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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5
这是一个大的题目,但如果我们喜欢思考,也可以使用通俗的语言聊聊的。

1 什么是道德。

    道德,传统的定义是,它是一种社会的意识形态,它是人们共同生活及行为的准则与规范,它以宇宙之理制定的,顺理则为善,违理则恶,以善恶为判断标准,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摘自百度百科),实际上这种定义很有问题,首先,道德并非空穴来风,更不不是什么宇宙之理,道德是人们长期生活中逐渐培育出来的多种约定,我称其为道德契约,道德中的各种约定包括的权利与义务均属于道德的一部分,比如人权天赋等观点均是对道德本意的歪曲,这个世界从来就没有天(神)来赋予谁的权利,而是群居人类在漫长历史时期所积累的,深入文化与集体意识的一种约定或认识。所谓善恶并非原本就存在,或有着固顶的定义,而只是道德约定中的描述名称而已。从伦理学看,善与恶是无法定义的,道德本身也无法定义,因为它们都是元概念,其他的任何描述或定义都是同一重复或循环定义。与其说道德在讨论善恶,还不如道德更多的是中性契约,是最大程度维系和平的一种方式,或者是人们因为暴力厌恶达成的某些妥协和约定,譬如在历代的社会中,穷人没有吃,富人吃得发胖,但因为有私有产权的道德规范,相互之间也尽量克制抢劫,这种克制,同样属于道德约束。但这种克制,实际上并不温馨,也不善良,它就是一种约定,你的是你的,我的是我的,大家互不侵犯,如果你要劫富济贫,实际上整个社会的道德规范就会土崩瓦解,迎来的只有战争与革命,这时。反而是道德规范约束力最弱的时候(当然即时在战争与革命时期,基本的道德观念并不会被瓦解)。
      要而言之,道德是一种契约,是建立在多人之间的契约关系,而且以各种形式,并适用于各种场合与圈子。有些道德契约是明确的,比如生命权(权利是道德契约中的当事人利益定义,是契约的描述名词之一),财产权(拒绝抢劫),复仇权(现代社会人们对复仇权进行了让渡)等等,而有些道德契约则模棱两可,靠当事人自己处理与拿捏。
读读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会对道德的本质有充分的理解,人类一切合作的基础都是基于道德。以及在道德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法律。

2 道德仅仅是利他主义吗?

          道德当然不仅仅是利他主义,相反,道德更多的是对私有、自由与合作的约定,不排除在道德规范中存在对利他主义的鼓励成分,但这不是推动道德作用的主要因子。通常我们说的善良与恻隐之心,并非是单纯的道德,而是源于生物基因的感受,是人类文明或道德开始之前的基因进化结果,而后被道德所鼓励。当我们看见暴徒时有本能的想冲上去踢他一脚的欲望,而对一个美丽的小姑娘受到伤害却有一种天然的怜爱。这不是后天教育(道德的获取与传授)所得,而是源自人的本性(不排除人的本性中更多的存在自私成分,这正是人性的复杂之处,后面我会详细陈述)。这种与生俱来的本性,实际上并非人类所独有,比如蜜蜂,为了获取群体的生存,它们可以牺牲个体生命去警告入侵者,当蜜蜂飞向入侵者那一瞬间,一定是冲动而愉悦的,用人类美丽的语言来说,那就是生命的最后辉煌。实际上要获得这样的个体基因,蜜蜂种族不知要经过多少代的进化,淘汰多少缺少这样基因的群体。

3 道德的维系依靠的仅仅是自觉与社会舆论吗?

       如果这样认识道德的作用,那你对道德的认识就太肤浅了。我们这里所说的道德,不仅是违反交通规则与随地吐痰,不在名胜景点乱写乱画,而是包含了一切社会规范与准则。道德的维系之一靠自觉,这种自觉又分为两种,一种就是从内心里认识到本应如此,这就是孔子说的“君子慎独”,就是说君子即使在独处时也不会做违背道德是事,在康德那里,即所谓情操(他把道德分割为情操与道德,前者是个人价值观,后者是社会规范)。
          另一种自觉就是自己本不愿遵守或不以为然,但为了自己今后的利益不得不遵守,这种方式我认为占绝大多数,人类是一个群居动物,人们需要合作才可能更好的生存,合作时需要各种各样的契约,然而由于存在道德风险(经济学名词,指在签订合约后一方为了自己利益最大化可能作为损害另一方的行为,比如违约,比如不认真履行义务等等)产生很大的交易费用,于是人们愿意与诚实守信的人合作,一个人要获得更多的合作机会,便不得不守约,不得不不那么斤斤计较,不得不慷慨与乐于助人,这些特征逐渐会成为一个人的标签(或个人品牌),即我们通常说的为人与人品。这种品质进一步发展,会逐渐达到前面说的那种“自觉”。因为一个人因为守信而屡次获得好处而加强其心理感受与奖励,逐渐成为了一种习惯与固定认识,这有点类似于宗教与洗脑。这也是人类适应环境的本能。
       在所有的道德履行中,总有试错者,即试图违背道德以获取利益最大化,但从统计角度看,这种试错者多以失败收场,或受到排挤,或被别人逐出群体。偶有成功的,当了一辈子强盗而寿终正寝者,毕竟是少数,试错者是失败更是坚定了遵守道德者的信念,父母为了子女不受伤害,会从小就向子女灌输道德观念及做人的道理,当过父母的人都知道,这并非父母的高尚,而是他们不希望子女在成人后受到社会的排挤而吃亏。因为,群居人们是依靠道德而相处的,不懂得规矩的人自然要被排挤和孤立,而懂得为人处世者获得更多的帮助和利益,这里的利益,不仅仅是物质的,可能还有精神上的收益。
       道德歧视是道德维系的另一个重要的手段,在一些比较封闭的社会中,一个人如果做了有违背道德的事情,要受到排挤的,而这种排挤甚至也是强迫的,即每个人为了表明自己的立场,声称自己不是与“坏人”的同样的人(虽然内心里很同情这个“坏人”),而不得不落井下石,这种行为在文革与旧习俗(因为法律的薄弱)中尤为明显,婚姻与家庭是旧社会群体最基本(之一)的纽带,而维系他们的只有道德,于是旧道德中对破坏婚姻与家庭的行为的处罚最为严格,甚至发展到偷情后浸猪笼的死刑,村或家族举行的浸猪笼行为,可能已经超过了单纯的道德的维系方式,而是具有准ZF性质的社团根据道德准则执行的另一种社会契约(现代来说就是法律)。但不管怎么说,在法律比较薄弱甚至缺失的社会,人们依靠道德维系社会关系,对道德的对立者的排挤、歧视与处罚是严厉的,残酷的,不单单是所谓的社会舆论,而是被人们抛弃,拒绝合作,孤立,鄙夷。这些,甚至远远超越了现代的网络暴力与舆论。因为现代社会关系逐渐更多的依靠的是法律,虽然法律的建设以道德为基础,但因为其明确,统一而执行高效,已经广泛的应用于熟悉与陌生的人群之间。

4 经济学中的自私假说

       在近代资本经济兴起后,人们开始利用经济学来解释人的行为,现代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开启了现代经济学的大门,在这里,斯密第一次,或首次提出了人类的自私假说。原话大致是(我不想抄书了,写写大意吧),面包师为我们提供面包并不是因为其品德高尚,而是通过交换获得了相应的利益,我们每个人都在这些交易中受益。经济学的自私假说一直受到道德主义者的抨击,认为自私并不是人类的唯一特征,经济学以自私假说为起点,其根基受到怀疑。尽管如此,多数流派的经济学家承认这个假说,并声称经济学不谈道德。
      实际上,在我认为,经济学只是一种方法,一种研究人类行为的方法,只是在这种研究中摒弃了道德的研究方式,以一种纯粹的,专业的,独立的思维获取事物的规律而已,在经济学那里,人的一切行为都是自私的,都是为了获取利益最大化而做出的一切行为。那么我们如何解释进行行为中的利他现象,或诚信行为,或慷慨行为呢?
诚信行为,包含了道德评价因子,然而到了经济学这里,诚信成了一种标签,为了获得利益最大化的自私行为,因为,在经济交往中,由于存在道德风险和信息不足,会产生巨大的交易费用,而诚信是一种较少这种交易费用的有效方式,或者遵守诚信者更容易获得合作的机会,于是诚信本身具有了价值,品牌,即是诚信的符号化与固定化,大大降低了人们选择商品的成本和风险,由此本来同样的商品,人们更愿意花费更多的价格去购买(买个放心,实际上是减少了风险)品牌信誉高的产品,这在经济学里称为品牌溢价。因此,同一行为,在道德伦理学与经济学里有相反的解释,前者强调诚信者的利他品质,后者强调诚信者为了获取长远利益的自私行为。但不管是经济学还是伦理学,都是在说人类这种行为是有利于人类自身发展与个体生存的。二者内在是统一的。亚当斯密的另外一本名著,《道德情操论》早于《国富论》,两者是从不同角度,而且是截然不同角度来论述同一个社会,普遍的认识是,它们并不互相矛盾而是内在统一而协调的。
         有本世界名著《自私的基因》论述了人类通过漫长的生物进化,为了获得自己基因的遗传机会(进化论称其为遗传收益)最大化而保留下来了大量的自私基因,人类行为中也存在利他行为,存在恻隐之心和爱,但这种行为或特征只存在于少数人之间,如性伴侣,情人之间。而站主导地位的是自私的基因,甚至,即使存在“利他基因”,也是为了获得更大的遗传收益或更长远的利益。为爱人牺牲可以说是为了自己的爱的感受,为子女牺牲是为了获得自身基因的延续,这些都属于生物的本能,在蒙昧时代,比如猴子时代,甚至更早的虫子时代,就早已形成。
       承认人类的自私本性并不可怕,因为人类之所以成为人类,成为群居动物,是因为他们懂得合作,懂得长久合作所必须遵守的准则---道德由此产生。从经济学的博弈论看,道德规范是为了免除人们走入囚徒困境的重要方式,张五常教授说道德风俗可以大大降低交易费用,这些皆不是强调人性中的利他成分,而是强调道德中的契约成分。这种契约更多的是建立在赤裸裸的自私需求之上的,而不是单纯而粗暴的善恶论。

5 道德,一直在被道德家所歪曲

       这里说的道德家,不是伦理学中的哲学家,而是那些为了获取利益集团的御用伪善家。自古以来,华夏文明长期处于帝制制度中,对全民的维系需要有道德的教化,这里的道德,近乎于宗教,近乎于奴化教育,而统治者的合法性则来源于近乎宗教的洗脑结果,他们强调利他主义,强调服从,喜欢以大多数人的利益绑架少数人的利益,培育一种集体主义的思想,从而获得最为稳固的集权统治,这种行为,在汉朝董仲舒开始对儒家学派的篡改开始就已经规模化的形成了,而且根深蒂固。直到现在,以一种他们自己都不相信的道德准则来要求官员,要求民众,并由此绑架民众。而肆意否定人性中固有的真实部分。
        中国当代众多的经济学家中,为了获得自身的生存,违背学术良知,鼓吹福利,鼓吹干预,以上帝的名义关爱普众,实际上他们的行为恰巧给中国带来灾难(也许并不那么严重),你在和他谈经济时,他和你谈道德,你和他谈道德时他和你扯经济,殊不知,正如我所论述的,两者并不矛盾。在学术界肆意混淆经济与道德的关系,打着为劳苦大众伸腰的幌子,实际上正在干有损于他们利益的事情。

6 经济选择与价值观

       道德的固化而稳定的认识即称为价值观,或者信仰,实际上信仰本身是属于一种认识,它属于人类的认知范畴,信仰之所以不容争论是因为其本身已经深入人们的骨髓,否则就不称其为信仰或价值观了。但不论是信仰还是价值观,都是道德的高层次表现,是人类通过成千上万年的经验积累而获得的固定的行为准则与依据,本质上与普通的道德理念并无两样,实际上最基本的道德观念均属于信仰范畴,而且是全人类基本统一的,比如生命权,比如遵守契约,比如产权维护等,有时人们称其为普世价值,但这不是信仰的全部,个体间的信仰可能还存在很多差异。由于信仰深入人类文化骨髓而不容争议,那么信仰的个体差异就显得特别突出与重要,因为这种差异甚至会产生冲突,具有相似环境或经历的人信仰会更接近,否则可能会大相径庭,这才会在更大范围的现代社会间产生冲突与隔阂(这是由历史的封闭走向开放所必需经历的)。伊斯兰文明与基督文明的冲突,城市与农村的冲突,富人(圈)与穷人(圈)的冲突,本地人与外地人的冲突,等等均是因为环境的差异,道德的差异,人群的差异,文化的差异而沉淀出了信仰的差异,价值观的差异。但不论怎么说,价值观与信仰并非那么虚无缥缈,都是来源于千百年来积累的道德认识与心理强化,它一样的符合个体利益最大化的准则及自私的经济原则。
       经济的活动的唯一方式就是交易,包括与人相处,包括爱情与婚姻,交易本身只是一种行为的描述,不是冷冰冰的金钱。为所爱的人付出,自己获得幸福或家庭,这是一种交易,对父母的孝敬获得温暖的回报仍然是一种交易,交易的准则和遵守的原则则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包括价值观和信仰。人们怎样去合作,怎样去爱,爱谁,出错后如何逃避责任或勇于承担,无不涉及到经济学的选择和机会成本,这里将会使用到复杂的抉择体系,包括价值观和信仰,包括冲动与短期利益,包括感性与理性。
      从来不要用虚无缥缈的道德说教来解释人类的行为与品质。乐观的,正直的,科学的看待我们每一个人。成大事者应该站得更高,看得更远,那一定是符合普世价值观的,一定是品德高尚的,这种现象,你可以在美国的企业家中观察到,因为普世价值中的行为准则是符合人类长期利益的,结合你的智慧与机遇,人生的巅峰应该属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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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6-16 15:30:33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是讲道德。
要做一个持有普世价值观的经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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