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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09

揭秘低价旅游团的“潜规则”



   五一”小长假期间,一段近5分钟导游辱骂游客的视频疯传网络,视频中这位女导游用了“脸都不要”、“骗吃骗喝骗旅行”、“会遭报应”等激烈言辞辱骂并威胁游客,数分钟里竟没有游客打断或者表达不满。从视频中女导游的言辞以及事后调查可知,该旅行团是一直备受旅客诟病的“低价团”,每位游客行前仅缴纳了1元的团费。所谓低价就是报团费用远远低于实际出行成本,不可避免,这其中也就暗藏了一些“潜规则”。(5月6日《中国新闻网》)
   游客仅仅缴纳了1元的团费,就参加了旅游,这世上还真没有免费的午餐,游客这边付出少,那边必然付出多,就要以购物来补偿团费,可许多游客却似乎很精明,在需要购物的时候不愿意,于是导游就坐不住了,如果游客不购物,导游就要喝西北风了,且无法向旅行社交帐。本来,双方讲好的是“购物团”,然而,在违规的做法之下,诚信早就荡然无存了。其实,在“1元旅游购物团”之下,谁都是“牺牲品”,游客无法游得尽兴,导游在曝光之后更是被剥夺了从业资格,再大的委屈也只能独自吞下。


 旅行社以低价诱人,游客以“聪明”入团,双方都很精明,似乎都不会吃亏,最终羊毛出在羊身上,游客也要为付出埋单,而导游只能作为“恶者”的形象出现,甚至成为“鱼鹰”,因为要逼迫游客购物。


   对于“低价团”,谁都知道这是个“陷阱团”,但偏偏要往火坑里跳。对于“低价团”,《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2013年12月16日,国家旅游局发布一条《关于严格执行<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有关规定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对关于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和安排另行付费项目做出相应解释。但在实际中执行得不给力,“低价团”就不同程度地死灰复燃。


  “低价团”为何难以绝迹?行业分析人士认为,主要原因在于旅游行程中购物、演艺等“二次消费”环节的高额回扣。这个相当诱人,在利益的驱使下,“低价团”的生命力就变得极其“顽强”了。虽然知道法律不是万能的,但总以为有了《旅游法》,旅游秩序会变好,可从现实来看,却不如人意。背后的根因则是,《旅游法》并没有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这又是谁之过?


  别去一味地责怪游客的贪便宜又失信,也别一味地去指责导游物恶语相向,他们都只不过是“牺牲品”,当整个旅游市场疾病缠身的时候,谁又能幸免?


整治“低价团”,不缺法律,也不缺治本之策。据报道,今年“五一”小长假期间,四川旅游主管部门就出重拳,整治矛头直指“零负团费”赖以生存的“二次消费”,要求在全省5A级和部分4A级旅游景区所在区域推行网络(电子)发票,重点在九环线、峨乐线推行网络(电子)发票。


  “一分钱,一分货”,低于成本价销售产品,必然难以保证服务质量。在低价经营的恶性循环中,游客和导游都是“牺牲品”。旅游市场难道真得整治不了?法律的尊严又败在了谁的手中?执法者哪里去了?


争夺“刀尖上削下来的利润”


  安徽大学旅游系副主任李经龙分析说,那些习惯低价恶性竞争的旅行社,为控制成本,不断挤压导游基本工资待遇与游玩线路的服务质量,以拉低产品价格。记者调查发现,这种先靠低价争抢游客,再通过回扣等赚回利润的方式,被基层旅游部门称为“刀尖上削下来的利润”。


  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司长彭志凯4日公开表示,“不合理低价”问题是我国旅游市场秩序“百病之源”。


  海南一旅行社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那些几百元甚至几元的低价团费用明显低于成本,往往是由组团社组织游客,地接社从组团社手中买团,导游再先自己垫付费用从地接社买“人头”。对于地接社和导游而言,是负债在接团,“人均数百元的‘坑’,不想亏本,就只能想办法捞钱填坑。”


  而诱导、胁迫游客购物,从商家拿返点就是主要捞钱方法。据了解,现在导游带团,购物、餐饮等环节一般都有返点,有十年执法经验的海南省旅游委质监局一名工作人员直言,“购物返点45%算正常,还有更高的。门票也有返点。”


  年初转行的云南导游小陈向记者讲述了“返点潜规则”,像珠宝、字画这些产品定价随意性大,卖价越高,返点越多,“最多一次是在去年春,有个游客花三万元买了个玉镯,商户按照利润30%返给我,好几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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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5-9 12:09:00
不喜欢跟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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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5-9 12:16:19
yc1221 发表于 2015-5-9 12:09
不喜欢跟团
没错 很不自由 旅游还是应该自己走 或者现在流行起来的自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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