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在18楼已经回答你的问题了啊!https://bbs.pinggu.org/dispbbs.asp?boardid=4&replyid=153635&id=366925&page=1&skin=0&Star=2
必需消费量?应该是我说的“必要的标准量”吧!实际消费量=必要的标准量=效用最大化(边际效用为零)。比如,维生素C的必要的标准量(引入时间就是必要的标准率)一般成年人是75mg左右/天,糖尿病人400mg左右/天,生病时40-70倍左右/天。我之所以用左右是因为我们人类测量人体的仪器不管再怎么精密都是只能近似于或者接近于“必要的标准量”,但是精密仪器对人体的测量统计出来的已经不同于人的意识对自身肉体的神经感觉或者心理的价值判断,更加具有客观性,所以,我们可以把这个数据作为必要的标准量(引入时间就是必要的标准率)的数据。下面这个网站是有关营养学方面的知识:http://www.soview.net/blog/uploads/yingyang.htm可以参考!
比如,维生素C过量会出现腹泻、胃出血、结石、贫血、痛风、婴儿依赖性(怀孕妇女连续大量服用维生素C,会使胎儿对该药产生依赖性。婴儿出生后,若不给其大量服用维生素C,可发生坏血病,并出现精神不振、牙龈红肿出血、皮下出血,甚至胃肠道出血、泌尿道出血等症状)、不孕症。 也就是说当实际消费量=必要的标准量或者在必要的标准量的范围内使用者的效用就最大化(边际效用为零)。过之不及都对人体不好。
医学知识可能许多人不懂。再举个例子吧!
有两个杯子,一个空杯容积50毫升(类似于必要的标准量),一个满水的杯容积500毫升(类似于生产或者储蓄量),请问:这个满水的杯应该每次倒多少水给这个空杯(这种行为类似于实际消费量),才能使空杯装满而不溢出浪费水资源。其它的就发挥大家的想像了。。。。。。
因此,吸毒者,饮食过量者不是都已经达到了效用最大化,而是由于过量超过了必要的标准量(引入时间就是必要的标准率),过之必悔即产生负效用或者副作用,上面维生素C过量,使空杯装过满而溢出浪费水资源的比如正是这个意思。以我的理论,一种物品对于人来说没有所谓毒不毒,摄入、消费超过必要的标准量(引入时间就是必要的标准率)即为毒,不超过或者等于即不为毒!
同样道理好色,吸毒者和好吃也是相对的,上面毒不毒的问题已经说过,是相对于必要的标准量(引入时间就是必要的标准率)而言。性需要、食物同样也有一个必要的标准量(引入时间就是必要的标准率),其它以此类推。。。。。。
必要的标准量(引入时间就是必要的标准率)的提出正是要说明以神经感觉、心理意识为价值判断不能够总是正确判断必要的事实,但是,自然科学尤其医学等等的发展使我们对必要的认识更加接近,当然,我也不是说确定这个应该要完全交给仪器去做,而要由自身与测量仪器这些工具共同综合确定,使效用的概念不仅仅局限在心理学,同时也应该包括生理效用和社会效用等等。
即我认为应该以有利于价值主体健康的才是有效用的。健康就是不仅仅指单方面的心理健康,同时也包括生理健康和社会健康等等。
要作为一个真正的理性人如果知道了必须那么应该就以必须为应该了!这是肯定的,我上面说了那么多不正是有这个意思嘛!
如果,一个足够理性的人想活着,知道了使用某一物品超过1克就会有副作用或者中毒危及生命,那么,难道他们还会偏要强制自己去使用吗?除非他失去了理性!因好吃,吸毒和好色而明知害人害己还要去为之者都不是理性人,这种人必须要有其亲戚朋友的劝告、社会的舆论、法律的制裁。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0-2 14:44:27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