形成共同的社会心理和新的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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