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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0 22:08:00
我觉得很奇怪的是,为什么大家都认为土地承包期限加长会让农民大幅增收,所以通过农民兄弟拉动内需呢?
首先,在农村,土地的产权意识本来就是不强 的,我想很多农民都没有考虑过自己拥有的土地只是使用权的问题,大多数农民就是因为土地是自己的,或者更确切地说,农民生活中不太遇到土地产权的问题,因 为从来就没有迹象说明家庭农产承包责任制要解体了,如果你对一个东西拥有一辈子的使用权,你还会关心的他的产权是不是属于你呢?前几年取消了农业税,国家 好像损失了很大的财政收入,其实体现到农户身上,就是100块钱的事情,谁让我国农民多阿?
我们现在关心的更多的是农民对土地的处置权问题,大的 土地承包商承包土地本来就有,这个情况怕是不会因为农民土地承包期加长能得到更好改善,其实在农村地区,土地和宅基地的转让是非常普遍的,这种转让对农民 来说就是有没有机会转让出去的问题,不是产权合不合法的问题,小产权房的出项是一个例子,而且不是很聪明的手段,土地产权问题完全可以绕过,本来城市的房 地产也不是永久产权,只限70年,土地也可以这样,使用权照样可以转让,几十年后的事情,谁还惦记?
有同学认为,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怎么舍得永 久出让使用权?这就要算一笔帐了,如果人均一亩地,算亩产1000公斤,按现在的粮食收购100元每100斤算,一亩田的毛收入就是2000,算上农药, 化肥,灌溉,就算1500的纯收入,其实哪有这么高,这里的世道都是工业品涨,农产品不涨的,再算算劳动成本,就按一天四十块钱的杂工计算,一年的工资就 远远超过农业收入,这就是年轻人都进城打工,老弱病残留守的原因了。其实现在能转让的产权,基本上都转让了,比如杭州扩张了这么多年,一个大学就能占那么 多地,加上如火如荼的房地产,难道那些都是空中楼阁,不占用农地可能吗?杭州北部的情况是这样,靠近城区,宅基地和土地全部转让,每家基本上按户分房,每 家可以分到少则两三套,多则五六套房子,自己住大套,其他用来出租,就吃喝不愁了,换成你,你出不出让土地使用权?耕地面积每年都在减少,沙漠化的作用没 这么大,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是硬道理,所以我说,土地所有权根本不是什么大问题。
也有人说农民也可搞承包,搞产业化经营,那我要问,你们都是上过 大学的人了,个个都可以创业吗?资本本来就是掌握在少数人手里,现在貌似农村的信贷正在发展。熊彼特说企业家是少数的精英,如果精英在全社会有个比列的 话,农民中精英比列应该远底于社会平均值,我说这话没有贬低农民的意思,只是我知道,农民真的很苦,以前有个调查说农民幸福指数比城市人高,不知道他们怎 么做的调查,真的是这样的话,人民为什么要从幸福的地方往痛苦的地方挤呢?农民就算解决了资金问题,还有技术问题,还有人才问题,还有市场问题,让农民个 个搞产业农业,现实吗?
猫爪  金钱 +10  经验 +10  不知道你想说什么 2008-10-21 9:3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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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0 22:13:00
以下是引用chenruting在2008-10-20 21:45:00的发言:

今天才看了这个消息。

1、wsbsmn
   农民比你们想象的聪明得多!你小心他们敲诈你的利润,毕竟最终你是在他们地盘上——他们世世代代生活的地方!他们没那么好打交道的。再说,要是我是农民,我为什么要卖地?把土地一部分价值作为股份参股产生持续现金流,再或者变现一部分现金作其他生意不行啊!这样农村交易量和小生产会多起来的!

2、都说了不改变土地使用用途,我一城市人傻啊,花大钱去农村种地。即使做了,没有其他收入来源的农户是不会轻易卖地的,最终应是全赢的结果。

3、再说,政策都是国家定的,不行了咱又改呗,过个三五十年的全部收回去再重新给你们分配一次,不行?

1: 问你一个很简单的问题, 全国谁的人均收入最少?聪明又用吗?再问你一句,制度是谁搞出来的?

2: 你再分析一下这里面的参与者,以及他们可能采用的策略再来谈好吗?

3: 土地问题,经过三五十年,政府真的还有本事再都收回去吗? 记住,这个是土地问题,不是简单的城市管理政策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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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0 22:25:00
以下是引用susanwang在2008-10-20 22:08:00的发言:
我觉得很奇怪的是,为什么大家都认为土地承包期限加长会让农民大幅增收,所以通过农民兄弟拉动内需呢?
首先,在农村,土地的产权意识本来就是不强
的,我想很多农民都没有考虑过自己拥有的土地只是使用权的问题,大多数农民就是因为土地是自己的,或者更确切地说,农民生活中不太遇到土地产权的问题,因
为从来就没有迹象说明家庭农产承包责任制要解体了,如果你对一个东西拥有一辈子的使用权,你还会关心的他的产权是不是属于你呢?前几年取消了农业税,国家
好像损失了很大的财政收入,其实体现到农户身上,就是100块钱的事情,谁让我国农民多阿?
我们现在关心的更多的是农民对土地的处置权问题,大的
土地承包商承包土地本来就有,这个情况怕是不会因为农民土地承包期加长能得到更好改善,其实在农村地区,土地和宅基地的转让是非常普遍的,这种转让对农民
来说就是有没有机会转让出去的问题,不是产权合不合法的问题,小产权房的出项是一个例子,而且不是很聪明的手段,土地产权问题完全可以绕过,本来城市的房
地产也不是永久产权,只限70年,土地也可以这样,使用权照样可以转让,几十年后的事情,谁还惦记?
有同学认为,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怎么舍得永
久出让使用权?这就要算一笔帐了,如果人均一亩地,算亩产1000公斤,按现在的粮食收购100元每100斤算,一亩田的毛收入就是2000,算上农药,
化肥,灌溉,就算1500的纯收入,其实哪有这么高,这里的世道都是工业品涨,农产品不涨的,再算算劳动成本,就按一天四十块钱的杂工计算,一年的工资就
远远超过农业收入,这就是年轻人都进城打工,老弱病残留守的原因了。其实现在能转让的产权,基本上都转让了,比如杭州扩张了这么多年,一个大学就能占那么
多地,加上如火如荼的房地产,难道那些都是空中楼阁,不占用农地可能吗?杭州北部的情况是这样,靠近城区,宅基地和土地全部转让,每家基本上按户分房,每
家可以分到少则两三套,多则五六套房子,自己住大套,其他用来出租,就吃喝不愁了,换成你,你出不出让土地使用权?耕地面积每年都在减少,沙漠化的作用没
这么大,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是硬道理,所以我说,土地所有权根本不是什么大问题。
也有人说农民也可搞承包,搞产业化经营,那我要问,你们都是上过
大学的人了,个个都可以创业吗?资本本来就是掌握在少数人手里,现在貌似农村的信贷正在发展。熊彼特说企业家是少数的精英,如果精英在全社会有个比列的
话,农民中精英比列应该远底于社会平均值,我说这话没有贬低农民的意思,只是我知道,农民真的很苦,以前有个调查说农民幸福指数比城市人高,不知道他们怎
么做的调查,真的是这样的话,人民为什么要从幸福的地方往痛苦的地方挤呢?农民就算解决了资金问题,还有技术问题,还有人才问题,还有市场问题,让农民个
个搞产业农业,现实吗?

这个90年代,深圳几乎所有人都在羡慕深圳原住居民,什么都不用干,打麻将收租就可以了,这些就是第一批被解放的农民的,现在呢?很多人已经被打回原形了.这叫解决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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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0 22:27:00

我的观点很简单,就是土地流转了,农民怎么办?难道他们可以找到工作?谁来提供!现在全国的就业如此的紧张,而没有相应的知识做底的农民在这样的竞争中自然........还有一点是他们的土地没了,怎么吃饭?以后的所谓经济化的市场上他们是否会有足够的钱来购买,恐怕这样的事情一旦处置不当就会引发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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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0 23:42:00
我没有评论这样的现象是好还是不好,我只是说现实中凡是涉及到土地产权的问题,都可以被规避,所以现在对产权的适度放开对农民收入没什么影响。我们的农村问题还是二元经济,农村劳动力相对土地产量过剩的问题,解决农村问题的最根本的还是尽量为农民从土地之外找收入来源,乡镇企业是一种解决方法,城市化也是一种。我们的土地根本无论采用什么生产形势,都容纳不了这么多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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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0 23:44:00
往好的目标努力,但是要为坏的结果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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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0 23:47:00
城市居民的房子能被人以各种手段强行拆迁,农民的土地如何能避免不会被人强行流转呢?失地后的农民的生活保障怎么解决?需要通盘考虑<br>猫爪
&nbsp;金钱&nbsp;+10
&nbsp;魅力&nbsp;+5
&nbsp;好问题,该怎么办?&nbsp;2008-10-22 17: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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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0 23:51:00
大家都把土地产权当成一般的商品了,出让想象得太容易了,农民的人均土地不多,而如果一个投资者有一个项目要购买使用权的话,都是大规模经营,这样的项目对大部分的农民都是很难的,在城市周边的可能机会多些,一般的土地都是有价无市,况且由于人均土地不多,即使真的有这样的产权出让机会,单户农民也受到周围农户的牵制,不是说农民想什么时候出让,以多少年限出让就可以的,这种事一般是村委会决定的<br>猫爪
&nbsp;金钱&nbsp;+20
&nbsp;有思想者有论坛币&nbsp;2008-10-21 9:3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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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1 04:09:00
以下是引用猫爪在2008-10-20 13:13:00的发言:

lemononeplus (老柠檬)不要着急嘛。

事情都是一口口去吃的,饭要一点点去做的,呵呵。

俺不急哦 ,俺的意思是,需要细致探讨该提纲的具体操作细则

看你2楼提的几个问题,可以组织几篇文章了,老兄挨个写写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0-21 8:57:1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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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1 04:55:00

我们不得不承认现在正是处在资本原始积累的阶段(只吃不吐,不计后果),以后的很多年仍然会处在这样的一个阶段,发生什么事情都是有可能的。最可怕的是没有节制的“收集”这种财富。

这种情况实在是叫人担忧,现在把国家总人口50-60%多的靠天吃饭的农民的饭碗都要拿走,以后会变成什么样子,哎。

也许是我太悲观。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0-21 4:58:4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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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1 08:13:00

  流通了好啊,我觉得就象股票一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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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1 08:27:00

现在《决定》指出,“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十七届三中全会的相关表述,是对业已存在的土地流转制度的进一步认定和发展。此前舆论围绕土地流转的分歧,是不约而同地对土地流转的概念作了边界的放大。事实上,无论是高层讲话还是三中全会《决定》,对于土地流转的表述都明确界定为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这说明能够进行流转的,是农民对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益,而非土地本身。而其流转的对象,仅仅是农业内部的个人或合作组织。流转的用途,也被严格界定为农业生产经营本身,而不是建设用地

==============================================================================

这个是此次流转政策的背景,就是说之前已经出现了农民互换或者转让的情况,而且事实是有些靠近城市的耕地已经被挪用为宅基地,进行了转让和性质转变,所以这个政策,目的在于让闲置耕地发挥更大效率,其次改变耕地被挪用的现状

这个政策只是个纲领,怎么操作还在于市场细则的制定,比如说是否需要中介(合同合法性),如何监管,怎么交税,合同长短限制,如何估价,有没有交易额上下限制等,现在对其后果展开讨论还为时尚早,而且国家刚刚的决议是提高粮价,促进农民去种田,无疑也增加了耕地价值,所以主要看之后怎么完善这个政策,是完全交给市场,还是有个限制


猫爪  金币 +1  魅力 +10  理解准确,解释到位,分析合理 2008-10-21 9: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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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1 08:38:00
未来还有贫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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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1 08:43:00
上面的决策往往是很正确的,只看下面能否执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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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1 08:46:00
土地能流通起来是好事,不过还得看那个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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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1 09:13:00
以下是引用wsbsmn在2008-10-20 20:34:00的发言:

 你既然愿意论,我就奉陪

交易按照什么计算不是关键,关键这个交易使经营权成了可以交换的东西

假设你有50年经营权,现在进行交易,你会选择一年一年交易还是10年交易还是全部一次交易? 一年一年交易,相当于别人要从拥有者那里每年购买一次, 对于需要进行土地耕作的人来说,他会选择这个吗?这个按照年交易其实只是一个幌子而已,就好比股市大小非,我有100万股,我选择一次跑还是每次只卖1万股?傻子都知道怎末卖,把不可预期的东西留在手里谁知道是什么结果?

选择卖出去了,对于农民是变现了,问题是,如果那天我需要回来重新劳作怎末办? 还回得来吗? 也许有人会说,当初为什么卖?这表面看是个人决策问题,背后是什么?开个口子彻底把你从土地上剥离,你不服气吗?你自己的决定哟,你能说什么?

首先呢,不要激动,因为和过去不一样了,我们不要意气之争。

你的逻辑虽然还是比较晦涩,但是比上面的好多了,我认为你的论点核心是:

1、由于个体理性往往对自己的判断过度自信,可能对长期的预判存在过度风险偏好, 

而这将导致未来的个人利益损失,进而令社会出现新的不稳定因素。

2、买家会优先选择愿意一次性出售经营权的农民,因此农民倾向于一次性出售。 

(不过大小非减持的例子正好反了:

大小非的持有者,并不是因为买家想一次买,而是股市虚高的情况下, 

变现的收益大大超过了继续持有的收益,农民的土地是这样吗?) 

3、“开个口子彻底把你从土地上剥离”,很奇怪你的观点,既然可以选择卖或者不卖, 

为何要用“剥离”这个词呢?无非就是说“国家不再保护农村的土地,防止土地兼并”? 

 

应该说,这几条的思路还是比较正确的,如果我说对了你的意思,欢迎确认一下,然后我再分析。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0-21 9:13:4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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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1 09:26:00

农村就没几个种地的

土地不少是闲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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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1 09:27:00
以下是引用wsbsmn在2008-10-20 20:52:00的发言:

政府不会买土地使用权的,但是外资呢?其他公司呢?(1)那些有技术的农民会不会?(4)

政府需要自己出面来招骂吗?表面看都是市场行为,背后呢?

当初那些农田是怎末被用作其他用途的?(3)

现在就是是同地同价,那么政府就没有办法赚钱了?土政策是用来干什么的?(2)

卖出去的土地是不用改用途的,就把这个经营权倒到手,你觉得某些人会赚多少?(5)

地还是关键因素吗?有没有人耕种还重要吗?还是要再说一次,任何问题,手段可以变,对象可以变,表现形式可以变,唯一很难变的是背后的成功的思路。(这一段我根本不知道你想说什么。)

土地,房屋这些都不是一般消耗品能比的。你现在做的成本分析,可能不到5年就要后悔的。(6)

你这段话还是一贯的慷慨激昂+逻辑混乱,也就是我了,换个别人,还理解不了你的思路。

我认为,你想说明以下要点:

1、外资和其他企业的介入,会导致耕地流失;

2、土政策(地方政府寻租)会令这种情况无人监管;

3、以前有过类似的耕地流失的先例,证明这种情况是存在的;

4、有技术的农民可以绕过相关规定,进行土地兼并;

5、继续耕种的土地的使用权流转,仍有很大的炒作和套利的空间;

6、农民群众的眼光短浅,无法看到5年以后,耕种带回的巨大经济效益。

如果没理解错你的要点,我下午再讨论这些,现在回去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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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1 09:34:00
以下是引用lemononeplus在2008-10-21 4:09:00的发言:

俺不急哦 ,俺的意思是,需要细致探讨该提纲的具体操作细则

看你2楼提的几个问题,可以组织几篇文章了,老兄挨个写写吧

是啊,现在的人都是张嘴就说,根本不想想,不同的具体处理方案,可以带来根本不一样的成果。

这两天很忙啊,赶不上这个发稿周期啦,您要是愿意写,我可以提供资源(论坛提供争鸣)。

[em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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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1 09:35:00
以下是引用overzenith在2008-10-21 9:26:00的发言:

农村就没几个种地的

土地不少是闲置的

这个评论前半句过头了点,后半截倒是说明了为何要搞经营权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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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1 09:50:00
主要矛盾在政治改革这块,目光却集中在经济体制改革的非主要矛盾上,并以此期希能获得解决主要矛盾才能获得的成果,结果绝对没好事,历史会这样评论:“社会主义被颠覆了-------转型过激!?”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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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1 09:58:00
以下是引用猫爪在2008-10-21 9:13:00的发言:

首先呢,不要激动,因为和过去不一样了,我们不要意气之争。

你的逻辑虽然还是比较晦涩,但是比上面的好多了,我认为你的论点核心是:

1、由于个体理性往往对自己的判断过度自信,可能对长期的预判存在过度风险偏好, 

而这将导致未来的个人利益损失,进而令社会出现新的不稳定因素。

2、买家会优先选择愿意一次性出售经营权的农民,因此农民倾向于一次性出售。 

(不过大小非减持的例子正好反了:

大小非的持有者,并不是因为买家想一次买,而是股市虚高的情况下, 

变现的收益大大超过了继续持有的收益,农民的土地是这样吗?) 

3、“开个口子彻底把你从土地上剥离”,很奇怪你的观点,既然可以选择卖或者不卖, 

为何要用“剥离”这个词呢?无非就是说“国家不再保护农村的土地,防止土地兼并”? 

 

应该说,这几条的思路还是比较正确的,如果我说对了你的意思,欢迎确认一下,然后我再分析。


1: 我前面说了,土地,房地产这些,现在做出的决策可能5年之后你会让你后悔, 这里远期收益的判断都是基于当前现有条件的一种推断,会不会就是利益损失我不知道,但是我关心的不是利益问题,而是如果你把这个当作GAME,你需要有资源进行交换才能进行游戏,现在是把你最后可以参与游戏的东西也收走的问题.

2:同样的问题,按照现在的情况,农民会对于远期做出什么判断? 如果我不看好,肯定能走就走,如果我看好呢,我不但不走,还有收购别人的. 但是对于很多人,我认为他们的做法一定是能走就走.

 3:还是这个问题,农民手里有什么? 对于种地与否,不是关键,关键是农民手里有经营权,现在交易经营权,就是说你和土地的最后一点联系也给别人拿去了,那么接下来农民和我们这些人有什么区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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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1 10:00:00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该文件由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该文件中指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

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三十七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土地的用途; 
  (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七)违约责任。 

突破并不像宣传的那么严重,这只是铺垫,好戏还在后面。


猫爪  金钱 +20  魅力 +5  有点道理,但不能光看字面意思 2008-10-22 17: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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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1 10:22:00
以下是引用猫爪在2008-10-21 9:27:00的发言:

你这段话还是一贯的慷慨激昂+逻辑混乱,也就是我了,换个别人,还理解不了你的思路。

我认为,你想说明以下要点:

1、外资和其他企业的介入,会导致耕地流失;
 

2、土政策(地方政府寻租)会令这种情况无人监管;
 

3、以前有过类似的耕地流失的先例,证明这种情况是存在的;
 

4、有技术的农民可以绕过相关规定,进行土地兼并;
 

5、继续耕种的土地的使用权流转,仍有很大的炒作和套利的空间;
 

6、农民群众的眼光短浅,无法看到5年以后,耕种带回的巨大经济效益。
 

如果没理解错你的要点,我下午再讨论这些,现在回去学习。

我再说一次,我的观点没有变现在的政策是拉拢一批,对付一批然后自己获利. 看看股改,10年前谁知道产业资本在股市里面的作用,现在国家把自己的股份卖给产业资本,来对付股市里面这些散户和基金.国家的利益兑现了吗?

股改的方向错了吗?站在政府角度,我举双手赞成,现在好了,大小非一起来了,股市什么样子你也清楚了,这个政策成功了吗? 成功了,好了,这个方式思路的本质是什么? 产业资本是不是后来介入的?拉拢一批,对付一批然后自己获利,这个结论错了吗?同样的土地经营权也是同样问题,国家怎么从土地经营中获利,外来资本一定会介入,而且都是大资本,那么国家获利吗? 不要告诉我说国家是不获利的,因为不获利,难道国家就发善心做慈善事业?

对于上面6点问题,我还是回答吧 土地不一定流失,因为土地流失和经营权交易不构成直接关系. 地方政府寻租是一定的,有利益的地方,政府的眼睛都是雪亮的.我不知道有谁可以绕开相关规定进行土地经营权流转,但是真正能有这个实力的,绝对不是那些想种地的农民.土地流转问题依然是两个层面的问题,无论哪个层面,政府都是有利可图的.就是因为出现了这种交易,套利空间才成了名正言顺和无法避免的.最后一个问题, 不是农民眼光短浅,是任何事情做判断的基础都是现在形势基础上的一种推断,任何人都可以把经营权留在手里不出售,问题是,你种地了你的收益就高吗?如果觉得收益不高,那么回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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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1 10:42:00
好事啊,但是关键看地方执行者了,总会在执行行进行贬值或者折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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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1 12:03:00
以下是引用wangfei8126在2008-10-21 8:27:00的发言:

现在《决定》指出,“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十七届三中全会的相关表述,是对业已存在的土地流转制度的进一步认定和发展。此前舆论围绕土地流转的分歧,是不约而同地对土地流转的概念作了边界的放大。事实上,无论是高层讲话还是三中全会《决定》,对于土地流转的表述都明确界定为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这说明能够进行流转的,是农民对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益,而非土地本身。而其流转的对象,仅仅是农业内部的个人或合作组织。流转的用途,也被严格界定为农业生产经营本身,而不是建设用地

==============================================================================

这个是此次流转政策的背景,就是说之前已经出现了农民互换或者转让的情况,而且事实是有些靠近城市的耕地已经被挪用为宅基地,进行了转让和性质转变,所以这个政策,目的在于让闲置耕地发挥更大效率,其次改变耕地被挪用的现状

这个政策只是个纲领,怎么操作还在于市场细则的制定,比如说是否需要中介(合同合法性),如何监管,怎么交税,合同长短限制,如何估价,有没有交易额上下限制等,现在对其后果展开讨论还为时尚早,而且国家刚刚的决议是提高粮价,促进农民去种田,无疑也增加了耕地价值,所以主要看之后怎么完善这个政策,是完全交给市场,还是有个限制

我觉得这的确是对于中央文件的正确解读。土地流转决定的出台,是对于农村土地已经存在的某些现象的确认,界定,明晰,以及规范。农村土地流转使用细则俨然成了一种趋势,一种潮流吧。从这个意义上看,决定无疑是有针对性的,我想其直接目的和效果(间接效果尚不清楚)应该是很明确的:解决土地大量闲置的问题,提高土地使用效率,确立和完善当前农村土地互换和转让的规范性。虽然看上去制度变化“史无前例”,其实质我觉得仍然是当前制度的补进而已,和1次地改没有可比性。

至于能否广泛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以及诸如此类的比较笼统的目的,我不认为这个政策具备这样的威力,该种地的农民还是要种地,否则也算不上农民了。至于相对集约后的农业生产能否提高生产效率,有多大的提升空间,这些不是土地政策的小变可以决定的。

我觉得wsbsmn 的逻辑并非混乱不可理解,他说的应该就是一种“制度陷阱”吧,凡是“沉陷”进去的就不再是农民了,,,这些应该算是间接效果,目前很难判明。


猫爪  金钱 +30  魅力 +20  有点道理,也不能一概而论 2008-10-21 12:4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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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1 12:32:00
以下是引用wsbsmn在2008-10-21 10:22:00的发言:

我再说一次,我的观点没有变现在的政策是拉拢一批,对付一批然后自己获利. 看看股改,10年前谁知道产业资本在股市里面的作用,现在国家把自己的股份卖给产业资本,来对付股市里面这些散户和基金.国家的利益兑现了吗?

股改的方向错了吗?站在政府角度,我举双手赞成,现在好了,大小非一起来了,股市什么样子你也清楚了,这个政策成功了吗? 成功了,好了,这个方式思路的本质是什么? 产业资本是不是后来介入的?拉拢一批,对付一批然后自己获利,这个结论错了吗?同样的土地经营权也是同样问题,国家怎么从土地经营中获利,外来资本一定会介入,而且都是大资本,那么国家获利吗? 不要告诉我说国家是不获利的,因为不获利,难道国家就发善心做慈善事业?

对于上面6点问题,我还是回答吧

土地不一定流失,因为土地流失和经营权交易不构成直接关系.

 地方政府寻租是一定的,有利益的地方,政府的眼睛都是雪亮的.

我不知道有谁可以绕开相关规定进行土地经营权流转,但是真正能有这个实力的,绝对不是那些想种地的农民.土地流转问题依然是两个层面的问题,无论哪个层面,政府都是有利可图的.就是因为出现了这种交易,套利空间才成了名正言顺和无法避免的.

最后一个问题, 不是农民眼光短浅,是任何事情做判断的基础都是现在形势基础上的一种推断,

任何人都可以把经营权留在手里不出售,

问题是,你种地了你的收益就高吗?如果觉得收益不高,那么回怎么办?

1、股市和土地经营权流转,根本就是两回事,你总喜欢那这个说事儿,其实只反映你没明白这个道理。

2、过去,和土地经营权流转最类似的改革,应该是“集体企业”的股份化。(但仍有很多不同。)

3、你的回答不错,但是你似乎还是有点过于“愤世嫉俗”的看待现在的基层:把普通人看的太软弱愚蠢,

把基层干部想的太神通广大。其实对现在的农村,很多人根本没有一个概念性的认识。

(我的很多亲戚现在仍然在农村,还有一些是村乡镇级的干部,有些现实你根本不了解。)

4、更重要的问题是,如果按你的看法,我们是不是永远也不能搞土地经营权的改革啦?

就这么一直拖下去,把农业拖垮、农村搞乱、农民继续贫穷?

还是像某些人说的,先搞政治改革,“变天”之后,再搞这些基础性的东西?

劝你现实一点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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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1 12:41:00

卖出的土地是不可以改变用途的?地方政府和相关利益集团有办法让土地不改变种庄稼的用途,远处望着里面郁郁葱葱,但是进去后发现树木丛中是一栋栋别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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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1 12:43:00
以下是引用traum在2008-10-21 12:03:00的发言:

至于能否广泛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以及诸如此类的比较笼统的目的,我不认为这个政策具备这样的威力,该种地的农民还是要种地,否则也算不上农民了。至于相对集约后的农业生产能否提高生产效率,有多大的提升空间,这些不是土地政策的小变可以决定的。

你的理解大约是不错的,但生产效率的问题只是技术问题,最关键的是,它令农民有了选择的权力。

如果你连权力都不肯放给每个农民,又怎么能够利用他们自己的主观判断和“专业知识”呢?

即使真的因为流转,导致一部分农民错误的判断了土地的价值和出售后的变化,

而另一部分农民低估了购买别人土地的风险,而都不及原来种地的收入(这两种可能性都很小)。

也只是市场对资源调配中,必然要带来的信息不对称的损失,不能因为这个,去否认自由交易带来的优势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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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1 12:50:00
以下是引用traum在2008-10-21 12:03:00的发言:

我觉得wsbsmn 的逻辑并非混乱不可理解,他说的应该就是一种“制度陷阱”吧,凡是“沉陷”进去的就不再是农民了,,,这些应该算是间接效果,目前很难判明。

1、我感觉这不是他的意思。

2、如果认为有这种可能,就不给农民选择的权力,是不是也不太公平啊。

(很多反对改革的人都是这么说:怕农民照顾不好自己,所以要政府替他们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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