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684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控股江苏峰谷源储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5,100万元增资控股江苏峰谷源储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峰谷源”)。其中向江苏峰谷源溢价增资2,300万元,其中959万元作为江苏峰谷源新增注册资本,其余1,341万元计入江苏峰谷源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江苏峰谷源注册资本增加至4,209万元,公司出资额占增资后注册资本的22.7846%;同时,公司以2,800万元的价格受让李青海所持有的江苏峰谷源27.7172%股权,原股东放弃受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上述增资及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共持有江苏峰谷源50.5108%的股权。相关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增资控股江苏峰谷源储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暨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7、2015-050)。 2015年5月7日,公司收到江苏峰谷源的通知,江苏峰谷源已办理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镇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区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和相关工商登记资料,相关工商登记事项变更如下: (一)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变更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注册资本 3250万元 4209万元 (二)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增资、股权转让前股权结构 增资、股权转让后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李青海 2,000 61.54% 货币 李青海 833.27 19.80% 货币深圳市景和道投 深圳市景和道投 1,250 38.46% 货币 1,250 29.70% 货币资管理合伙企业 资管理合伙企业 广东猛狮电源科 2,125.73 50.50% 货币 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3,250 100.00% 合计 4,209 100.00% (三)公司章程 变更前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两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 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变更后 第二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人组成。 股东代表出任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出任的,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每届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除上述变更外,江苏峰谷源其他工商登记事项未发生变更。本次变更完成后,江苏峰谷源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