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LS“沙发”的观点。
我认为,所谓“羊群效应”和“高频交易”应是两个不同范畴的定义或概念。这意味着,将它们并列讨论,具有某种意义上的“主观性”。换言之,一定要放在“可比较条件之下”来探讨它们之间的关联性,即意味着“羊群效应”和“高频交易”这两个名词都“已经”标明了是市场运行的某种状态的“描述”。简言之,“羊群效应”作为投资人群的主流心态,导致了投资市场价格曲线的某种“尖峰厚尾”形状,主要表现为价格的急剧下挫/短时间或瞬间暴跌(少数相反)。而“高频交易”发生的时间点,多是这种“瞬间”而已。由于前者是不可控制,不可改变,甚至难以因外部影响而主动胜场的(传统理论界一直持有两种观点,悲观或保守者认为:市场价格运行机制是不可识别的黑洞或黑箱。积极市场主义者认为市场是各种合力的结果,于是定义了诸如有效市场或弱式有效市场一类的公式或定理,也发明了诸多公式以及开发了诸如“高频交易”等工具)——所以,后者的存在显然是微观领域的“凯恩斯主义类量化工具”的直接体现。
至于涉及到市场操作中“高频交易”的有效性/对市场价格运行的影响,以及市场公平性/对市场其他非技术工具使用者的收益影响,个人以为,前者,显而易见,影响巨大(自21世纪金融电子化以来所谓金融风险或商品价格风险才真正达到了一种“世界范围内”和“危机级别” ),不须争辩。至于后者,个人以为,本来金融资本的竞争就是所能动员的资金规模和技术水平的竞争,是一种人类经济社会领域的达尔文主义竞争或马太效应——是一种大者恒大强者通吃的游戏规则在主导。讨论某某定义下的公平,意义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