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子分析有三个作用:降维、排序、建构效度。其中前两者属于探索性研究,最后一个属于验证性研究。在你的案例里属于“降维”的应用,那么就属于“探索性研究”。
关于“12个因子”:第一,你是去做探索的,不是去做验证的,所以事先指定因子的数量是本末倒置的;第二,其实也存在事先指定因子个数的情况,但必须是有严格的理论依据,而且就算事先指定一般也不会超过5个因子;第三,如果指定12个因子,能满足你的“累计方差贡献率”的要求,那么你还不如把表格导出来自己该结果,因为这12个因子没有任何意义(是你生造的)。
关于问题(1):你提到了“因子”、“原始变量”、“测量项”,这个组合是不可能出现在因子分析中的,我怀疑你的数据结构是否适合因子分析。如果,只涉及到“因子”和“测量项”,那么你的疑问的根源还是来自于你指定的12个变量。
关于问题(2):“感知风险假设与采纳意愿是负相关的”,变量之间是正相关还是负相关,跟因子分析一点关系都没有,不知道你为什么觉得不好。
关于问题(3):结构方程模型,属于“验证性研究”,一定要事先知道因子及其下属的题项的对应关系,再去得出各因子之间的定量关系。你的案例是探索性研究,完全用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