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媒体一再曝光的安良电梯事故的发生再次暴露出电梯在生产、安装、维护保养以及国家技术标准的制定和发布体系存在着重大缺陷。 1、 首先,申龙电梯的三块盖板设计的确存在问题。尤其是中间盖板(媒体报道的2号板)采用搭接方式从安全性上来看的确存在问题:中间盖板不是不可以采用搭接方式,搭接方式是否可以避免薄板结构的盖板发生平行位移(见上图)。
也就是说中间隔板既然搭接在前盖板上(媒体报道的1号板),那么只要中间盖板的四个角有任意两个角的位置设有螺栓(甚至插销)与前或后两块盖板(即1、3号板)连接,就不会发生这次事故。至于事故调查组提出的“盖板尺寸与图纸不符”,客观的讲结论并不严谨,只是一种敷衍的托辞。因为国家标准就没有规定必须设有防止盖板受震移位的相关强制性规定。而实际上由于这种电梯除了人员上下之外还有大量负重的购物车上上下下,尤其是购物车每当踏上前后盖板时由于重力的作用会使前盖板出现下沉状态,这就很容易产生下图所示中间板平移错位的情况,安良这次事故主要原因就在于此(因为盖板厚度只有2-3mm,振幅稍大就可以错位)。事故调查组提出的“盖板尺寸与图纸不符”是说相差2mm,如果以此作为事故的主因有点荒唐。尽管图纸规定搭接宽度为22mm,实际只有20mm,那么即使错位5mm,也不应该发生盖板反转的事故,况且盖板之间本身需要有1-2mm的间隙,所为与“图纸不符”,充其量只能说神龙电梯盖板的尺寸公差大了一些(作为中间盖板与前后盖板的安装间隙个留有1mm的间隙也基本是正常的,因为加工工艺决定了较大尺寸的钣金构件的尺寸公差基本上是以毫米来计的)。事故调查组的专家应该是心知肚明。因为即使中间盖板实际搭接宽度只有10mm,按其中间盖板这次事故中的实际负重,也不会产生翻转事故,这是基本常识。这次事故直接原因实际就是盖板平移错位产生一端悬空所致(见下图所示)。所以事故调查本身存在人为的隐瞒的嫌疑。神龙电梯尽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其质疑是有道理的。既然是事故调查,就应当实事求是。
2、安良百货的员工缺乏起码的安全生产的业务培训,这是很明显的事实,管理层的麻痹大意也是显而易见的。特别是电梯现场没有起码的紧急停车的提示,营业员没有最基本的应急操作技能,这都是事故产生的重要原因。特别是我国大型商业网点和交通枢纽都普遍存在运功缺乏基本的安全救助等培训。
3、国家技术标准的制定和发布体系存在着重大缺陷。目前我国的国家标准是由国家标准局归口管理,但是,关于标准的制定则是指定有有关研究机构和企业参与制定的。面对千千万万个数不清的产品来讲,对有关技术参数、设计制造和安全性或可靠性要求,以及标准的技术审查和验证,国家标准局由于自身没有建立专家库,所以实际上是审查不了的。国家标准局充其量就是个程序性的审查而已。对于企业来讲国家标准越笼统、越含糊越有利于自己。加上现在的国家产品技术标准大部分都改成推荐标准(GB/T),所以出了问题ZF问责也不是理直气壮。况且,标准本身没有规定,你凭什么指责企业?这个问题在我国不是第一次了,也不是仅是这样的“小事故”了。就这次电梯事故而言,如果标准中关于盖板增加一条:
“盖板四角至少保证任意两角采用螺栓或插销与相邻盖板连接”,哪会出这样的问题? 从早先的哈尔滨阳明滩大桥匝道侧翻,到前些日子广东高速的大桥匝道侧翻,不都是设计标准出现的问题吗(标准只要根据匝道桥的车道数量对桥墩结构作出不同的规定就可避免侧翻的悲剧)?这么多年了,从中央到地方,从职能部门到管理部门有哪部门出来管管这回事?又有哪个专家权威出来讲讲这回事?“一统就死一放就乱”,我们的制度经济学家、我们的马经学者和西经大家是不是也可以帮助找找个中原因?
我与申龙电梯无任何关系,更无意包庇申龙电梯,申龙电梯为自己的疏忽付出再大的代价也是“咎由自取”。但事故调查组捂盖子,结论泛泛而谈实在不可取。即使是国家标准出了问题,事故调查也该明确指出,不能因为是国家标准出了问题就打马虎眼。每个国家标准末尾都有参与者的尊姓大名,当这个标准出了问题,是不是也该由有关部门和标准制定人员尽快搞个“自查自纠”,免得继续贻害苍生?人命关天的大事,必须实事求是。欢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