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行业产品,例如污水处理、大气治理等,均属于经济学中的公共品,具有外部性特征。排污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会提高公共利益,提高社会整体经济效益,但同时会增加企业运营成本,降低企业私人利益。由于对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环保投入缺乏经济性,不具备自主减少污染排放的激励。政府政策法规的约束和付费机制建立,两者有效配合,使环保领域的外部性转移为内部性,将持续释放环保行业市场需求。
建立合理付费机制就是要厘清谁来承担环保投入的成本。长期以来,我国环保领域依赖财政投入,在地方财政压力陡增的背景下,需要找到合理付费者,承担部分环保成本。费用承担主要有三类:1)财政转移支付;2)公共品使用者支付;3)污染排放企业支付。
工业领域“谁污染,谁支付”。企业是工业污染物的制造者,在“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下,企业具有不可推卸的处置污染的义务。企业投入的环保成本在终端产品价格中进行传导。今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大力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明确“谁污染,谁付费”的基本框架。
“费改税”是未来环保政策的突破口之一。环境税是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社会成本,内化到生产成本和市场价格中去,再通过市场机制来分配环境资源的一种经济手段。部分发达国家征收的环境税主要有二氧化硫税、水污染税、噪声税、固体废物税和垃圾税等5种。由于是针对某一类污染物排放量来征收的,“谁污染,谁付费”,原理上可以通过税率调节刺激污染企业减少排放,降低成本。
在市政领域“谁使用,谁支付”。居民和非居民单位是市政水的使用者,他们也是水价的最终支付者。水价应当体现水资源、供水、水处理各个环节的成本,而由于水价传递机制不顺畅,导致大部分地区现行水价并未充分体现水处理费用。今年10月15日下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指出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运输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充分发挥市场决定价格作用。随着公共品价改推进,将进一步完善市政环保领域的付费机制,促进相关行业发展。
图1:工业排污企业环境治理付费机制
图2:市政公共品付费机制
