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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0

   读了张教授那篇文章,才深信国内学术界“砖家”之拍砖无敌!

  新劳动法,这个悲天悯人为包受压迫的劳动者们营造保护伞的法律,一出台就掀起了许多波澜,私营企业主叫苦一片。在没有劳动者和工会组织的任何努力下就莫名其妙出来了这个“福音”,劳工们真不知道是不是天上掉了馅饼了。私营企业主们一开始人心惶惶,不过在法律实行一阵之后才知道原来这个法律也并非洪水猛兽,他们手里的羔羊温顺如旧,羊毛并没有少!而张教授却不知为何冷不丁出来发表微词了,他大声疾呼:中国劳工会被新法宠坏了,从此可以当天之骄子了,不任劳任怨了,甚至有可能骄奢淫逸成为纨绔子弟了!张教授啊,您老还拿您那在美国留洋的儿子来对比,真用心良苦啊!可您能不能也到中国的工厂企业里去亲身感受一下呢?毛主席教导我们: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您凭将两个没有可比意义的对象硬摆在一起能得出正确理论么?说实话,由广大私营企业主们一开始就叫喊个不停可知,新劳动法确实没有充分考虑中国国情,因而能不能有效推行完全难下结论。但想想原来那个劳动法又有效推行了多少呢?请去了解一下为您衣食住行终日劳累的那些人吧!问问他们有几个知道劳动法?那不过一个象牙塔里的圣经,而他们不认识上面的字,也没有资格去窥伺那个象牙塔!他们任人宰割永无怨言,想想欧洲的劳工们,那么高的福利待遇还不满足,动不动就示威游行甚至罢工,您怎么不拿这个来比照一下呢?新劳动法出来,而广大劳工们却无动于衷,为何?因为这个实际上对他们很少影响啊!该妥协的还要继续妥协,改装糊涂的继续装糊涂,改忍受的潜规则还继续忍受!只不过听说那个象牙塔里的圣经又增加了几页金字而已!

   法律为呼唤他的人服务,如同那个莫名其妙的物权法出台一样,老百姓的房子该拆还得拆,普通百姓的物权反而更没保障了!真正能得到新劳动法那备受争议的“霸王条款”护佑的,不过是垄断行业的“贵族劳工”们,他们需要一部法律来落实他们的即得福利。实际上,他们就差没有将世袭制也添进去了,不过,如果有一天,世袭制也进入劳动法里了,请张教授大人不要再这么大惊小怪!广大劳工们并不能挥起这柄利剑,因为剑柄并没有在在他们手里!他们还会一如既往任劳任怨,不会比您“敬业”的儿子更矜贵!求您别再拿砖去拍服侍着您的人了!他们的脊背已经弯曲不堪了啊

  文章链接:http://blog.sina.com.cn/s/blog_5c5985b30100altl.html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0-29 22:48:3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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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0 00: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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