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uguw 发表于 2015-9-7 20:41
**** 本内容被作者隐藏 ****
中国古代辩证法的矛盾观是不彻底的。它虽然承认事物的矛盾性,甚至也承认矛盾的普遍存在,却没有真正认识到矛盾存在的内在本质依据及其客观必然性?,即没有认识到“一切事物本身都自在地是矛盾的”①这个根本的矛盾观,而把矛盾实际上看作是暂时的、局部的、外在的,因而是不应该有的,可以取消的。与此相联系的是,在对待矛盾的处理方式上,只强调矛盾的同一性,忽视矛盾的斗争性,把矛盾对立双方的相互转化及其统一看作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因而极力采取种种方法去限制矛盾,消解矛盾。这样,古代辩证法从承认矛盾出发,最终还是取消了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