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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28
悬赏 100 个论坛币 未解决
请教一个公积金扣税的问题。本单位8月份起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本地地税规定,如果满足  公积金个人缴存部分>社会平均工资三倍*15%  ,
超出部分要扣缴个人所得税。

例如,某人  公积金个人缴存部分 - 社会平均工资三倍*15% =976   这976就是要纳入薪金总额进行扣税的。
那么问题来了,因为8月份的公积金不仅包括当月的,还包括补缴的前7个月的公积金,那么纳入薪金总额进行扣税的究竟是一个976,还是要再加上前七个月的 (即9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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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7-28 20:21:36
个人觉得,这个976是要上当月的工资薪金收入然后再看属于哪一档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进行计算的,所以应该是要依次统计前面几个月加上976然后重新计算每月应缴个人所得税,在此基础上如果有少缴的分月计算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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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7-28 20:27:05
确定吗?整错了是要扣自己钱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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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8-30 17:23:25
企业为员工补缴当年的住房公积金,需分摊到以前各月份,重新计算各月份个人所得税,对于多缴纳的税款,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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