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文件关于推进农村改革的要点一览
中新网10月19日电
中国官方媒体今日授权全文播发了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该文件由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该文件中指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
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文件提到,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点:
一、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
中国已初步形成适合国情和生产力的农村经济体制
全会文件称中国城乡结构造成深层次矛盾突出
二、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
中共提出202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
中共推进农村改革发展须遵循党管农村工作等原则
三、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加强农村制度建设
全会文件提赋予农民更充分有保障土地承包权
中央文件提出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权
文件提允许农民参与开发集体土地建设非公益项目
中央文件提出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比例
文件提出允许农村小型金融组织从金融机构融资
中央文件提出逐步实现农民工与城镇居民同等待遇
全会文件提出可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
中央文件提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比例选举人大代表
中央文件提推进户籍改革 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
全会文件称2012年基本完成乡镇机构改革任务
四、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全会文件提出要杜绝不合格农产品进入市场
文件提出建立外资并购境内涉农企业安全审查机制
五、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
中央文件称加快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并逐步免费
中央文件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须尽快惠及全体农民
中央文件称反对利用宗教宗族干预农村公共事务
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全会文件称严肃查处涉农违纪违法案件
先来思考这几个问题:
1、相对于以前不能交易土地经营权,现在不同的农民家庭能从中获得什么?
2、土地的经营权流动会给农民团体带来与企业+基层组织博弈的能力吗?
3、土地的经营权流动,是否能有效的增加工业劳动力供给、土地的集约利用、以及消费能力的增进?
4、新的“土地集中”是否会导致危险的两极分化?
5、土地的经营权流动,是否会令国内粮食畜牧蔬菜等国民消费必需品生产出现问题?是否会被外资掌控??

未完待续.....................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0-20 14:18:37编辑过]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没有你不行,只有你也不行
在中共中央全会之前,无数“自由主义”媒体就高呼“伟大的一小步”,
似乎只要允许自由流转,三农的问题就解决了。
(当然有些人“步子迈的更大”,中央的思路还不能满足他们的愿望:土地直接私有化。)
事实真的如此吗?
请看下文:
(本想自己写,但是这两天太忙,不过这篇文章中表达的意思,和我的有些不一样,里面注明了。)
徐开彬:一个农民子弟眼中的“土地自由流转”
2008年10月10日09:52 文新传媒 徐开彬
【腾讯编者按】
对于徐开彬先生的个别观点,我们不敢苟同,参见专题《土地自由流转:伟大的一小步》
(我上面说的自由媒体之一就是腾讯评论)
徐开彬 美国费城天普大学传播学院助理教授
十七届三中全会现在正在北京召开。此次会议将专题研究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问题,探讨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权,吸引资本下乡,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作为一个在农村生活过多年的农民子弟,笔者凭生活感受来谈谈“土地自由流转”可能带来的利弊。
土地自由流转的好处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有利于资本进入农村,通过大规模收购或租用土地,进行农业现代化和产业化,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第二,农民的土地可以变成资本。这使得离开农村去城镇务工或经商的农民通过转让土地获得补偿,有利于他们在城市安家立业。对于继续留在农村的农民,他们可以通过土地承包权入股农业企业,取得土地租金与分红收入。
第三,加快城市化进程、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随着农民的土地和宅基地流通权问题得到解决,一部分农民将离开农村,转变为城市人口,并为城市和工业发展提供充足、低廉的劳动力。
第四,农村宅基地改造为耕地、扩大耕地面积。 (本人对此“不敢苟同”)农村现有的宅基地一般占地较多,随着农民转移到城市,他们的宅基地可以改造为耕地,这会缓解我国耕地资源紧张的情况。
第五,随着农民搬迁到城镇,城市化进程加快,将会推动房产、交通、医疗、教育及其他配套生活设施的建设,在未来10多年内都可以继续确保经济高速发展。 (本人对此“不敢苟同”)
同时,这一政策也将不可避免的带来一些弊端。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徐先生重点在这里,也是我的重点)
第一,农民的土地和宅基地,除近邻大中城市市郊或沿海发达地区的具有较大资产价值外,其他的多在偏远地区、甚至山区,且土地面积小,价值非常有限,比起农民在城市安家立业所需的资金而言是杯水车薪。所以,这一政策的主要受益者是城市市郊和沿海发达地区的农民,对大多数农民而言,利益比较有限。
第二,农民通过转让土地虽有现金收益,但由于他们大多没有一技之长,在城镇务工一旦失业,其赖以生存的土地也不复存在,将失去生活的退路。在给予他们相应的社会保障之前,将他们在农村生活的退路断掉,会给社会稳定埋下隐患。在上世纪90年代和二十一世纪初的十几年中,虽然各种农业税费偏高、农产品价格偏低,农民收入较低,但整体依然稳定,就是因为有自己的土地,温饱问题有保障。一旦大量的农民失去土地,在城镇又失业、基本生活保障受到威胁的时候,将容易引发社会问题。
(中央相关政策:逐步实现农民工与城镇居民同等待遇;推进户籍改革,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加快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并逐步免费;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须尽快惠及全体农民)
第三,当资本进入农村收购土地和宅地时,考虑到基层官员中的腐败情况,一旦资本和腐败勾结,农村土地流转可能演变为资本与腐败的盛宴,在农村发起一场新的“圈地运动”,给农民和国家利益造成巨大损失。
(中央相关政策:严肃查处涉农违纪违法案件;2012年基本完成乡镇机构改革任务;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
第四,一旦企业主宰农业生产,农民失去土地、成为农业工资工人,将使他们失去自由安排农耕的权利,按农业企业的要求去农田里定点定时劳动,会打击农民自主生产的积极性。这也是当初“人民公社”的主要弊端。
(个人认为,从中国现实条件出发,这种可能性不大,和人民公社更是联系不到一起去。
中央相关政策: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就是说:1、规模经营要适度,2、即使在有条件的地方,也只能发展类似于“股份合作制”的农业经营主体。)
第五,农产品价格将大幅上涨,损害城市居民的利益。当农业生产由农民各自进行,由于他们的生产分散没有规模、没有定价的权利,使得农产品价格可以长期按国家要求的低价收购。一旦农业土地和生产受资本控制,他们将形成一定的行业协会,利用自身的影响,左右农产品价格和供应,从而影响广大市民的“菜篮子”,增加通胀的压力。
(有人说过: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现在还是应该有这样的心态,不要先想农民能从控制农产品价格中得到多少好处,给城市贫民带来多少不利。那当然也是一个问题,是个将来必须面对的问题,但现在.................
况且,我不认为企业集团和行业协会有对抗国家收购粮食的能力。其余农产品,不妨随行就市。)
第六,随着农业活动受企业控制,由于水稻、小麦等粮食生产成本高、收益低,出于对利润最大化的追求,很多企业将会改变土地传统的粮田用途,转向水产养殖、牲畜养殖、水果、花卉、蔬菜等生产和加工。最近广为宣传的成功的农业规模经营无不都是这种模式。一旦这种农业模式大面积铺开,粮食生产会大幅萎缩。其结果将是拉高粮价,最终负担又转移到百姓身上。
(中央相关政策: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建立外资并购境内涉农企业安全审查机制。)
第七,给城市带来压力。由于城市现有的公共服务设施、医疗、教育等条件和规模的限制,人口的涌入会给资源本已紧张的城市带来压力,城市将更加拥挤,城市居民生活空间将进一步缩小。
(和优点的第五条矛盾。
中央相关政策:逐步实现农民工与城镇居民同等待遇;推进户籍改革,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加快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并逐步免费;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须尽快惠及全体农民)
综上所述,农村土地自由流转有利有弊,这个过程需要结合中国农村的特定情况,考虑这一政策在实行过程中可能碰到的问题,循序渐进,谨慎操作。尽快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减少农民在流转土地后的后顾之忧。同时,在农村基层加强村民社区自治,使农民在土地流转和农业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懂得依法保护自己的权利、行使集体监督权。
否则,不顾中国农村现状、照搬美国大农场经营模式,将会损害农民的利益,给国家和社会稳定埋下巨大隐患,也可能让“土地自由流转”以农业现代化之名,行资本“圈地运动”之实。
(原载《东方早报》)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0-22 9:28:27编辑过]
我对这个坚决不看好,从历次好心办坏事来看,这次也不会例外,这个结果会是什么? 农民把自己在土地上的最后一点可以握住的东西也拿来卖,OK, 倒霉的会是谁? 中国土地三个问题1:人口问题 2:土地面积问题3:劳动生产率问题
没有人敢碰这个,现在有人碰了,但是结果一定很坏,以前地主,富农,中农,贫农怎末出来的,现在呢?翻版。18亿亩的土地集中了,农业生产率上去了,人怎末办?都去城里吗?还是继续在土地上给人打工?大规模集中的背后是彻底清算了很多人唯一可以保留的资产,如果现在农民也被大规模分化,最后谁是得利的人?会是这些农民吗?农民很好忽悠,手里的资产现在都变现了,后面他们怎末办?城市固然要扩张,最后还是给流寇留下了很大的空间,国家开始要加大打黑力度,这个跟扫毒是一样的,禁不掉。
从这里面得利的是两部分人1:自己真的有本事的人,可以大面积承包土地的 2:当权者。有本事的人有多少? 当权者有多少? 这个思路和股改的思路有什么差别吗? 捆绑一部分人利益然后再来一次资本大挪移,最后全民买单,你不服吗?看看今天股市是什么样子?不服行吗?
我对这个坚决不看好,从历次好心办坏事来看,这次也不会例外,这个结果会是什么?
农民把自己在土地上的最后一点可以握住的东西也拿来卖,OK, 倒霉的会是谁?
中国土地三个问题1:人口问题 2:土地面积问题3:劳动生产率问题
我不认为,现在的土地经营权自由流转,是“强迫”农民“出卖最后一点东西”。
正好相反,以前是农民没办法转让土地经营权,因此只能收到相关企业和部门的强迫和掠夺。

中央文件关于推进农村改革的要点一览
……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保证耕地?)
…… 中共提出202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 (怎么完成 = =)
全会文件提赋予农民更充分有保障土地承包权
中央文件提出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权
(前提明确,但还要看具体措施,特别是如何限制地方政府在这方面的权利,要明确地方政府和地权的关系)
文件提允许农民参与开发集体土地建设非公益项目(集体土地开发有谁决定,如何表决,收益如何分配,参股?)
中央文件提出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比例 (难难难)
全会文件称2012年基本完成乡镇机构改革任务 (
)
四、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提过多少年了
)
……
没有人敢碰这个,现在有人碰了,但是结果一定很坏,
以前地主,富农,中农,贫农怎末出来的,现在呢?翻版。
这样说就有点过头了,你好好看看我主楼里面的内容,和背后的意思。

我不认为,现在的土地经营权自由流转,是“强迫”农民“出卖最后一点东西”。
正好相反,以前是农民没办法转让土地经营权,因此只能收到相关企业和部门的强迫和掠夺。

我没有说过是强迫的,我相信很多农民是欢迎这个政策的,因为这个原先不能变现的现在可以变现了,因此很多人是自愿卖的,问题是卖出去之后,你让这些农民看看他手里还有什么?还有什么可以变现的?所有的都变现了,也就什么都没有了,也和我们这些人到处找工作吗?
后果呢?经营权最后到了谁的手里?谁可以从中大捞特捞?如果连资产都没有了,你还怎末跟别人玩游戏?
我没有说过是强迫的,我相信很多农民是欢迎这个政策的,因为这个原先不能变现的现在可以变现了,因此很多人是自愿卖的,问题是卖出去之后,你让这些农民看看他手里还有什么?还有什么可以变现的?所有的都变现了,也就什么都没有了,也和我们这些人到处找工作吗?
后果呢?经营权最后到了谁的手里?谁可以从中大捞特捞?如果连资产都没有了,你还怎末跟别人玩游戏?
呵呵,你的意思是,农民会把他50年的经营权一次卖出去?
而这些钱仅仅只够他买一张去找工作的短途长途车票?
[em01][em01]呵呵,你的意思是,农民会把他50年的经营权一次卖出去?
而这些钱仅仅只够他买一张去找工作的短途长途车票?
[em01][em01]这个真的不是多少钱的问题,而是作为交换双方,你有什么东西可以交换的问题?
比如现在你把经营权交易出去了,那么如果你还想回来,就要重新购买,问题是你能买回来吗?
如果现在农民也被大规模分化,最后谁是得利的人?
会是这些农民吗?农民很好忽悠
,手里的资产现在都变现了,后面他们怎末办?
城市固然要扩张,最后还是给流寇留下了很大的空间,[em06]
国家开始要加大打黑力度,这个跟扫毒是一样的,禁不掉。
从这里面得利的是两部分人:
1、自己真的有本事的人,可以大面积承包土地的 2、当权者。
有本事的人有多少? 当权者有多少? 这个思路和股改的思路有什么差别吗?
捆绑一部分人利益然后再来一次资本大挪移,
最后全民买单,你不服吗?看看今天股市是什么样子?不服行吗?
1、你的“分化”思路,是可以讨论的,但是似乎你对农民群众的态度需要改变。
2、你说的“获利者”,那是肯定要包括你说的这两种人,不过就是不流转,这些人一样能得利。
3、肯定有人会得到更多的收益,这是不会错的,但和中国的“股改”扯不上边。
个人意见,经营权流转比较像是温和的“俄罗斯式的国有资产分割”,每个人都有份。
但我相信,国家政权的控制力,和土地本身的特殊性,不会出现休克疗法的大幅兼并国家资产的情况。

1、你的“分化”思路,是可以讨论的,但是似乎你对农民群众的态度需要改变。
我对农民群众没有什么态度,我是就事论事,如果现在农民把东西都变现了,最后吃亏的还是他们自己。这个是我一贯的态度
2、你说的“获利者”,那是肯定要包括你说的这两种人,不过就是不流转,这些人一样能得利。
对你说对没错,他们同样获利,但是都不是明目张胆的,现在是把这些行为合法化。
3、肯定有人会得到更多的收益,这是不会错的,但和中国的“股改”扯不上边。
看问题要看背后思路,我个人认为这个做法和股改没有区别,就是拉拢一帮人对付另外一批,然后自己从中获利。
个人意见,经营权流转比较像是温和的“俄罗斯式的国有资产分割”,每个人都有份。
这个我没有研究过不做评论。
但我相信,国家政权的控制力,和土地本身的特殊性,不会出现休克疗法的大幅兼并国家资产的情况。

我再多说两句
经营权的流转包含两层操作
1:单单经营权本身交易,这个交易谁可以是参与者: 政府,准备出售的农民,外资,准备买入的农民。。。。有了这些交易,国家如何界定外资在这里面占据了多少份额呢? 连热钱怎末进来的都无法控制,这个谁能控制?政府特别是地方会起什么作用?低买高卖,他们一定是推动者。以后所谓的战略入股的东西出现了,这才是真正的目的,交易卖好价钱。
2:关于经营权的兑现,就是说拿到经营权后进行实际操作的,谁会是这里面的参与者,我相信有外资,但是数量不会大,毕竟人家是赚一票就走人的,前面已经有农民退出了,现在这里面参与者人少了,OK, 政府对这个问题好控制吗?这里面保证了谁的利益?有没有农民富起来,有,也是让一部分富起来了,然后呢?中国的那个口号最后结果是什么?我想你应该清楚吧
老弟最好把你的发言换种颜色,别人会认为我在自言自语啊,呵呵。——猫爪编辑
[此贴子已经被猫爪于2008-10-20 16:15:53编辑过]
总体上政策是没有问题的。关键是看怎么操作,一定要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做配套,而且需要有细则,不能是笼统的概念上的法律法规。增大政策的可操作性和对执行的约束。这样,农民的利益才能够得到保障。
土地经营权转让后,也不一定会出现大量农民涌入城市的现象。大多数农民很可能会汇聚到就近的小城镇里,从事手工业或者工商服务业。
所以关键在于是不是能及时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来约束操作,尽可能的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土地经营权流转。
经营权的流转包含两层操作
1:单单经营权本身交易,这个交易谁可以是参与者: 政府,准备出售的农民,外资,准备买入的农民。。。。有了这些交易,国家如何界定外资在这里面占据了多少份额呢? 连热钱怎末进来的都无法控制,这个谁能控制?政府特别是地方会起什么作用?低买高卖,他们一定是推动者。以后所谓的战略入股的东西出现了,这才是真正的目的,交易卖好价钱。
2:关于经营权的兑现,就是说拿到经营权后进行实际操作的,谁会是这里面的参与者,我相信有外资,但是数量不会大,毕竟人家是赚一票就走人的,前面已经有农民退出了,现在这里面参与者人少了,OK, 政府对这个问题好控制吗?这里面保证了谁的利益?有没有农民富起来,有,也是让一部分富起来了,然后呢?中国的那个口号最后结果是什么?我想你应该清楚吧
感觉你的问题还是有点混乱,我这样回答吧:
在您的思路里面,是不是有这样一幅画面:
人民和他们的土地已经成了待宰的肥羊,无数的外资和权力资本家,
用各种高明的手段“忽悠”大量的农民不理性的把刚到手中的土地经营流转权,
以最低的价格交给他们。
然后这些农民群众还不知道保护自己利益,一下就把几十年的土地经营权交出去。
而且他们还会坐吃山空,不知道用这些收入,来想办法创造更多的价值,不知道去上职业学校,
不知道去城市做些小生意,只能变成“流寇”?
而收买了土地的那些外资和资本家,就可以认定自己已经掌握了中国的国家命脉,
可以“变天”啦?
他们就能控制“产业链”,置国家法律和“专制政府”的权威于不顾,
尽情的玩弄中国的粮食生产?让无数人的辛劳工作变成他们的豪华生活?
我不认为这是中国的现实。
分开来说:
1、你似乎没有完全搞清楚“中共中央”的决议,其实都是“宏观”的打出一个框架,
并不是马上就能落实到每一个地方每一个村庄每一个人的,
具体的执行方式、相关法规、执行者、流转过程、制度安排................
也许5年左右能安排好就不错了。
在这个过程中,必然出现好多可以“实验”的案例,肯定有成功的,有失败的,
但最终会有比现在好的结果,这一点毋庸置疑。
2、我们农民很聪明,完全能够算出出让权利是否合算,多少钱合算,怎样谈合算,
需要怎样的合同,是否需要组织起自己的团体,请什么样的人做代表。
现在的农民群众不是第一次土改时候的,也不是第二次土改时候的,
他们是在国家实行了义务教育许多年之后,成长起来的青年人和中年人,
他们经历的不一定比很多从大学毕业的年轻学生少。(还有人说印度好,是吧)
——写的好累,剩下的几条,等晚上再说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0-20 16:53:22编辑过]
感觉你的问题还是有点混乱,我这样回答吧:
在您的思路里面,是不是有这样一幅画面:
人民和他们的土地已经成了待宰的肥羊,无数的外资和权力资本家,
用各种高明的手段“忽悠”大量的农民不理性的把刚到手中的土地经营流转权,
以最低的价格交给他们。
然后这些农民群众还不知道保护自己利益,一下就把几十年的土地经营权交出去。
而且他们还会坐吃山空,不知道用这些收入,来想办法创造更多的价值,不知道去上职业学校,
不知道去城市做些小生意,只能变成“流寇”?
而收买了土地的那些外资和资本家,就可以认定自己已经掌握了中国的国家命脉,
可以“变天”啦?
他们就能控制“产业链”,置国家法律和“专制政府”的权威于不顾,
尽情的玩弄中国的粮食生产?让无数人的辛劳工作变成他们的豪华生活?
我不认为这是中国的现实。
分开来说:
1、你似乎没有完全搞清楚“中共中央”的决议,其实都是“宏观”的打出一个框架,
并不是马上就能落实到每一个地方每一个村庄每一个人的,
具体的执行方式、相关法规、执行者、流转过程、制度安排................
也许5年左右能安排好就不错了。
在这个过程中,必然出现好多可以“实验”的案例,肯定有成功的,有失败的,
但最终会有比现在好的结果,这一点毋庸置疑。
2、我们农民很聪明,完全能够算出出让权利是否合算,多少钱合算,怎样谈合算,
需要怎样的合同,是否需要组织起自己的团体,请什么样的人做代表。
现在的农民群众不是第一次土改时候的,也不是第二次土改时候的,
他们是在国家实行了义务教育许多年之后,成长起来的青年人和中年人,
他们经历的不一定比很多从大学毕业的年轻学生少。(还有人说印度好,是吧)
——写的好累,剩下的几条,等晚上再说吧。

1: 我从来不认为外资是来翻天的,他们是来获取利益的,至于后面的烂摊子他们是不会管的,所以这里谈不上翻天。这里面谁会大赚,政府还有外资。真正的目的只有一个,把土地卖个好价钱,就这么简单。
2:你有兴趣可以查查2004年2005年时候股改出来是怎末做的? 做了两次实验之后就全面铺开了,调子定下来之后后面的问题只是如何完善而不是再改方向,我认为方向就是错的。一旦在这个里面出现新的即得利益者,那么这个政策想变就更难了。
3:还是来类比一下,你觉得大多数农民脑子好用还是股市里面人脑子好用?制度在做出来之前,这些都是被算计过的,结果呢?人越多,联合越困难,特别是利益当头的时候,农民再聪明比不上那些御用政府智囊的。
这个真的不是多少钱的问题,而是作为交换双方,你有什么东西可以交换的问题?
比如现在你把经营权交易出去了,那么如果你还想回来,就要重新购买,问题是你能买回来吗?
这就是你没了解这个“交易”的意思的典型证据。
什么叫“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权”,“个人土地经营权”“流转”,您弄懂了吗?
所谓“交易”,是按年来的,如果一个农民一次性的把几十年的经营权都卖出去了,
那他又何必再买回来,买回来又要干什么呢?
按你的意思,难道农民可以在任何时候收回经营权,这才是合适的流转方式吗?

1: 我从来不认为外资是来翻天的,他们是来获取利益的,至于后面的烂摊子他们是不会管的,所以这里谈不上翻天。这里面谁会大赚,政府还有外资。真正的目的只有一个,把土地卖个好价钱,就这么简单。
2:你有兴趣可以查查2004年2005年时候股改出来是怎末做的? 做了两次实验之后就全面铺开了,调子定下来之后后面的问题只是如何完善而不是再改方向,我认为方向就是错的。一旦在这个里面出现新的即得利益者,那么这个政策想变就更难了。
3:还是来类比一下,你觉得大多数农民脑子好用还是股市里面人脑子好用?制度在做出来之前,这些都是被算计过的,结果呢?人越多,联合越困难,特别是利益当头的时候,农民再聪明比不上那些御用政府智囊的。
这就是你不了解具体内容就发言的证据:
1、不是由政府“买”土地使用权的;
2、卖出去的土地,不能改变用途的,所以老外想来开工厂是不可能的,养猪倒是可以(高盛有福啦);
3、股改和土改,这之间的区别还是很大很大的;
4、你认为股市里面的人脑子很好使?还是农民群众的智力不足?你还是小瞧人了吧。
5、我认为我们每人买东西之前,是不会做成本分析的吧,为什么我们不是天天有上当的感觉呢?
因为我们获得了想要的价格。
6、也许你认为,农民们在出售至少影响自己一年的“土地使用权”的时候,会不好好思考一番?

想起了老爸曾说过,当年刚解放时,他在老家乡下也是分了地的,但是由于他是孤儿,家里没有劳力,地还是被强行分给劳力多的家去种。后期农村出现了很多类似解放前的地主、富农……
然后就有了后来的三反五反运动……
这就是你没了解这个“交易”的意思的典型证据。
什么叫“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权”,“个人土地经营权”“流转”,您弄懂了吗?
所谓“交易”,是按年来的,如果一个农民一次性的把几十年的经营权都卖出去了,
那他又何必再买回来,买回来又要干什么呢?
按你的意思,难道农民可以在任何时候收回经营权,这才是合适的流转方式吗?

你既然愿意论,我就奉陪
交易按照什么计算不是关键,关键这个交易使经营权成了可以交换的东西
假设你有50年经营权,现在进行交易,你会选择一年一年交易还是10年交易还是全部一次交易? 一年一年交易,相当于别人要从拥有者那里每年购买一次, 对于需要进行土地耕作的人来说,他会选择这个吗?这个按照年交易其实只是一个幌子而已,就好比股市大小非,我有100万股,我选择一次跑还是每次只卖1万股?傻子都知道怎末卖,把不可预期的东西留在手里谁知道是什么结果?
选择卖出去了,对于农民是变现了,问题是,如果那天我需要回来重新劳作怎末办? 还回得来吗? 也许有人会说,当初为什么卖?这表面看是个人决策问题,背后是什么?开个口子彻底把你从土地上剥离,你不服气吗?你自己的决定哟,你能说什么?
这就是你不了解具体内容就发言的证据:
1、不是由政府“买”土地使用权的;
2、卖出去的土地,不能改变用途的,所以老外想来开工厂是不可能的,养猪倒是可以(高盛有福啦);
3、股改和土改,这之间的区别还是很大很大的;
4、你认为股市里面的人脑子很好使?还是农民群众的智力不足?你还是小瞧人了吧。
5、我认为我们每人买东西之前,是不会做成本分析的吧,为什么我们不是天天有上当的感觉呢?
因为我们获得了想要的价格。
6、也许你认为,农民们在出售至少影响自己一年的“土地使用权”的时候,会不好好思考一番?

对于这些我还是一起回答好了
政府不会买土地使用权的,但是外资呢?其他公司呢?那些有技术的农民会不会?政府需要自己出面来招骂吗?表面看都是市场行为,背后呢?当初那些农田是怎末被用作其他用途的?现在就是是同地同价,那么政府就没有办法赚钱了?土政策是用来干什么的?
卖出去的土地是不用改用途的,就把这个经营权倒到手,你觉得某些人会赚多少?地还是关键因素吗?有没有人耕种还重要吗?还是要再说一次,任何问题,手段可以变,对象可以变,表现形式可以变,唯一很难变的是背后的成功的思路。
土地,房屋这些都不是一般消耗品能比的。你现在做的成本分析,可能不到5年就要后悔的。
新土改--土地流转,要有保护农民利益法规法律的制定与监督执行。“土地流转”涉及到了转让、出租和抵押等市场化的问题,首先需要对《宪法》、《土地管理法》、《担保法》等相关法律作出重大的修订,才有可能进行。
而全面推开之前,在各省分别选出一两个县进行“试错”显然是必要的。最重要是要禁止任何权力机构与权贵官商买办资本利益集团的圈地占地。而要彻底杜绝富者田连仟佰,穷者无立锥之地的未来的可能性,还必须要有为农民利益的农会组织。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0-20 21:38:27编辑过]
今天才看了这个消息。
1、wsbsmn
农民比你们想象的聪明得多!你小心他们敲诈你的利润,毕竟最终你是在他们地盘上——他们世世代代生活的地方!他们没那么好打交道的。再说,要是我是农民,我为什么要卖地?把土地一部分价值作为股份参股产生持续现金流,再或者变现一部分现金作其他生意不行啊!这样农村交易量和小生产会多起来的!
2、都说了不改变土地使用用途,我一城市人傻啊,花大钱去农村种地。即使做了,没有其他收入来源的农户是不会轻易卖地的,最终应是全赢的结果。
3、再说,政策都是国家定的,不行了咱又改呗,过个三五十年的全部收回去再重新给你们分配一次,不行?
很难说这不是一场中国特色的圈地运动,但又很难说是。
问题:1,农民没有土地了,不再进行耕种,或者只进行少量耕种,他们还是叫农民吗?对于有大量土地的人是否应该叫农场主,如果是,是否进一步把他们叫做地主。那么他们雇佣谁呢?雇佣那些没有土地的“流浪者”(原来的农民),这到底与农民自己种地有什么实质性的不同吗?劳作效率是否有很大改观呢?这些问题不确定,那谁是最终的受益者呢?
2,购买土地的人是否会将所购买土地用于种植业,如果是当然好了;如果不是,会有部门经行相应的监督吗?因为如果他们不进行耕种,就不能保证粮食供应与库存。
3,农民没有土地了,是否是马克思说得是自由职业者,可以出卖自己的劳动力,但是否有足够的工作岗位满足他们的就业需求吗?他们就业后是否仍然被叫“农民工”吗?是否经行相应的户籍改革制度呢?因为户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就业率,原因宏观经济学已经讲的很清楚了,我就不都说了。
暂且想到那么多,问题是很多的,土地之路漫漫,大家共探索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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