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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14

个人对剥削的定义是“无偿占有他人劳动成果”。下面我们来看在商品交换中是否存在无偿占有他人劳动成果的情形:

相同数量,相同商品的价值是相等的很容易理解:

1斤大米=1斤大米;1斤土豆=1斤土豆。也就是说,你给我1斤土豆,我给你1斤土豆,你我之间不存在无偿占有对方劳动产品的可能。当我打算用大米和你换土豆的时候,就需要确定兑换比例的问题。到底该兑换多少?没有人知道!我们实际兑换的时候是根据供求状况:如果你急需大米,我可以提高大米/土豆比率。如果我急需土豆,你要求用更多的大米来换,我也只能答应。由于供求关系的原因导致一方要用更多的产品去和对方交换。因此,双方提供的产品实际价值并不相等。但我们交换的瞬间意味着我们双方提供的商品在价值上是等同的。也就是说,商品交换是双方谈判的结果,而不是基于商品价值相等的判断。从而,在商品交换中,剥削不可避免。那菜贩卖1斤白菜(进价1元)赚0.05元算不算剥削,在我的定义中算。只是菜贩剥深度很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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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5-14 09:04:31
剥削的动机:农民拿自己产的鸡蛋到市场上卖,换取点油盐钱,这里面更多的是商品交换的动机。贸易商低价进入产品,高价卖出产品,剥削的动机就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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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5-14 09: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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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5-14 09:15:26
谈判能力:谈判能力的大小影响着剥削程度的大小。对于商品而言,供求关系和供求渠道是影响谈判能力最重要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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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5-14 09:16:50
龚民 发表于 2015-5-14 09:15
哈哈,几百年前的经济学重商学派的古董观点。财富是低价进、高价卖而社会致富的吗?
后面还有,慢慢看。欢迎交流最新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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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5-14 09:17:25
剥削深度(S):也可以理解为剥削严重程度,奴隶为奴隶主劳动就是严重被剥削,前面那个小贩1斤白菜(进价1元)赚0.05元比较浅而已。当单个个体遇到严重的剥削时很有可能使自己生活产生非常大的危机。

剥削广度 (G):也就是剥削范围或者数量。

剥削总量=S1*G1+….+Sn*Gn, 也就是当只剥削一个人,剥削很小的情况下,剥削总量非常小,我们通常认为这不是剥削。要提高剥削的总量,有两种方式:提高剥削程度,但这种方式有很大的副作用,另外要维持这种剥削方式也需要很高的代价。另外一种方式就是扩大剥削范围,对资本家而言,尽量扩大剥削程度和范围有利于形成巨大的剥削总量。

贫富差距:即使剥削程度非常的低,但能够做到剥削范围非常大,也很产生非常大的剥削总量,相对于其他个人而言,会产生10倍,100倍,甚至千万倍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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