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爱德蒙德·菲尔普斯(Edmund Phelps)在《大繁荣:大创客新如何带来国家繁荣》一书中指出,所有领跑过世界经济增长的国家,其繁荣真正的启动钥匙不是重商主义,而是“无处不在并且深入草根阶层的创新”。作为对全球化金融危机的反思,“再工业化”的概念悄然兴起,西方国家开始将转移出去的制造业再招回来,发展为人人可以参与的虚拟化的制造业,“草根生产”改变着传统制造商品的方式。《连线》杂志前主编克里斯·安德森(Chris Anderson)认为“创客运动”是让数字世界真正颠覆实体世界的助推器,正在掀起一场“新工业革命”。本质上,创客运动代表了公众参与创新的新趋向。
“创客”一词来源于英文单词“Maker”,不以赢利为目标,努力把各种创意转变为现实的人——坚守创新,持续实践,乐于分享并且追求美好生活的人。创客的精髓在于“创造”。“创”的含义是:开始做、创造、首创、开创、创立,它体现了一种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造”的含义是:不但要动手,还要动脑进行创造,通过行动和实践去发现问题和需求,并努力找到解决方案。“创造”是一种状态:热情、热血、有梦想的状态;“创造”是一种分享:与他人一起玩,才更有趣,更有意义;“创造”是一种境界:当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创客一起创造时,世界将因此而改变。
首先,他们使用数字工具,在屏幕上设计,越来越多地用桌面制造机器、制造产品;其次,他们是互联网一代,所以本能地通过网络分享成果,通过互联网文化与合作引入制造过程,他们联手创造着DIY的未来,其规模之大前所未有。
1.根据角色分类,创客可分为创意者、设计者、实施者
创意者是起源和核心,他们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设计者是转化剂,将创意者提出的创意点子设计成图稿,将创意这种虚拟化的概念转化成可以被实现的设计图稿。实施者则是将创意和图纸变成现实的角色,他们善于实践,善于动手操作,追求完美,将一个创意变成能够真正用来解决问题和满足需求的实物。
2.根据创客群体的人数和规模分类,创客可以分为个人、团体、公司
克里斯·安德森在《创客:新工业革命》中表示,人人都可以是创客,只要你有创意并且乐于实践。所以,创客并不局限于人数的多少,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体,更可以是一个公司。目前就人数来看,创客大部分以个人或者团体形式聚集,并多活动于创客空间等场所。由于筹资、规模化、商业化等问题的存在,以公司形式存在的创客只占了很小的一部分。
3.根据创客对未来商业化发展的定位来分类,创客可分为以商业化为目标的创客和不以商业化为目标的创客
鼓励创客动手实践是首要任务,商业化是后期再讨论的问题,即先把创客文化给创造起来,再在此文化基础上去寻找商业化出路。创客的产品和商业模式下生产的产品,核心的一个区别在于他究竟满足的是小众的需求还是大众的需求。商业化对创客也是一种检验,创客做出来的东西能否有市场,能否让大众接受,就需要商业化的考量。创客的悖论在于,倘若为了寻求商机,那么不得不同商业规则作出妥协,从而背离了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