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价值论可重生再造(24)对流行的劳动价值论的合理诘难
关键词: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使用价值;商品使用价值;计量
(七)商品使用价值(有用性)可以统一计量
本(12)讨论了马克思在三种意义上使用“使用价值”一词。除了使用价值是指商品体本身这种有别于前人的通常理解的全新独特的含义之外,马克思的物的有用性还有两种含义:一是指由物的固有的自然属性所决定的具体的可能的有用性,即“这种有用性不是悬在空中的。它决定于商品体的属性,离开了商品体就不存在。”[23,48]这只是物的使用价值;二是主体对物有现实需求的社会属性的抽象的有用性,这是作为商品的使用价值,这种有用性才真正的如马克思所说的“物的有用性使物成为使用价值。”[23,48]使物成为商品使用价值。政治经济学关注的应该是商品使用价值,而不是马克思所说的“离开了商品体就不存在”的物的固有的自然属性的具体的可能的有用性。
本(13)指出,流行观点认为,马克思的商品的两个因素之一的使用价值只是商品的自然属性。从质上看,每一种有用物有自身固有的属性,具有不同的可能的有用性以满足不同的需要;从量上看,不同的物有不同的具体计量尺度,因而流行观点认为,使用价值是不能统一衡量比较的,不可能成为商品交换中的“共同的东西”。他们完全忽视了各种商品使用价值是可以有社会属性的抽象的现实的有用性——满足社会需要的共性,而且也是可以统一衡量比较的。
我们知道,无论任何物品,只有存在了主体对它的需求之后,它才相对于主体现实有用;没有主体的需求,则任何物品对主体来说都不存在有用性。比如说,在没有需求主体存在的星球上的任何物品都没有现实的有用性,因为不存在需要利用它们的主体(不过现代科技的发展使得地球上的主体对某些星球上的某些物品有了需求)!有用性是物与人的关系范畴。所以,物品的有用性首先取决于主体对它的需求,而不仅仅是物品自身固有的自然属性!所谓物的有用性,其实就是物被主体所需要的用处而已。它是以主体的需求存在与否为前提条件而变化的,是仅存在于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一种关系。没有主体的需求,则任何物品都不可能具有现实的物的有用性并具有使用价值!而主体对于客体的自然属性的认识和利用,是一个不断发展和深化的历史过程,也不是固定不变的。我们现在的认识水平认为是毫无用处的东西,也许在不远的将来,它们中的一部分将会变成为昂贵的使用价值。我们在现实中常常看到,原来曾经有用的客体,会因为主体需求的消失而失去有用性,从有用物变成为无用物,如蒸汽机车现在已逐渐被内燃和电力机车所取代。这并非是蒸汽机车本身的自然属性有了什么变化,而只是主体的人类需求发生了改变,因而蒸汽机车也就从具有很大的使用价值变成了过时的无用物或博物馆的陈列品;同样,原来的无用物,也会因为主体对它新产生的需求而从无用物变成为有用物,如环保科技的发展使得许多过去的三废获得大量的利用等等。所以,物的有用性与无用性,完全是依主体对物的需求是否产生、存在和消亡而相互转化的,并非是一成不变的物体固有的自然属性。(特别要注意区分物的使用价值和商品使用价值)。因此,物品的有用性或使用价值完全是一种可以随着主体需求的变化而变化从而可有可无、可大可小,是一种既可生亦可灭的性质。
流行观点没有注意区分在政治经济学中有上述的两种不同属性的使用价值:自然属性的物品的使用价值和社会属性的商品使用价值。社会属性的商品使用价值(或效用)与习俗所说物品的用途(使用价值)并不是同义的!社会属性的商品使用价值(或效用)可以有量的含义,是可以计量和比较的;[郑怡然:论“价值是生产费用对效用的关系”[J]。经济评论,2001,(5)。12—15。]而物品的用途(使用价值)只有广泛与狭小之分!并无精确的可比较的量的内涵。流行的政治经济学发展到现在,都没有说清楚物品的使用价值的大小或高低是如何衡量比较的,但却常常说某某的使用价值很大,某某的使用价值很小这样的含糊其词的语句,诸如通常所说的水、空气的使用价值很大,但交换价值却很小甚至没有;钻石的使用价值很低,但交换价值却很高等等昏话。可是言者并没有给出上述物品的使用价值大小的衡量比较标准,而交换价值的大小在现实中却是有比较标准的。这种以其昏昏使人昭昭的含糊其词的说法竟然被流行的劳动价值论者作为批驳交换价值是不能由物品的使用价值(效用)决定的例子。实际上马克思也说过:“说商品有使用价值,无非就是说它能满足某种社会需要。”[25,206]这里的使用价值是指社会属性的商品使用价值,而所谓的商品能满足需要就包含着人们愿意付出某种代价(可用全社会统一的社会劳动量表现)以获得该商品这样的重要内涵。人们愿意付出的代价(劳动量)越高,就表示该商品具有越大的使用价值,即商品使用价值的大小或高低是可以衡量比较的,也就是可以用为获得该商品使用价值所必须支出的劳动量来衡量该商品使用价值的大小(实际上也就是商品使用价值的大小是可以用其商品价值的大小来衡量表现的,即商品使用价值量和商品价值量是“荣辱与共”的)。劳动和需要的满足程度总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即通过劳动或劳动交换来获得需要的满足,而不是通过偷或抢等等超经济的非法手段)。这是不同于流行的劳动价值论所认为的不同商品的使用价值是不可比较的新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