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r3068 发表于 2015-11-10 09:25 
究竟谁在“把人搅混”?
rr3068在362楼的观点:
虽然你的“前提”根本不成立,但你的回顾很好,省了我的麻烦。
在我看来,用不用原文代替没有关系。我仍然坚持“绝对剩余价值”篇中你的引用(这总是原文吧?)在马克思那里是指“我们的资本家”(别管是不是原文了,因为我用引号是为了突出),因而,是指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我已经知道你缺乏“抽象力”,无法理解这一点。但我可以提示你:马克思谈论资本家时,指的是作为生产关系代表的资本家,也就是资本家的标本,而不是张三、李四这样个别的资本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