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所谓的国家创新项目:项目申报环节,大学、科研院所早就谈好怎么分钱了;执行环节,没人监督,也没人真正搞创新;到了验收环节,找一帮专家,都是研究机构、大学教授熟悉的人,都是来分钱的。申报、执行、验收三个环节都有问题,很多钱就做了无用功。
有业内人士认为,近期出现了许多科研领域腐败案件,究其原因,是体制内管的太死,但没有管好。体制内一些机制严重制约了研究工作。
首先,体制内缺乏决定“研究方向与任务”的权力。假如留在体制内,不可能集中4000人专门从事基因测序与分析工作。体制内研究所学科设置完善、齐全,资金分配也无法集中在一两项重点研究,造成许多研究工作没有科学和使用价值,更不可能进入国际前沿。体制内科研资金分配是分散的。
其次,体制内对人力资源的调配权有限,和很难做做到集中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去研究某一个领域。
企业要搞科技创新,一定不能按照主管部门制定的战略方向和资源配置方向为方向,因为这两方面常常与市场方向发生偏差,一步走错可能步步皆错。近期出现了许多科研领域腐败案件,究其原因,是体制内管的太死,但没有管好。而科研经费一旦进入市场化的公司和企业,基本就没人管了,出现各种寻租现象。(源于千人智库,eww150424zy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