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正确运用“不可抗辩条款”,首先要对“不可抗辩条款”有充分准确的理解。
不可抗辩条款都说了什么?
1、被保险人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2、保险公司在知道客户存在重大不如实告知后可以解除合同;
3、保险合同生效2年后,保单进入不可抗辩期,保险公司不可解除合同或拒绝给付。
正确运用不可抗辩条款,可以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不影响核保结论的异常可以不如实告知;
保险公司仅有对重大不如实告知具有解除保险合同、拒付保险金的权利;“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不如实告知才是重大不如实告知。如果你告知的内容对核保结论没有影响,为了能让保单顺利承保,节约时间,你可以选择不如实告知。
例如,客户为其3岁的儿子买一份医疗险,但被保险人3个月前因支气管肺炎住院7天,这样的就可以不如实告知,因为即使告知了保单也可以顺利承保,且告知后会要求提到病历资料,浪费功夫。
2、保险公司无法查到的异常,可以不如实告知;
保险公司仅有在对客户不如实告知有确凿证据时才可以拒付或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大多是靠到医院排查客户病史资料获得证据。如果客户的异常健康状况,医院无法查到,那么保险公司必然无法证明客户存在不如实告知。
例如,客户38岁,12岁时因乙肝住院治疗过,24岁在门诊做过检查是小三阳,至今未做过检查,身体一直很好,本次想投保重大疾病保险。客户26年前住过院,像这么久远的住院记录是无法查到的,如果不是用医保卡挂号治疗,门诊资料一般无法查到,所以这种情况是可以不如实告知的,因为保险公司无法证明客户在投保前已经患有乙肝。
3、客户同意首两年出险不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的,可以不如实告知。
如果客户的身体状况比较好,首两年发生保险事故的概率是很低的,且客户同意如果首2年出险,不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这样的情况是可以不如实告知的。
例如,客户几个月前因慢性乙肝急性发作住院,检查乙肝大三阳,客户担心患肝癌,想买一份重疾险,但客户知道头2年患肝癌的可能性是很小的。但如果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乙肝大三阳,这份重疾险就会拒保,无法获得保障。这样如果客户同意头2年出险可以接受保险公司拒付保险金,那么就可以不如实告知,因为等2年后保单就会进入不可抗辩期。
4、保险期间为1年的短期医疗险不会进入“不可抗辩期”,这点要注意,具体参照一起推送的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