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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16

2008年9月份,本人在大连黑石礁邮政储蓄办理存款业务时,被银行工作人员和在银行“坐班”的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联合“游说”,办理了所谓的“最新理财产品”,工作人员声称:该产品每年存5000元,连续存10年,每年返还定额利息和红利,第15年返还本金和累计红利等,按目前估计最终连本带利可能共9万元,并同时附带一份交通意外险。

可是经过一段时间,我才发现这款理财产品竟然成了完完全全的保险,而邮政储蓄存折上的存款余额随之为零,全部被保险公司划走,充当了保费,如果想取出银行存款则要按照退保处理,只能拿到存款的40%,约2100元。

且看银行和保险公司是如何联合欺诈储户,偷梁换柱的:

1. 银行牵头,联合游说。在银行柜台摆设所谓“最新理财产品”的宣传牌,并在储户办理业务时由银行工作人员和“类似”银行工作人员的保险推销员共同推荐,极度热情,本人就曾几次受到游说,可以说,几乎每次光顾都会有人推荐类似产品;

2. 瞒天过海,存款变保费。办理业务时,决口不提“保险”二字,而是一再强调就是储蓄,交付的也是邮政储蓄的正规存折,只是在办妥存款手续后再递上一张保单,给人此单便是附赠的“交通意外伤害险”保单。

同时只出示保单背面,上面详细列明各种疾病名称,以及签名处,给人的感觉更是一份与“人身”相关的保险,因其只是理财产品附赠的一份保险,且医学专业术语过多,导致绝大多数客户“稀里糊涂”签字,岂不知,一旦签字,主动权可就落入别人手里了,因为重要内容都在背面,上面赫然标明你的投保险种和保费,也就是说,你的存款在瞬间变成了保费,已经从账户上“溜走了”。

3.程序违法,套牢储户。在整个业务的办理过程中,银行及保险公司严重违反程序:不让客户在保险条款和合同上签字,而是采取签收回执单方式替代,而签收回执之前却并未出示相关条款和合同,也未向客户做任何解释和提示客户仔细阅读。更为可笑的是,本人到现在都未受到所谓的保险条款。(事后得知其条款和合同是两码事)

4.机关算尽,维系骗局。大概也知道自己的产品存在严重瑕疵,由银行为主的这场骗局在储户被套后将任务交给了保险公司,这时候合同的主体已经悄然变化,保险公司出面按程序作“回访录音”,而多数人现在仍对自己的储蓄产品深信不疑,认为保险公司的回访是针对那份“交通意外险”而来,自然是有问必答,而这更成为保险公司的证据,看,你已经承认你办理的是保险而非储蓄了,到此为止,存单到保单的“大变脸”彻底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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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6 16:51:00
骗人东西真多,但是只要不摊小便宜,就不会上当,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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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8 21:14:00
保监会2008年8月7日发布的977号文件,正式批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可从事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自公布之后,邮政储蓄出了很多类似问题,可保监会只是简单给一批复就算了,不对后期执行情况采取任何监管行动。出了这么多类似问题,也不说出来替人民说句话!什么保监会呀,没准就是银保骗局背后的真正指使者。
无怪乎,保监会2009年第1号令这样发布:各银行和保险公司注意了,经济危机迫在眉睫,为了解决银行资金短缺和保险业不景气的现状,请你们要紧密地联合起来,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把人民兜里的钱骗过来,也只有这样,我们才会骗得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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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 13:35:00
典型的诈骗罪,欺负小老百姓不懂法罢了,所以在社会上混,不懂法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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