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香港的
土地是公有的,我国台湾的土地是私有的.他们的土地使用相对于大陆都是有效率的.同时,他们实行的都是民主宪政政体.那么,到底是民主宪政使土地的效率提高了,还是私有的产权提高了土地的效率?
如果土地的私有化,可以方便的带来民主宪政,我觉得,私有化还是必要的.如果不经过土地私有化,可以由其他的方式实行民主宪政,就不需要土地私有化了.
所以,关键问题,是只有产权私有化和民主宪政之间的问题.如果民主宪政是私有化的最有效来源,那么,产权私有化是必须的.但是,如果有其他更好的方式带来民主宪政,那就不需要私有化了.因为不经过私有化,利益一样可以有效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