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犯罪构成的主观方面来看,表七(见本报今日10版)所列民营企业家所犯罪名几乎全部是故意犯罪。民营企业家比较典型、多发的犯罪中很少有过失犯罪。既使个别民营企业家存在过失犯罪,如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一般对企业或者对个人命运的影响都不太大,所以笔者在此不做过多地研究。
从民营企业家犯罪的主观动机或者诱因方面来看,民营企业家犯罪最主要的动机或者诱因都是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在笔者所收集的130例民营企业家犯罪的案例中,只有约10例是出于感情纠葛或者一时冲动等其他原因而犯罪,仅占全部案例的7.79%的比例,其余92%以上的案例中,都涉及到经济利益的因素。
从犯罪构成的客观方面来看,表七所列民营企业家所犯罪名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却呈现出多种多样的情况。为此,笔者觉得有必要就民营企业家犯罪客观方面的主要表现进行必要的归纳和研究,以起到必要的警示作用。
为此,笔者结合130例民营企业家犯罪的具体情况,将所有的犯罪行为从客观表现方式方面划分为十大类,并就每例案件首要表现方式和其他表现方式分别进行了统计,最后综合确定出十大表现的排名如表十五所示。
(表十五)民营企业家犯罪十大表现方式统计表
序号犯罪十大表现方式 首要表现 其他表现 合计 比例
1 缺乏诚信合同诈骗 32 8 40 30.76%
2 滥施暴力杀人伤人 21 15 36 27.69%
3 对抗国家机关、妨害社会管理秩序 1 34 35 26.92%
4 官商勾结行贿获利 8 22 30 23.08%
5 非法经营牟取暴利 13 16 29 22.31%
6 公私不分侵占挪用 17 4 21 16.15%
7 组织黑社会称霸一方 18 1 19 14.61%
8 好大喜功弄虚作假 9 18 9 13.85%
9 贪心不足偷逃税收 6 10 16 12.31%
10 资金短缺非法融资 5 3 8 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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