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把企业当做一个特别的东西来研究太狭隘了,企业的债券人在企业边界之外,然而他们双方不也是合作关系,不也构成一个组织吗?为什么不去研究各种组织呢,用契约理论去给千奇百怪组织分类,没准企业只是当中的一类,不是什么特别的。就像人只是动物的一种,如果只研究人的来历,就成宗教了。
诚如你所说,经济需合作,合作便有契约,如何分配剩余只是众多契约中的一个,只不过它尤为重要。
但在合作中,不光管关乎如何分配剩余,同样重要的其它契约是控制契约与退出契约。如果先验地把企业看做股东所有,那么眼光可能就像科斯那样局限了。古时候的庄园是什么呢,为什么不去研究庄园的边界呢。我同学借了亲戚的机器开复印店,这种合作关系就是组织。买卖本身就是合作,只不过通过买卖的方式合作。
科斯的视角是以买卖为单位,所以重视交易成本。我们可不可以合作为单位来解释世界呢,那么就应该重视契约理论。我觉得经济学已经过了研究交易的阶段,而应该去研究合作(别忘了交易只是特殊的合作关系)。如果以合作为单位,交易成本,企业边界等概念都没什么意义,因为只有以交易为原子去研究时在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