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2009-7-12 16:52:06
zhuxiang 发表于 2009-2-3 18:58
按劳分配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1.劳动者能够获得收入,非劳动者不能获得收入。2.劳动者之间的收入差异只能是由他们所提供的劳动量的差异引起的,而不能由其它因素引起的。如果非劳动者拥有生产资料,那么非劳动者必定获得收入。因此在能够实现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中,非劳动者不拥有生产资料。如果有些劳动者拥有生产资料,有些劳动者不拥有生产资料,那么劳动者之间的收入差异就不仅仅是由他们所提供的劳动量差异引起的,而且还是由他们是否拥有生产资料引起的。因此在能够实现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中,所有的劳动者都拥有生产资料。
按你的逻辑,非劳动者怎么办?没吃的,饿死?没住的,冻死?
这是其一,第二你怎么衡量劳动力提供的劳动量的差异,比方说你和我?难道你是上帝、真主,嘿嘿,就是佛祖也办不到。。。。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9-7-12 17:23:36
zhuxiang 发表于 2009-2-13 09:53
在这里我声明一点:我所反对的是,国有企业打着全民所有制的旗号。我并不赞同实施全民所有制。你在这里提出了一个问题分红的形式怎样由全民所决定。分红的形式应体现全体社会成员的集体意志,实际上就是通过全民公决的方式来决定分红的形式。全民公决这种方式包含以下一系列的环节:全体社会成员获取必要的信息,提出分红形式的方案,就方案进行讨论,将方案付诸表决。
难道,一个企业的分红居然需要十几亿人的全民公决????
你也太雷人了吧?

如果通过选举代表来管理倒还有可能,不过,那就和通过选举政府首脑来管理国家是一个性质了。
这再次印证了,民主政治的是公共财产(包括公有企业)管理的前提条件!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9-7-12 19:08:10
温暖如茶 发表于 2009-7-12 17:23
zhuxiang 发表于 2009-2-13 09:53
在这里我声明一点:我所反对的是,国有企业打着全民所有制的旗号。我并不赞同实施全民所有制。你在这里提出了一个问题分红的形式怎样由全民所决定。分红的形式应体现全体社会成员的集体意志,实际上就是通过全民公决的方式来决定分红的形式。全民公决这种方式包含以下一系列的环节:全体社会成员获取必要的信息,提出分红形式的方案,就方案进行讨论,将方案付诸表决。
难道,一个企业的分红居然需要十几亿人的全民公决????
你也太雷人了吧?

如果通过选举代表来管理倒还有可能,不过,那就和通过选举政府首脑来管理国家是一个性质了。
这再次印证了,民主政治的是公共财产(包括公有企业)管理的前提条件!
在这里我们要讨论的问题是国有制是不是全民所有制。你跑题了。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9-7-12 19:12:04
温暖如茶 发表于 2009-7-12 16:52
zhuxiang 发表于 2009-2-3 18:58
按劳分配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1.劳动者能够获得收入,非劳动者不能获得收入。2.劳动者之间的收入差异只能是由他们所提供的劳动量的差异引起的,而不能由其它因素引起的。如果非劳动者拥有生产资料,那么非劳动者必定获得收入。因此在能够实现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中,非劳动者不拥有生产资料。如果有些劳动者拥有生产资料,有些劳动者不拥有生产资料,那么劳动者之间的收入差异就不仅仅是由他们所提供的劳动量差异引起的,而且还是由他们是否拥有生产资料引起的。因此在能够实现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中,所有的劳动者都拥有生产资料。
按你的逻辑,非劳动者怎么办?没吃的,饿死?没住的,冻死?
这是其一,第二你怎么衡量劳动力提供的劳动量的差异,比方说你和我?难道你是上帝、真主,嘿嘿,就是佛祖也办不到。。。。
你所提出的问题太没水准。你还是先增加一点常识,再来讨论吧。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9-7-12 20:39:45
嘿嘿,连这点常识的问题都避而不谈,真有你的。。。。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9-7-12 22:36:38
温暖如茶 发表于 2009-7-12 20:39
嘿嘿,连这点常识的问题都避而不谈,真有你的。。。。
要我教你这点常识,你须交一点学费:将《郎咸平旋风始末》送给我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9-7-12 22:59:15
全民所有制不仅是一种全体社会成员的劳动力所无法承担的所有制,而且其行使权力的费用也是全体社会成员所不能接受的所有制。由于行使权力的主体众多,全民所有制行使权力的费用远远超出了合理的限度,例如一家净资产为1300亿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它的股东为全体中国公民,也就是说它有13亿股东,那么在这家全民所有制企业中,每一个社会成员便拥有100元净资产。在这种情况下,每一个社会成员在一年内至多花费0.5元来行使信息权和支配权的费用才是合理的。但是让全体社会成员作为一家全民所有制的股东只花费0.5元行使信息权和支配权的费用显然是不够的,比如全体社会成员就企业的重要事项进行一次全民公决所花费的费用就远远不只0.5元的花费,甚至只要全体社会成员多举行几次关于企业的事项的全民公决,其花费的费用就可以超过这家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净资产。这显然是全体社会成员所不能接受的结果。由于资本所有权的极度分散,导致所有的全民所有制企业都无法承担全体社会成员行使信息权和支配权的费用。因此全民所有制是一种不能实现的所有制。

―――你YY的水平还真可以,你以为别人都像你一样脑子进水啊。。。。
解决的办法很简单:我们都知道13亿人不可能开公民大会来决定重大政治或者治理自己国家,于是代议制出现了,选举少数的代表来实现民主国家。同样我们的民众可以通过民主选举出自己的代表来管理全民所有的资产。就这么简单。。。。。。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9-7-12 23:04:34
zhuxiang 发表于 2009-7-12 22:36
温暖如茶 发表于 2009-7-12 20:39
嘿嘿,连这点常识的问题都避而不谈,真有你的。。。。
要我教你这点常识,你须交一点学费:将《郎咸平旋风始末》送给我
既然你提到这本书,那我就摘其中的一节给你看看:

如果说国企改制已经不可避免,那么一个由来已久的问题就是,为什么迄今为止,国企改制总是局限于政府官员和企业“管理层”,而一直在理论和法律规定上享有国企所有权的广大人民群众,却成了“沉默的大多数”首先被剥夺了参与改制的资格?为什么普通大众的合法权益却得不到任何有效地保护呢?
有不少专家学者在这次国企改革大讨论中,提出要立法规范国有企业改革。但正如韩朝华指出,在任何社会,立法的过程实际上是各种利益集团之间的博弈过程。有什么样的政治经济制度,就会制定出什么样的法律来,而不是相反。这意味着,政府官员(管理层)往往能左右立法,而广大公众则很难通过立法来有效保护自己的利益。所以,在政治体制改革没有根本突破之前,指望有一套完善的法律规范来保障公众对国有资产的权益是不切实际的。
我们知道,人民通过其选举的代表组成国家权力机关或立法机关制定法律,执行法律并代表人民行使主权(政府的最高领袖—总统或总理同样由人民选出),管理公共事务。由此可见民主选举体现了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同样,这一套民主程序也可以用来实现全体人民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人民通过其选举的代表制定有关国企的法律并行使监督管理权力,由此来体现自己是国企的所有者。因此,实现人民对国企所有权完全可以与实现人民民主合为一体。[1]在这里,最终所有者是全体公众(人民),政府不过是受公众委托来管理国有经济,作为所有者的代理人,政府的行为必须受公众的监督和制约。
当然如何“民主选举”以实现人民对国家和国企的所有权,我们一直没有解决这方面的问题。由此导致公众被虚置“架空”丧失国家和国企的实际所有权,从而只是法律上的徒有虚名的“主人”,而不是主人只是管家的政府官员和管理层却掌握国企的实际所有权,这就是所有者缺位的问题所在。
事实表明,作为国家和国企的最终所有者——公众(人民)如果不能对其代表(包括政府)行使选举权(或罢免权),就不可能使他们面对公众的有效约束和监督。虽然在理论和法律上,我们都承认民众是国家和国企的主人,但是事实上,民众对于他的代表(包括政府)没有任何民主选举的权利,结果造成所有者——民众对国企和国家(政府)没有办法加以监督和制约,这就是所有者缺位的真正含义。
在这次国企改革大争论中,很多学者包括郎咸平都谈到政府官员和经营者缺乏信托责任等问题。但是他们没有指明,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什么。实际上,这正是由于所有者缺位造成的,而郎咸平却一直否认这一点。郎认为国有企业就算在欧洲(包括亚洲)也是非常普遍,并非中国特有,在欧洲也好,亚洲也好,没有所有者缺位问题。令郎咸平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问题就在这里,他忘了一个前提——这些国家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他们都有一套完整的民主和法律制度,能够监督和制约政府(包括管理层),保护公众的合法权利,而这一前提我们恰恰没有。连郎咸平自己不也一再强调,国企产权改革中发生的这些现象在西方民主和法治国家是很难发生的。
在这种情况下,当国企因经营不善等原因造成亏损或资不抵债、因投资决策失误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时,没有任何政府官员或经营者对此承担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官员(经营者)可以利用自己的直接控制权,在“买卖”的幌子下通过所谓的“交易”把公有产权转变为私有。
传统的政治经济体制下,普通民众是命运被决定的一群,他们的利益无法得到有效地保障,所谓的“监督”(言论,出版,集会等自由权利)就更谈不上。这种由政府官员与管理层所推进的改革,并不代表广大群众的愿望与要求,只有掌握国企的官僚特权阶层才支持和认同这种经济政策、方针、模式。因而,MBO政策一直受到广大民众和社会舆论的反对与抵制。
要解决国企产权改革中国有资产的流失问题,首先就是要落实公众是最终所有者或者说要真正实现广大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重大事务的权利。这显然与国家的整个政治经济体制有关,是一个敏感的问题,但我们必须解决这个问题,尽管在现在看来解决这个问题是会有一定难度的。[2]
张维迎曾说过:“经理人好比一个家庭的保姆,但是我们发现如果有保姆在糟蹋这个家的时候,我首先要问主人去哪里了,为什么让保姆将家糟蹋成这样?为什么不雇用一个好的保姆?”秦晖也曾发问:为什么“主人”制约不了“保姆”?为什么“保姆”根本不把“主人”当回事?这可以说是全部问题的核心!解决不了这个问题,哪怕你对“保姆”骂得再厉害又管什么用?就像朱恒鹏说的,如果主人对于保姆没有选择权的话,那这个保姆的能力和操守就只有天保佑了。
一个家庭雇了保姆来管家,如果这个保姆偷家里东西,主人本应好好监督或者干脆解雇这个保姆以保护自己的财产。但有人竟建议主人要把自己的全部财产都送给保姆,其理由是,保姆偷东西是因为这些东西不归她所有,如果主人家的所有东西都给了保姆,那她就不会再偷东西了!——可见这理由之荒谬!!作为国有资产主人的公众本应好好监督或者干脆解雇政府官员和管理层以保护自己的财产,但张维迎、周其仁之流却借所有者缺位(虚置)鼓吹私有化、MBO。
当我们的管理层和政府官员借MBO“国企改制”之机在暗箱操作瓜分国有资产的时候,国有资产的主人在哪里,为什么无法制止他们?为什么不能保护自己的权利不受侵犯?为什么无可奈何?现在我们已经知道,问题的根源是真正的所有者不到位――当政府官员(管理层)事实上成为不受公众监督的“主人”的时候,国有资产在国企改制过程中大量流失也就成为必然!

[1]
当然这必须是通过自由的民主选举产生,只有每一个劳动者都有充份的自由和民主权利,才谈得上监督自己的代表。真正的“社会主义”必须以民众的最终控制权即民主为前提,这也是公有资本有效运转的根本保证。


[2]官僚特权集团必然会最激烈地反对真正的民主选举,因为那是他们专制统治的最大噩梦。因而,他们会拒绝一切真正的政治体制改革。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9-7-12 23:19:05
温暖如茶 发表于 2009-7-12 22:59
全民所有制不仅是一种全体社会成员的劳动力所无法承担的所有制,而且其行使权力的费用也是全体社会成员所不能接受的所有制。由于行使权力的主体众多,全民所有制行使权力的费用远远超出了合理的限度,例如一家净资产为1300亿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它的股东为全体中国公民,也就是说它有13亿股东,那么在这家全民所有制企业中,每一个社会成员便拥有100元净资产。在这种情况下,每一个社会成员在一年内至多花费0.5元来行使信息权和支配权的费用才是合理的。但是让全体社会成员作为一家全民所有制的股东只花费0.5元行使信息权和支配权的费用显然是不够的,比如全体社会成员就企业的重要事项进行一次全民公决所花费的费用就远远不只0.5元的花费,甚至只要全体社会成员多举行几次关于企业的事项的全民公决,其花费的费用就可以超过这家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净资产。这显然是全体社会成员所不能接受的结果。由于资本所有权的极度分散,导致所有的全民所有制企业都无法承担全体社会成员行使信息权和支配权的费用。因此全民所有制是一种不能实现的所有制。

―――你YY的水平还真可以,你以为别人都像你一样脑子进水啊。。。。
解决的办法很简单:我们都知道13亿人不可能开公民大会来决定重大政治或者治理自己国家,于是代议制出现了,选举少数的代表来实现民主国家。同样我们的民众可以通过民主选举出自己的代表来管理全民所有的资产。就这么简单。。。。。。
       你是来交流的?还是来骂人的?你要是嫌我水平太低,大可以不要理会我,我又没有请你来。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9-7-13 13:10:40
温暖如茶 发表于 2009-7-12 22:59
全民所有制不仅是一种全体社会成员的劳动力所无法承担的所有制,而且其行使权力的费用也是全体社会成员所不能接受的所有制。由于行使权力的主体众多,全民所有制行使权力的费用远远超出了合理的限度,例如一家净资产为1300亿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它的股东为全体中国公民,也就是说它有13亿股东,那么在这家全民所有制企业中,每一个社会成员便拥有100元净资产。在这种情况下,每一个社会成员在一年内至多花费0.5元来行使信息权和支配权的费用才是合理的。但是让全体社会成员作为一家全民所有制的股东只花费0.5元行使信息权和支配权的费用显然是不够的,比如全体社会成员就企业的重要事项进行一次全民公决所花费的费用就远远不只0.5元的花费,甚至只要全体社会成员多举行几次关于企业的事项的全民公决,其花费的费用就可以超过这家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净资产。这显然是全体社会成员所不能接受的结果。由于资本所有权的极度分散,导致所有的全民所有制企业都无法承担全体社会成员行使信息权和支配权的费用。因此全民所有制是一种不能实现的所有制。

―――你YY的水平还真可以,你以为别人都像你一样脑子进水啊。。。。
解决的办法很简单:我们都知道13亿人不可能开公民大会来决定重大政治或者治理自己国家,于是代议制出现了,选举少数的代表来实现民主国家。同样我们的民众可以通过民主选举出自己的代表来管理全民所有的资产。就这么简单。。。。。。
你的回答很简单。但你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建立了代表关系,所有权主体就可以在不行使权力或只行使极少权力的情况下,避免自己的利益不遭受侵犯,从而充分地获得应得的利益。代表关系的建立,一方面使所有权主体在很大程度上摆脱了对资产的管理,另一方面使所有权主体必须接受一项新的任务:监督代表的管理工作,以避免代表对自己权利的侵犯。在所有权关系中,只有全体所有权主体作为整体是不需要接受监督的,而一切其他的主体都需要接受监督,因为其他主体都有侵权的可能,因此全体所有权主体作为整体应当成为所有权关系的最高的监督者。所有权主体对代表的监督应该达到这样的程度:及时发现代表较大的侵权行为,及时地制止这种侵权行为,及时地解除代表的职务。而要达到上述要求对于股份公司的资本所有者及股东来讲需要行使这些权力:及时地获得财务报告和其它的一些报告以便自己及时地了解股份公司的基本情况,就股份公司的重大事物作出决策,选举和撤换股份公司的董事。这些必要的监督和基本权力的行使往往需要股东付出很多的劳动。在所谓的全民所有制中,每一个公民不是一家企业的股东,而是所有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股东。即使让每一个公民阅读所有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财务报告都是不可能的,更何况让他们监督在每一个全民所有制企业中的代表。全民所有制之所以不现实是因为作为资本所有权主体的公民根本无法承担监督所有在全民所有制企业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代表。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9-7-13 14:40:45
我们知道,人民通过其选举的代表组成国家权力机关或立法机关制定法律,执行法律并代表人民行使主权(政府的最高领袖—总统或总理同样由人民选出),管理公共事务。由此可见民主选举体现了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同样,这一套民主程序也可以用来实现全体人民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人民通过其选举的代表制定有关国企的法律并行使监督管理权力,由此来体现自己是国企的所有者。因此,实现人民对国企所有权完全可以与实现人民民主合为一体。[1]在这里,最终所有者是全体公众(人民),政府不过是受公众委托来管理国有经济,作为所有者的代理人,政府的行为必须受公众的监督和制约。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 ... &from^^uid=119033
     作者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代表关系。在真正的代表关系中,代表是由被代表人所指定的。如果一种企业是全民所有制企业,那么这种企业由谁来管理就应当由全体公民来决定,而不是由国家来决定。国家既可能成为全体公民的代表,也可能不能成为全体公民的代表。这是因为全体公民既可能选择国家作为自己的代表,也可能选择其他的主体作为自己的代表。国家是全体公民的政治上的代表,但这并不意味全体公民必须选择国家作为自己在经济上的代表。很多人说在国有制中国家是全体公民的代表,但这种说法只是国家宣称的结果,而不是全体公民认可的结果。国家如果是全体公民的真正的代表,那么我们可以将国有制称为全民所有制,但国家并非全体公民所认可的真正的代表,因此国有制并不是全民所有制。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9-7-13 16:02:0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9-7-13 16:06:2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9-7-13 16:53:39
zhuxiang 发表于 2009-7-13 13:10
温暖如茶 发表于 2009-7-12 22:59
全民所有制不仅是一种全体社会成员的劳动力所无法承担的所有制,而且其行使权力的费用也是全体社会成员所不能接受的所有制。由于行使权力的主体众多,全民所有制行使权力的费用远远超出了合理的限度,例如一家净资产为1300亿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它的股东为全体中国公民,也就是说它有13亿股东,那么在这家全民所有制企业中,每一个社会成员便拥有100元净资产。在这种情况下,每一个社会成员在一年内至多花费0.5元来行使信息权和支配权的费用才是合理的。但是让全体社会成员作为一家全民所有制的股东只花费0.5元行使信息权和支配权的费用显然是不够的,比如全体社会成员就企业的重要事项进行一次全民公决所花费的费用就远远不只0.5元的花费,甚至只要全体社会成员多举行几次关于企业的事项的全民公决,其花费的费用就可以超过这家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净资产。这显然是全体社会成员所不能接受的结果。由于资本所有权的极度分散,导致所有的全民所有制企业都无法承担全体社会成员行使信息权和支配权的费用。因此全民所有制是一种不能实现的所有制。

―――你YY的水平还真可以,你以为别人都像你一样脑子进水啊。。。。
解决的办法很简单:我们都知道13亿人不可能开公民大会来决定重大政治或者治理自己国家,于是代议制出现了,选举少数的代表来实现民主国家。同样我们的民众可以通过民主选举出自己的代表来管理全民所有的资产。就这么简单。。。。。。
你的回答很简单。但你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建立了代表关系,所有权主体就可以在不行使权力或只行使极少权力的情况下,避免自己的利益不遭受侵犯,从而充分地获得应得的利益。代表关系的建立,一方面使所有权主体在很大程度上摆脱了对资产的管理,另一方面使所有权主体必须接受一项新的任务:监督代表的管理工作,以避免代表对自己权利的侵犯。在所有权关系中,只有全体所有权主体作为整体是不需要接受监督的,而一切其他的主体都需要接受监督,因为其他主体都有侵权的可能,因此全体所有权主体作为整体应当成为所有权关系的最高的监督者。所有权主体对代表的监督应该达到这样的程度:及时发现代表较大的侵权行为,及时地制止这种侵权行为,及时地解除代表的职务。而要达到上述要求对于股份公司的资本所有者及股东来讲需要行使这些权力:及时地获得财务报告和其它的一些报告以便自己及时地了解股份公司的基本情况,就股份公司的重大事物作出决策,选举和撤换股份公司的董事。这些必要的监督和基本权力的行使往往需要股东付出很多的劳动。在所谓的全民所有制中,每一个公民不是一家企业的股东,而是所有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股东。即使让每一个公民阅读所有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财务报告都是不可能的,更何况让他们监督在每一个全民所有制企业中的代表。全民所有制之所以不现实是因为作为资本所有权主体的公民根本无法承担监督所有在全民所有制企业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代表。
你的回答很简单。但你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建立了代表关系,所有权主体就可以在不行使权力或只行使极少权力的情况下,避免自己的利益不遭受侵犯,从而充分地获得应得的利益。代表关系的建立,一方面使所有权主体在很大程度上摆脱了对资产的管理,另一方面使所有权主体必须接受一项新的任务:监督代表的管理工作,以避免代表对自己权利的侵犯。在所有权关系中,只有全体所有权主体作为整体是不需要接受监督的,而一切其他的主体都需要接受监督,因为其他主体都有侵权的可能,因此全体所有权主体作为整体应当成为所有权关系的最高的监督者。所有权主体对代表的监督应该达到这样的程度:及时发现代表较大的侵权行为,及时地制止这种侵权行为,及时地解除代表的职务。而要达到上述要求对于股份公司的资本所有者及股东来讲需要行使这些权力:及时地获得财务报告和其它的一些报告以便自己及时地了解股份公司的基本情况,就股份公司的重大事物作出决策,选举和撤换股份公司的董事。这些必要的监督和基本权力的行使往往需要股东付出很多的劳动。在所谓的全民所有制中,每一个公民不是一家企业的股东,而是所有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股东。即使让每一个公民阅读所有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财务报告都是不可能的,更何况让他们监督在每一个全民所有制企业中的代表。全民所有制之所以不现实是因为作为资本所有权主体的公民根本无法承担监督所有在全民所有制企业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代表。

――――你应该理解的,我只是就基本原理来说:就这么简单。。。

举例来说:美国公民选举奥巴马,难道2亿选民就必须接收一项新的任务“监督奥巴马的管理工作”,以免“自己的利益遭受侵犯”?按你的逻辑的话,还有几十个部长,几百个议员。。。且不用说庞大的联邦机构和五十州的地方政府。。。。嘿嘿,可怜的2亿美国人民,为了实现民主估计得把命都搭上!
事实是:你——太低估了美国民众的政治智慧和严密的民主体制!且不说有公开透明的媒体和新闻报道。。。还有独立的分析师和评论家。。。。加上公民的言论、出版、集会、游行示威。。。。。哪还用得着2亿选民天天到白宫去监督总统、去国会大厦去监督议员去!就拿尼克松来说,窃听并非是他指使,但事情发生后,只是试图(注意)掩盖事件的调查被曝光后,随即下台走人!

也许你会说这是政治,那好,下面我就说说经济方面:
同样在美国,每个股东的权利都受法律的保护,公司法对公司的治理制度、信息的公开透明、定期公布经严格审计的财务报告,还有众多的财经媒体,专业的财务和行业分析师。。。在出现安龙公司和世通公司高管的财务欺诈的丑闻后,美国立刻出台更严格的沙克斯班法案,并对欺诈者绳之以法。。。。哪还用得着千千万万的股民自己去对手分析“阅读所有企业的财务报告”!。。。。。
有了这样的基础,假定2亿美国公民是数百家最大的公司的集体所有者,那么选举成立一个独立的公有资本委员会,监督各个企业的运作,就像美国参众两院监督各个联邦机构一样,就某个损害“资本所有权主体”的公民利益的事件举行公开的听证会。。。。或出台相关的法案。。。。。总之,公众的智慧也远超你的哪些纯粹YY的想象!

说来也奇怪,日常生活偶从来不骂人,但到了论坛,偶发现找骂的人忒多了。也许是恨铁不成钢吧。。。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9-7-13 17:09:52
温暖如茶 发表于 2009-7-13 16:53
zhuxiang 发表于 2009-7-13 13:10
温暖如茶 发表于 2009-7-12 22:59
全民所有制不仅是一种全体社会成员的劳动力所无法承担的所有制,而且其行使权力的费用也是全体社会成员所不能接受的所有制。由于行使权力的主体众多,全民所有制行使权力的费用远远超出了合理的限度,例如一家净资产为1300亿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它的股东为全体中国公民,也就是说它有13亿股东,那么在这家全民所有制企业中,每一个社会成员便拥有100元净资产。在这种情况下,每一个社会成员在一年内至多花费0.5元来行使信息权和支配权的费用才是合理的。但是让全体社会成员作为一家全民所有制的股东只花费0.5元行使信息权和支配权的费用显然是不够的,比如全体社会成员就企业的重要事项进行一次全民公决所花费的费用就远远不只0.5元的花费,甚至只要全体社会成员多举行几次关于企业的事项的全民公决,其花费的费用就可以超过这家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净资产。这显然是全体社会成员所不能接受的结果。由于资本所有权的极度分散,导致所有的全民所有制企业都无法承担全体社会成员行使信息权和支配权的费用。因此全民所有制是一种不能实现的所有制。

―――你YY的水平还真可以,你以为别人都像你一样脑子进水啊。。。。
解决的办法很简单:我们都知道13亿人不可能开公民大会来决定重大政治或者治理自己国家,于是代议制出现了,选举少数的代表来实现民主国家。同样我们的民众可以通过民主选举出自己的代表来管理全民所有的资产。就这么简单。。。。。。
你的回答很简单。但你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建立了代表关系,所有权主体就可以在不行使权力或只行使极少权力的情况下,避免自己的利益不遭受侵犯,从而充分地获得应得的利益。代表关系的建立,一方面使所有权主体在很大程度上摆脱了对资产的管理,另一方面使所有权主体必须接受一项新的任务:监督代表的管理工作,以避免代表对自己权利的侵犯。在所有权关系中,只有全体所有权主体作为整体是不需要接受监督的,而一切其他的主体都需要接受监督,因为其他主体都有侵权的可能,因此全体所有权主体作为整体应当成为所有权关系的最高的监督者。所有权主体对代表的监督应该达到这样的程度:及时发现代表较大的侵权行为,及时地制止这种侵权行为,及时地解除代表的职务。而要达到上述要求对于股份公司的资本所有者及股东来讲需要行使这些权力:及时地获得财务报告和其它的一些报告以便自己及时地了解股份公司的基本情况,就股份公司的重大事物作出决策,选举和撤换股份公司的董事。这些必要的监督和基本权力的行使往往需要股东付出很多的劳动。在所谓的全民所有制中,每一个公民不是一家企业的股东,而是所有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股东。即使让每一个公民阅读所有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财务报告都是不可能的,更何况让他们监督在每一个全民所有制企业中的代表。全民所有制之所以不现实是因为作为资本所有权主体的公民根本无法承担监督所有在全民所有制企业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代表。
你的回答很简单。但你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建立了代表关系,所有权主体就可以在不行使权力或只行使极少权力的情况下,避免自己的利益不遭受侵犯,从而充分地获得应得的利益。代表关系的建立,一方面使所有权主体在很大程度上摆脱了对资产的管理,另一方面使所有权主体必须接受一项新的任务:监督代表的管理工作,以避免代表对自己权利的侵犯。在所有权关系中,只有全体所有权主体作为整体是不需要接受监督的,而一切其他的主体都需要接受监督,因为其他主体都有侵权的可能,因此全体所有权主体作为整体应当成为所有权关系的最高的监督者。所有权主体对代表的监督应该达到这样的程度:及时发现代表较大的侵权行为,及时地制止这种侵权行为,及时地解除代表的职务。而要达到上述要求对于股份公司的资本所有者及股东来讲需要行使这些权力:及时地获得财务报告和其它的一些报告以便自己及时地了解股份公司的基本情况,就股份公司的重大事物作出决策,选举和撤换股份公司的董事。这些必要的监督和基本权力的行使往往需要股东付出很多的劳动。在所谓的全民所有制中,每一个公民不是一家企业的股东,而是所有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股东。即使让每一个公民阅读所有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财务报告都是不可能的,更何况让他们监督在每一个全民所有制企业中的代表。全民所有制之所以不现实是因为作为资本所有权主体的公民根本无法承担监督所有在全民所有制企业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代表。

――――你应该理解的,我只是就基本原理来说:就这么简单。。。

举例来说:美国公民选举奥巴马,难道2亿选民就必须接收一项新的任务“监督奥巴马的管理工作”,以免“自己的利益遭受侵犯”?按你的逻辑的话,还有几十个部长,几百个议员。。。且不用说庞大的联邦机构和五十州的地方政府。。。。嘿嘿,可怜的2亿美国人民,为了实现民主估计得把命都搭上!
事实是:你——太低估了美国民众的政治智慧和严密的民主体制!且不说有公开透明的媒体和新闻报道。。。还有独立的分析师和评论家。。。。加上公民的言论、出版、集会、游行示威。。。。。哪还用得着2亿选民天天到白宫去监督总统、去国会大厦去监督议员去!就拿尼克松来说,窃听并非是他指使,但事情发生后,只是试图(注意)掩盖事件的调查被曝光后,随即下台走人!

也许你会说这是政治,那好,下面我就说说经济方面:
同样在美国,每个股东的权利都受法律的保护,公司法对公司的治理制度、信息的公开透明、定期公布经严格审计的财务报告,还有众多的财经媒体,专业的财务和行业分析师。。。在出现安龙公司和世通公司高管的财务欺诈的丑闻后,美国立刻出台更严格的沙克斯班法案,并对欺诈者绳之以法。。。。哪还用得着千千万万的股民自己去对手分析“阅读所有企业的财务报告”!。。。。。
有了这样的基础,假定2亿美国公民是数百家最大的公司的集体所有者,那么选举成立一个独立的公有资本委员会,监督各个企业的运作,就像美国参众两院监督各个联邦机构一样,就某个损害“资本所有权主体”的公民利益的事件举行公开的听证会。。。。或出台相关的法案。。。。。总之,公众的智慧也远超你的哪些纯粹YY的想象!

说来也奇怪,日常生活偶从来不骂人,但到了论坛,偶发现找骂的人忒多了。也许是恨铁不成钢吧。。。
你骂他,他也找不到你,你最坏的结果是大不了IP被锁,当然你敢骂人了.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9-7-13 20:44:47
在美国,公民少则拥有两三支股票,多则拥有十几支股票。因此对普通公民来说,他们需要监督的企业顶多不过十几个。在中国国有制企业即所谓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数量至少为十几万家,甚至有可能有几十万家。如果这些企业是真正的全民所有制的话,那么每一个公民实际上则是至少十几万家企业的股东。因此在中国每一个公民需要监督十几万家企业。在需要监督的企业的数量为十几万的情况下,即使公民被赋予再多的权力,即使公民作为股东受到多么强有力的法律上的保护,即使公民得到了再多专业机构的支持,任何一个公民也不可能有效的监督所有这些企业。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9-7-14 09:58:21
zhuxiang 发表于 2009-7-13 20:44
在美国,公民少则拥有两三支股票,多则拥有十几支股票。因此对普通公民来说,他们需要监督的企业顶多不过十几个。在中国国有制企业即所谓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数量至少为十几万家,甚至有可能有几十万家。如果这些企业是真正的全民所有制的话,那么每一个公民实际上则是至少十几万家企业的股东。因此在中国每一个公民需要监督十几万家企业。在需要监督的企业的数量为十几万的情况下,即使公民被赋予再多的权力,即使公民作为股东受到多么强有力的法律上的保护,即使公民得到了再多专业机构的支持,任何一个公民也不可能有效的监督所有这些企业。
看来,你YY的底气已经明显不足了。。。

再给你致命的一刀!目前,中国的国有资本监督委员会只管理130家左右的大型国企!

这也是我为啥假设2亿美国公民拥有全美最大的数百家企业。。。选举成立公有资本委员会进行监督。。。其实针对的就是中国的实际!

你的理论如果不联系实际的话,只能是空中楼阁。。。。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9-7-14 10:25:34
温暖如茶 发表于 2009-7-14 09:58
zhuxiang 发表于 2009-7-13 20:44
在美国,公民少则拥有两三支股票,多则拥有十几支股票。因此对普通公民来说,他们需要监督的企业顶多不过十几个。在中国国有制企业即所谓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数量至少为十几万家,甚至有可能有几十万家。如果这些企业是真正的全民所有制的话,那么每一个公民实际上则是至少十几万家企业的股东。因此在中国每一个公民需要监督十几万家企业。在需要监督的企业的数量为十几万的情况下,即使公民被赋予再多的权力,即使公民作为股东受到多么强有力的法律上的保护,即使公民得到了再多专业机构的支持,任何一个公民也不可能有效的监督所有这些企业。
看来,你YY的底气已经明显不足了。。。

再给你致命的一刀!目前,中国的国有资本监督委员会只管理130家左右的大型国企!

这也是我为啥假设2亿美国公民拥有全美最大的数百家企业。。。选举成立公有资本委员会进行监督。。。其实针对的就是中国的实际!

你的理论如果不联系实际的话,只能是空中楼阁。。。。
先生,给人家“致命的一刀”是否可以解读为你的心态已经失衡,无法客观公正的分析问题了呢?美国经济真的是民主的吗?如果这样,这次危机又是怎么发生的?危机之后,90%以上的人反对拯救银行,为何奥巴马不听呢?美国人自己最清楚——“金融危机的实质是金融寡头专政”!!(前IMF首席经济学家西蒙约翰逊)建议你最好找这篇文章来看看。你从美国的政治体制上分析问题,那没用的。美国民主形式上绝对漂亮,就如同它的意识形态新自由主义,是最漂亮的理论,但有什么用呢?最后,这些形式都成了金融大鳄们解除他人武器,愚弄大众(例如侵略伊拉克)和掠夺世界的手段。先生一定要透过现象认识本质,不要为表面现象所欺骗!!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9-7-14 11:06:53
温暖如茶 发表于 2009-7-14 09:58
zhuxiang 发表于 2009-7-13 20:44
在美国,公民少则拥有两三支股票,多则拥有十几支股票。因此对普通公民来说,他们需要监督的企业顶多不过十几个。在中国国有制企业即所谓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数量至少为十几万家,甚至有可能有几十万家。如果这些企业是真正的全民所有制的话,那么每一个公民实际上则是至少十几万家企业的股东。因此在中国每一个公民需要监督十几万家企业。在需要监督的企业的数量为十几万的情况下,即使公民被赋予再多的权力,即使公民作为股东受到多么强有力的法律上的保护,即使公民得到了再多专业机构的支持,任何一个公民也不可能有效的监督所有这些企业。
看来,你YY的底气已经明显不足了。。。

再给你致命的一刀!目前,中国的国有资本监督委员会只管理130家左右的大型国企!

这也是我为啥假设2亿美国公民拥有全美最大的数百家企业。。。选举成立公有资本委员会进行监督。。。其实针对的就是中国的实际!

你的理论如果不联系实际的话,只能是空中楼阁。。。。
       你的回答说明的你的思维太迟钝。你说的中国的国有资本监督委员会只管理130家左右的大型国企指的仅仅是中央国企(你的数字可能不准确),在中国还存在大量的地方国企,难道它们不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吗?现在的中国,中央国企加上地方国企没有几十万家,也有十几万家。它们都是全民所有制企业,都需要公民来监督。在需要监督的企业达到十几万家的情况下,公有资本委员会是没有多大用的。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9-7-14 14:05:59
sixiangzhe 发表于 2009-7-14 10:25
温暖如茶 发表于 2009-7-14 09:58
zhuxiang 发表于 2009-7-13 20:44
在美国,公民少则拥有两三支股票,多则拥有十几支股票。因此对普通公民来说,他们需要监督的企业顶多不过十几个。在中国国有制企业即所谓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数量至少为十几万家,甚至有可能有几十万家。如果这些企业是真正的全民所有制的话,那么每一个公民实际上则是至少十几万家企业的股东。因此在中国每一个公民需要监督十几万家企业。在需要监督的企业的数量为十几万的情况下,即使公民被赋予再多的权力,即使公民作为股东受到多么强有力的法律上的保护,即使公民得到了再多专业机构的支持,任何一个公民也不可能有效的监督所有这些企业。
看来,你YY的底气已经明显不足了。。。

再给你致命的一刀!目前,中国的国有资本监督委员会只管理130家左右的大型国企!

这也是我为啥假设2亿美国公民拥有全美最大的数百家企业。。。选举成立公有资本委员会进行监督。。。其实针对的就是中国的实际!

你的理论如果不联系实际的话,只能是空中楼阁。。。。
先生,给人家“致命的一刀”是否可以解读为你的心态已经失衡,无法客观公正的分析问题了呢?美国经济真的是民主的吗?如果这样,这次危机又是怎么发生的?危机之后,90%以上的人反对拯救银行,为何奥巴马不听呢?美国人自己最清楚——“金融危机的实质是金融寡头专政”!!(前IMF首席经济学家西蒙约翰逊)建议你最好找这篇文章来看看。你从美国的政治体制上分析问题,那没用的。美国民主形式上绝对漂亮,就如同它的意识形态新自由主义,是最漂亮的理论,但有什么用呢?最后,这些形式都成了金融大鳄们解除他人武器,愚弄大众(例如侵略伊拉克)和掠夺世界的手段。先生一定要透过现象认识本质,不要为表面现象所欺骗!!
嘿嘿,连眼睛都不长了!
偶只是假设美国实行公有制的话。。。。又扯什么危机、金融寡头专政。。。说你脑子进水还是低估了!
又说美国民主型式“绝对漂亮”、实则“愚弄大众”。。。。包藏祸心之类的污蔑。。。典型的CCAV里的朝鲜播音员的口吻!
其实,最傻的是你自己而已。。。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9-7-14 14:25:59
zhuxiang 发表于 2009-7-14 11:06
温暖如茶 发表于 2009-7-14 09:58
zhuxiang 发表于 2009-7-13 20:44
在美国,公民少则拥有两三支股票,多则拥有十几支股票。因此对普通公民来说,他们需要监督的企业顶多不过十几个。在中国国有制企业即所谓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数量至少为十几万家,甚至有可能有几十万家。如果这些企业是真正的全民所有制的话,那么每一个公民实际上则是至少十几万家企业的股东。因此在中国每一个公民需要监督十几万家企业。在需要监督的企业的数量为十几万的情况下,即使公民被赋予再多的权力,即使公民作为股东受到多么强有力的法律上的保护,即使公民得到了再多专业机构的支持,任何一个公民也不可能有效的监督所有这些企业。
看来,你YY的底气已经明显不足了。。。

再给你致命的一刀!目前,中国的国有资本监督委员会只管理130家左右的大型国企!

这也是我为啥假设2亿美国公民拥有全美最大的数百家企业。。。选举成立公有资本委员会进行监督。。。其实针对的就是中国的实际!

你的理论如果不联系实际的话,只能是空中楼阁。。。。
       你的回答说明的你的思维太迟钝。你说的中国的国有资本监督委员会只管理130家左右的大型国企指的仅仅是中央国企(你的数字可能不准确),在中国还存在大量的地方国企,难道它们不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吗?现在的中国,中央国企加上地方国企没有几十万家,也有十几万家。它们都是全民所有制企业,都需要公民来监督。在需要监督的企业达到十几万家的情况下,公有资本委员会是没有多大用的。
你的回答恰好说你是个傻瓜。
地方的国企为啥不能由地方的委员会来管理呢?就像美国,难道一个总统、几百个议员就把全国2亿公民的事情都打包了?美国有五十个州的州长、州务卿、州议会。。。乃至数以千计的郡(相当与我们的城镇一级)政府。。。全国和地方政府的职责权规范的很清楚,比如加利福尼亚州财政出问题、州长施瓦辛格就必须和州议会商讨对策。。。奥巴马和两院是无权过问的。。。
换言之,哪怕真有十几万个地方国企也由数千个地方的公民选举地方委员会管理就OK了!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9-7-14 14:35:17
我们来谈一谈全民所有制这个概念。我怀疑这是一个斯大林用来欺诈劳动者的概念,其目的在于阻止劳动者获得资本支配权,而让国家官僚获得这一权力。所谓全民所有制可以理解为每一个公民都拥有资本的所有制,它有点象股份公司。全民所有制的所有权主体的数量很多,全体公民的意志应当是效力最高的意志,国家作为全体公民的代表行使权力。对于单个公民来说,即使他是全民所有制的所有权主体,他也无法单独行使支配权,因为单个公民拥有的所有权份额太少。例如在我国单个公民拥有的一家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所有权的份额为13亿分之一。这就象在一家股份公司一个小股东是不可能形成决议的。因此公民想要作为所有权主体行使权力,必须与其他的公民联合起来,这就象在股份公司中,股东联合起来才能形成决议。可是当我们思考将全体公民联合起来时,我们会很快发现这种联合也是不可能的。为一家全民所有制企业---即使这家企业再大将全体公民联合起来,那要花费多大的费用,这种联合是不可能是划算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名义上以公民为所有权主体,但公民既不能单独行使权力,也不能联合起来行使权力,因此全民所有制的价值仅仅在于欺骗民众。在所谓的全民所有制中行使支配权的不是名义上的所有权主体公民,而是名义上的全体公民的代表。这些名义上的代表既没有得到全体公民的认可,也不须受到劳动者的监督,因此他们可以肆无忌惮的掏空国有企业。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9-7-14 20:17:28
zhuxiang 发表于 2009-7-14 14:35
我们来谈一谈全民所有制这个概念。我怀疑这是一个斯大林用来欺诈劳动者的概念,其目的在于阻止劳动者获得资本支配权,而让国家官僚获得这一权力。所谓全民所有制可以理解为每一个公民都拥有资本的所有制,它有点象股份公司。全民所有制的所有权主体的数量很多,全体公民的意志应当是效力最高的意志,国家作为全体公民的代表行使权力。对于单个公民来说,即使他是全民所有制的所有权主体,他也无法单独行使支配权,因为单个公民拥有的所有权份额太少。例如在我国单个公民拥有的一家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所有权的份额为13亿分之一。这就象在一家股份公司一个小股东是不可能形成决议的。因此公民想要作为所有权主体行使权力,必须与其他的公民联合起来,这就象在股份公司中,股东联合起来才能形成决议。可是当我们思考将全体公民联合起来时,我们会很快发现这种联合也是不可能的。为一家全民所有制企业---即使这家企业再大将全体公民联合起来,那要花费多大的费用,这种联合是不可能是划算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名义上以公民为所有权主体,但公民既不能单独行使权力,也不能联合起来行使权力,因此全民所有制的价值仅仅在于欺骗民众。在所谓的全民所有制中行使支配权的不是名义上的所有权主体公民,而是名义上的全体公民的代表。这些名义上的代表既没有得到全体公民的认可,也不须受到劳动者的监督,因此他们可以肆无忌惮的掏空国有企业。
―――有怀疑就好!说明你已经有进步了。。。。

全民所有或者说公有制其实是马克思设想在资本主义社会高度发展的基础上实行的,先不谈经济,从政治角度看,资本主义或者说商品经济发展了“人生来就是自由和平等的”,更重要的是产生了主权在民的政治理念,当然不可能13亿人直接当家作主。。。后来的先哲发展出间接民主和代议制,这就使得“普选制”成为人民民主的核心!
为了制约代表的滥用权力,又发展出三权分立等具体措施。。。。从法国大革命到美国独立战争,民主政治基本定型。
回头看国内,所谓的人民民主专政、社会主义、四项基本原则,其核心就是“坚持党永远领导人民”!三个代表自然成为笑谈。。。。党自封为人民的代表,从而剥夺了人民的选举权,至此,所谓的“代表”成了主人,而主人倒成了奴仆。
于是就出现了你说的“在所谓的全民所有制中行使支配权的不是名义上的所有权主体公民,而是名义上的全体公民的代表。这些名义上的代表既没有得到全体公民的认可,也不须受到劳动者的监督,因此他们可以肆无忌惮的掏空国有企业。”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9-7-14 23:44:47
你回了帖子,令我感到奇怪的是,你没有反对我的观点。但我的上一张帖子是反对你的观点的。不论什么样的企业,所有权主体都应充当最高的监督者。但是只有企业的所有权主体的数量较为有限时,所有权主体对管理者的监督才可能是有效的。如果企业的全体所有权主体是全体公民,那么由于费用以及其它的因素,所有权主体根本无法对管理者进行监督。因此我们在建立公有制企业时,只能为这些企业设定较为有限的所有权主体,以便他们以较为低廉的费用监督管理者。你却依然受到全民所有制概念的束缚,想方设法地让全体公民监督公有制企业。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9-7-15 09:30:19
zhuxiang 发表于 2009-7-14 23:44
你回了帖子,令我感到奇怪的是,你没有反对我的观点。但我的上一张帖子是反对你的观点的。不论什么样的企业,所有权主体都应充当最高的监督者。但是只有企业的所有权主体的数量较为有限时,所有权主体对管理者的监督才可能是有效的。如果企业的全体所有权主体是全体公民,那么由于费用以及其它的因素,所有权主体根本无法对管理者进行监督。因此我们在建立公有制企业时,只能为这些企业设定较为有限的所有权主体,以便他们以较为低廉的费用监督管理者。你却依然受到全民所有制概念的束缚,想方设法地让全体公民监督公有制企业。
    不知到是你的脑子锈到了,还是党国的愚民政策显威力了。。。。我前面已经说的很清楚了,不需要任何的“全民”监督,如果需要的话,美国人早都累死啦!

你继续YY你的全民监督、什么费用,你根本不了解“社会”和公民的政治智慧!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9-7-15 09:35:37
zhuxiang 发表于 2009-7-14 23:44
你回了帖子,令我感到奇怪的是,你没有反对我的观点。但我的上一张帖子是反对你的观点的。不论什么样的企业,所有权主体都应充当最高的监督者。但是只有企业的所有权主体的数量较为有限时,所有权主体对管理者的监督才可能是有效的。如果企业的全体所有权主体是全体公民,那么由于费用以及其它的因素,所有权主体根本无法对管理者进行监督。因此我们在建立公有制企业时,只能为这些企业设定较为有限的所有权主体,以便他们以较为低廉的费用监督管理者。你却依然受到全民所有制概念的束缚,想方设法地让全体公民监督公有制企业。
    不知到是你的脑子锈到了,还是党国的愚民政策显威力了。。。。我前面已经说的很清楚了,不需要任何的“全民”监督,如果需要的话,美国人早都累死啦!

你继续YY你的最高监督、什么费用,你根本不了解“社会”和公民的政治智慧!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9-7-15 11:19:58
遗憾的是你的格调太低:别人一反对你的意见你就开口骂人,但对所要讨论的问题却缺乏足够的兴趣。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9-7-15 11:56:36
继续学习。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9-7-16 16:32:51
某一客体是生产资料还是生活资料取决于它的使用价值如何发挥,如果它的使用价值发挥的结果是产品的产生那么它就是生产资料,如果它的使用价值发挥的结果是消费需求的满足它就是生活资料或是消费资料。

老板们的车子又在生产,又在生活,你说是生产还是生活呢?而且广义的说生产也是生活,这是无法分开的。所以有关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的划分本身就很成问题。



     老板们的车子在生产的时候,是生产资料。老板们的车子在被消费的时候,是生活资料或是消费资料。

      不知道大家是否同意我的观点:国企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现形式




老板开车带着客人去KTV,你说这是生活开始生产呢?你能分清楚吗?老板的手机一会联系业务,一会又联系吃饭,你说这手机是生产资料还是生活资料?

我不是说了吗,什么是社会主义都没有搞清楚,你说这些似乎也没有什么意义。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9-7-16 16:33:32
国企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现形式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