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与人-2.8 按照自然规律办事才有真正的慈悲心
李开乐
摘要:人类同种群之间的互相残杀,或者违反了自然规律而破坏生态环境,都是欠缺智慧的表现。人类必须努力扩大智慧才会有真正的慈悲心,从而才能使人类文明得到无限高度的发展。
人类是最聪明的生物,也可能是唯一有智慧的生物,所以生存得最好。但是,生物的自私本性使人类容易聪明过头,不仅造成了人类同种群之间互相残杀的欠文明行为,还忘乎所以而破坏生态环境,那可是违反了自然规律啊!对于大自然是不可饶恕的罪行哩!
除了人类之外的其它生物,包括动物和植物,都由于没有人类的天生聪明,便特别规规矩矩地生活着,享用着天然赐给的生态环境,既是一直老实地过着原始生活,又从不破坏生态环境,种群之内的互相残杀也远不如人类严重。
人类内部的互相残杀虽然没有违反自然规律,却是人类文明中的缺德行为,违反了文明人类的伦理道德。至于违反自然规律而破坏了生态环境,那是对着大自然犯罪的,天理不容。同种群内互斗和违反自然规律,两者都是野蛮行为。人类的野蛮行为最主要的可以列出如下:1.种群内互相残杀、掠夺、战争;2.制造核武器;3.制造化肥;4.到处建设核电站;5.研制毒品毒害本种群成员。其中1.是古今一直都有的,虽然没有违反自然规律,却是人类内部的缺德行为。2.~5.是近代以来人类的小聪明膨胀过了头才有的,既违反自然规律,可以破坏生态环境,又危害人体健康,破坏种群内和谐,贻害子孙后代直至永远的罪恶行为。尤其化肥,更是最为隐蔽、缓慢、连绵不断、最终可以致人类于灭绝的严重罪行。
人间的各种宗教派系的主要共同点是劝人行善,有些甚至主张不能杀生,但对于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都未见有任何主张。笔者更想劝人的是要尊崇自然规律办事,慈悲心应该体现为认真执行大自然所制定的原则:互相制约,和谐共处,共同维护生态环境。原则虽然简单,但要真正理解和执行好,就必须先对大自然的本质有了充分认识,努力扩大人类的智慧。否则,就不知所为,无从做起,越聪明就越冒犯大自然。
在人间行善仅仅属于“和谐共处”中的种群内关系,这虽必要,但还较渺小。在种群之间也要和谐共处嘛!但并非毫无原则的和谐。一概不杀生是顺了佛心,却埋没了大自然给予所有生物的权利,压制了人类充分享受生存权利的文明行为,使人类营养来源贫乏而影响健康,折了长寿。人类要是能保证营养全面均衡,从年轻到年老都使新陈代谢一直良好而保持不病,正常的寿项应该是100~175岁。要是能使人都健康活到100岁以上,这应该是更好的对人行善积德吧!
笔者认为按照大自然的原则办事才是真正的慈悲心。每个人在所有生物种群的内外处理关系的原则,都应该是互相制约,和谐共处,共同维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环境是大自然给予所有生物的唯一义务。为了人类的生存和身体康复,应该允许对野生动物有限度的弱肉强食,尤其宰杀人工饲养的动物,本来就是人类的文明行为,不必介意。“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佛”都这么说嘛!只要有真正的慈悲心,杀猪人为了众人的健康长寿所付出的也不小啊!是同样可以成佛的!
对于过度繁殖,以致对于人已经造成灾害的野生动物,主张人类应该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想出好办法,运用大自然的互相制约首规则,将其转化为人类的生活资源。然而,对于地球整个生物圈所共有的地球上的环境——土地、水、空气,必须主动认真保护,已经有所破坏就应该尽快恢复,这才是人类的真正文明行为,才算真正具有了慈悲心,从而才能使人类文明得到无限高度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