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5-9-12 22:32 
不懂也不奇怪,毕竟中国教育只能教普遍联系(辩证法),不允许教追根溯源(形而上学)。这是宪法第二十四条 ...
你把追根溯源(形而上学)以及“不可知论”,提出来讨论,是有意义的。并且,你想看看中国古人是怎样弄的,更有意义的。
马哲解决的办法,是把它降格第二级问题,即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也比较恰当。现在的问题是,人们总是忘掉这种限制,把它作为第一级别问题予以考虑。
您可能也希望如此,追溯法,或你说的形而上法,如果能够单列出来,我同意并支持你的看法,有一个宗教信仰文化的问题。
中华经典,提出了“形而上”,但是没有和“形而下”截然分开。也是事实。这是巧妙的解决办法。我称之为“发生学”。即生生。通过对“生生不息”的研究,——这比你说的“普遍联系(辩证法)”更好,追溯的问题被提出来,但是能够被内化在具体知识和行动中。所以中国没有西式的那样的“知识论”。既是大优点,同时也带来不足。中西互补的原则应该是坚持中华大优点,这是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