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lykd05130 生产资料和劳动都有生产物质财富的能力,但是,物质财富的分配则是社会生产关系的内容。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产品分配关系,某一生产关系是否优越,就看它是否最大程度地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我们说具有中国特色的初级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产品分配关系是优越的,就是它适应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剩余价值理论是错误的,根源就在于它的理论基础——劳动价值论是错误的。剩余价值理论不利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发展,不利于十六大精神的贯彻执行。 要正确理解利润的本质,必须有科学的价值理论。 要获得科学的价值理论,必须排除以前错误的价值理论给我们带来的形形式式的阴影,立足于物质财富。物质财富是人类生存、活动和发展的基础,物质财富的生产是一自然现象。因为人类本身就是自然界的产物,人类活动,包括生产活动,当然是一自然现象。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就证明了这一点。 只有当人们在生产活动中结成了一定的关系,生产活动才具有社会属性。但是,这一关系,并不能否定物质财富的生产是一自然现象,尽管它对商品生产具有反作用。那么,在社会化生产中,生产者结成了怎么样的关系呢? 在社会化生产中,生产者不是为自己生产产品,而是为社会生产产品。当然生产者也需要从社会总产品中,获取产品,这就是产品的分配。但是,产品之间是不能相互比较的,价值就产生了,价值是产品分配的尺度。而产品交换是生产者之间的唯一联系,物质财富的分配只能通过商品交换过程。价值量或价格,在市场上,就表现为商品交换的权力,即生产者从市场上获取商品的权力。商品的社会属性,就是指生产关系——产品分配关系。 总之,利润的本质是物质财富,其价值量或价格,是生产者从市场上获取商品的权力——产品分配权力。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hj58 我现在在海南岛的陵水,向大家拜年!
“劳动的共性就是其时间性。既然是其时间特征,那么,它就不再与劳动的其他特点有关,既不包括劳动的复杂程度,也与劳动的强度无关。”
黄佶:这没有问题,我对“抽象劳动”的质疑也不是因为其“抽象”。
“由此,它才可以作为产品的唯一尺度。其他生产要素或许和劳动时间无关,但是,它们却都可以折合成一定量的劳动时间。”
黄佶:问题就在于如何“折合”:一台机床折合成多少时间长度的“抽象劳动”(或“劳动共性”)?一小时生产机床的劳动折合成几小时抽象劳动或劳动共性?
如果折合比例是在市场上讨价还价的过程中产生的,那么劳动价值论和供求价值论有什么区别?
“请问价值是什么?这是我们争论的焦点。”
这不是我们争论的焦点,我们争论的是“决定商品价值的因素是什么?”
“价值”的含义是明确的:决定商品交换价值大小的那种东西。
马克思自作主张说“劳动的凝结就是价值”是错误的,应该说:“我认为(或证明了):劳动量决定商品价值”。
就好象科学家争论宇宙的起源是什么,但没有必要争论“宇宙”是什么。
<font color="darkblue">Edited by - hj58 重新编辑于 2003/02/05 10:36:14</fo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