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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30
    接下来说下这个剩余价值学说到底是什么,首先看两个表达式:
  G(钱)—W(物)—G1(钱),这个被称为资本总公式,揭示了资本的本质。
  G1=G+△G,△G就是资本增值额,在这里被称为剩余价值。
  它还有另一个表达式:G=C+V,G1=C1+V1+M。
  简单起见,我们简要说一下。C是不变资本,比如说设备原材料等,V是可变资本,也就是工人劳动力。M就是剩余价值。不变资本从生产前到生产后是不会发生增值的,所以C=C1。V1是劳动力劳动的工资补偿,但只是部分补偿,剩下的劳动是不补偿的,这个不用补偿的劳动创造了M,M就是剩余价值。也就是说,剩余价值是由工人无偿创造的,是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这就是剩余价值学说。
  这个学说,即便是在当时看来,其实也是有问题的。只是由于当时资本家的剥削是如此突出,以至于这个问题可以被忽略不计了。这里面的问题就是M的构成,马克思把他归纳为全部都是工人的无偿劳动创造的价值,是不对的。有人可能会说,M还包括利息啊,税金啊,利润啊等等。利息的问题马克思有说,是以剩余价值的形式补偿给了借贷资本家,因此也是剩余价值。至于说税金,马克思没说,不过按我的理解税金是交给国家。这个国家本身就是资本家统治的,因此也可以说是剩余价值的一部分,还是被资本家拿走了。这两个都不是重点,重点在于利润,我们用P表示。为方便期间,我们假设M=P。马克思说利润就是剩余价值,是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只是他们偷换了概念,其实这么说是不对的。我们以产业资本家为例,抛开其他因素不谈,一般意义上讲利润是市场对企业主(等同于前面讲的资本家,但为避免感情色彩,也为了后面方便展开,我们用企业主来表示,下同)生产活动的奖赏。这个奖赏,不可否认有工人的劳动,甚至说无偿劳动,但除此之外还有对企业主劳动、智慧(劳动与智慧,有时候是一样,有时候不一样,我们在这里分开来讲)和资本的风险等做的补偿。
  企业主的劳动,是指企业主本身参与了企业的经营,包括前期的调查、筹建等等。有时候是以工资的形式补偿,但很多时候企业主是不拿或拿很少的工资,那么利润中就有一部分应该是对企业主本身劳动的补偿。
  企业主的智慧,是指企业主为筹办企业和保持企业正常运营所投入的智力或其他精神劳动。我们知道,一个人白手起家也好,利用资源也好,从一无所有到企业的正常运营并稳定发展投入了巨大的智慧。这些巨大的智力劳动的投入,作为工人是没有参与的。同时,作为企业主为保证企业成功运营还要承受巨大的精神压力,这些压力是作为工人所远远比不上的。事实上,很多情况下,工人都不用承受这个压力,大不了换个工作就行了。所以,这个巨大的智力劳动和精神劳动,也是需要利润来补偿的。这个道理很容易明白,社会上很多企业家都是如此的。比如说马云,刚开始也只是一个普通的穷屌丝。但他能白手起家建立一个影响巨大的阿里帝国,这里面固然有很多因素,但首先是与马云的智慧离不开的。有人会说,是时势造英雄,当时的环境造就了马云。但是你想一想,当时的环境对谁都一样,为什么单单造就了马云呢?所以,我们要客观地看待企业家精神,没有企业家精神,我们的社会远远不是这样的。从某种程度上说,我们的社会就是由企业家精神推动的。
  资本的风险,是指企业主投入的资金有部分亏损或全部亏损的可能性。我们假设企业的全部投资都是企业主的自有资本,这些自有资本也是企业主辛辛苦苦用劳动(体力或脑力)赚来的。虽说这些劳动已经得到了补偿,但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却面临着再失去的风险。一旦部分亏损或全部亏完,意味着企业主之前的劳动全都是白费的了,他的生活以及荣誉地位等都会面临巨大的负面影响。因此,这个资本的风险补偿也是合理的。不能说,赚了钱是企业主对工人的剥削,亏了钱就是活该。
  所以说,利润中这三项补偿都是对企业主合理的补偿,并不能说是对工人的剥削。那么,企业主到底有没有对工人剥削呢?如果说有的话,也是M-P的余额,占很少一部分,远没有马克思所说的那么多。同时,对剩下的这一部分余额,我们也不能简单说是对工人的剥削,这个问题我们后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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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30 15:00:49
企业主的劳动,是指企业主本身参与了企业的经营,包括前期的调查、筹建等等。有时候是以工资的形式补偿,但很多时候企业主是不拿或拿很少的工资,那么利润中就有一部分应该是对企业主本身劳动的补偿。
企业经理等人们,如果不拿工资,例如一万元,则这一万元还是工资,性质不变。

假若说,利润里含着这一万元工资,那么,其实应该说,这是利润+工资1万元。


在会计看来,上述是很明确的,很清楚的,也不能混淆的。

不能说,老板拿走了10万元,那必定全部是利润,或者是全部是招待费,或者全部是油钱。

钱是一样的,但是,在会计看来,钱的科目可多了,丁是丁,卯是卯,完全能分清,也应该去分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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