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面对郎氏问题,寻找对症药方 秋风 格林克尔永远都不会预料到,它对郎咸平批评言辞的激烈反击,竟然会引发一场重大的公共政策辩论,一个一个经济学家被扯进来,被迫或者主动地对郎咸平所提出的问题表明自己的态度。郎氏确实提出了一个极端重要的问题,而一个经济学家假如还具有经济学之外的视野,假如还保有对于现实的关切,那么,就不可能回避这个问题。即使不公开表态,恐怕也会在心里逼迫自己寻找答案。 郎咸平的问题是:卷入到国退民进浪潮中的民营企业家是可信、诚实的吗?他们是否借此机会,与地方官员勾结,以低廉得不正常的价格受让国有资产,大肆化公为私,侵吞国有资产?更进一步而言,民营企业在中国市场化转型中究竟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那些将民营化视为政治正确教条的主流经济学家又在中国近二十年的转轨过程中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 权力扭曲民营企业 相对于依靠垄断获得利润、但又效率低下的国有经济,主流经济学家,也就是以自由市场为取向的经济学家,通常对以私有产权为核心的民营经济有较为正面的评价。这几乎已经成为当今经济学界的一种政治正确。 然而,郎咸平却曾经数度相当激烈地批评民营企业,也算是对这种政治正确教条的一种大胆挑战。郎的批评确实并非没有道理。不管经济学家在理论上对民营企业有什么样的想象,现实却是,处于转轨过程中半吊子的市场体制下,尤其是在那些比较高端的行业,大量民营企业已经被权力侵蚀得面目全非。 对于民营企业来说,现实当然是痛苦的:最有利可图的市场是高度封闭的,要进入市场,就需要打通权力关节;最重要的要素,如土地、信贷资金,是由政府控制的,要获得这些资源,就需要寻求官员们的支援;政府也制定了种种监管规章,建立了种种监管机构,这些机构天然地偏向于国有企业,因而,如果严格执行监管,则民营企业就无法生存,因此,民营企业家必须支付监管租金,换来监管机构的豁免“豁免”,以减少各个政府部门的“骚扰”;民营企业家在获取一定财富后,面对不确定的制度环境前景,也需要寻求官员的保护。 这样,企业家进入逐渐放开的市场,所要竞争的,除了产品和服务之外,也得竞争政府所控制的资源和官员的照顾与保护。根据常识,那些脱颖而出者,在后一方面的表现总是比较出色的。他们开始可能是被迫取媚权力,后来尝到甜头后,则是有意利用权力。而通常,当一家民营企业已经发展到有能力要收购国有资产的时候,在与权力的关系,企业家恐怕已经居于主导地位了。 这样的企业通常成为媒体追逐的焦点,并被公认为成功的民营企业家。然而,恰恰是他们,却已经远远地偏离了民营的性质,而与权力建立了最为密切、且自己占据主动的关联,其中的瓜葛多为不可为外人道者。 这正是民营经济的尴尬之处。如果说,那些靠权力赋予的垄断地位在市场中高开高打、所向披靡的国有垄断企业属于典型的寻租型企业,那么,这些借着攀附权力而获得成功的民营企业,则可称为“半寻租型”企业。 权力可以带来利润,但也会让民营企业付出代价。不光是租金。权力还腐蚀了这些所谓的民营企业家,他们甚至可能比那些纯粹的国有垄断企业的经理层的心更冷、更硬。在权力面前所遭受的屈辱,会转化为对利润的畸形追求。他们要通过那些产权交易以数倍的利润收回自己在官员身上的投资,作为补偿。因此,那些英雄般的民营企业家的形象,恐怕并不美妙,而造财积累速度之快,难免惹人怀疑。 郎的批评并非空穴来风。他提出了问题,不管是民营企业自己,还是那些对民营经济寄予厚望的经济学家,甚至哪怕是政府,均应理由面对这些问题。事情是明摆着的:中国如果不能形成一个健全的民营企业群落,如果不能形成一个独立、且负责任的民营企业家群体,则经济转轨就不算完成。 以制度变革净化市场 但是,郎却走过了头,或者换一个角度,他跟主流经济学界一样,同样受制于自己的专业视野,于是,从对现象的正确描述,走向了一个错误结论:他认为,“国有胜于民营”,他完全否认了国有企业产权改革之必要。在最近一次发言中,郎氏更为明确地把国企改革中的一切问题归咎于“新自由主义”,并自称要用“大政府主义和中央集权”来与之抗衡。 郎氏的发现总是激情过剩,这也算是一个例证,因而,大可不必认真对待。事实上,国有企业需要进行产权改革,这不仅合乎经济学的逻辑,也是——或至少曾经是——社会的一个共识。这不仅仅是为了实现经济学方面的效率目标,也是为了追求社会和政治层面的公平目标。在目前的政-经体制下,强大得不成比例的国有企业、国有经济的存在本身就在制造严重的市场不公平,因为它会扭曲立法和政策,从而使法律和政策从一开始就不大公平。 当然,同样是这样的体制,使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难免变形走样,出现郎先生所批评的现象。某些贪婪的民营企业家之所以能够侵吞国有资产,其制度基础恰恰是地方官员有权支配和处置国有资产。而且,这种权力不受任何人的制约。地方官员在处置国有资产时,不需要经过任何人的同意,于是,就像郎咸评所说的那样,“保姆变成主人”。 官员权力不受制约的体制要为民营化过程中的种种混乱、不公平和犯罪活动承担主要责任。正是由于保姆变成了主人,才给了某些贪婪的民营企业家以可乘之机,因为,经济学的常识是,崽卖爷田不心痛。秦晖教授十一年前就指出,“掌勺者私占大饭锅”,或者是他六年前提出的“看守者交易由其看守但非其所有的财产”,必将导致一些从政治和社会发展角度看来非常严重的后果。 其中一个后果即是触犯民众的公平感。在国有资产民营化过程中,普通工人的权利和利益遭到忽视和践踏,这类似于在城市拆迁和农村征地过程中,官商合谋导致拆迁户和农民的权利和利益遭到忽视、甚至恶意践踏。因此,尽管国有企业进行产权改革的必要性是无可置疑的,在改革初期,甚至连普通工人也认可这一点;但是,在扭曲的制度框架下所进行的国有企业产权改革过程,却完全无视原有体制对普通工人隐含的承诺。国有资产民营化使工人丧失了一切预期收益,从而使改革的正当性迅速流失。而由此一改革过程所形成的地方官员与不良民营企业家合谋的体制,则成为下一步以法治为取向的整体改革的最大阻碍。 检讨国有资产民营化过程,恐怕不能不承认,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国有企业该不该民营化,而在于谁来决定国有企业是否该民营化,通过什么样样的程序决定民营化的方式,当然,最重要的是,如何让人民参与民营化的公共决策,从而赋予民营化进程以正当性。既然国有资产是公共资产,则有关民营化的决策,完全属于公共决策的范围,而不是受委托进行管理的行政官员可自行处置的。关于民营化,不管是宏观的政策取向,还是有关程序的法律法规,甚至是具体企业的民营化个案,都需要由真正体现民意的机构来进行审议。惟有如此,民营化才可获得正当性,受让资产的行为也才具有正当性。 由于缺乏这种程序上的合法性,目前所完成的国有资产受让行为的正当性是高度可疑的。不幸的是,很多民营企业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的严重性。 超越经济学的视野 大多数主流经济学家也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的严重性。也因此,他们或者回避郎氏问题,或者避重就轻,即使做作答,也是无力的。他们依然大谈“效率优先”、“交易先于产权”,或者空洞地讨论民营体制的优越性。假如在二十年或十年前,相对于强大的国有体制,这样的说法或者还有点道理,今天还谈论这些,则颇具有黑色幽默色彩。 我们可能不得不反思,他们在二十多年的改革与转轨历程中所发挥的作用,是否健全? 中国是幸运的,当中国在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开始进行市场化改革的时候,自由市场也正在整个世界范围内回归,撒切尔革命、里根经济学、甚至智利经验,正如火如荼。在英美经济学界,自由市场理念也占据了某种话语主导权。 中国的大量经济学家正是在这样的现实和知识背景下接受其专业训练的。因此,国有企业进行产权改革的必要性、及民营化的路径选择被毫不迟疑地接受了。只要民营化就行,只要给国有资产找到自然人所有者就行,至于途径、程序,则在其次。通过交易,自然会形成产权,这样就可以确保资源得到最大效率的利用。这就是某些以非主流自居的学人所说的“新自由主义”教条。 西方的经济学家只要重复这样的教条就足够了,但当中国经济学家对中国公众讲述这个真理时,则犯了一个错置具体性的谬误。他们遗忘了确保民营化获得正当性所需要的制度框架问题。没有人会愚蠢到怀疑英国的私有化过程中,会有官员与商人合谋侵吞国有资产的事。因为,所有人都知道,英国是一个法治国家,这样的制度框架可以阻止种种合谋现象出现。 但这样的背景性制度框架,却被中国主流经济学家普遍忽视了,“直把杭州当汴州”,把中国的民营化事业高度简化了。在英国的制度框架下民营化确实是一项简单的事务,但在中国,它却是一项高度复杂的事务,因为这里的法治比市场更滞后,如果处理稍为不慎,即可能导致民营化扭曲变形,出现种种非意图的后果。且其后果之严重,将是经济学家所不能承受的。 经济学家如果仅仅由于知识视野的局限而未能注意到此一制度性背景,或许还可以原谅,但是,在民营化过程中的种种问题已经暴露之后,经济学家却依然坚持原来简陋的经济学论证,则就令人难以从知识上予以理解了。这也许是因为,经济学家口口声声宣称自己就是经济学模型中所假设的“理性人”,因此,当秦晖教授大声疾呼,“在起点平等的原则下产生最初的所有者,在(竞争)规则平等的原则下产生最终的所有者”时,他们知道这是一项过于艰难的事业,而他们是理性人,因此,对于任何看起来没有现实可行性的政策主张,都缺乏兴趣。于是,对于确保实现他们所追求的经济目标所需要的制度框架之必要性,他们理性地保持了沉默。而假如人们把这样的沉默理解为对于合谋现象的默许,或许对他们不算太不公平。 经济学家可能会觉得委屈。但是,想想吧,在任何一个国家,经济学家都不曾像过去二十多年间中国的经济学家那样地位显赫,对社会产生过那样大的直接影响——也许只有欧洲重商主义时代是个例外。如果确实如哈耶克所说,观念塑造了历史,则显然,在过去二十年,是经济学家塑造了我们这个时代,这其中,既包括其经济持续增长和繁荣的荣耀,也应包括由此带来的种种问题。 经济学家正在为自己的知识缺陷和“理性”付出代价。民众对经济学家的信心和尊重似乎逐渐流失。有人说,中国已经开始告别经济学家的时代,而进入法学家的时代。我们是否已经或者正在进入法学家时代,还可讨论,但近年来经济学家的信誉确实不断遭到冲击:股市大讨论令民众相信,部分经济学家与股市有过于密切的利害关系;经济学家到企业演讲,一场收费数万,令人怀疑经济学家无非就是咨询专家而已;上市公司独立董事风波,也让人们对经济学家是否具有独立性将信将疑。 事实上,一个时代的思想和心灵被经济学家塑造,对于一个社会可能是场灾难。财富是人们所热爱的,但如何使经济得到发展、使每个人获得财富,而又不至于导致社会的失序,从来就不是单纯的经济问题,因而不是经济学——尤其是不是今天过度专业化的经济学——所能独力解决的。而今天,中国的经济学家太自负了。那些对模型拿手的经济学家自信只要按照他设计的政策方案,就可以实现经济的某种增长。然而,今天中国所需要的不是增长,而是公平的增长,而只有在法治框架下,才有可能实现这样的增长。亚当·斯密是明智的,他在阐述了分工理论之后,没有讨论具体的经济政策,而是讨论如何约束政府的经济权力。斯密是以英国宪政法治传统为背景的,尚且如此,则中国经济学人该当如何呢? 经济导刊,2004年第十期 思想评论首页 思想评论论坛 请继续关注思想评论:古典自由主义思想网站 www.sinoliberal.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