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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17

网评:百元假钞事件拷问国家底线和银行良知

刘海明
http://opinion.people.com.cn/GB/8659178.html

2009年01月12日09:34  来源:东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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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中遇到假钞不是新闻。从“假钞”一词的约定俗成上,可知假钞现象的普遍性。假钞现象虽常见,多半属于“散兵游勇”的单兵作战,波及面不大,造成了社会恐慌不大。一旦假钞成为舆论热议的话题,多数人谈钞色变,则假钞现象就升格为社会事件,需要由国家出面像反恐一样来打击假钞,平息不给其生存的空间。然而,当HD90等打头的百元人民币成为公众关注焦点的时候,没有火眼金睛的人们,唯一能选择的是在网络上发布鉴别假币的支招窍门。看水印、听声音、检查金属线、摸凹凸、看颜色……专家认为不应该每次打假都让百姓去冲在前沿,银行只教会打击辨认假币有推卸责任的嫌疑。

  去公众场所,我们被提示要谨防小偷;坐火车硬座,半夜里好心的乘警会逐个车厢提醒乘客夜里不要睡觉,当心中途被盗;离家外出,片警也是提醒我们要做好安全防备,以免窃贼乘虚而入。这些提醒,与其是警方在履行其担负的安保职责,不如说是将自己的工作让渡给公民,由其自负责任。这些有形的自负其责,习惯了也就变成了我们的一种意识形态,自己的东西理应自己看管。问题是,有些财产无论我们再警觉,也不是个人能力能看管得了的。钞票真假由不得我们自己,类似不是我们自卫得了的事情还很多。比如说,交了的网费,一觉醒来,发现有网络窃贼盗走了,打电话问电信的客服,人家录音不少,给我们支的招只有一个,这就是不要告诉别人上网密码。你说没有告诉过别人,客服会进一步劝你经常更换密码。最后,他们反复强调:你的心情我理解,没办法,你要自己注意……

  安全感是个人感官的直接感受,是个人对社会的信任程度。当代社会,金融安全是任何国家第一大安全屏障,金融堤坝出现豆腐渣,将危及国家和民众的安全。货币制作和发行之所以统统由国家包办,无非是为了确保金融堤坝固若金汤。这种做法,体现是的国家伦理行为,其目的只有一个,维护国家稳定,增加民众的安全感。而假钞事件一旦成为全国性的事件,如果相关部门不首当其冲像对付恐怖活动一样来打击制作、贩卖、流通假钞者,而是一味地希望公民个人练就一副火眼金睛,随时识破钞票的真伪,这显然是一种荒唐的当代神话。

  《西游记》里的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还有失灵的时候,验钞机还有检测不出真假钞票的时候,何况我们这些凡夫俗子的眼力呢!辨别不出假钞,银行有没收的权力,公安机关却没有履行有效打击假钞流通的职责,最终买单的是谁?我国反击假钞的现行体制,不能不说没有漏洞。面对漏洞,职能部门的反应如何?“这新闻我也刚好在看,现场电话采访央行领导的时候,他们没话可答就在那边吹牛。”“假钞应由国家负责。是国家有关部门打击不力才造成假钞泛滥。普通老百姓纳了税,国家应保护他们的利益。官员们不能只拿高薪不管事。”“很多银行职员就在利用自己的工作便利换假币,全国各地都一样,就像奶粉里的三聚氰胺一样已经成了银行业‘公开的秘密’了,别说什么不知道,大家谁没有从银行里取出假币的经历?这次,就查查银行系统,绝对没错。”“兰州安宁区建设银行就有这样的职员!我曾吃过亏。”“银行才是最大的假钞集团,据我所知,新假钞不经过银行这一关很难大规模流入社会,普通老百姓新钞主要来自银行,其他时间遇到新钞都是非常小心的,假钞很难成气候。”

  连日来,百元假钞事件的规模在看涨,而国家还没有明确表示受害者的损失有没有救济的办法,也没有见缉捕到假钞的印制者和流通渠道。这是不是一种失职姑且不论,起码拷问的是国家的良知。“良知”者,“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如果孟老夫子的这个定义是面镜子,那么,有关部门该对照一下,看看自己在假钞事件上体现了多少的国家良知!

(责任编辑:罗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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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7 22:46:00

评论:出了假钞,当然应该由老百姓自己负责,谁叫你自己不小心呢?中央银行怎么可能管得了那么多呢?

   刘海明先生把国家看得太严肃了,实际上国家不过是一小撮人统治广大民众的机器而已,没有责任也没有义务为假钞负责任。你看美元不也一样有假钞吗,美国政府管过吗?因此,什么事情都希望国家来管,不是白痴是什么?

  我们不能什么事都推缷责任给国家来承担,老百姓这么多,国家怎么可能管得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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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7 22:49:00

百元假钞事件拷问国家良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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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元假钞事件拷问国家良知

生活中遇到假钞不是新闻。从"假钞"一词的约定俗成上,可知假钞现象的普遍性。假钞现象虽常见,多半属于"散兵游勇"的单兵作战,波及面不大,造成了社会恐慌不大。一旦假钞成为舆论热议的话题,多数人谈钞色变,则假钞现象就升格为社会事件,需要由国家出面像反恐一样来打击假钞,平息不给其生存的空间。然而,当HD90等打头的百元人民币成为公众关注焦点的时候,没有火眼金睛的人们,唯一能选择的是在网络上发布鉴别假币的支招窍门。看水印、听声音、检查金属线、摸凹凸、看颜色......专家认为不应该每次打假都让百姓去冲在前沿,银行只教会打击辨认假币有推卸责任的嫌疑。(《成都商报》1月11日报道)


去公众场所,我们被提示要谨防小偷;坐火车硬座,半夜里好心的乘警会逐个车厢提醒乘客夜里不要睡觉,当心中途被盗;离家外出,片警也是提醒我们要做好安全防备,以免窃贼乘虚而入。这些提醒,与其是警方在履行其担负的安保职责,不如说是将自己的工作让渡给公民,由其自负责任。这些有形的自负其责,习惯了也就变成了我们的一种意识形态,自己的东西理应自己看管。问题是,有些财产无论我们再警觉,也不是个人能力能看管得了的。钞票真假由不得我们自己,类似不是我们自卫得了的事情还很多。比如说,交了的网费,一觉醒来,发现有网络窃贼盗走了,打电话问电信的客服,人家录音不少,给我们支的招只有一个,这就是不要告诉别人上网密码。你说没有告诉过别人,客服会进一步劝你经常更换密码。最后,他们反复强调:你的心情我理解,没办法,你要自己注意......

安全感是个人感官的直接感受,是个人对社会的信任程度。当代社会,金融安全是任何国家第一大安全屏障,金融堤坝出现豆腐渣,将危及国家和民众的安全。货币制作和发行之所以统统由国家包办,无非是为了确保金融堤坝固若金汤。这种做法,体现是的国家伦理行为,其目的只有一个,维护国家稳定,增加民众的安全感。而假钞事件一旦成为全国性的事件,如果国家不首当其冲像对付恐怖活动一样来打击制作、贩卖、流通假钞者,而是一味地希望公民个人练就一副火眼金睛,随时识破钞票的真伪,这显然是一种荒唐的当代神话。《西游记》里的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还有失灵的时候,验钞机还有检测不出真假钞票的时候,何况我们这些凡夫俗子的眼力呢!辨别不出假钞,银行有没收的权力,公安机关却没有履行有效打击假钞流通的职责,最终买单的是谁?我国反击假钞的现行体制,不能不说没有漏洞。面对漏洞,职能部门的反应如何?"这新闻我也刚好在看,现场电话采访央行领导的时候,他们没话可答就在那边吹牛。""假钞应由国家负责。是国家有关部门打击不力才造成假钞泛滥。普通老百姓纳了税,国家应保护他们的利益。官员们不能只拿高薪不管事。""很多银行职员就在利用自己的工作便利换假币,全国各地都一样,就像奶粉里的三聚氰胺一样已经成了银行业‘公开的秘密'了,别说什么不知道,大家谁没有从银行里取出假币的经历?这次,就查查银行系统,绝对没错。""兰州安宁区建设银行就有这样的职员!我曾吃过亏。""银行才是最大的假钞集团,据我所知,新假钞不经过银行这一关很难大规模流入社会,普通老百姓新钞主要来自银行,其他时间遇到新钞都是非常小心的,假钞很难成气候。"


连日来,百元假钞事件的规模在看涨,而国家还没有明确表示受害者的损失有没有救济的办法,也没有见缉捕到假钞的印制者和流通渠道。这是不是一种失职姑且不论,起码拷问的是国家的良知。"良知"者,"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如果孟老夫子的这个定义是面镜子,那么,有关部门该对照一下,看看自己在假钞事件上体现了多少的国家良知!

评论:

  我就不知道,假钞事件与国家良知有什么关系?现在中国造假的人,造假的机构这么多,造假的商品这么多,你叫国家来管,怎么可能管得了。最关键的还是老百姓自己学会识别假商品,假钞,假信息,假新闻,假人,假话,,,,,,你不能什么东西都推给国家来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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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7 22:49:00
我同意刘先生的观点,国家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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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7 23:00:00
以下是引用sandy2001在2009-1-17 22:49:00的发言:
我同意刘先生的观点,国家有责任。

  虽然在宪法或法律上写得有国家对公共事务有一定责任。但是你得想想,现在中国造假的范围已经渗透到全国各地,各行各业,你叫国家来管,管得了么。如果每个老百姓不自己动员起来,损失还不是你自己的。国家总不可能为每个持假币者赔偿损失吧。你的假币来源何处,说不定你就是假币生产者呢?

  这里的关键问题不是国家应该不应该有责任的问题,而是国家即使有责任,难道老百姓不应该为国家分担责任吗?国家还不是老百姓的?

  事实上,国家是没有责任的。国家也负不起这么大的责任。只能每个老百姓负自己的责。大家可以想想,通常情况下,每个老百姓也不可能天天得到假钞,即使得到假钞,比如说有个农民得的工资2500元,有1900元假钞。你毕竟才损失1900元,你总担负得起吧。但是如果把所有因假钞的损失加起来,这么大的损失,你不可能让国家来为你担负吧?

  如果说整个全国因假钞面带来的损失人数少,比如只有几十人,那国家来承担损失还可以。当整个个国老百姓因假钞的损失太大了,国家就承担不起了。这时候,国家反而不应该承担责任了。

  因此,刘海明先生的观点是不正确的,这样会加重国家的财政负担,最后还不是由全国老百姓平担损失。这样也不公平。大家可以想想,你一个农民工损失1900元,那是你自己一个人损失,毕竟还有更多的老百姓没有拿到假钞,没有造成损失。如果由国家来给你负责损失,那岂不是拿纳税人的钱来帮你承担你不小心的责任。这就对那些小心谨慎的纳税人来说太不公平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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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7 23:31:00
当然是国家的责任。监督和惩罚的力度不够,能力不够。老百姓固然要提高自己的素质,为自己的生活质量负责,可是有哪个人同时是鉴定假奶粉、假大米、假鸡蛋、假币、假。。。的专家?纳税人的钱就是让国家去保护纳税人的生活生命安全的。如果这个钱不肯花,如果国家这个力气不肯费,那纳税人纳的税还有什么意义呢?这个问题甚至都没有讨论的必要,结论是显而易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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