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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价格
1. 定价过程
在一次偶然的物物交换中,人们通常不讨价还价,交换比率的确定有一个很宽的范围。交换科学(catallactics),即交换比率和价格理论,无法在这个范围内确定具体的比率。关于这类交换,我们仅能断定,只有在交换双方都认为自己得到的东西比失去的东西更有价值,交换才会发生。
在一个以私有财产为基础的社会中,随着分工发展,交换活动越来越频繁,市场渐渐兴起。当每个社会成员的生产活动都是为了他人的消费时,每个人都必须买和卖。交换活动更加频繁,同一种商品的买卖者人数不断增加,各方的估价之间的差额逐步变小。借助货币完成的间接交换,把交换分成了两个不同部分:卖和买。一方的卖,是另一方的买。货币的可分性及其可以随时随地用于购买其他物品,使得交换比率的精确确定成为可能。今天,交换比率通常是货币价格。它们被确定在很窄的范围之内。这个范围的上限是边际买者和拒绝出售的边际卖者的评价,其下限是边际卖者和拒绝购买的边际买者的评价。
市场上相互联系着的一系列事情是企业家、发起人、投机者、期货或套利交易商行为的结果。有人宣称,交换科学的依据是一个与现实矛盾的假设,即参与交换的各方都有关于市场情况的完美知识,从而能够充分利用最有利的买卖机会。有些经济学家当真相信,价格理论中隐含着这样一个假设。这些经济学家没有认识到,拥有同样完美知识和远见的人所组成的世界,在哪些方面不同于经济学家建立理论所要解释的现实世界。这些经济学家的另一个错误是,他们没有意识到,在处理自己的价格事务时,他们不会采用这样的假设。
在每个参与者都能够以相同的洞察力正确认识市场情况的经济中,一旦情况发生变化,针对情况变化做出的价格调整就会在瞬间完成。除非有超人加以协调,很难想象,人们能够对情况变化做出如此一致和正确的认识和评价。我们不得不假设,每个人身边都有一位天使,她告诉他已经发生的情况变化,并建议他如何充分调整其行为以适应这一变化。在交换科学研究的市场中,人们对情况变化知道得不一样多,即便有相同信息,他们对信息的解读也不会相同。市场的运行恰恰反映了这样一个事实:情况变化最先被少数人认识到,而且,关于其影响,不同的人会得出不同的结论。有胆识的人率先采取行动,其他人相继跟随。精明的人往往能够比其他人更为正确地察觉情况变化,从而成功地采取行动。经济学家的推理中决不能忽视的一个事实是,人们先天和后天的不同使他们以不同方式适应自己的环境。
市场过程的动力既不是来自消费者,也不是来自生产要素——土地、资本品和劳动——的所有者,而是来自充当发起人和投机者的企业家。这些人试图从价格差异中获利。他们比其他人精明和富有远见,不停地四处寻找获利机会。他们在他们认为价格太低的时间和地点买入,在他们认为价格太高的时间和地点卖出。在生产要素市场上,企业家的相互竞争使要素价格上升,使其符合他们对未来产品价格的预期;在消费者面前,企业家的相互竞争迫使消费品价格下降到能够把产品全部售出的水平。追求利润的投机性买卖才是生产的推动力,也是市场的推动力。
市场中的搅动永不停息。均匀运转的经济(evenly rotatingeconomy)只能是一个假想结构,在现实中没有对应物。永远不会出现这样一个状态,其中全部互补生产要素的价格之和正好等于产品价格,并且不再有变化发生。总会有人挣到利润。投机者总是受到利润预期的诱惑。
均匀转动的经济这个假想结构是一个思维工具,其目的是理解企业家利润和亏损。它不是为了理解定价过程而设计出来的。与这个假想的概念相应的最终价格决不会与市场价格相同。指导企业家或其他人的经济活动的不是均衡价格和均匀转动的经济之类的东西。企业家关心的是预期的未来价格,而不是最终价格或均衡价格。他们试图发现生产要素价格水平与预期的未来产品价格水平的不一致,并从中获利。如果不出现进一步的情况变化,企业家的这些努力最终会导致一个均匀转动的经济。
企业家的经营活动使相同商品在各地市场上的价格趋于相同。这里的价格是扣除运输成本和占用的时间后的价格。企业家的活动不能消除的长期价格差异,是阻碍潜在均等化趋势的特殊障碍的结果。有些障碍保护了一些追求利润的企业。不十分熟悉实际商业情况的研究者,往往不能认识到阻碍价格均等的制度障碍。但是,商人总是知道是什么东西阻碍了他们不能从这样的价格差异中获利。
统计学家对这个问题的处理过于轻率。当他们发现同一种商品在两个城市或两个国家的批发价格不同且又不能用运输成本、关税和消费税解释时,他们默许货币购买力和物价“水平”不同的说法。基于此类说法,人们建议用货币政策消除这些差异。然而,这些差异的根本原因不在于货币。如果两国价格用同一种货币报价,那么,必须回答的一个问题是,是什么东西阻止了使价格差异消失的商人活动呢?价格是用不同货币表达的,这个事实并不改变事情的本质。各种货币之间的比率趋于某个水平,在这个水平上,不存在利用商品价格差异获利的机会。每当不同地方的商品价格持续不同时,必定有某种制度障碍阻止了使价格均等的交易活动。证实此类制度障碍,恰恰是经济史和描述性经济学的任务。
我们知道的价格总是过去的价格。它们是经济历史事实。在说到当前价格时,我们暗指即刻之后的价格将不会不同于即刻之前的价格。然而,关于未来价格的断言都只不过是对未来事件的理解的结果。
经济史至多能告诉我们的是,在特定日期和地点,张三与李四达成了一笔交易,即一定数量的商品a交换了一定数量的货币p。在说到以a的市场价格买卖a时,引导我们的理论见解是从一个先验的出发点演绎出来的。这个见解是,在没有使价格不同的特殊因素的情况下,在相同时间和地点,等量同类商品的价格趋于均等,即实现最终价格。但是,现实中,市场价格从来都不会达到这个最终状态。关于不同的市场价格,我们能够得到的信息是由不同条件决定的。不允许把根据这些价格计算出来的平均价格与最终价格混淆。
在有组织的市场中买卖的股票或商品才是可以相互替换的,才允许在比较价格时假设它们是同质的。除非是外汇的价格和能够在技术上保证同质的商品的价格,忽视商品质量的差异会造成严重的错误。即使是在纺织原料的批发贸易中,商品的多样性也起着重要作用。由于质量差异,消费品价格的比较基本上是令人误解的。单位商品的价格还和一次交易的数量有关。大宗交易中出售的公司股票的价格不同于分若干次小批量交易中的价格。
这些事实值得再三强调。这是因为,今天人们惯于把价格数据的统计处理装扮成价格理论。然而,价格统计是十分可疑的。其基础是不可靠的,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在很大程度上,环境不允许把不同数据进行比较,不允许把它们编制成一个序列并计算平均值。热心于数学计算的统计学家,往往禁不住要忽视可得到的数据的不可比性。一个厂商在特定日期以每双6美元的价格出售了某类鞋子,这个信息联系着以往的经济事件。无论使用多么复杂的方法,1923年至1939年的鞋子价格走势研究都只能是推测。
交换科学告诉我们,企业家的活动趋于消除运输和贸易成本之外的因素造成的价格差异。尚且没有发现与这个定理矛盾的经验。通过武断地把不相同的东西等同起来而得到的结果是没有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