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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23

近来看到王同学在其校内上发表她吃方便面的经历,突然和最近复习的戈森定律很有联系,作此文以遣无聊。
  戈森第一定律分为两部分,大致的意思:一、某人单次连续吃某个可以吃的东西,她由此得到的快乐会递减;二、某人如果重复连续多次吃同种东西,同样会出现快乐递减的效应。王同学说她小时候因为连续重复吃红烧牛肉味的方便面七天,所以杜绝方便面一年。此处就暗合戈森定律的第二个部分的内容,看来这老头百年前就知道了这个丫头会吃厌掉那个方便面。
   但是这丝毫不影响俺的疑问,虽然戈森算准了王同学会一度拒绝方便面,但是不能解释,多年后王同学对重新吃以前口味方便面(康师傅泡椒牛肉面)所有的感动!这里面是否有个强烈的怀旧偏好?同时是不是这个怀旧的偏好让王同学重新把康师傅泡椒牛肉面作为她进食方便面的主打?
    小黄的偏好继续:王同学现在似乎现在仍然继续方便面事业,“什么香辣味,麻辣味,酸辣味,灯影牛肉味,青椒回锅肉味,鱼香肉丝味,香菇炖鸡味,番茄鸡蛋味,岐山哨子味,鲜虾鱼板味。。。。。。”,我的疑问是,既然戈森定律说连续消费同种商品的快乐程度会下降,但是我丝毫没在王同学身上看到呢?难道不同口味的方便面就能算不同种的商品?是戈森错了?怎么解释现在有人一直持续的对某种商品着迷?(当然对某人或某种人着迷也可作为例子哈,嘿嘿)支撑主流西方经济学的效用价值论出问题了?
   接受严肃和非严肃的探讨,先谢。
 reference:王同学校内日志http://blog.xiaonei.com/GetEntry.do?id=347783369&owner=222290556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2-29 12:13:2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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